修煉人心性提高後的三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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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五日】

(一)小伙子說:我今天是碰到福星了

文:大陸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晚七點左右,一位六十六歲的女大法弟子,過公路時被一輛疾駛的轎車撞的飛起來,又摔在地上,躺在那裏起不來了。

開車的司機是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下車後看到滿臉是血、爬不起不來的老人,嚇的趕快說:「阿姨,你怎麼樣?去醫院吧?」老人頭腦很清醒,對小伙子說:「不用,阿姨是煉法輪功的,有大法師父管,不會有事。」說著想爬起來,可是腿已經動不了了。

小伙子把阿姨扶了起來,送往回家走的路上說:「阿姨,我給你兩萬元錢吧。」這位大法弟子對小伙子說:「小伙子,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兩元錢都不要你的。」小伙子聽到阿姨不要錢時,感動的說:「阿姨,謝謝您!」大法弟子說:「不用謝我,要謝,就謝謝大法師父吧。」

這時已經送到了大法弟子的家,小伙子進屋,恭恭敬敬的跪在大法師父法像前,磕頭拜謝大法師父,並說:「我今天是碰到福星了。」

臨走前,小伙子說:「阿姨,我給你留個電話號碼吧。」大法弟子心裏想:「如果要是留下電話號碼,還是存有要找人討說法的心。」於是她果斷的說;「不用了,你放心的走吧。」

小伙子高高興興的離開了。

(二)我是修煉人,不會佔別人便宜的

文:大陸大法弟子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我們當地超市搞特價活動。我和丈夫商量去買大袋大米和兩桶油,算一算,能比平時節省二十多元錢呢。

交款時,向售貨員詢問需要付多少錢,她說:「396元。」售貨員看我們買的多,還用三輪車給我們送到家。

到家後,丈夫算了一下賬,說商家少收了一百元錢。我說:「少收了得還給人家。」丈夫說:「是她自己算錯的,又不是我們少給她的!」聽到丈夫這麼說,當時也就沒吱聲。可過後我想丈夫是常人(未修煉大法),可我是個修煉人,遇事要為別人想啊。

第二天,我就找到了那個售貨員還錢。售貨員非常感動,說了很多感謝的話。我告訴她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要是不修煉,我是絕不會這樣做的。」她接連說:「謝謝!謝謝!」接著我給她講了大法真相,以及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保平安的事。她當即退出了。

還一元錢成了講真相的契機

文:大陸大法弟子

今天早晨,不修煉的丈夫晨練回來,告訴我說,買了一元錢的豆角,稱完後,他才發現沒帶錢,賣菜的人讓他拿回來了,說有時間把錢捎回去就行,不給也沒關係,是自己種的。當時我就說:「你趕快把錢送回去,明天賣菜的人一換地方就找不到她了(早市攤位不固定)。」

因為天太熱,丈夫不願意去,他說:「不就一元錢嗎?你看的比大樑都重,一元錢能買甚麼?」但我覺得錢雖少,還不了,也是欠人家的,這錢要送回去。我說:「你不去,我去!」

從丈夫那裏問清了詳細情況,我很順利的找到賣菜人,把錢還給了她,告訴她我是修法輪功的,大法師父教我們做好人,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她很高興。

我這一去還給她帶來了生意,一下上來好多人買她的菜。我又幫忙給拿菜,又收錢,忙好一陣子才忙過去。

賣菜人明白了真相,我幫她退了少先隊,她一再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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