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有個習慣,一年四季每天早晨和晚飯後必到街裏蹓躂一會兒,天天如此。
那是二零一七年冬天,一天晚飯後他出去蹓躂,我在家學法。八點多鐘他回來了,進屋笑呵呵對我說:「老伴,發財了!」我說:「撿到錢了?那可不能留啊!」他說:「知道了,師父叫我們做好人,我能留嗎?」他雖然沒修煉,但看過《轉法輪》,也經常看真相資料。他邊說邊把錢包遞給我。
一個淺黃色,一尺左右長,八寸左右寬的大夾子,裏面分兩層裝的都是滿滿一百元的鈔票,共五千元,中間夾著一個微型小手機。我說等會就能來電話。
話音剛落電話響了。我拿起電話說:「你好,有事嗎?」她急切說:「我錢包掉了!」我說我們撿到一個錢包。你到某某地方等著,我們送給你。她高興的說:「太好了!太好了!謝謝!現在還有你這樣的好人……」
已是晚上九點多了,那晚還特別冷,白天雪化了,晚上又結成冰,路很滑,高矮不平,又沒有路燈。我們倆相互攙扶著到了約定的地點。看到兩個人站在路邊燈光下,我問:「你們在這幹啥?」她說:「我們在等好心人給我們送錢包來啊!」
我把錢包遞給她,說:「你看看錢少沒少?」她一把把錢包抓過去,看看說:「太好了,謝謝!」並說:「我二姐病了,我們去給她送錢,結果把錢包丟了。我想,這下完了,這些錢是找不到了。我二姐也很著急。剛剛我打電話告訴她錢包被一個好心人撿到了,一會就送給我們。我二姐很高興,再三告訴我一定好好謝謝人家,現在哪兒還有這樣的好人?」邊說邊從錢包裏拿出幾百元給我們。我說:「我們一分錢也不要,我們要想要的話,把錢拿出來,把錢包和手機一扔,你到哪去找啊?」她說:「是,是。」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大法師父教我們做好人,更好的人。遇事首先為別人著想……」老伴也說:「要不學法輪功,黑天瞎火的能給你們送錢嗎?」
我問:「你們在哪上班?」她說她是開診所的,丈夫在教育局工作,二姐叫某某在政府上班。我說:「你們知道『三退』保平安嗎?」她說不知道,我給她們講甚麼叫「三退」,為甚麼要「三退」,可我們怎麼講他們就是不表態。我說:「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吧。」她答應著,就是不提「三退」總用「謝謝」二字搪塞。我看她們中毒太深了,一時講不通就說:「那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保個平安吧,告訴你二姐不要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大法弟子,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那會遭報的。」
我想她們雖然沒有三退,最起碼她們知道了學法輪功的都是好人。說完我就拉著老伴回家了。到家已是十點多了。
此事被我們小區某書記知道,非要寫個報導。老伴回家告訴我,我說:「你告訴他我們是學法輪功的。」
寫到此我想起師父說:「我說我們法輪大法這塊是淨土,我敢這樣說,我們學員要求心性很高嘛。」[1]不是嗎?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