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侯強
中文姓名拼音:Hou,Qiang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5年 5月
出生地:山西省曲沃縣
工作單位名稱: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
職務:原任公訴科副科長,現任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
侯強(Hou,Qiang),中共邪黨黨員,一九九七年進入檢察機關從事公訴,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原任公訴科副科長,二級檢察官,現任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
二、迫害事實簡述
二十年來,在被曝光的案例中,侯強作為檢察員、公訴人、公訴科副科長、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參與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致使數十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重判。侯強充當了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急先鋒,被中共評為山西省檢察院 「十佳優秀公訴人」,並記「一等功」。
(一)侯強以公訴人、檢察員身份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侯強以公訴人身份非法起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張晉生、李燕、魏秀芬、張月琴。侯強在非法提審被刑事拘留關押在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及非法開庭充當公訴人期間,對法輪功學員態度惡劣、蠻橫、污衊大法,致使法輪功學員被迎澤區法院冤判,張晉生被枉判七年半、李燕被枉判七年、魏秀芬被枉判七年,張月琴被枉判五年。
1、非法起訴太原市高級工程師李燕 致其遭九年冤獄
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公訴人侯強,捏造「事實」非法起訴太原市高級工程師李燕女士,使李燕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山西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李燕女士說:「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五月十六日晚九點多,和平南路派出所戶籍員王莉琴帶領四個該所男警察在我居住的小區門口,將我暴力攔劫綁架,搶走了我正開的汽車、車內物品及身上的家門鑰匙。他們把我銬在和平南路派出所的老虎凳上。半夜一點多,我被押送到太原市迎澤區城管派出所。」
「該年八月,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捏造事實起訴(檢察員:侯強),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前他們不通知家屬,禁止律師為我作無罪辯護,迫使律師無法到庭。區法院非法判我七年徒刑,我不服,上訴到市中級法院。中院發還重審,我又上訴,最後中院維持原判。」
迎澤區檢察院 公訴人:侯強。物證:《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起訴書》並迎檢刑訴字[2008]第366號
2. 非法起訴太原法輪功學員張晉生,致使張晉生被迫害致死
張晉生,一九五零年十月出生,在太原市萬柏林區發改委工作,於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張晉生被綁架判刑前身體狀況良好,並無任何嚴重疾病。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夜十一點,張晉生的妹妹張月琴,被太原市迎澤公安分局、橋東派出所、城管派出所的惡警綁架,張月琴被城管派出所劫持到太原市看守所。五月十六日,張晉生去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城管派出所,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妹妹,被跟蹤、綁架。
張晉生被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侯強非法起訴,遭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晉中市祁縣監獄。妹妹張月琴也被非法判刑。
張晉生二零一零年在晉中監獄被迫害出現胃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因病危被送回家中,半個月後,十一月十八日晚九點二十五分離世。
3、非法起訴太原市法輪功學員梁臨生、周華、周勛臻等
二零零八年六月上旬,迎澤公安分局郝莊派出所刑警隊長李如勇等惡警,先後綁架法輪功學員周華,周勛臻,梁臨生,任玉宏,王欣等。同年十月中旬,迎澤區法院開庭走過場,羅列罪名,無中生有。梁臨生當庭自辯,維護合法權利。法院審判草草收場。於庭後偷偷加刑迫害,梁臨生五年,周華三年,周勛臻三年(監外執行)。
迎澤區檢察院檢察員:侯強,公訴人:王鬆鬆
(二)侯強以公訴科副科長、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身份非法起訴迫害法輪功學員
1、夏憶林被迎澤區檢察院公訴科起訴,被迎澤法院冤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早晨七點多,太原迎澤派出所四、五個警察在刑警隊長張勁松的帶領下,以調查了解訴江一事為名,把夏憶林和丈夫、女兒以及三歲的小外孫帶到迎澤派出所。張勁松對夏憶林做了筆錄。張勁松又和幾個警察帶著夏憶林到其家中,搶走了夏憶林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一台(已壞)刻錄機等私人財物。警察還非法搜查了其女兒的家。兩次均沒有出示搜查許可證,拿走物品也沒有履行任何手續。
九月十八日早晨,張勁松告訴夏憶林的丈夫和女兒可以回家,並出示了一份刑事拘留書,將夏憶林非法關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圪僚溝)。
夏憶林被迎澤法院法官芮斌偉冤判四年。構陷迫害夏依林的所謂「案子」由迎澤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科科長宋玲玲、公訴科副科長侯強、公訴人王麗芳。
2、非法起訴太原市九名老人 戴手銬腳鐐非法庭審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點,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六十七歲)、羅保軍(六十二歲)、孫志芬(六十歲)、張清香(六十九歲)、張潤英(七十一歲)、郭潤鮮(六十八歲)、田玉琴(六十歲)、胡蘭英(六十五歲)、王蘭梅(七十二歲)等九人非法庭審。九名法輪功學員平均年齡六十多歲,多數是老太太,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孫志芬(六十歲),被非法判刑十年,罰金三萬元。
王素平(六十七歲),被非法判刑十年,罰金三萬元。
張清香(六十九歲),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二萬元。
田玉琴(六十歲),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二萬元。
羅保軍(六十二歲),被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二萬元。
張潤英(七十一歲),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一萬元。
郭潤鮮(六十八歲),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六千元。
胡蘭英(六十五歲),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五千元。
公訴人:仁欣貴 (本次案件的迫害人)
刑事檢察一部負責人:宋玲玲 主要職責:行使偵查監督科、公訴科職能
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侯強。 主要職責:行使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等
關於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太原警察綁架九名老人 檢察院違法構陷》、《六七十歲老人讀書 太原警察稱「大案要案」》等。
(三)其它被迎澤區檢察院、法院非法起訴、判刑的案例
1、太原市法輪功學員季國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太原市法輪功學員季國珍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上午八點在太原市迎澤區法院法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季國珍被非法判刑四年,現季國珍本人已提出上訴。
法官芮斌偉,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公訴人:宮曉旭,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侯強。
2、太原市法輪功學員劉柏蓮被非法判刑
太原市法輪功學員劉柏蓮,女,六十二歲,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被太原市橋東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太原市看守所。太原市迎澤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非法庭審劉柏蓮。劉柏蓮被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迎澤區檢察院公訴人秦雅思,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侯強。
迎澤區法院辦案人芮彬偉。
3、太原法輪功學員張耀祖、王心被非法開庭、判刑
太原法輪功學員張耀祖、王心,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被迎澤區法院非法開庭。王心被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個月。
審判員:杜建紅,書記員:韓建英,刑事檢察二部負責人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