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學員肖永芬被迫害致死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德惠市五台鄉法輪功學員肖永芬,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在吉林長春蘭家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遺體二月一日被火化。

家人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多接到獄方電話,說肖永芬在集體洗漱時突然摔倒,正在搶救;十多分鐘後又接到電話,說搶救無效死亡。先在監區搶救,後又去醫院,車沒到醫院人已死亡,前後不到半小時。

肖永芬與丈夫孫桂昌2017年9月24日被不法警察入室綁架。當天上午9點多鐘,德惠市國保大隊夥同五台鄉派出所五六個警察,不穿警服、開車不敢掛牌、偷偷摸摸,於9月24日上午9點多鐘,闖到孫貴昌家,進屋按住孫貴昌、肖永芬不讓動、開始像土匪一樣亂翻、把私人物品搶劫一空。下午四點多鐘,孫貴昌被送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肖永芬被送到長春第二看守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第二天下午7點多鐘放回家,被監視居住。後來,孫桂昌被非法關押德惠看守所。

2018年2月28日上午10點多,五台派出所指導員開車把肖永芬拉到派出所,說是法院要開庭得再次檢查身體。12點兩個小警察說照身份證像,其中一個拽肖永芬手按手印。一點多去德惠路上,警察又說公安局說得去長春市醫院檢查,德惠不夠格。在長春市醫院檢查完就5點多了,又到長春四看守所,醫生看了醫院檢查又給肖永芬量血壓和醫院一樣都是215,還有右腳踝骨處腐爛,拒收。最後警察開車把肖永芬送回家已是晚上10點多。

2018年5月11日上午9點,德惠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孫桂昌、肖永芬,公訴人騰繼坤,審判長王榮富。兩位法輪功學員否定所有罪名。肖永芬告訴他們,大法書是教人做好人的寶典,真相資料是告訴人們躲開大劫難、保平安的好方法。肖永芬告訴他們拋棄假惡鬥、記住真善忍,就能保命。審判長說:不管你是正的還是反的,只要承認是你的東西就定罪。

孫桂昌被非法庭審時,家人看到他的牙齒掉了幾顆,聽力下降,人十分消瘦。在被綁架和關押之前,孫桂昌的身體十分健康,身強體壯,牙齒完好。

所謂「庭審」時間大約一個半小時。肖永芬因身體和精神狀況被放回家,並被監視居住。2018年7月28日左右,吉林省公安廳數個警察夥同德惠市五台鄉幾個警察,闖到五台鄉三社肖永芬的女兒家,將正在給其女兒看家的肖永芬綁架。

孫桂昌和肖永芬夫婦各被非法判刑七年,已經於2018年11月份被當地中共不法人員秘密劫持到公主嶺監獄和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

肖永芬以前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後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後期),腳部嚴重潰爛,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多年來,這個監獄公開執法犯法,利用死人床、坐小板凳、長期剝奪睡眠、電棍電擊、毆打、上繩等各種酷刑殘害和轉化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瘋、致死。

肖永芬女兒說:她母親離世時腳上爛的洞都沒長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