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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源佑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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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源佑女士,被非法關押15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李源佑提起上訴,目前辯護律師已將上訴狀遞交給貴陽市中級法院。

李源佑女士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在貴陽市青雲路向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南明看守所,後又被轉送到貴陽市烏當區永樂鄉的「三江看守所」,同年十月一日被非法逮捕。

南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源佑的非法開庭,第一次通知的開庭時間是二零一九年六月三~七號,結果時間到了、過了,沒有動靜。第二次說是六月十三日上午十點開庭。

六月十三日上午,李源佑的親友幾十人,早早就在南明區法院門前等候著,十點、十一點都沒有動靜,等到十二點,有消息說開庭時間要推遲到下午一點鐘。

到了下午一點開庭時間,兩名律師、兩名旁聽席上的親人已到了庭審現場。現場警察聲稱:這審判庭太小,旁聽席只有兩個位置,而且這庭內的應用設施也出了故障要換庭。警察先領走了兩名律師。旁聽席上的兩名親人卻被擋在庭內,幾分鐘後被南明區公安分局幾個警察強行帶出法院,劫持到南明區法院所在地的雙龍公安分局辦證廳的調解處。庭外非法抓人:先是將約三十名法輪功學員,一個兩個、三個五個的、或是騙、或是一邊一個警察架著,去了離法院不遠的雙龍公安分局所在地,控制起來後登記、照相、搜包,說是「上面」的指令!然後由法輪功學員居住地、即貴陽市各區公安分局以及所在派出所警察領回處置。

在法院另換的一個小審判室裏所謂「開庭」。李源佑的律師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沒有罪,告訴世人法輪功好也沒有罪,擁有法輪功資料不能作為有罪證據。期間,庭審現場沒有幾人,由於旁聽席上的兩位李源佑的親人被抓,律師質問,出現爭執,所謂「審判」過程也沒按程序走,到下午三點時草草結束。

時隔四個多月,法院通知稱有新「證據」(二次構陷)在十月二十五日進行補充開庭。此次開庭情況待查。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律師通知李源佑被非法判刑三年。李源佑不服,提起上訴。

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會、任何地方,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表彰的。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正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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