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家破人亡 山東臨沂李永欣又遭枉判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臨沂市六十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李永欣,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被蘭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這是李永欣第二次遭到中共構陷枉判迫害。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運動中,他曾被枉判重刑十年,家破人亡,妻子周向梅被圍困罹難,弟弟被非法勞教,母親不堪打擊離世,兒子歷經苦難創傷,只能與爺爺相依為命。

被枉判十年重刑

李永欣,臨沂市運輸公司職工,其妻周向梅生前是南坊鎮信用社職工,兒子李寧是一名大學畢業生,遭中共迫害,現只能靠出租車拉客為生。一九九五年,全家人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李永欣的父母、哥弟等都參加學法煉功,是一個修煉的大家庭,他們身心受益,是一個幸福健康的大家庭。

李永欣在單位跑長途車時,對旅客照顧得十分周到。有一次當他跑完了長途回到車站後,發現車上有旅客遺失的一個皮箱,打開後發現裏面有現金十餘萬元。他面對金錢並未動心,而是一直等到失主來認領。失主想拿出幾萬元感謝他,他堅決拒收,這件事在他的單位影響很大,大家都很欽佩他,親屬們也從這件事上明白了大法可以讓人做一個好人。此後他又曾經多次撿到鉅款,都送還了失主。

迫害發生後,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四,李永欣一家人到北京上訪。他們在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法正人間」的橫幅,天安門惡警把李永欣打得滿臉鐵青,一家人被惡徒劫持接回了臨沂當地派出所,非法刑拘一個多月,後被工作單位繼續迫害。一家人經過了幾個月的煎熬才得以團聚。

此後李永欣夫婦被多次騷擾、監控,限制人身自由、剝奪其工作權利、逼寫念保證書、非法罰款。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因資料點被破壞,李永欣及蒙陰縣的滕德方等法輪功學員一起被抓,遭受酷刑逼供:老虎凳、吊銬等大刑折磨。最後,李永欣被非法判刑十年,投進山東省第一監獄迫害。

弟弟被非法勞教、母親不堪打擊離世

二零零零年新年,李永欣的四弟和兩個同修趁著年集到相公鎮人口密集的地方去洪法。他們打開宣傳大法的橫幅,向世人散發法輪功被誣蔑的真相資料時,遭到當地派出所綁架,惡警把他們打得遍體鱗傷,還將他們像犯人一樣剃光了頭給戴上手銬。用锨把毒打,锨把都被打斷了。後被轉到河東區公安局非法審問,期間,邪惡之徒將他四弟的手指蓋腳趾蓋都燒成了黑色。非法罰款一萬元。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永欣的四弟和妻子在一天深夜到離家遠一點的地方散發真相材料。被惡人一路尾隨,又把他們綁架了,沒收了真相資料。李永欣受到牽連也被綁架了。歹徒們用盡了各種酷刑折磨他們。後李永欣用正念逃出了邪惡之手,被迫流離失所。李永欣的四弟被非法勞教了三年,並被非法沒收財產4500元,還罰了款。至今還未歸還。當時他四弟的家被翻得亂七八糟。

李永欣的母親一看自己的兩個兒子都被邪惡迫害得有家不能歸,家裏的錢也被搶劫一空,生活變得更加艱難,突然的變故和厄難,對老人的打擊很大。她既擔心、又悲憤於邪惡的迫害,更是天天思念兒子,不堪精神折磨痛苦,最終於二零零二年正月初離開人世,她日夜思念的兩個兒子也終未能在臨終前見上一面。

妻子被圍困逃生罹難

李永欣的妻子周向梅,因為堅守信仰,生前同樣遭到不法惡人的多重迫害,惡徒不但停發她的工資,還多次綁架,她有時被關押在小黑屋裏,有時被劫持到洗腦班摧殘。大約二零零零年,在臨沂市610的指使下,不法之徒又將她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蘭山區老年公寓、市黨校等處的「轉化班」裏。然後送到濟寧市精神病醫院進行折磨。沒完沒了的迫害,周向梅的身心遭到極大創傷。

二零零二年七月,中共邪惡之徒找周向梅的單位調查周向梅的情況,陰謀將周向梅綁架到強制洗腦班上去。周向梅被迫從家裏出走,無法回家,上大學的兒子只能住在姑姑家裏。惡人曾經試圖多次綁架她,但都未成功。周向梅還抽空看望公公和父母,定期為母親清洗替換衣物,關心照顧公公,並陪公公談心,開導公公。後來得知丈夫李永欣被非法判刑十年,周向梅十分痛苦難過。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周向梅為看望兒子又一次去了她丈夫的妹妹家(位於臨沂市銀雀山路西段的鐵路十四局家屬院內,住在第六層樓),據說六月十九日前,周向梅已被惡徒跟蹤。

當天下午五點鐘左右,周向梅單位的主任伊永國給當時在其妹妹家的周向梅打了一個電話,在電話中伊永國欺騙了周向梅,使周向梅放鬆了警惕。其實這是邪惡的610夥同卑鄙狡詐的伊永國在試探周向梅是否在家,果然剛剛放下電話不久,周向梅的單位的一個姓王的主任就帶了人來敲門了。緊接著院裏就來了三、四輛車,有周向梅的單位的、有610的,大約有十幾人堵在了院裏,欲再次綁架周向梅。

周向梅清醒地知道自己不能配合邪惡的迫害,不能被他們帶走。所以她沒有給惡人開門,一直僵持到天黑。惡人在樓道口安上桌子開燈打起了牌,夜裏十二點後惡人們鑽到車裏睡覺了,但將車倒退到樓道口緊緊地將樓道口堵住了。

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周向梅只好用被單剪成布條做成繩子,在兒子的幫助下,欲從六樓的窗子上滑下去,逃離抓捕。沒想到,繩子中間斷了,周向梅掉在了一樓陽台上,遇難身亡,時年四十七歲。她的遺體當即被警察拉去火化。「610」人員,怕消息外傳,不許拍照,不許開追悼會。本來周向梅的單位在出事後準備賠償十萬元,但是卻畏懼於610的壓力,只給了不足一萬元。周向梅的大弟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單位罪行,但市裏分管政法的副書記李貴祥親自簽字威脅周向梅的大弟:若起訴,他就將被開除公職。周向梅的親朋當時也被威脅、恐嚇,監控等。

祖孫二人相依為命

事發後,為推卸責任,臨沂610惡徒在周向梅的兒子李寧身上大做文章,先是恐嚇,然後在臨沂市蘭山區車站派出所做起了所謂的調查紀錄。一個個剛剛殺人、將人逼死的劊子手匆忙地換上似乎是追查肇事者的嘴臉,在對李寧一番恐嚇與所謂的調查後,在做記錄時硬是違背李寧所說的事實,說是李寧鬆手把自己的母親摔下去的(當時李寧因為處於極度的悲痛中,在頭腦還不清醒的情況下被他們鑽了空子)。可憐的孩子接下來所遭受的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毒打,鼻子嘴唇都被打破了。

接連遭受意想不到的磨難打擊,使幼小的兒子李寧難以承受,身體漸漸變得虛弱無力,只好由七十多歲的年邁爺爺帶著,祖孫倆相依為命,艱難度日。沒有經濟來源,老人家全靠外出打掃衛生,維持生計。失去老伴和兒媳,又掛念遠在監獄的兒子,孫子又常犯病,沒錢醫治。生活的拮据,使度日如年的祖孫倆常常抱頭痛哭。無奈中,他們想起了找「610」及相關部門,想能不能讓李永欣提前釋放,老人家跑了許多地方,卻無人過問。

由於父母遭受迫害,李寧雖然是大學畢業生,卻無法找到相應的工作,多年來,只能靠打零工和出租拉客賺點生活費。艱難謀生中,由於堅持講真相救人,還多次遭到誣告綁架,蒙受不白之冤,使他的人生充滿了苦中之苦。

再次被構陷枉判四年

李永欣出獄回家後,面對家破人亡的悲慘現狀,他沒有抱怨和仇恨,此時的他想到的是那些仍被謊言迷亂的世人,所以,很快從愁苦和悲傷的心境擺脫出來,在查找自省了許多問題後,又踏上了講真相救人的路途。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李永欣外出發真相資料時,被蘭山區紅埠寺派出所綁架至河東區看守所,蘭山區公檢法再次對他構陷加害,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蘭山區法院在看守所內對他非法開庭,老調重彈,仍以所謂刑法三百條加害他,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李永欣也自辯無罪。但非法庭審不久,他仍被非法判刑四年。再次面臨冤獄之苦。

李永欣全家人的遭遇,只是當今大陸受迫害群體中的斑點案例,文中的事實也只是李永欣全家遭受迫害的點滴而已。記錄他及家人的苦難經歷,不是為了宣傳仇視社會,也不是為了心存報復,而是叫人們認清中共的殘暴和邪惡,了解在大陸做好人的艱難,反思中共治下的人權災難,分清是非正邪善惡,不再受中共謊言的糾纏欺騙,作出自己人性良知的正確選擇,能得到上天的佑護和人生福祉。同時告訴人們,法輪功學員為甚麼那樣百折不回、初衷不改?他們不僅僅是維護那份神聖的信仰,他們的確是在為世人得救而遭受中共紅魔折磨,當人類大劫來臨時,定會見證這一切。


一、相關責任人:

1、蘭山區紅埠寺派出所辦案警察:13563989333; 0539─8373110;0539-7305060;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水田路533號,紅埠寺派出所(臨西九路)
2、蘭山區檢察院:董金偉;0539-3012116;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臨西五路與成才路交匯路東200米;

二、臨沂市公檢法執法人員信息:

1、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考棚街1號區公安局,郵編:276000,電話:0539-8184035;
(1)褚延山 副所長0539-7305720; 18553977123;
(2)劉合磊13953953278;
(3)蘇偉,臨沂市洗腦班主任,分管臨沂市洗腦班迫害,15953900616; 0539-2023610
(4)陳軍 洗腦班副主任:15053922669;
(5)朱波;
(6)劉偉利;
(7)孫德強;

2、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地址:臨沂市蘭山區成才路151號;郵編:276000;電話:0539-3012170;0539-3012121;
(1)董金偉:0539-3012116;
(2)公訴科:0539-3012155;

3、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地址:臨沂市蘭山區沂蒙路199號;郵編:276000;
(1)王勝,院長:0539-8965801、17605390077;
(2)馬志曉,副院長:0539-8965802、15666190007;
(3)赫中勇,副院長:0539-8965805、15666190009;
(4)李培青,副院長:0539-8965806、15666190011;
(5)劉西剛,副院長:0539-8965807、15666190017;
(6)張秀軍,紀檢組組長:0539-8965808、15666190013
(7)張朝霞,訴訟中心主任:0539-8965809、1566190016。
(8)楊繼秀, 審判委員會委員, 0539-8965810、15666190020
(9)盧海濤,辦公室主任, 0539-8965811、15666190012
(10)王永濤,審判委員會委員, 0539-8965812、15666190079
(11)李相元,審判員, 0539-8321989、15666190209
(12)王琴,審判員, 0539-8321879、15666190118
(13)王榮華,審判員,13969980064;15666190208; 0539-8223512;0539-8320511;
(14)曹瑞琪,監察室,15666190106;
(15)孟憲菊, 0539-8076681; 15666190018
(16)王建軍, 0539-8321279;

4、蘭山區委政法委員會,電話:0539-8198271;
(1)蘭山區政法委副書記:王忠臣;
(2)蘭山區綜治辦副主任:史蘭書;

5、臨沂市政法委員會,電話:0539-8726908;
(1)臨沂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劉英俊;
(2)臨沂市綜治辦副主任:孔凡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