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師父掌控 但自己要有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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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修煉至今二十二年了。今天交流一下自己的修煉體會。

得法修煉 脫胎換骨

我今年六十六歲了,受黨文化影響,滿腦子的鬥爭哲學和自以為是的變異觀念,經歷了文革、上山下鄉、六四,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一九九三年,我已經成為知名教師,可是卻不知人生的意義何在,經常夢到自己掉下萬丈深淵而驚醒。

一九九五年我得到一本《法輪功》,沒看就隨手放到了書架上了。一九九七年的一天,我做了一個夢,看見天上一個飛人,告訴我:「人間是苦海,脫離它就沒有苦惱了。」這個呼喚,讓我久久回味。一天我到書架上找書,一眼看到了《法輪功》,心中湧出一股熱流,急切的想煉法輪功!真巧,學校正在有人傳功呢。我請了一本《轉法輪》和教功錄像自己煉了起來。

那時我還不太理解修煉的涵義,就是覺的這書上所講的都是我在課本上沒學過的。一遍書看下來,感覺我的世界觀在發生了變化,書上講的現象我幾乎都遇到了。三個月後,我的身心發生了變化,能雙盤了,習慣性便秘消失了,過去內分泌失調引起的臉上的黑斑消失了,整個人精神起來了。

我為人處世的方式也在不知不覺中變化了。過去我總是很嚴肅,學生、同事都覺的我很難接觸,除了教學、工作,很少與別人溝通,對別人要求苛刻,不講情面。隨著不斷的學法煉功,我的心態變了,對學生對同事態度也變好了,學生和同事都說我變了。過去在家裏動不動就發火,弄的夫妻幾乎到了離婚的邊緣,學了法輪功我知道了怎樣對待別人,夫妻關係也變好了。我先生看到了我的變化,非常支持我煉功。在不斷的學法煉功中,我明白了:我是在修煉,就是要修去後天所形成的各種人的觀念,不斷的去人的各種執著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開始了。我當時認為這是一場像「文革」一樣的政治運動,沒敢去天安門、信訪辦。但我對大法一點都不懷疑,反而更堅信了,仍然學法、煉功。面對廣播、電視、報紙連篇累牘的對大法的污衊,很是氣憤,就對家人、同事、朋友、學生去講法輪功不是×教的真相。這些人都很熟悉我,看到了我的變化。他們說:看見你,我們相信你說的。上級派發到學校一批污衊法輪功的小冊子要發給學生,圖書館的老師告訴了我,我就找到校長給他講真相,結果扣住沒有下發。

我為自己是大法弟子而慶幸,如果沒有大法修煉,我會如何,簡直無法想像,我身上還有很多人的觀念,我會無悔的修煉到底,跟師父回家。

正念正行 師尊保護

在瘋狂的迫害初期那兩年,我周圍的同修和輔導員有被非法拘留的、被勞教判刑迫害的,我應該怎麼辦?那時我又不會破網,就陪著同修家人去看守所送東西,並定期去看望同修的家屬。不久,我又遇到了其他同修,我們就成立了學法小組,這時也能上明慧網了,我們在一起學法、煉功、發正念,還一起去發真相資料,分工合作,有做的有發的。我有車和一同修負責發放,我們開車到全市的許多住宅小區,堅持了十多年,從未間斷過。由於順利,出現了做事心,顯示心、安全上出了問題,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受到了邪惡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的一天,我剛要進教室上課,過來兩個便衣截住我說:你跟我們到派出所走一趟。我說還得上課。他們說:已經通知你們領導了。我當時不知為甚麼,就跟他們到了派出所。直到半夜,警察過來要給我戴手銬。我說:我不是罪犯,手銬我不戴。他們沒再堅持。我就跟他們到了一間辦公室,屋裏有好幾個警察。當時我心裏只有氣憤,就用一種藐視的眼光看著他們。這時一個警察頭目說:「您這樣看著我們,我很不舒服。」我立刻意識到是我不對,馬上向他們道歉,說:「對不起,這是你們的工作,有甚麼就問吧。」這時他們說:你家裏的東西都在這裏。當時我正在製作大法書籍,光做的書就有一百多本。他們先問我:「你先生知道你幹這些嗎?」我說:「我倆住在一塊兒,他不讓我做,可他管不了我。」我聽他們私語:看來就是這樣,讓他回去吧。我才明白,丈夫也被抓來了。後半夜他們拉我到看守所。這時我心裏沒有一點怕,一路發著正念,講著真相。

來到看守所首先要體檢,第一項:做心電圖。我往檢查床上一躺,眼前出現了觀音菩薩舉著拂塵,我想仔細看隱去了。我明白了,師父就在我身邊,心想師父說了「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1]。接著量血壓,90/190,看守所拒收,返回派出所。第二天又送我去,結果血壓100/200,看守所第二次拒收。回到派出所,我繼續跟警察聊天講真相。第三天上午派出所一上班他們又拉我去看守所,走到半路汽車開不動了,只得停了,打電話換車,折騰半天到看守所:血壓100/210,又返回。

回到派出所,我站到窗前,一串金黃色的法輪從我眼前飛過,回到座位上剛坐下,一抬頭師父的法身顯現在對面,在法身前還有一個人跪著向法身叩拜,意識中我覺的那是我,當我再想看沒了,我的眼淚流出來了,我知道師父在保護著我。

第二天一早,一個老警察過來對我說:「你這個法輪功夠有道行的,能發功把車發壞了。」我說:「我沒那個本事,是你們不應該送我去看守所。」他說:「你不行,你師父行啊!」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借常人之口點化我:有師父在。當天晚上他們又送我去看守所,我說我不去,他們說:「我們這沒地方待,您配合一下,謝謝了。」結果警車側門怎麼也打不開。我說:「算了,車門都打不開!」他們打開了後門。我說:「去看守所還帶走後門的啊。」到看守所,我血壓110/210。第四次返回。於是他們給我找了一個浴池讓我去睡覺。第五天又去了一次看守所,結果血壓110/220。當天晚上又住在浴池,我剛躺下腦子裏出現一句話:師尊是慈悲的,佛法是威嚴的。我想著一定是師父在點化我不能再配合警察了。

第六天一早,回到派出所,見他們領導,我說:「從今天起我不去看守所了,你們去找區國保,告訴他們我沒違法,我要自由,我要回家,問問他們還有人性嗎?血壓這麼高,出了問題我要告他們。」當天下午,他們決定把我送賓館監視居住。臨行時,派出所的警察都出來送我,那個負責我的警察對我說:「您能與我們溝通,說的我們都能接受,您好好保重。」

我被送到了一個三星級賓館,每天有一個警察、一個協警、一個街道人員看著我,三班倒。正好我就一撥一撥的給他們講真相。這是一個套間,我住裏間,比外間高出一米。他們三個人在外面,吃飯趴在茶几上,我那間有寫字檯。看著他們怪可憐的,我就要求見所長,提出去餐廳吃飯,我不會跑的,又沒做犯法的事,我要在這等著國保給我說法。從此一日三餐去餐廳了。有的警察到我屋裏告訴我:好好保重,不能把您怎樣。還有一個協警是山東人,告訴我他舅舅也是法輪功,也被抓了。我說:「你如果回家見到你舅舅,告訴他,法輪功沒有錯,要堅定的修下去。」

在賓館一共住了六十六天,這期間預審人員對我說:你犯法了知道嗎?我說:我沒犯法,憲法138條,刑法452條,一條都沒觸犯。他說:刑法第300條。我說:你錯了,刑法300條不適用於法輪功,破壞法律實施,你說我破壞了哪一條法律。他說:你做那麼多書不違法嗎?我說:那都是讓人做好人的書,是積功德,也是憲法第35條給我的權利與義務。他讓我表態,我說:「我會繼續修煉法輪功,絕不改變。」到了第六十六天,預審人員給送來 「勞教兩年所外執行」的通知。回到家,我雙手合十站在師父的像前,眼淚不停的流,謝謝師父對我的慈悲保護。

在這二十多年中,我遭到三次迫害,都做到堂堂正正,沒讓邪惡得逞。師父告訴我們修煉人無論遇到甚麼問題都要向內找,每次被迫害都是由於自己有漏、有放不下的執著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覺的被迫害是我的恥辱,是自己沒修好,如果自己做好了迫害是不應該發生的。但迫害發生後不管找不找得到執著,都要信師信法。即使我們有執著,師父也不允許舊勢力對我們迫害,我是大法弟子,一切都有師父在掌控,但我自己要有正念。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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