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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七旬老太張惠清在家裏被警察用手機視頻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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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濟南市七旬法輪功學員張惠清(張慧清),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在家裏被警察用手機視頻非法開庭。張惠清的老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還被非法關押在冤獄中。

張惠清和老伴劉嗣堂,因為堅持修煉大法「真、善、忍」,十幾年來屢遭警察騷擾、綁架、罰款、勞教、判刑迫害。這一次,只因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在濟南天橋區桑梓店集市趕集時跟人講真相,被桑梓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劉嗣堂於十月二十五日轉為非法批捕,後於二零一九年初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張惠清老人被非法拘留至十月二十五日取保候審回到家中。後又於二零一九年多次被天橋區檢察院、法院傳喚簽字。二零二零年,老人還是一次次被檢察院、法院傳喚,被警察哄騙、逼著去簽字。明慧網十月二十九日曾報導了《濟南七旬老太張慧清被警察兩次逼著去法院簽字》的經過。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下午1點半至4點半,由濟南市天橋區桑梓店派出所劉文濤及兩個年輕警察出面,在張惠清家裏,用手機視頻「開庭」。天橋區的法院法官王勇、檢察院公訴人張雪霞、書記員耿明慧在法院那邊視頻開庭。(張慧清對參與的人說,你都報出名字來,我記下來,將來也好有個說法。)

警察帶來了律師王聖剛,張惠清老人問:這是誰?回答說我是律師。張惠清說:我沒請律師,我不要律師,我要自辯。律師說,老太太,我是來幫助你的,我不收費。張惠清說,幫助我好啊,這也是緣份,你也好好聽聽真相,你做好事有好報,做壞事對你自己不好。人在做,天在看!

張惠清叫來了娘家二弟(身體不好,剛做了開刀手術,耳朵也有點背)陪同。

手機視頻效果不好,聽不大清。特別是法官王勇,好像沒精神,聲音很低,聽不清楚。張雪霞聲音高點。過程中還是問了2018年她和老伴劉嗣堂在集市上講真相、給人小冊子的事,張惠清講了那是為了讓人明真相、保平安。然後王勇說了甚麼聽不清。問他說的甚麼?律師說:說你違反了刑法300條。張惠清說:用刑法300條,我根本就不承認!信仰甚麼是我的自由,是憲法規定範圍內的。我要不煉法輪功,早就死了,我能有今天就得感謝法輪功。我告訴人法輪功好,讓人也受益保平安是為他好。請問:我一個老太太,我怎麼能破壞了法律的實施呢?我不知道是破壞了那條法律不能實施了呢?!沒人說話反駁她。

然後,張惠清自辯陳述。張惠清就拿出預先準備好的自辯詞,對著手機視頻讀了其中的主要內容。

張惠清老人說:我要用我們國家的法律來證明我是無罪的,你們迫害我是違法的。請問各位:我們國家誰才有權制定法律和解釋法律,是江澤民嗎?是法院或是檢察院、還是公安部?你們誰能作出回答?我要告訴你們,我國《憲法》和《立法法》規定,我國的國家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司法的最終解釋權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江澤民的講話,各個部的文件、通告、兩高的司法解釋都不是法律。直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給法輪功定甚麼罪。公安部2000年39號文自定的14種邪教中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是在我國憲法法定範圍內活動,沒有犯法。2011年3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第99項、第100項也已明確廢止了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這是國家機關在表明自己的態度。

張惠清老人說:「四二五」上訪無罪。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法輪功學員採取上訪形式向中央有關部門申訴,說明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完全是行使公民憲法的權利。「自焚」事件,是政法委導演的一場栽贓陷害法輪功,欺騙矇蔽世人的鬧劇,純屬造假。《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信仰的權利和自由。

張惠清老人說:法輪功是佛家上乘高德大法。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好嗎?還怕好人多嗎?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根據憲法、法律,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是信仰自由,法輪功學員不應該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非法詢問、搜家、綁架和審判。

張惠清老人告訴相關人員:你們回去好好學學《憲法》第35條、36條至第41條和《刑法》第13條、第14條,《刑法》第245條規定、《刑法》第251規定。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了侮辱罪、誹謗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誣告陷害罪、偽證罪等罪。

《警察法》第一章第七條(法治原則):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法律為行為準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嚴禁濫用、超越權力。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已被記錄在案,他們會依法控訴把那些人推上審判台的,你們就等那一天看審判吧!迫害好人的下場在不長的時間就會看得到的。

老人還告訴他們:你們要用國家的那些法律好好對照一下你們迫害大法弟子的行為,看看自己到底犯沒犯法?犯了多少條?趕快回頭不要再做蠢事了,這就是我今天要給你們要說的話。算是我對你們的忠告吧!(過後本人要求法官把自我陳述錄入案卷中)

沒有人打斷張惠清的自辯陳述。張惠清讀了自辯陳述以後,又講了大瘟疫要淘汰壞人,善惡有報,然後把準備好的劉伯溫預言每人給了一份,律師沒要,其他人都接了,他們也沒再說甚麼。張惠清又再次善勸他們,該講的我可都給你們講了,千萬不要再參與迫害好人了,將來大淘汰時你們怎麼辦啊?說到這時,張惠清不由得心生慈悲,流出了悲憫的眼淚。

法官問律師意見,律師說了一句:她發了幾本小冊子也不是甚麼大事,也沒甚麼大影響,酌情處理吧。就被警察送走了。

法院的書記員耿明慧大約四點二十分到張惠清家中說,你不願上那邊去,那我就跑一趟了。拿著一大摞材料讓張惠清看看、簽字。張惠清說:我不看,你們這些東西與我沒有任何關係,我沒犯罪,也沒違法,我符合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劉文濤對那個書記員說:那你簽上吧。書記員耿明慧就在每一張紙上簽了名字。大約下午四點半多離開張家。

七十多歲的張惠清和老伴劉嗣堂,都是濟南市濟鋼退休職工,老伴劉嗣堂,原是濟鋼總公司設備製造公司機動科科長兼技術工程師,夫妻二人因為身患病痛折磨,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從此二十多年了身心健康,受益良多。

張惠清一次次給接觸到的公檢法人員平和地勸善講真相,他們多多少少都聽了一些真相,也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他們明知用所謂的法律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起訴判刑,是完全違反法律、道德、天理和良心的,可是卻在「自己說了不算」的藉口下,為了自己的飯碗,還是違心的維持著對好人的迫害!如不悔改,他們的生命將面臨最可悲的下場。

值得欣慰的是,現在明白真相的公檢法人士也越來越多了,有的表示同情,有的告訴消息,有的默默的給大法弟子提供幫助。俗話說:三尺頭上有神靈,他們的善行一定會的到上天的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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