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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塵封十八年《屍檢》掩蓋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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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十八年前,2002年6月29日下午在貴州省清鎮市青山園殯儀館「解剖室」裏,按屍檢規定各種手續具備、各方人士到齊。貴陽醫學院三名法醫對編號為「無名屍」的一具男屍進行了「屍檢」。7月9日(十天後)一份封面為《貴陽醫學院法醫學鑑定書》(以下簡稱:《屍檢》)報告出籠,其結論是:「葉逢林繫因急性血源播散性粟粒性結核病致急性全身性結核菌毒素作用、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屬病理性死亡。」

兩三年前,友人偶然見到並閱讀到這份《屍檢》報告,其中「主支氣管腔內充滿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在他眼前停留,他非常果斷地說:法輪功學員葉逢林是被強行「灌食」而死亡的!被震驚後的友人們手拿《屍檢》報告,走訪了身邊的醫生、專家和學者等,都一致肯定了:被「灌食」死亡的結論。一年前,有身為醫生的法輪功學員從醫學角度寫來《專家答疑血源播散性結核病有關知識》和《對法輪功學員葉逢林死亡真正原因的分析》文章。

十八年後的今天,友人們意識到該是著手成文,曝光《一份塵封十八年「屍檢」掩蓋下的罪惡》的時候了!

一、《屍檢》報告

《屍檢》報告分為:貴州中八勞教所醫院提供的,葉逢林在該院住院及死亡的【案情簡介】,和貴陽醫學院法醫對解剖屍體後的【鑑定】(包括:「屍體解剖檢驗」、「分析說明」和鑑定結論」部份)兩部份。在靜心閱讀和思考後發現:《屍檢》報告本身的文字語言對葉逢林的死亡:一方面透露出「灌食」死亡真相;另一方面又將「結核病」強加給死者,用假相加以掩蓋;再一方面又在假相基礎上再編造出與事實相違背的【鑑定結論】。這便是《屍檢》報告掩蓋下罪惡最直接的表現。

1、《屍檢》透露被「灌食」死亡

法醫「屍體解剖檢驗」中:「喉頭、會厭部份大量胃內容物積存、食道內多量內容物積存」,「胃內物為半消化狀食物,形狀正常」,「主支氣管腔內充滿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等文字語言表明:(1)在喉頭、會厭、食道、胃內和主支氣管腔內,都同有「胃內容物積存」。也就是說在這五個部位都有同樣的食物停留在那裏;(2)用「大量」、「多量」、「充滿」等量詞說明喉頭、會厭、食道、主支氣管腔內等部位「胃內容物積存」的數量是多量,而不是少量的;(3)五個部位積存的「食物形狀」應該是一致的:「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即「液體」為主要成份的,「混有食物殘渣」為次要成份。

這與人的正常「用食」是相衝突:喉頭、會厭、食道是人正常進食的主要通道,食物被停留在這些地方就不正常!在某一處稍有堵塞都會對生命造成威脅,而葉逢林正常進食通道的幾個部位都同時被食物堵塞,這還有命嗎?!氣管是供人體呼吸循環的部位,而葉逢林的「主支氣管腔內充滿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表明呼吸通道被完全堵塞,那會死的更快!

勞教所醫院【案情簡介】:「6月24日以來,患者拒絕服藥、輸液等。」與「主支氣管腔內充滿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看出:向法輪功學員葉逢林灌的「食物」主要是「灌藥」,即將「藥」與食物「流質」拌一起,用食管插入食道,由於「患者拒絕服藥」掙扎不往下吞,這便是喉頭、會厭、食道、胃內裏面「胃內容物積存」的由來;同時食管被從食道裏擠出來後,又被往回插,結果食管被插入氣管(食道與氣管是緊挨著的),藥與食物拌成的流質的液體就直接進入主支氣管內,這便是「主支氣管腔內充滿液體並混有食物殘渣」由來;加上,勞教所醫院的【案情簡介】中:「6點30分該患者大汗淋漓、面色蒼白、呼吸急促、口唇紺紫」是死前的慘狀;「2002年6月27日7點30分心跳、呼吸停止死亡」是死亡狀態;而給出的「死亡原因:呼吸循環衰竭。」這便是葉逢林死亡前狀態的由來。

2、《屍檢》又編造「結核病」加以「掩蓋」

《屍檢》中【鑑定結論】說:「葉逢林繫因急性血源播散性粟粒性結核病、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屬病理性死亡。」我們認為是錯誤的結論、是強加給死者的、是假相,是在掩蓋事實真相,為甚麼?以下,就【鑑定結論】涉及到的三句話加以分析論證。

首先,根據《專家答疑血源播散性結核病有關知識》:「血源播散性全身粟粒性結核病,是由於肺內原發病灶或肺門幹酪樣壞死灶,及肺外結核病灶內的結核桿菌侵入血流或經淋巴管由胸導管入血,所引起的疾病。」這裏:其一「肺內原發病灶或肺門幹酪樣壞死灶,肺外結核病灶內的結核桿菌」等表現,都是在之前就患有結核病所致,而葉逢林從沒有過「結核病史」,同時勞教所醫院提供的【案情簡介】中也無「結核病」字樣;其二「該病多見於3歲以下的兒童」,而葉逢林是成年人;其三「臨床上病情凶險,有高熱衰竭(39度C以上)、煩躁不安等中毒症狀。少數病例可因結核性腦膜炎而死亡。」;而【案情簡介】中:葉逢林在勞教所醫院時「體溫保持在38度左右」,「27日5點半患者無不適」(死前一小時時),也沒有「結核性腦膜炎」字樣。所以說,「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是編造出來強加給死者的。

其次,「呼吸循環衰竭」不是一種疾病,而是導致死亡前的一種症狀。

《屍檢》中【鑑定結論】將「呼吸循環衰竭」與「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並列在一起,讓人在感覺上產生錯誤認識:一是「呼吸循環衰竭」也是一種疾病,它同「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一起,是這兩種疾病同時導致葉逢林的死亡;二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是引起「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的原因,「呼吸循環衰竭」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引起的結果,是這樣的因果聯繫。

說它錯誤在於:「呼吸循環衰竭」不是一種疾病,而是導致死亡的一個症狀;「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不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的原因,「呼吸循環衰竭」反過來也不是「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必然要出現的結果,是在混淆因果聯繫。因為「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不會引起「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除非有「結核性腦膜炎」的出現,而勞教所的【案情簡介】中,連「結核病」字樣都沒出現,哪裏來「結核性腦膜炎」?!所以說,「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也是編造出來強加給死者的。

再來看【鑑定結論】中的最後一句:「屬病理性死亡」。

根據《對法輪功學員葉逢林死亡真正原因的分析》一文:葉逢林沒有「結核病史」、在勞教所醫院死亡前,該醫院給出的【案情簡介】中也沒有提到有「結核病」。怎麼《屍檢》中就出現了一個「急性血源播散性結核病」來?其最終是要把葉的死歸於──來自葉身體內部的「病理性死亡」,這樣,兇手們就可逃之夭夭了!

「呼吸循環衰竭死亡」原因:有來自死者身體內部的,如,嚴重冠心病病人,突發心肌梗死而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又如,患嚴重肺氣腫、肺膿瘍的病人,可因上呼吸道感染,致痰堵氣道突發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有來自身體外部的「正常死亡」如:煤氣中毒、交通事故、人為的機械性創傷(如拳擊)、上吊等;法醫結論說:葉逢林是「屬病理性死亡」卻沒有事實;「非病理性」的,即外部「正常死亡」也根本談不上;葉逢林的死亡的結論,只能是來自身體外的一種強力導致的「非正常死亡」,也就是「灌食」而死亡的結論!

「屬病理性死亡」是《屍檢》結論中,對「死亡結論」的一種「定位」,是在給追查「死因」的活人,在思維上的「定位」,是在告訴你:不要亂想了,是死者自己的「疾病」導致自己死亡的。讓你心安理得的把接受它們編造的謊言當成事實,不再「追究」是它們編造《屍檢》的真正目的。

3《屍檢》繼續利用「文字語言」掩蓋其它的一些真相

(1)就《屍檢》中「左側第5肋鎖中線處骨折」的回答:勞教所醫院【案情簡介】中說是「搶救時胸外按壓所致」,法醫鑑定是「死後形成」,後者是在「證明」前者「是這樣的!」;(2)《屍檢》中只有:「系統屍檢未發現外傷」,而「肝的部位表面有青紫色」卻沒有記載;(3)《屍檢》報告很不完整:只有「文字結論」,沒有出示支持結論的證據(即附件),如:各器官的解剖照片、切片照片化驗結果證據;又如:肺臟等切片上有「粒粒性結核結節「的照片等證據。

二、解剖現場和事發前後

親人被叫去勞教所。2002年6月27日晚上10點,勞教所:葛俊蘭(女 40歲左右,所教育科)、駕駛員和盧永亮(貴陽三橋派出所所長)三人到葉逢林家裏,一進門就對葉妻說:跟我們去一趟中八勞教所,最好是有親人陪同。葉妻問甚麼事?回話說,去就知道了,不說!到勞教所被告知:「葉逢林已於今天早上7點30分死亡,是急病死亡!」但是,面對惡黨政府有甚麼辦法?陪同前往的親人們說,來了,又知道葉逢林已經離世了,還是去殯儀館見他最後的一面吧!乘車來到「青山園殯儀館」,來到葉逢林的屍體面前,臉部已整容化妝,穿好衣服,看不出任何「破綻」,牆壁上標著編號為「無名屍」的字樣,這樣的「情景」不僅是「淒涼」還是「淒慘」禁不住眼淚奪眶而出。就是想大哭一場,葉逢林,你告訴我們,是誰把你迫害死的?!

圍繞解剖現場。事隔十八年已經記不起要求屍檢的過程了,只記得開始勞教所方是不同意屍檢的。29號下午屍體解剖在青山園殯儀館的解剖室裏進行。

《屍檢》報告記錄:委託單位:清鎮市檢察院;委託事項:葉逢林死亡原因鑑定;死亡時間:2002年6月27日晨7點30分時;屍檢時間:2002年6月29日下午;屍檢法醫:王傑、王磊、黃映康(貴陽醫學院法醫學教研室),張慶華、陳相(清鎮市公安局法醫技術室);照相:有貴陽醫學院法醫學教研室,和清鎮市公安局法醫技術室。

屍體解剖過程中有兩件事至今還沒弄明白:一件是,到腹部時,腸子迸了出來而且是白淨清亮,沒有食物通過「消化」後留下來的東西。但之前的獄警葛俊蘭說「葉頭天晚上還吃了兩三碗飯」。在現場出現了腸子是空的沒有東西時,有獄警在一旁說,「有人在頭天晚上看葉敲著碗去食堂打飯」這事,看來是無法弄清了;二件是,在解剖一旁,有親人伸手去摸屍體時,主持解剖的王傑制止說:「你不要動,這病菌傳染很厲害的,我都沒有戴手套!」

(說「這病菌傳染很厲害」,還沒「取樣檢驗」是怎麼知道的?莫非是暗示死者親人們點兒甚麼嗎?或將來「追究」時,自己也有過「說法」或「出路」吧,《屍檢》上的那一句「主支氣管充滿液體和混有食物殘渣」,就可以告中八勞教所醫院殺人滅口之罪惡了。你法醫做出違背事實的真相的《屍檢》,將來追究時其罪惡也是難逃的!)

屍體解剖後親人們針對:(1)有肋骨一根被斷開;(2)肝部位表面一大塊青紫色;(3)腸子白淨清亮沒有東西是怎麼回事?(4)在勞教所醫院的主治醫生為何不來現場?(5)要看葉死前穿的衣服等等提出疑問。奇怪的是:勞教所方沒有所部頭頭,也沒有葉逢林事發現場的相關(如醫生和警察)人員。只有根本不在現場也不了解事發過程的兩個年輕醫生和幾個獄警前來「應付」。親人們聽到的要麼就不答覆,如:腸子裏沒有東西是怎麼回事?就沒人答話!要麼是矛盾的答覆,如:肋骨斷裂、肝部表面青紫色怎麼回事?說搶救時造成的,問搶救在胸腔,與腹部有關係嗎?要麼就加以威脅如:親人要看葉離世前穿的衣服,回答:「丟了!」親人問:肯定是打死了人,衣服上有血跡,銷毀證據把衣服扔了?站一旁的獄警劉遺瑞威脅說:「你以後要進來,我要好好收拾你!」其它獄警還美其名曰的說,是出於「人道主義」,才對死者整容換衣的。

法輪功學員葉逢林的死因,家屬一直認為是被打死的。一直沒有往別處去想。

三、葉逢林死亡的其它「謎團」和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中引起的反迫害

葉逢林,男,1958年生,1977年畢業於畢節師範學校,當過小學教師和校長,後調畢節縣團結鄉武裝部。他以前身體不好,主要是腳痛;在中國社會的風氣下也有不少壞習氣:抽煙每天一包;喝酒經常醉倒;賭博在80年代那會兒,雖說是小賭,也經常參與、消磨時光。

1995年的一天,妻子說:你的腳不是痛嗎?去煉法輪功吧!還說周圍誰煉了法輪功病都好了,很神奇的。之後,葉逢林很快的就找到煉法輪功的人,請來了《法輪功》一書,回家後,就看的很入心。妻子回憶說:記得當時一動不動的坐在窗戶前,天都很晚了還捧著書站靠在窗戶下看,妻子從來沒有看見他如此的專注過,妻子說,「吃晚飯吧!我看你這麼專心在看書,不忍心打擾你」。吃飯時妻子問:「你這麼用心,那書一定非常好看,是吧?」葉逢林回答說:「這本書好極了,……高深的很呀!」葉逢林看大法書、煉功後神跡出現:煙、酒、賭全戒了;對錢財也看淡了,外地出差回來發票找不著,也就笑笑就過去了,不報了!還在當地洪法100多人。

迫害發生後,他對修煉一直很堅定:被叫去派出所,警察說,你家裏沒搜到「東西」(指大法資料),但之前你到處叫人來煉功,影響很大,所以要管你。你要說聲不煉了就不抓你了!葉逢林說:「不煉不可能!」後來被綁架到拘留所、送勞教所的5大隊、6大隊(專管法輪功的)仍然以堅持煉功的方式,來反迫害維護法。

2000年10月的一天上班時,接到縣武裝部開會通知,誰能想到這是個「騙局」,到後的葉逢林立即被非法抓捕送「拘留所」長達半年之久;在「超期拘留」期間,從每次的「提審」就是逼葉逢林「放棄大法修煉」,在監室裏葉逢林以堅持煉功反迫害多次遭獄警毒打;2001年4月17日被宣布送貴州省「中八勞教所」兩年半勞教;在勞教所的「專管隊」,葉逢林因「抵制洗腦、不放棄修煉、堅持煉功」累遭毒打,滿身是傷還被逼著每天做奴工。

2002年的1月,妻子帶著準備中考的兒子到勞教所時,葉逢林的身體狀態很好,還叫兒子用心複習迎接中考,兒子點頭並說等中考後再來看望爸爸。誰能想到才半年不到,兒子這邊剛結束中考,那邊,傳來父親離世的消息。

2002年6月18日做奴工時,葉逢林身體出現發燒、出汗等「病狀」;19日到勞教所醫院測體溫高達41度,獄醫除開了點藥外,甚麼也沒做、也沒說。回監室後,葉逢林加強背法煉功,加上同修精心護理,兩天後高燒退了、能吃飯了、也能下床走動了。誰知在23日下午葉逢林被帶進「勞教所醫院」;24日就有了《屍檢》中「6月24日以來,患者拒絕服藥、輸液」等的記載;就有了「27日早上7點30分死亡」的記載。《屍檢》白紙黑字記錄了法輪功學員葉逢林,在貴州中八勞教所醫院住院期間,被「灌食」死亡的,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離開勞教所多年後的兩個吸毒犯,分別遇見法輪功學員時,講到26號到27號交替的那個晚上葉死亡的情景:一個說頭天晚上值班到12點,說和葉說話到11點過,葉才回去睡覺的;另一個值深夜班的說,半夜一點多鐘,一群穿白大褂醫生急急忙忙的進醫院說是搶救葉逢林。

2002年6月18日左右有發高燒、出汗的反應,但還在被迫做奴工,第二天上午從奴工場被喊去中八勞教所醫院「就診」,醫生聲稱「體溫41度」,但惡警只取了點藥就帶了回來。開晚飯訓話時,惡警黎計明訓話,不忘反咬一口:「有病怎麼不早報告,高燒41度意味著甚麼?要死人的!」但惡警當時沒有把葉逢林留在醫院治療,也沒打算把葉逢林迅速送醫院。

在法輪功學員的精心照護下,葉逢林躺了兩天,高燒退下來了,能吃飯和下床走動了。可23日下午被帶進勞教所醫院,直到27日早上7點半,所醫院宣布的死亡的3~4天時間裏,所發生的一切事實真相人們一無所知。

《葉逢林在勞教所醫院蹊蹺死亡》文中說:2002年7月2日至3日,全中八勞教所所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集中在中八勞教所醫院檢查身體,包括抽血化驗、尿檢、B超、拍兩次X光片、強制打預防針等十多項,惡警楊仁壽說像這樣的體檢「所裏對你們每個人至少要花200多元」。這是所有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從未有過的體檢。

接著,在7月法輪功學員被強制「體檢」時,就提出要看望葉逢林均被以各種理由支開,在近一個月後實在無法隱瞞了,也只在葉所在的中隊通報了一下;接下來,法輪功學員整體向勞教所方提出6點要求,包括:(1)為何隱瞞葉死消息、(2)詳告死亡經過、(3)回答6月19日晚飯時獄警黎計明的訓話、(4)要為葉開追悼會、(5)將葉與法輪功學員在一起的狀況告知家人,(6)和不要再在葉死上做文章。結果,該中隊只回答了(1)(2)和(6)條,其他的要求,說由勞教所部來人答覆,第二天省勞教局一個局長來逛了一圈,瞅一眼迅速離開。

貴州中八勞教所警備隊在2002年的9月,和冬季,兩次在黑窩內發起對法輪功學員整體迫害。【在2002年9月,就以中八勞教所警備隊為黑窩發生了大規模的迫害,勞教所醫院還專門24小時派惡醫值班,說是怕大法弟子發生意外。迫害的手段有:先是強逼看聽誹謗大法的錄音、錄像,罰站、不准睡覺,如疲憊睡過去了,就用強燈照烤雙眼;接下是消耗大法弟子的體力和妄圖摧毀大法弟子堅定的意志,給吃(極少的一小點),在烈日下讓勞教人員拖拉著跑步,此時正是大熱天,就給法輪功修煉者穿又髒又臭的棉衣,再用棉絮全身用繩子緊捆著在烈日下暴曬,致使許多法輪功修煉者當場昏倒在地。再接下來是用各種手段侮辱人格、下流的謾罵、有組織有步驟殘暴打罵、折磨、血腥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其惡毒方式集古今中外迫害之大成。】【2002年冬,勞教所又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再次迫害,其血腥迫害手段與2002年9月份如出一轍,只不過熱天迫害手段換成用冷來折磨,有的甚至給脫的只剩一條褲衩,先淋透冷水,再拉到室外任冷風吹;拿冷飯給法輪功學員吃。】

當年參與迫害葉逢林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貴州中八勞教所六大隊(葉逢林死時被關押在六大隊,之前被關押在五大隊)
2、團結鄉派出所所長夏萬祥,電話0857-8734004,
3、畢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趙慶陽、聶宗發,電話0857-8223041、0857-8221354。
4、葉逢林死後與葉逢林妻子交涉辦理相關事宜的余江、劉遺瑞、葛俊蘭(教育科科長,女40歲左右)等人至少應該是知情者。現貴州中八勞教所解體,人員分流到何處不詳。
5、黎計明(2002年6月18日晚飯訓話警察)
6、貴陽醫學院法醫學教研室:王傑(主持屍檢的副教授,碩士生)王磊(副教授)黃映康(技術室)
7、張慶華、陳相(貴陽清鎮市公安局技術科)
8、貴州中八勞教所醫院年輕醫生,女的(不知名)、男的(姓顧)
9、貴州省勞教局局長(不知名,2002年7月3日去中八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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