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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大法修煉者 中共官員遭惡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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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自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各級組織都有人在參與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然而,害人就是害己,這是由善惡有報的天理決定的。

在已曝光的超過萬例的中共各級官員、警察、普通市民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車禍死的、暴斃的、自殺的、半身不遂的,還有被判刑、撤職的,更有自己作惡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官員遭惡報的實例。

1、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張安克和依蘭縣檢察院陳玉傑遭惡報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將哈爾濱管轄縣(巴彥縣、賓縣、方正縣、通河縣等)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案子,都指派給依蘭縣檢察院、法院非法審理。原依蘭縣法院刑庭庭長張安克和原依蘭縣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陳玉傑,多年來非法批捕、審判依蘭縣及外地的法輪功學員數十名,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的指使下,張安克和陳玉傑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判重刑罰重金,致使這些善良民眾含冤入獄,有的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打傷殘,有的被迫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依蘭縣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陳玉傑遭惡報,因未嚴格審查證據,造成無罪群眾被關押追訴;依蘭縣法院刑庭庭長張安克,不正確履職,違反法定程序,作出不公正判決,陳玉傑、張安克二人遭惡報,被立案審查。

二零二零年初,依蘭縣法院刑庭庭長由劉豔紅替代張安克,依蘭縣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員由汝少華替代陳玉傑。目前,劉豔紅和汝少華依舊按照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的指派參與非法庭審、判刑法輪功學員。

2、河北省邢台市臨西縣河西鎮鎮長、政法書記邢貴斌遭惡報

邢貴斌,男,河北省邢台市臨西縣河西鎮人,河西鎮政府工作人員,擔任鎮長,主管政法工作。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大法以來,邢貴斌一直參與騷擾法輪功學員,自己親自監視一位法輪功學員,該學員在他不注意的情況下走脫,否則將被綁架迫害。

在法輪功學員舉報迫害元凶江澤民後,在邢貴斌的指示下,他手下的人又到各法輪功學員家騷擾。以工作威脅兩名法輪功學員,強迫讓寫「保證」。法輪功學員去給他講真相,送真相資料。他迴避,不讓進門,其妻子彭輝也非常反對大法,以有事為由,拒絕聽真相。就在兩年前,邢貴斌遭惡報,查出患癌情況,有人說是胰腺癌,有人說是胃癌,有人說是喉癌,具體是哪種,外人無法知道。

就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幾號,邢貴斌去世,年四十九歲,從患癌到死,正好兩年。

望各鄉鎮工作人員多為自己想想,只有明白真相,才能真正得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希望在職的各級政法部門看清善惡,為自己及家人著想,保護法輪功學員,選擇美好的未來。

3、原四川省廣漢市市長江建君遭惡報被逮捕

江建君在任廣漢市市長期間,迫害廣漢市法輪功學員,導致廣漢市教師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被非法開除公職。二零一八年八月,四川省廣安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江建君決定逮捕。

江建君,女,二零零一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十月,任廣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至今,任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江建君任廣漢市市長期間,是非法開除趙顯常公職的廣漢市政府責任人。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江建君被審查。日前,廣安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江建君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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