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修中嚴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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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二零一零年我喜得法輪大法,真是三生有幸。修煉中身體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思想境界也在昇華著,其中離不開師父慈悲保護和加持。感恩師父領我走上最正的路,給了我最好的一切。

一、放下利益之心

我丈夫的同學經營生意,丈夫在他那裏上班。他同學為答謝丈夫盡職盡責的付出,就決定請我們倆口子和他一家出去旅遊,吃住全都包了。旅遊中欣賞著美麗的山川河流,領悟著不同民族的風土人情,心情也的確高興。那時我得法一年多,旅遊中我跟丈夫同學的家人講了真相,告訴她我學大法了,並告訴她我身心受益的實情。

在高興之餘,總覺著差點甚麼。我想起師父在《轉法輪》講的小孩摸獎券的那件事情,「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1]想到這些,我知道我應該怎麼做了。回家後,我想怎麼和丈夫開口,怕他不同意。我說:和你商量件事,你看我們這次出去旅遊,雖然是件好事,可我心裏有個結、過不去。你是他的職工你享受這份待遇還說得過去,可我不應該享受這份待遇,我們不能這樣做,得把我花的那份錢給人家才是,人家掙點錢也不容易,你說好不好?想不到丈夫同意我的想法。我倆估量了一下,每人可能要花五千元左右。晚飯後我拿了五千元錢和丈夫一起來到了他同學家,說明來意,我把錢給了他們,經過幾番推辭,還是留下了。我心裏覺著很暢快。

自修煉後,當在利益上出現矛盾時,我就用師父的教誨、大法的法理作指導,來對待這件事,就能放下利益之心,就能使矛盾迎刃而解。這樣的事情也有好幾次,我就不一一說了。

二、在矛盾中去執著心、修自己

我家和女兒的婆家是一個城市,女兒的婚姻是經人介紹認識的,認識了不久,確定了婚姻關係。兩家父母見了面,沒想到的是女兒的婆婆第一次見面就跟我們談起了她家的家事,她和她婆婆、小姑、和丈夫的矛盾都很尖銳,關係搞得都很緊張。還以為都是別人的錯,可以看出女兒的婆婆是個很強勢的人,沒有了傳統女性韻味。我當時就有點顧慮,可看到女兒和女婿關係比較融洽,我們也就不多說甚麼,畢竟婚姻也是緣份促成的。

女兒婚後不久懷孕了,女兒到產期我和女兒的婆婆都到女兒那裏。女兒進了產房,她婆婆要給她送吃的,守門的醫生不讓隨便進去送吃的,除非裏邊傳出要吃的才能送。我就說:不讓進就別進了,省得人家不高興。可能就是這句話女兒的婆婆生氣了,中午吃飯的時候,女婿買了飯讓我和他母親先吃。結果他母親就嚷嚷開了:我不和她(指我)一起吃,她在這吃我就到下邊吃(指餐廳),她在下邊吃我就在這裏。當時我就懵了,這是咋的了?為甚麼?好多人都在看著我們,因為她聲音很大,並且是很惱怒的樣子。我是個很要面子的人,沒經過這樣的事情,感覺很丟面子,因我是修煉人,又不能和她爭執,也不知為甚麼她發這麼大的火,我甚麼話也沒說。女婿看到這種情況就說:你倆都到下邊去吃吧,這事都要聽我的。他母親還是聽了兒子的建議,不嚷嚷了。我們一起到餐廳去了。我就說:還是一起吃好。當時雖然心裏不好受,事後想一想師父的教誨,大法的法理,心裏也就釋然了。

自學大法後,我的世界觀發生了很大變化,知道做人應該真誠、善良、忍讓,應按修煉人的心性標準做好人,所以平時能夠包容、忍讓。 可我長期形成的觀念,有時也佔了上風,在和女兒的婆婆相處中,在矛盾尖銳時也有守不住心性的情況,事後又很後悔。所以就在矛盾後找自己、修自己,找出自己不好的心去掉它。隨著不斷的學法,大法使我逐漸成熟起來,心性也在不斷的提高。

親家母雖然不看孩子,很注重身體的鍛練、養生,可是身體還是出了問題,我們倆口也都去看她。她搬了家住上新房,我們也去溫鍋。親家母最近眼睛出了問題,做了手術,手術後視力很弱,我們倆口又去看她,她拉著我的手很親熱,一個勁地說:都怨我不好,是我自己做的不好。我就勸慰她說:不要多想了,好好保重身體。當我們走時和她告別,聽到她抽泣聲,我心裏也不好受。

個人體會,層次有限,有不在法上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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