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義生前積極執行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大肆綁架,抄家搶劫,非法拘禁,勞教、判刑,使很多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折磨。
二零一五年在「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下,有近二十一萬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依法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起訴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這是公民依法保障自身權利的合法行為。但天津市公檢法迫害訴江民眾的事件一直持續不斷,天津市公安局長趙飛竟公開明確的說:抓一個法輪功學員賞一萬,叫囂訴江就是「違法」。李思義大肆非法抓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李思義,53歲,一九六七年六月出生,曾任天津市薊縣公安局副局長,天津市寶坻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李思義任天津市薊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五年薊縣法院對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陳瑞琴非法判刑4.5年,孔玉翠4.5年,郝淑豔3年,劉素琴3.5年,朱桂蘭3年,王淑麗3年。二零一六年薊縣法院非法判張慧敏3年。二零一七年天津市薊州區法輪功學員孫淑珍被非法判刑五年。李思義二零一八年任天津市寶坻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寶坻區法院非法判張磊1.5年,罰款1萬元。
1、薊縣法輪功學員陳瑞芹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天津薊縣白澗鄉劉吉素村44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瑞芹,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被天津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她於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因不放棄信仰,在天津女子監獄長期遭受凌虐,在五監區受到殘酷迫害,被長時間罰站、不允許大小便,她的雙腳腳趾曾被踩得鮮血淋漓,身體被毆打得傷痕累累,包夾在引水機上接來熱水往她臉上潑,更下流地掐乳頭、猥褻下身,甚至讓她吃屎喝尿。包夾隨手抓起尿桶、凳子等物件就打,還說:「杜大隊當班可以隨便打。」獄警徐莉穎煽動包夾暴力毆打說:「打吧,打破了我親自給她縫去。」
陳瑞芹曾被折磨的不像人樣,抽風、口吐白沫栽倒在地上,精神恍惚意識不清。獄警、包夾仍然殘酷的折磨她,逼迫她放棄自己的信仰,直至被迫害致死。
2、天津市薊縣郝銀被綁架 老母親被騷擾離世
天津市薊縣法輪功學員郝銀,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被薊縣國保以訴江為由非法帶走,直接送往本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日。之前,郝銀曾兩次被騷擾,一次洇溜派出所警察去家裏,只有年邁的老母親和老父親在家,母親以為又要迫害兒子,一度給嚇住,自從他們走後,就臥床不起,於八月底離世。
李思義是天津市公安系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實施者和責任人,最終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暴斃。善惡到頭終有報,李思義自食惡果把命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