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來想去,總覺的那樣做太窩囊,大法修煉真、善、忍,這樣的高德大法,我們本應該理直氣壯、堂堂正正的修煉,我們沒有違反法律,怎麼能偷偷摸摸去修煉呢?!那樣做等於沒有走證實法的路,我還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嗎?
當我看到明慧網頁上「從新修煉」四個字時,一下子想到,簽了「不修煉的保證書」,那不是等於在法輪大法學員的名冊上把自己的名字除掉了麼!這是多麼嚴肅的問題啊!不行,我堅決不走這條路。
有了這樣的決心,還必須有正念來加強自己的底氣,真正去掉怕心。首先,我要堅信「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我相信師父就在身邊。只要心裏沒有怕的壓力,師父一定能給我智慧,我一定能戰勝邪惡!
其次,要用慈悲心對待上門的邪黨部門人員,他們也是受害者。去掉爭鬥心,站在救度眾生的基點上,對他們講真相,救度他們。
有了以上兩個基礎,還要利用常人中的法律,提醒他們國家認定的14種「×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沒有法輪功;指出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騷擾迫害是中共在違法。
九月初的一天,社區來了五個人,我很平靜的讓他們進屋落座。負責人說:找你是要你簽個「保證書」。我反問:「甚麼保證書?」負責人說:「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再反問:「為甚麼不讓煉?」他說法輪功是「×教」。我說,你錯了,你們可以用手機上網搜索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三十九號文件看看。國家認定的×教組織,沒有法輪功,打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而是中共在違法。
我還準備,如果他們說上級安排的,或者上級有甚麼文件,就告訴他們,上級的指示或者文件本身不是法律,也是違法的。拿不出認定的文件,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就是違法行為。只要抓住這個關鍵問題,他們的行動就是嚴重缺理的,一下子,他們就沒有了脾氣,矮了半截。
我的回答讓他們措手不及,他們只好簡單的反問一句:「那你是不簽了?」我說:「我不簽,我煉法輪功,過去的一身病都好了,我簽那樣的保證書,怎麼對得起師父啊!」他們無趣的走了。
事後,女兒告訴我,他們有人動員她代替我簽字,女兒拒絕了。當時我如果知道,一定譴責他們搞株連九族更是違法行為。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