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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優秀人才的重重苦難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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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顧志儀女士,早年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係重慶市稅務學校高級講師,全國計算機軟件學會重慶分會理事,重慶中專計算機學會副理事長,四川省優秀教師,四川省國稅系統先進科技工作者,重慶市國稅系統先進科技工作者。

老伴劉建華,一九五四年北京大學數學力學專業畢業,係重慶市稅務學校高級講師,國家教委中專數學課程組五名成員之一,一九八八年國家教委委託他主編全國中專工科數學實驗教材共四本,一九九四年國家稅務總局委託他主編了全國稅務系統(財經類)中專數學教材兩本。劉建華是很受同事和學生敬重的老教師。

女婿張全良,一九八八年四川大學計算機系畢業,中煤集團重慶煤炭設計院電腦工程師兼科技英語翻譯,曾獲重慶市科技成果三等獎、四川省優秀硬件設計二等獎。

女兒劉之蘭,畢業於江漢石油學院,是重慶市大渡口區地稅局主任科員,不貪不賭更不吃、拿、卡、要,當她回到她曾管轄過的企業會計部門時,手下的會計高興地說:「劉老師,是你呀!太好了!」 因為秉公工作,在2000年上半年企業所得稅匯算中,她查補的稅款佔了全所查補額的一半。

顧志儀(顧志毅)一九九二年修煉法輪功後,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全不翼而飛,人也變得豁達開朗,走路像年輕人一樣輕快;是原重慶市法輪大法義務輔導總站站長。大女兒劉之梅的精神分裂症好了很多,後來在正常上班了。

劉之蘭說:「看到母親的變化,我、丈夫、父親都先後走入了大法修煉。在大法的淨化下,父親的腦血管硬化(三天兩頭髮病)沒吃一顆藥即痊癒,丈夫戒掉了多年的煙癮,我吃了許多中藥未見好轉的內分泌失調也奇蹟般的在修煉一個月後消失了。更為神奇的是,久病的姐姐在大法純淨場的影響下,病情也明顯減輕,藥量減少了一半多。」「修煉後,我們一家更是將「真善忍」的原則落實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歷史圖片:1998年重慶沙坪壩區綠色廣場(現三峽廣場)法輪功學員週末集體煉功'
歷史圖片:1998年重慶沙坪壩區綠色廣場(現三峽廣場)法輪功學員週末集體煉功

自中共江澤民團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顧志儀一家人遭受多次綁架、非法判刑、勞教迫害。顧志毅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年多後,二零零零年遭枉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劉建華因精神受到重創,從二零零零年起一直癱瘓在床,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在老伴再次被綁架後不久含冤而逝。大女兒劉之梅當時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在每次家人被六一零恐嚇、威脅,綁架後病就加重,致使病情越來越嚴重,生活完全喪失自理。

女婿張全良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教育大隊遭受「五馬分屍」、「飢餓療法」、「喝辣椒水、洗衣粉水」、「針刺眼睛火燒頭髮」、「打手腳心」、「坐老虎凳」、「坐釘子板凳」、「野蠻灌食」、「冷凍熱渴」、「抽腳筋」、「倒拖」、「電擊」等數十種酷刑折磨,無數次昏死過去,右耳失聰,語言功能失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再次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腦子受到嚴重摧殘,經常頭昏,易激動。

女兒劉之蘭被迫長期流離失所,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多。張全良和劉之蘭的兒子果果,剛滿一歲就開始承受迫害。一次,孩子在姥姥不在跟前時依偎在一位常來看他的阿姨懷中,將小臉貼在阿姨臉上說:「我可不可以叫你媽媽?」

一、顧志儀遭非法判刑 老伴劉建華癱瘓離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點,顧志儀到煉功點煉功,在大門口外被重慶市公安局一處一科的李志偉帶領一批警察綁架到重慶市看守所關押,並抄了家,把大量的書、相片、存摺(經多次索取後方歸還)、現金一千多元、磁盤等全部抄走價值上萬元,家裏翻得亂七八糟。

當時家裏只有她老伴劉建華和大女兒劉之梅,劉之梅原來得過精神分裂症,當時已好了、一直在正常上班,在母親被綁架後她的病復發了、在家裏亂砸東西亂叫。劉建華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打擊,急得吃不下飯,腦子也不清楚了,多次跌倒在衛生間和家裏地上。

在家人要求警方出具抓捕手續的情況下,當天下午市公安局一處科長李志偉帶來了一份公章蓋得模糊不清(只有外面的圓圈能看清)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來,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

經幾次轉押,顧志儀後來被劫持到了重慶石板坡看守所(此看守所專關重犯、要犯,此後曾關押過多名大法學員)非法關押,到二零零零年九月釋放,被剝奪了一年零兩個月的人身自由,期間退休工資被全部取消。

期間,重慶610一直處心積慮地搜羅栽贓 「罪證」。一九九九年十月,市公安局一處一個姓賀的處長(此人後來還多次來過顧志儀家騷擾和威脅),帶兩人到設計院找張全良,帶來一堆從母親家中抄去的廢舊3寸軟盤,關上房門後拍桌子砸板凳,兇狠地逼迫張全良承認是加密的,想搜集指控顧志儀的「罪證」。張全良正告他們:我們修煉光明正大,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你們懷疑可以找專家解密,何必採取這種恐嚇威脅手段?中午,他們脅迫煤炭設計院請吃請喝,期間張全良勸他們做人要講良心,賀竟然反問:「良心幾塊錢一斤?」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在重慶市渝中區法院開庭構陷顧志儀,指控的所謂「罪名」是:「圍攻報社」「到宗教場所弘法」「組織集體煉功」。法庭內外布滿警察、便衣,一副如臨大敵的陣勢。重慶市各大媒體也大肆渲染,並試圖製造「公開審理「的假相。

在庭審過程中,律師、顧志儀本人甚至是控方證人《重慶晚報》社的保衛科長歐陽敏拿出當時的工作記錄本,都以事實證明法輪功學員無論是在洪法及向報社反映情況的過程中都是秩序井然,根本不存在擾亂公共秩序的問題,令檢察官滿臉尷尬。眼看案子審不下去了,下午開庭不久,法官突然宣布休庭十分鐘。此後法庭上就只聽見檢察官長篇大論地背誦官方的×教言論,再不給律師發言的機會。後來得知,渝中區法院一名副院長對兩名辯護律師進行了威脅,因為替法輪功學員辯護,兩名常人律師差點被吊銷律師執照,律師當庭呈交的書面答辯詞也被所在的瑞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和市司法局拿回改得面目全非。後來一名律師被迫離開重慶瑞正律師事務所。

顧志儀被非法關押後,其丈夫劉建華的身體更加衰弱,經常摔倒在地上,大小便常常拉在褲子中,身體急劇惡化,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劉出現昏迷被送進醫院搶救,家人多次向市委、市府、政法委、公安局、法院等反映,要求讓顧志儀到醫院看護;劉也提出希望見顧最後一面,邪黨人員竟不讓。十九日凌晨,劉出現呼吸衰竭,醫院下病危通知書。二十日,家人再次向法院提出「取保」申請,未果。

七月二十一日半夜,大坪石油路派出所全然不顧危重病人需家屬全天二十四小時照料,強行將在醫院照顧岳父的張全良綁架(在其的再三要求下,直到第二天下午才打電話通知妻子劉之蘭),所謂的理由還是「擾亂社會秩序」。起因是勞累一天的張全良在病房外的樹蔭下盤腿休息(急診室無處休息)被重醫保安綁架。當重慶煤炭設計院領導詢問原因時,石油路派出所治安室惡警還造謠說:「他半夜兩點糾集重醫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

張全良說,「我當晚因醫院病房內無處休息,且自己身體十分疲憊,大約半夜二點多鐘,抽空在醫院一樹下盤腿坐著休息時,被重醫附一院保安發現後,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二話不說,就把我綁架到重慶渝中區石油路派出所,又被押送到重慶渝中區李子壩拘留所拘留15天。沒想到對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一位高級講師,卻在他病危搶救期間身邊一個親人都不給留,等到我從拘留所回家時,老人已經癱瘓了。」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日下午,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以「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判顧志儀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顧志儀回家後仍多次遭到當地公安、「六一零」人員上門、跟蹤等騷擾。家門口常停有警車,出門還常有便衣跟蹤。顧志儀說:「後來我丈夫病倒了,呼吸都停止了,經醫院搶救雖然能呼吸了但再也站不起來了。此後一直臥床,生活不能自理,苦不堪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傳來西山坪勞教所正在瘋狂殘害法輪功學員,許多人生命垂危的消息。顧志儀撇下癱瘓在床的老伴和無人照顧的小孫子,隻身前往勞教所探望。當惡警李其偉要求她做轉化工作遭到嚴正拒絕後,李就強行趕她出門,眼看千辛萬苦才來一趟卻又不能相見,顧志儀悲憤地朝勞教所裏大聲喊:「全良,媽看你來了!媽一直得不到你的消息,你怎麼樣了?媽擔心你呀!」惡警見狀,驚恐萬分,急忙叫吸毒勞教犯把顧志儀強行抬出去。在抓扯下,顧志儀手臂被抓得青一道白一道,帶去的蘋果撒落一地,顧志儀痛斥他們的違法行為。這時張全良在裏面大聲喊:「媽,你回去,將真象講給世人!」只聽見裏外都是邪惡瘋狂的叫喊打罵聲,後來李其偉叫來西山坪派出所的惡警強行將顧志儀帶走。

顧志儀說:「小女兒和女婿不在家的近六年時間裏,我這個七十歲左右的老人,要照顧癱瘓的丈夫、得精神分裂症的大女兒、年幼的小外孫,還擔心被迫害的小女兒和女婿,不僅整天很勞累還要承受各方面的壓力。」 「二零一一年十月我小女兒和女婿被綁架到洗腦班,他再也承受不了這個打擊,第二天就病危,而洗腦班拒不放人。我丈夫不久就兩眼含淚,含冤去世。他是活活被江澤民害死的。」

二、女婿張全良在勞教所被酷刑折磨致幾乎殘廢、生活不能自理

在「打死算自殺」「精神上摧垮、肉體上消滅,經濟上卡斷」的所謂轉化政策下,張全良被開除公職、沒收住所,先後被非法拘留三次、刑拘兩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勞改五年,遭受過刑訊逼供、暴力毆打、辱罵、吊銬、上大掛、電刑、罰站、坐老虎凳、水牢、多種人格侮辱、絕食抗議與野蠻灌食、關小間、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喝水、吃大小便、灌辣椒水、灌食鹽、坐釘子板凳、夾指骨、敲腳筋、踩指骨、燒眉毛、飢餓冷凍、夏天蒙被子、冬天穿水衣、抓住頭往牆上撞、固定姿勢的持續下蹲(站/坐)直到精神崩潰致瘋狂或昏迷或休克。

張全良訴述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迫害的情況: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我就被原重慶煤炭設計院成立的610小組監控,小組成員由院黨委書記、院人事處長、院保衛處長和計劃處處長兼任,並時常被找去談話。當年八月評定高級工程師時我的專業成績和英語成績全優,領導要求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書面保證,這樣就可以給我評上高工。被我當場否定,於是取消了我的評定資格。

我們夫婦倆曾多次到重慶市委、公安局、信訪局,渝中區人大、法院等處反映實際情況,希望將完全無罪的岳母放回家,他們都往上層推。沒辦法,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我利用週末到國家信訪辦反映情況,沒想到材料遞上去,就被信訪辦通知重慶駐京辦接人,收走我的所有錢物,由原煤炭設計院保衛處長和重慶渝中區石油路一姓賀的警察(男、部隊營級幹部、30多歲)把我綁架回重慶李子壩看守所關了15天,還要我自己交拘留所的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我在家照顧癱瘓的岳父,得到要把我綁架到大渡口區政法委辦的法制學習班、強制不准修煉法輪功的消息。我只有離家出走過那顛沛流離的生活,把照顧老人、病人、孩子的一大攤子事留給了妻子。一個月後岳母放回家、可是不到30天,9月30日中午,我的妻子劉之蘭接到單位電話通知,要她下午到派出所去,很明顯要綁架她到洗腦班強制不准煉功,她也只有離家出走了。當時家中兒子才一歲多,岳父和姨姐劉之梅生活都不能自理。岳母是一位快70歲的老人,當時公安局一處的賀處長和警察李志偉、戶籍劉毅、居委會書記主任還經常來家裏騷擾。家中老小怎麼生活呀,我們夫婦倆在外流離失所,有家難回。

我們實在是走投無路了,於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我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和警察攔住後直接問地址和姓名,根本不問上訪的內容和問題。於是我就沒說。就這樣被押往天安門廣場的地下室關押;晚上八點多鐘又被押上車開往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關押;然後又先後轉移到北京建國門派出所、北京東城區看守所、河北省石家莊防暴大隊、河北行唐縣公安局關押審訊。

在河北行唐縣公安局內,有一老一少警察對我進行非常殘酷的拷打,把我一直銬在一個鐵椅子上,先是抱來一捆竹竿兩人輪流的打我的腳、腿、臀部,竹竿打爛完後,改為電棒電,兩根電棒都壞了,又搬來手搖電話機,用電線將我手腳繞住後電,後來電話機也壞了。這倆警察也累壞了。半夜兩點多鐘左右,把我押出去吃飯後,再押回來繼續審問。當年輕的警察有事出去了,年老的警察善意又著急的對我說:你再不說,明天你就永遠從這個社會上消失了,再說也沒用了,共產黨再也不會把你當人看了,你人很好,有文化又聰明,你現在說了,至少還能活吧,你是文化人,你自己去想嘛!要知道北京團河勞教所已經關滿了人,共產黨的手段你是知道的。我當時馬上明白,他們是要把我們這些不說地址姓名的人就此「消聲滅跡」。因此我說了,然後轉到河北行唐縣看守所關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重慶石油路派出所的一賀姓警察和重慶煤設院保衛處長把我押回重慶大渡區看守所關押。30天後,有兩警察來要我寫「再也不到北京去」的保證,我說憑那一條文規定?我不寫。又過了12天後,一警察拿一張單子要我必須簽字,說是去一個好地方,並要我簽字後再看內容。簽完字後,我才發現是被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被押到重慶西山坪勞教所教育大隊一中隊轉化。勞教所警察公開說共產黨對付你們不轉化的法輪功,政策是「精神上打垮,肉體上消滅,經濟上卡斷」「打死白打,勞教所還得賠你80元的火化費」。在勞教所警察龍仕舜、田馨、田曉海領導下,以及肖建銘、劉華、李其偉、劉本忠、王成、李中全等授意下吸毒勞教犯王建鵬、李曉波、瀋陽、張振川、劉洪光、陳剛、李洪飛、何衛東、夏先科等對我拳打腳踢、電棍電是家常便飯,更殘忍的是夏天長時間坐釘子板凳,臀部爛得流膿血、幾個毒犯輪流按著我不准起來。用火燒我的眉毛,用竹籤刺穿了我的右耳鼓膜、導致我右耳失聰。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絕食抗議勞教所農業大隊故意謀殺重慶江津法輪功學員李澤濤致死,絕食3天後,晚上開始給我強制灌食,幾個幫教按住手、腳和頭,勞教所警察指揮幫教們把很粗的管子插進我的鼻孔,插得很費勁,我一下昏迷過去了,他說,你們給他插進氣管了,他立即就把管子給我拉出來了,然後他來給我往食管裏插管子,插進去後,又故意抽出來再插,我拼死掙扎,人快從椅子上滾到地上,幾個按住我的幫教趕緊更加使力的按住我。最後他們終於把管子插進我的胃了,開始給我灌食,灌啥呢?他們有的說灌鹽巴、有的建議灌稀飯,最後給我灌的是他們給與我一起絕食抗議的其他法輪功學員灌食留下的,還有一點溫度的奶粉。灌完食後,我早已奄奄一息,也不知是誰一下把管子從我胃裏拉了出來,痛的我眼淚猛流,這樣連續灌了3天。這樣每次灌完食,鼻子裏都會嗆出血,一身流下的眼淚、血、鼻涕、奶粉、稀飯,幫教們都看不下去,回到監舍後趕緊安慰我:「這哪是人幹的哦,這個××的獸醫!(指警察陳劍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龍仕舜、田馨、田曉海、肖建銘等上午從其它中隊挑選了60多名吸毒勞教(多次勞改、勞教人員)、近40名警察和一名所謂的醫生陳劍平到該隊,中午又從中挑選了20多名身強體壯的吸毒勞教作為打手(他們稱為「執法隊」)。這夥人在警察食堂一頓酒足飯飽後,從下午兩點開始,在龍仕舜、劉華的指揮下,從2舍到14舍依次逐個將法輪功學員拖到操場上暴打。在這個過程中,劉華指揮四個打手從舍房將法輪功學員逐個押出,高定、李宗權、陳劍平等在旁作打壓記錄。

我被4個彪形大漢押到操場,首先被強迫在劉華面前跪下,問服不?我搖頭。立刻被他旁邊早已準備就緒的打手們一擁而上,將我按倒趴在地上,脫下我的鞋和襪子,將襪子塞進我的口中,並用鞋子猛力抽打我的臉,有的猛踢、猛踩我的身體(要達到他們的所謂打遍、打夠、打痛的目標),大概我全臉腫脹並奄奄一息,不能動彈後。劉華才一聲令下:「拖下去!把下一個押上來,快!」接著,按住我腳的兩個彪形大漢抓起我的腳就往早已安排好的嚴管監舍飛跑,我的臉和腳在地上摩擦得血肉模糊,而另兩個負責押我出監舍的彪形大漢還在後面收拾塞在我嘴裏的襪子和抽打我臉留在地上的鞋。拖回監舍後,早已在監舍安排好的另外19個專門對我施行酷刑的服刑人員,立即將我按在小凳子上,施行下一個刑法。即使這樣,他們的酷刑辦法也會不久就用完,然後警察們就每天把領頭的兩個叫出去開會、學習和交流其它的酷刑方法,還鼓勵他們不斷創新和學習歷史上的酷刑方法。就這樣他們一個刑法接一個刑法的對我實施,直到我被扶著出獄的那一天。

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教育大隊,兩年多每餐只給吃一勺飯、叫50粒。用竹籤夾手、吊打、灌辣椒水洗衣粉水,坐釘子板凳,抽腳筋,踩腳趾,夾手指,倒拖,飢餓,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棒打、火燒眉毛、鑽耳朵、堵嘴巴、卡喉嚨、用針刺手指、燒眉毛、扯頭髮等等,身體上的傷痕和血肉模糊的情形連我自己都慘不忍睹,行刑的人都害怕。這裏只是略舉兩種。

整整三年,各種迫害我的酷刑幾乎沒斷過。不承受酷刑了就意味著已經死亡的1000多個日日夜夜,出獄後我已幾乎殘廢。坐著全身痛的發抖,筋骨斷了兩根,頭疼得很厲害,大小便失禁,語言功能失調,記憶功能減退,生活不能自理,也已無法工作。

(張全良的妻子在另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中寫道:經過煉功和學法,張全良四個月後才慢慢恢復語言功能。去單位宿舍拿他的私人物品,可已被單位全部弄丟。找到單位領導,要求他們歸還私人物品和恢復工作時,單位領導先是推脫,後竟說不認識他,再後來就威脅要喊派出所警察來抓他。當我丈夫拿相關文件給他們看時,他們不看,並放出話說:「你可以跟單位打官司,我們不怕。」)

三、張全良在監獄遭受各種形式的酷刑、無數次死去活來

張全良訴述遭五年冤獄迫害的情況: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我在街上行走,被重慶市610劫持到上清寺派出所,後被押到渝中區國保支隊地下室,被重慶渝中區610的6人刑訊逼供10天,其間被連續吊銬6天6夜,昏死過去後又用腳把我踢醒,接著將四個高音喇叭放在我的身體周圍連續播放污言穢語40多個小時、聲音大的使我腦袋疼得都要爆裂了。

十二月十六日把我轉移到重慶李子壩看守所繼續迫害,看守所繁重的摺紙盒勞動任務幾乎一天只能睡4個多小時,完不成任務就是坐老虎凳和重型腳鐐,看守所的目的就是不能讓關押的人有自己的思考和意識,以便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人員叫你簽字你就簽,叫你怎樣說你就怎樣說。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在重慶市渝中區法院36法庭,非法開庭審理。當時法院調集了大量法警,法庭內外布滿警察、便衣。法庭內除我的妻子一人,其他都是公檢法人員及國安便衣特務。庭審中,我當庭揭露辦案人員刑訊逼供,法官文躍說:「要有證據」,我伸出胳膊指著手臂上的傷痕問「這算不算證據?」法官尷尬不語。就這樣重慶渝中區610操縱下,法院秘密判我五年徒刑,李子壩看守所也配合嚴密封鎖消息,將我的家信截留,我的家屬、律師9月底才得知判刑的情況。我本人上訴到五中院,法院不顧事實,維持原判。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我被押送永川監獄關押。在永川監獄十一監區(原二監區十三分監區),在永川監獄副監獄長王東、教育科張龍劍、王晗威、原二監區分管法輪功的副監區長石永均、十三分監區王強、付本平(後調永川監獄總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個八人機構中)、石德兵、張猛(現在永川監獄十監區)等人的直接操控下,勞改犯張敬波(重慶璧山人)、方茂祿等人對我大打出手,他們公開在犯人中叫囂,「打法輪功(學員)沒有事,幹部准許打,打死白打」。張敬波在監區其他服刑人員中也是公開講:是監獄領導叫我們打他的。

在監獄,我被單獨關在頂樓角落的一間牢房裏,由犯人方茂祿、張敬波、熊正剛專門對我實施各種酷刑。在這裏我遭受過刑訊逼供、暴力毆打、辱罵、冷凍、水牢,各種暴打和人格侮辱,不准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喝水、吃大小便、灌辣椒水、灌食鹽、夾指骨、敲腳筋、踩指骨、不准睡覺、飢餓、夏天蒙被子、冬天穿水衣、不准換姿勢的連續下蹲、站、坐直到精神崩潰致瘋狂或昏迷或休克,多種類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精神和肉體備受摧殘。略舉兩種。

分監區長王強指點「要加強學習」, 張敬波等人就連續一個多星期不准我睡覺,強迫通宵「學習」,偶爾睡上一、兩小時覺,還要求寫欠條(指睡了覺)。王晗威找我「談」一次話,隨後我就被毒打十多天。王晗威問「身上有傷沒有?(指表面)」答「沒有」,就暗示繼續整。長期餓飯後又突然一次強迫吃很多飯、吃不下就專打胃。後來他們自己對我實施酷刑也感覺很沒意思了。就乾脆強迫我連續幾個月的不睡覺的站立、連續幾個月的不睡覺的蹲著、連續幾個月的不睡覺的坐著,睡著了或倒地了在春秋季就是一頓暴打,在秋冬季就是潑冷水,全身不知脫去多少層皮。

冬天到來時,就開始坐水牢,剛開始找來一個大的垃圾桶,灌滿水後,站在水中,人倒後,水桶就翻了,滿屋都是水。後來就改為往身上潑冷水,然後打開窗戶吹冷風凍你、往地上和被子上不斷潑水,就這樣一直蹲在地上,身體稍有動彈就是一頓暴打,三天三夜後,雙腳幾乎泡爛完,我就不斷倒地,他們暴打累了,才准躺在床上,但是被子全是被冷水泡著的,我也照樣睡了2個小時。然後就改為坐刑(連續不睡覺不准上廁所的坐),小便用饅頭蘸著吃幹,不准吃飯,7天解一次大便,就這樣直到暈死或被逼瘋狂後,才稍休息一下,又換一種酷刑。

張全良遭過無數次的連續幾個月的站立、連續幾個月的蹲著、冬天長時間泡在冷水中、強迫喝尿吃大便等各種形式的殘酷迫害,各種毒打折磨使他遍體鱗傷,無數次的死去活來使他精神幾乎崩潰,生活無法自理。他被放回家四年多,仍不時有短暫的精神恍惚和狂躁,手腳也時常疼痛,大小便失控腦子還不清楚,做事經常出事,身體也很弱、怕冷。

張全良訴述三年勞教、五年冤獄折磨說:「近三千多個日日夜夜,施暴者對我進行的各種下流侮辱性做法讓我無法回憶和啟齒,精神和身體折磨無數次耗盡,反覆的死去活來,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至今,我仍不時有短暫的精神恍惚和狂躁,大小便失控,手腳疼痛,做事時常錯亂。」

「在我備受各種酷刑折磨,隨時在瘋狂、昏迷或休克中不斷反覆的同時,我的家人同時承受著同樣的痛苦與煎熬,時光如水流過,而如刀刻般印進親人記憶中的卻始終是揮之不去的憂心與膽顫心驚。」

四、女兒劉之蘭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後,當時的新山村稅務所所長就在上面的安排下找劉之蘭談話,勸她放棄修煉,說身為公務員如果跟政府做對,遲早要丟飯碗。劉之蘭跟他談了修煉的親身體會,講明我們不是跟政府做對,恰恰相反,如果修煉的人多了,對政府是有百利而無一害;並指出他們的行為與1999年6月14日各黨報刊登的《國務院信訪辦負責人對部份法輪功學員上訪問題的答覆》的相關精神相違背。該所長聽後不置可否,其表情就是「你連共產黨一貫的做法都搞不懂?」

同年七月二十日後,局領導在610脅迫下多次找劉之蘭談話,以開除公職相威脅逼迫她放棄修煉「真善忍」,被她嚴正拒絕。八月初,市公安局一處到單位逼迫單位領導把劉之蘭叫到局辦公室,採取威逼欺詐的方式逼她承認參加學員聚會、組織集體煉功。從此單位有專人監視劉之蘭,外出有便衣跟蹤。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單位領導又打電話通知劉之蘭和丈夫下午去新山村派出所,當時重慶正在大肆抓捕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此前大渡口區公安局一科惡警賴國華等人已多次以所謂的「傳訊」要劉之蘭承認發放了大法真相資料。

劉之蘭說:「為抵制邪惡的洗腦迫害,僅與母親團聚了二十天,我不得已離開了年幼的兒子,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此後三年多,家庭的重擔全部壓在了六十多歲的母親身上。母親被重慶公安關押迫害一年多後,身體大不如前,被重慶公安關押迫害得雙手不斷的顫抖。在這種情況下,一人照顧癱瘓的丈夫,生活不能自理的大女兒和兩歲的小外孫(丈夫、外孫的指甲都只能請人幫助修理),並牽掛流離失所的小女兒和在勞教所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女婿,而且還要面對警察不斷上門騷擾。我們一個好好的家庭被迫害得支離破碎。」

在劉之蘭流離失所後,所在單位重慶大渡口區地稅局局長陳策,怕影響他的官職,在中共的連帶政策壓力下,將劉之蘭匆匆「開除」。重慶、福建公安局曾多次到劉之蘭母親及親戚家中騷擾、搜查,企圖將她綁架。劉之蘭的所有私人銀行存款全被重慶公安非法查封。重慶大渡口區地稅局領導還在全體員工中宣布,要求發現劉之蘭行蹤後立即報告,說是將她交給公安機關後他們就沒事了。

劉之蘭說:「我母親、丈夫到我稅務局宿舍家中時(全產權房),門衛拒絕放行,受謊言矇騙的人事科長覃元為了表示對局長的忠誠,更是追到家中強行要求『登記』『寫保證』(也說不出到底要我們保證哪樣)。一次在門衛處曾引來幾十人圍觀,眾多稅務局幹部深知我的為人,但迫於局長的態度也是敢怒不敢言。當我家人質問為何干涉進入自家門時,他們答不上來,只說是局黨委研究決定。作為執法機關的稅務局,局黨委知法犯法,可以公然做出違憲決定,粗暴干涉公民自由進出家門。如果不是江澤民及邪惡610公然違憲背後撐腰,他們何至如此有恃無恐?」

劉之蘭多年來一直過著居無定所、顛沛流離的生活。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日到合川市小沔鎮講真相時,被惡人報警綁架,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到重慶女子勞教所,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回家。期間遭到關小間、灌食、從早上五點半到晚上十一點半長時間站軍姿、下蹲等迫害。

她丈夫張全良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從監獄回到家中,因遭受多年的殘酷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無法正常工作。家裏還有一個上初中的孩子,全靠劉之蘭一人打零工維持生活。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上午七點四十分左右,劉之蘭和往常一樣出門上班,剛走到重慶市稅務學校教工宿舍門口,就被早已等候在此的一輛轎車上的重慶大渡口區新山村街道六一零惡徒截住,試圖綁架她到洗腦班。劉之蘭當即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得到消息的家人隨即趕到,並大聲向過往群眾揭露全家為做好人所遭受的迫害。在劉之蘭和家人的正念抵制下,綁架未能得逞。

當時現場有大量群眾圍觀,大家紛紛譴責惡徒的綁架行為,說「太不像話!街道的人還幹這種事」;熟悉劉之蘭一家的重慶稅校的教職員工家屬更是紛紛搖頭嘆息。中共六一零人員在群眾的一片鄙視和譴責的目光下自知無理悄然溜走。有不少好心人提醒劉之蘭和她家人要注意提防這群邪惡之徒再次行惡,他們說:我們將來有一天都為你們作證;有的說 「如果再綁架,你要大聲喊」。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早上八點鐘,由大渡口區政法委書記閻亞寧、區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余建軍決定,由街道辦事處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楊長勇帶領一批610的人,開了幾輛汽車停在小區大門口內,早上張全良和妻子上班經過大門口時,就強行把他倆分別綁架在兩輛車上押送重慶九龍坡區中梁山上劉一手火鍋廠的職工宿舍的標牌為802的房間。在這裏有個來自大渡口區醫院的護士常來給張全良量血壓甚麼的,有兩個偷著喝酒又抱怨不准他們使用手機和隨便外出的負責觀察張全良一舉一動的幫教,有來自大渡口區九宮廟一小學的退休校長,有快要退休的大渡口區檢察院的副檢察長,還有一個大渡口法院的50多歲的人負責給張全良制定轉化手段和方式方法。

在這個地方,他們的流氓做派顯露無遺,反正你不達到他們要求的寫點甚麼或說點甚麼是不會放你回家的。每天強迫看謾罵法輪功創始人的各種錄像,並謾罵他堅持不轉化。張全良說:「他們綁架我到這裏來,由此給我帶來的社會和家庭損失和破壞,以及他們內心幹壞事和流氓做法的羞恥,都強迫讓我認識是因我不配合他們謾罵和誣陷他人造成的。還不斷反覆只准他們說教的這樣式的法制學習教育。」他們說,「你看嘛,你看你家被搞成啥樣了,工作沒了,身體遭了,家裏孩子老人沒人管,你就忍心嗎?」 張全良說都是你們給逼的。他們卻說:「你思想真頑固,再不轉化,就把你送到其它對你更不利的地方去轉化(意思就是判刑關押到監獄)」。

就這樣,張全良和妻子劉之蘭被非法關押19天後才放回家。回家後才知,劉之蘭的父親由於他們被綁架第二天晚上急得昏死過去、搶救過來後身體已經不行了,他們回家後不久就去世了。夫婦倆打工的工作也失去了。

五、年幼兒子的遭遇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開始時,張全良與劉之蘭的兒子剛滿一歲就開始承受邪惡的迫害。先是邪惡之徒無故將深愛他的姥姥綁架;後來,邪黨惡徒不斷上門干擾,威脅,爸爸又被綁架兩次。

兩歲時,大渡口區邪惡之徒妄圖綁架他的爸爸和媽媽到洗腦班,在好心人的幫助下,他的父母不得不離開他,並從此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父母被迫離開他一個月後,大渡口邪惡之徒又將在艱難歲月中照顧他一年多、將孩子視為親人的阿姨李亞敏綁架到看守所迫害。孩子從此只能與剛從獄中出來的姥姥相依為命。

二零零四年,孩子該上小學了。根據他家具體情況,家人多次向市公安局、大渡口區公安局、高新區公安局、市教委、九龍坡區教委申訴,但重慶高新區公安分局(兒子戶口所在地)仍無理拒絕接收張全良戶口,致使孩子入學時被迫繳納了6千元贊助費,而張全良與妻子早已被剝奪了經濟收入,這對他們家真是雪上加霜。

迫害使張全良年幼的兒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十分渴望得到父母的關愛。孩子曾跟姥姥說:「別人說我沒有爸爸、媽媽。」一次,孩子在姥姥不在跟前時依偎在一位常來看他的法輪功女學員懷中,將小臉貼在阿姨臉上說:「我可不可以叫你媽媽?」這位法輪功學員聽後眼圈都紅了。

寒來暑往,花開花落,張全良與劉之蘭的兒子在期待父母出現中、在惡警對姥姥和家庭的不斷騷擾中、在其他孩子的「你沒有爸爸、媽媽」的嘲諷中,一天天的,度過了本不屬於他的、滿覆陰霾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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