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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梨樹縣法院違法、荒唐的所謂「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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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如果一場庭審,法院既不讓被告人律師上庭辯護,也不讓親友辯護,更不許被告人 自己辯護,那麼這無疑是一場非法庭審。

2020年9月28日,吉林省四平市梨樹縣法院所謂「公開」開庭審理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十四位法輪功學員。原定早上9點之前開庭,但當天一大早法院戒嚴,四週拉上警戒線,並被大批警察和便衣包圍,兩輛警車橫放在馬路中間,道路被封,數個警察騎著巡邏摩托車繞著法院來回穿梭。據說,公安局、司法局全來了。便衣及警察排查路人,確認是家屬,便強行帶到法院對面某賓館門口的空地處一個角落,控制住,不許走動,警察並對家屬照相,查身份證,並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核查此人是否為家屬。

法院門口,張貼著一張關於此次非法庭審十六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公告」,一家屬上前查看,並拿手機對「公告」拍照,卻被一警察強行搶走手機,刪掉照片,該「公告」隨即被警察撕掉。

這十六位構陷的法輪功學員是:孟祥岐(原籍梨樹),孟凡軍(孟祥岐父親),付貴華(孟祥岐岳母),於健莉(付貴華大女兒),王東吉(於健莉丈夫),王克民(於健莉公公),王鳳芝(於健莉婆婆),韓建平,崔桂賢,劉冬英(崔桂賢親家),江濤,譚秋成,侯紅慶,張紹平,李長坤(已取保),周麗萍(已取保)。他們2019年8月15日被四平、梨樹公安綁架、非法關押、構陷。

一、違法剝奪律師辯護權

十四位法輪功學員依法聘請了九位維權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依據法律闡明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但吉林梨樹縣法院法官崔仁一直超出法律規定,橫加阻攔,違法要求律師兩地「備案」,多位律師指明他違法,他竟說:愛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結果只有一位律師成功「備案」,也僅這位律師被法院允許閱卷及通知開庭。

但原本準備參加庭審的律師一大早卻被四平市司法局管處長帶著六、七個不明身份的人堵在了四平東站,他們問律師是做甚麼辯護。律師回答做無罪辯護。他們說:這是公安部督辦的大案!不能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你不能上庭。備案給你撤了!並強行勒令律師給法院打電話,說自己不去上庭辯護了。電話沒打通。他們不放心,又從律師包裏拿錢強行給律師買了返程車票,並與律師一起上了車,把律師送出吉林省外,他們才返回。

另外還有幾名維權律師在開庭前一天晚上趕到四平市,卻在半夜及非法庭審當天上午被警察到賓館查房,問甚麼時候走,並有多名便衣跟蹤。

二、剝奪家屬辯護權

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託親友作為親友辯護人。但這一點也被崔仁法官違法剝奪。對於親友遞交辯護手續,崔法官是這麼答覆的,剛開始說「你這不行」,轉身就走,後期說也讓家屬去司法局備案,得政法委同意。但是四平市司法局是這麼答覆的:家屬不是律師,辯護不需備案。

根據四平市司法局的回覆,家屬詢問崔法官,崔法官還是執意要家屬備案。針對這一情況,家屬再次向梨樹縣檢察院控告申訴科反應,希望檢察院監督、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不被剝奪。朱科長在電話中這樣答覆:這個家屬辯護的事我問過崔仁了,你們去司法局備案。當家屬說四平市司法局說了不需備案,你這個答覆不合法。朱科長說就這麼答覆,馬上掛斷電話,再聯繫,說已經答覆完了,就這答覆。

三、家屬旁聽權被限制,旁聽時被國保便衣包夾

梨樹縣法院對此次參加旁聽的人數做了嚴格的限制,此前崔仁法官說每家可以有一、兩個家屬旁聽,但後來限制到一人,並對家屬說是法律規定。當家屬問他具體是哪條法律規定時,他又說這不是法律規定。

非法開庭當天,梨樹縣法院又以沒有提前登記為由,將多位家屬阻擋在外,致使多位當事人沒有家屬到場。而這幾位家屬事先都已經和梨樹縣法院刑事庭聯繫過,被告知當天拿著身份證及親屬證明即可參加旁聽,親屬證明都開好了,卻被強行擋在庭外。

參加旁聽的家屬被進行了嚴格的安檢。在法院門口進行了一次,進到裏面,又被帶到一個房間進行了特別細緻的安檢,包括脫掉外衣,拖鞋,摘掉耳環等,法警自己也說:今天的氣氛太緊張了。不敢出錯。

旁聽席上坐滿了國保便衣,真正的家屬被國保便衣包夾,看著不許說話,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明山也穿著便衣坐在家屬旁聽席上。當被指認出是國保大隊長後,王明山上門口再沒進來。家屬前邊齊刷刷站著一排法警,背著手對著家屬。但當法院人員對所謂庭審拍照時,就讓這群法警退去,拍完後又對著家屬站成一排。後期才撤。

四、非法庭審,被害人自我辯護權被剝奪

十四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穿著隔離服,戴著手銬、腳鐐,每人被兩名法警把著帶入法庭。另兩位已取保的也被帶到庭審現場。

法庭上,多位被害人都表示自己有律師,並說出律師名字,要求法院讓律師出庭為自己辯護。但審判長李楠回覆律師需要雙備案才能出庭,有被害人指出備案違法,但審判長李楠不聽,並多次打斷被害人,不許再說律師的事。

在請求迴避環節,有的被害人指出:法輪功是有神論,你們是無神論,要求在場的所有無神論者迴避;也有的被害人表示:法輪功是被共產黨迫害的,所以要求在場的所有共產黨員迴避;還有的被害人要求所有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迴避;還有的要求崔仁法官迴避;也有被害人要求釋放所有無罪被關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審判長李楠宣布休庭。

幾分鐘後,又重新開庭。審判長李楠說申請無效。非法庭審繼續。

公訴人王哲開始念他們構陷的所謂「證據」,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就是數量略微修改了一下。如在明慧網上發表過嚴正聲明,發表過受迫害文章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家裏有多少份報紙及小冊子;有多少分鐘的音頻、視頻等。

事實上,在本構陷案中,基本上每個法輪功學員家中都只有自己日常看的大法書籍,沒有其他物品,就算有,也是完全合法的私有財產,不應被當成繼續迫害的所謂「證據」。

審判長李楠對每一位試圖辯護的法輪功學員都予以打斷,稱法輪功是某教是定性了的,不許就性質進行辯護,只能就公訴人構陷的所謂犯罪事實表明觀點,也不可對公訴人、審判長進行反問、提出質疑。並多次誘導被害人,現在不是辯論環節,你不要說,等到辯護環節讓你說;當真到了所謂辯護環節,又不許被害人自我辯護,而且對於手中握有辯護詞的被害人,審判長李楠又有意誘導,稱:如果有辯護詞,就不用念了,庭後可以交上來。

對於堅持為自己辯護的法輪功學員,審判長李楠直接讓法警將被害人帶出去。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多名被害人也堅持說法輪功無罪,被帶出後說「法輪大法好」!

多位被害人要求當庭質證,把公訴人王哲起訴的所謂犯罪物品如優盤、小冊子等當庭播放。但公訴人王哲聲稱有證人證言不需質證。法庭直接略過重要的質證環節。數位被害人表示家中根本沒有所謂的報紙、小冊子,有的說自己這些年從來沒被迫害過,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揭露迫害文章與嚴正聲明,對此公訴人王哲說:我這裏有四平市網監出具的鑑定書,意思是我說你有你就有。

法輪功學員於健莉在依法辯護法輪功合法被阻斷、只能說所謂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她說:起訴書上說我在明慧網上發表過嚴正聲明,那你知道聲明的內容是甚麼嗎?審判長李楠說你不要反問。該法輪功學員繼續說:聲明內容是聲明自己在迫害高壓下所說不煉的話作廢,聲明自己從新修煉法輪大法。一個人,聲明自己從新修煉法輪大法沒有罪!公訴人起訴我在明慧網上發表過揭露迫害文章,那怎麼證明是我寫的?是明慧網給你出證明了?還有,你們知道揭露迫害文章寫的是甚麼嗎?審判長李楠說:知道,你不要說了。該法輪功學員說我沒說完,我還要接著說起訴書上的。她接著說:這些揭露迫害文章都是實實在在的,是事實。公訴人起訴我在明慧網上發表揭露迫害文章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這些揭露迫害文章是事實,既然基於事實,就不是污衊!公訴人起訴我家中有報紙、小冊子,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有出版、結社的自由。我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擁有報紙還是小冊子那是我的私人財產,你說這違法,那當庭念一下報紙裏的內容是甚麼。

法輪功學員普遍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道德昇華了,確實在大法中受益了,真、善、忍是普世價值。

法輪功學員付貴華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多種疾病痊癒,放下了怨恨心,能夠與人為善;審判長李楠不讓說,被法警帶出。

有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功無罪,不讓說,被帶走時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

法輪功學員韓建平表示自己以前腿被砸傷過,修煉法輪功後好了;審判長李楠不讓說,被法警帶出。

法輪功學員侯紅慶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審判長李楠不讓說,被法警帶出。

法輪功學員姜濤說自己修煉後身體好了,確實在大法中受益了,不讓說,也被帶出去,他又對著話筒說了句「法輪大法好」,說得讓人說話啊。

法輪功學員張紹平在庭上真誠的對所有在場的人說:不管別人怎麼說,在場的每個人都仔細想想,為甚麼21年了還這麼堅持,現在你們坐在那個位置,我站在這裏,不光為了我,也為了你們自己,你們好好想想。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難來前命能保。說到這,被法警帶了出去。

在所謂的最後陳述階段,剛剛幾個被害人發言,大多數人還沒說上話,審判長李楠就匆匆宣布庭審結束。十六個被害人被構陷的所謂大案,在上午九點多開始,下午一點多結束。整個非法庭審過程,完全不讓被害人自我辯護,審判長李楠根本不讓他們說證實大法好的話。

庭審過程中,期間有兩次家屬抗議,都被強行帶出法庭。第一次,一家屬高聲說:家屬有異議!我家律師就在外邊,為甚麼不讓上庭辯護?!審判長李楠急忙說:法警帶出去!

第二次是公訴人王哲念所謂的證人證言時,多次提到所謂證人某家屬的名字。該家屬在旁聽席上舉手抗議說:我就是證人某某!根本不是你說的那樣!這時旁聽席上的國保便衣及法警一擁而上,該家屬高喊:我家律師是雙備案!為甚麼不讓進來?!該女家屬被連抬胳膊帶拽腿的弄出法庭。

荒唐庭審結束後,法院外警力、便衣漸漸撤去……

法律規定,法院應提前三天告知當事人開庭時間。但本案被害人在開庭前一天都不知開庭日期。開庭前一天,法院一個四十多歲的女的(瘦的)和一個二十多歲的書記員去看守所核實基本信息,輪到被害人崔桂賢時,崔桂賢詢問甚麼時候開庭。這個四十多歲的女的瞅了一眼書記員,說:隨時可以開庭。就是不告訴哪天開庭。而且,在八月份的時候,法院還來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的,告訴崔桂賢,因為疫情,律師來不了,開不了庭,讓崔把律師辭了。崔不同意,但還是被要求按了手印。事後才知被騙,又從新簽律師委託手續。法輪功學員姜濤一直未收到所謂起訴書。

五、他們都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

其實,這十六位被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只是你我身邊的普通人。他們中,有本該安享晚年的七十歲老人;也有盡心幫子女照顧小孩、讓子女沒有後顧之憂的五、六十歲的老頭、老太太;有在工地賣麵條的小商小販,也有做保潔家政工作的工人,有駕校教練,也有開出租車努力掙錢養家的司機,還有商場服務員和安裝窗簾桿的工人。十六人中,有七人是一個大家庭,有兩人是親家。

與普通人不同的是,他們都修煉法輪功,好多人修煉大法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生活中,也會按真、善、忍去實踐。發現顧客多給錢了,還給人家,笑呵呵的告訴人家: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大法是好的,不是電視上說的那樣;婆媳關係處不好,會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儘量做到替別人著想,在矛盾面前退一步海闊天空。而且法輪功還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1998 年,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北京、武漢、大連及廣東省的醫學界專家,對近三萬五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五次醫學調查。調查表明,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達98%。這無論對家庭還是對社會都是有益的。是值得表彰的。

在此奉勸法官、檢察官、警察們: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是教導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是人類重建道德、走過劫難的唯一希望。法輪功學員都在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傳播真相是為澄清事實,解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中國人解除危難。好人被判刑迫害,就是你製造冤案的犯罪證據,將來不僅會被追責和審判,還把自己生命的未來置於最悲慘、最痛苦的可怕境地。善惡有報是永恆的天理,迫害佛法,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徒,罪不可恕!

維護公平正義是法律的使命,是法官義不容辭的責任。希望法官能夠衝破強權和謊言的束縛,維護法律的尊嚴,能夠肩負起法官的使命,秉公執法,不再製造法輪功冤案,使法庭真正成為主持公平正義的一片藍天,造福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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