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群,一九五五年生,二零零四年三月,由德州市公安局法制科處長調任平原縣公安局局長,到二零一二年三月調離。這八年期間,他積極貫徹執行中共邪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打壓,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罰款、拘留、勞教、恐嚇、跟蹤,電話監聽,敲詐錢財,逼迫寫所謂「保證書」等迫害。
趙群在職期間,手段非常狠辣,對本單位各科室都下達有收錢任務,完不成,就免職、下崗失業,指揮國保大隊、610積極推動迫害法輪功政策,下達迫害指標,按需綁架、按需判刑勞教等。
趙群任平原縣公安局局長期間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案例:
(一)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八人,他們分別是:李曉霞、張洪秀、杜東華、李培紅、李寶林、張吉運、張峰、李樹才。其中李曉霞、張洪秀、杜東華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四、五十歲的農村婦女,都是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二零零八年春天,國保大隊警察抓了一個信所謂東方閃電功的婦女(家在王廟鎮),610的焦洪霞、李峰等警察用各種手段逼迫她,讓她說出她的聯繫人等,這個婦女承受不住,從三樓跳下摔死。為了推卸責任,「610」惡警對外造謠說是煉法輪功的,煉功走火入魔跳樓死了,惡毒攻擊、誹謗法輪大法,在全縣造成很壞影響。
(三)多次對全縣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拘留、敲詐錢財等。據不完全統計,趙群在平原縣公安局的八年期間,抄家、綁架、騷擾、勒索一百多人次。特別是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迫害特別嚴重。二零零六年,抄家綁架三十多人次,搶奪學員個人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等若干,非法勞教四人,被迫流離失所二人。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後,對全縣所有在中共「黑名單」的學員都進行騷擾,讓簽保證書,不簽就綁架、抄家,有幾十人被抄家綁架,敲詐勒索家人錢財,其中宋莊楊金菊被綁架勒索二萬多元,於莊於永平一萬五千元,王金華二萬元,王秋菊二萬多元,恩城五、六位學員,每人五千元,等等。
(四)教師王金華一九九七年三月與妻子荊傳風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功,僅僅修煉一個多月,兩人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在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團的瘋狂打壓下,王金華和家人失去了往日的安寧。十多年來,王金華八次被綁架,荊傳風三次被綁架,並多次被跟蹤、監控,家人被多次騷擾。王金華的小女兒王秀萍被綁架五次,大女兒王秀麗被抄家,王金華及兒女總共被勒索搶劫七萬二千七百二十元。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王金華就四次被綁架,被勒索錢財六萬九千三百元。妻子荊傳風因長期被迫害、驚嚇,生活艱難等,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五日,在家中突然離世,而丈夫王金華還在流離失所中,當時家中無人。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王金華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非法判刑兩年。
上述事實,只是平原縣法輪功學員二十年受迫害的一小部份。還有很多事例,還沒有揭露出來(有一些在明慧網上有過報導)。
趙群在一九九零年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在平原公安局被稱為律師局長,可是,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僅憑一個違憲的《兩高解釋》,進行迫害,知法違法為哪般?拋棄道德良知,為了人性的自私貪婪,為所欲為,終將把自己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跟隨中共、出賣良心迫害好人的人,即便一時躲過了法律的懲罰,也躲不過天理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