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中山市法輪功學員楊錦妍被非法判刑三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錦妍女士,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十二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楊錦妍女士曾經多次被綁架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中山市石岐區宏基派出所十多個警察包圍了楊錦妍的家,將她與家人隔離後,綁架了楊錦妍,非法抄家,據說抄到一百多份真相資料。過後得知楊錦妍被非法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被檢察院構陷起訴。

楊錦妍十一月五日在中山市第一法院被非法庭審,十二月十二日被冤判三年。

楊錦妍九十二歲的母親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市中心舉行的集會上,呼籲營救她女兒。老人表示,她三十多年前從中國廣東省中山市移民到加拿大,楊錦妍是唯一留在家鄉中山市的女兒,是希望家族有後人能夠照管祖業。萬萬沒有想到,楊錦妍因修煉法輪功卻屢次遭受殘酷迫害。

楊錦妍,自小患有有嚴重的鼻竇炎,後來發展到鼻咽癌,經常頭暈、頭痛、流鼻血、嚴重失眠,走近她的人都能感覺到她的鼻子散發的濃烈異味。修煉法輪功後,楊錦妍恢復了健康,她常常到處向別人講法輪功給她帶來的好處,希望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曾經多次被綁架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在中國大陸被迫害以來,楊錦妍因為對人們講法輪功真相先後多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被中山市歧江區派出所的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一個多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楊錦妍被綁架到廣東省三水洗腦班關押三個月,被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中山市歧江區派出所十多個公安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沒有抄走任何可做證據的物件。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文件,以「宣傳法輪功」的罪名帶走她,關押在中山市看守所。楊錦妍被非法判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

楊錦妍曾經在三個不同的勞教所和看守所度過了兩年零五個月的時間,並受到殘酷的拷打。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上午,楊錦妍外出,被警察綁架。當日下午六時四十分左右,其丈夫準備出門時,警察強行入屋非法搜查,其丈夫阻止,被警察威脅、推撞,警察拍照,非法搜屋,不給任何搜查令、文件,還偽造證據想強迫其丈夫簽名。

楊錦妍隨後被非法判刑三半年,於二零一一年新年前被劫持到廣東女子監獄迫害,身體出現膽結石,高血壓,耳聾等症,被非法關押在監獄醫院。其在加拿大的親人曾經多次呼籲各界人士關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