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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佳木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三個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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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

1、片警董希奎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立功」被提拔到國保大隊

董希奎是我在佳西住時永紅分局友誼路派出所七十四委的片警。他在二零零一年秋季到我家對我說:「現在要成立社區啦,把你家的戶口和每個人的身份證都交上來。」見他手裏拿了十多個戶口本,我就信以為真就把戶口本和我的身份證給他了。後來別人對我說:別人家的戶口都給送回去了,只有你們幾個煉法輪功的沒給。後經我的家人多次索要都不給,一年多以後戶口才要回來,我的身份證始終沒給我,說丟了。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日夜晚,董希奎帶領新上任的李所長和六、七個警察到我家砸門,我沒給開門。他們就爬到棚子上,跳到院子裏打開大門,又用萬能鑰匙打開我家屋門,闖入我家,把家人都嚇醒了。讓我去派出所,我說不去。李所長欺騙我說:「凡是煉過功的都得到派出所開個會,一會兒再開車送你回來。」當時董希奎帶領警察抄家,搶走了我的好幾本大法書和一套大法錄音帶。就這樣我被非法勞教迫害兩年。

自從那次綁架法輪功學員,董希奎抓了我們四、五名法輪功學員,據說他因此而立了「大功」,被提拔到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去了。

2、李萬義參與迫害,心狠手辣

李萬義是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心狠手辣。

二零零零年佳木斯很多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他就把郊區被抓回來的法輪功學員八千、一萬的罰款。郊區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被他罰款了。

我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時,在那呆了半年又被李萬義帶回佳木斯看守所,預謀給我判刑五年,只因我在同修家被郊區公安分局長虹派出所綁架過一次,就要重判我五年。

李萬義把我從勞教所劫持到看守所的當天早上五點時,我想去廁所,他不讓我去。當時勞教所的廁所壞了,一晚上都沒能上廁所。快九點了也不讓我去廁所。警察強迫被非法關押的四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到操場集合。孫麗敏把我叫到跟前,慕振娟拿手銬就把我雙手銬上了,她按著我脖子,一路上,一邊走一邊推我說:「不讓你煉,你非煉,看這回咋樣兒?!」連推帶桑的把我推到大門外的車裏,還把我和車裏的一個男法輪功學員銬在一起。李萬義開車把我和那位男法輪功學員拉到公安局,他來來回回辦手續,花了兩個多小時。我又兩次提出上廁所他還是不同意。當到看守所時都是吃午飯的時候了。

在看守所走廊裏李萬義問我是哪個單位的,我沒告訴他。他又問了我一些問題,我也沒告訴他。他就惡狠狠的說:「有你好的!」我被送看守所的監室裏才得以上廁所。

3、袁海龍是佳木斯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

二零零三年,我在看守所被非法起訴後,三、四月份的時候,看守所的警察袁海龍讓我簽回執,我不簽。他就從監室裏把我拉到走廊毒打我兩個多小時。他一米八左右的大個子,穿著堅硬的皮鞋,帶著一副白手套,毒打我一個身體弱小、當時55歲的女子,一點都不手軟。他用拳頭從下往上猛摜我的下巴,又用手從後邊掐住我的脖子,邊掐邊往下按,直到我的脖子掐破直冒血。他還用拳頭猛打我的臉和眼睛,眼睛被打得腫得挺老高,嘴也被打破了,牙也打出血了,一口口直流血,我要往地上吐血,他還不讓我吐。他那白手套都被我的血染紅了,他的雙腳還不斷的往我身上亂踢亂踹,不停地踢,不停地踹,踢累了、踹累了,就歇一會,歇夠了就繼續踢我打我。後來他踢我時一腳踹在我右側的骨盆上,當時我的骨頭就踢碎了似的,疼痛難忍,就好像一塊石頭打在玻璃上,玻璃從中心炸裂向四週裂開、無數道裂縫在擴散著,至極的疼痛。他邊打我還一邊大叫:「就你有剛,是不是?就你有剛,是不是?」我強忍住眼淚沒掉下來。

我被袁海龍暴打後被挪進監室,全室的人都驚呆了。有的犯人都不敢看我了,許多人為我流下了眼淚。我一躺就是半個多月起不來,兩腿青紫,腫得連線褲都要撐破了。腿一點也不能回彎,骨盆疼得一點也不能動,別人不小心碰一下就疼得鑽心。我一個多星期吃飯疼得張不開嘴,十多天後洗澡的時候還脫不下線褲,法輪功學員幫我一點點、輕輕拽下來一看,我的雙腿還是青紫的,幫我輕輕擦洗的時候,我還是疼得受不了。就是現在十六年過去了我的右邊的骨盆還是有些麻木,兩邊的感覺還不一樣呢。

那次毒打後,雖然我強忍著沒讓眼淚掉下來,可是我的身上、臉上在流血,我的心也在流血:為甚麼像我這樣一個弱小的女子,從小到大一直是一個膽小的人,從不招災惹禍的人,從未和別人吵過架,老實守法的人,只因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就遭到如此的迫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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