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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三年冤獄折磨 上海法輪功學員江勇被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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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法輪功學員江勇二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十三年,在提籃橋監獄長期被關在嚴管大隊與禁閉室,屢遭酷刑折磨。因長期迫害導致腦梗,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再次被綁架、當天出現腦溢血症狀,一直被嚴密監控,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一歲。

江勇
江勇

江勇,男,生於一九六八年,家住徐匯區常熟路163弄24號。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得到淨化,十五年的十二指腸球部潰瘍年年出血得到根治,告別了「藥罐子」,脾氣性格也變的平和,真正地能從內心深處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還被原單位(上海汽車二場)評為先進工作者。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江勇再次被徐匯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惡人搶走手機及筆記本電腦。江勇當天就出現腦溢血症狀,隨時有生命危險,二天後因身體原因看守所拒收,被取保候審回家。

回家後,江勇仍不斷遭到「六一零」人員及派出所警察多次上門騷擾、威脅,當時正值「進博會」及「十一」期間,一直被嚴密監控,十月一日至十月七日有多人24小時輪流值班日夜看守,貼身跟蹤,江勇精神和身心受到極大的折磨。十一月十九日,江勇突然出現腦乾出血症狀,昏迷不醒,七天後去世。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八年

在江澤民一手製造的紅色恐怖下,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江勇與二名功友坐在公園聊天即被當地湖南警署抓走。二零零零年七月因行使一個公民應有的合法的上訪權利到北京上訪,被上海駐京辦攔劫挾持回上海,被非法刑拘一個月,並被非法抄家而無任何憑證,單據,簽字,並施壓江勇原單位(上海汽車二廠)使其被迫辭職。

二零零一年一月六日,江勇被徐匯分局及湖南警署劫持到當地警署,警察丁克明等人在零下三度的寒冬扒光江勇全身衣服用冷水澆,用空調冷氣吹,電棍,膠皮棍等酷刑折磨,在這樣的嚴酷的環境中連續審訊八天左右,七天七夜不讓睡覺。

二零零一年九月,江勇被非法判刑八年,劫持到提籃橋監獄。

在提籃橋監獄遭殘忍折磨

在提籃橋監獄,江勇遭受了非人性的折磨與虐待,被毆打體罰虐待,強迫坐線圈座子(酷刑工具),強迫面壁反省,禁閉無期限(不認罪就永遠關禁閉)。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td

二零零五年五月,在提籃橋監獄六監區,獄警沈言榮將江勇一天二十四小時關在3.3平方米的小監內,並強迫江勇坐在很小的凳子上,雙手背在後面不得動彈。
二零零七年江勇向駐監獄檢察信箱投訴,控告監獄沒有人權,被獄警錢海峰、成玉標借鬧事強行送二監區嚴管大隊。他因喊「法輪大法是正法」等口號被塑料膠帶封嘴。在嚴管隊,獄警郭海(以前任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管隊的小隊長)指使犯人將他打倒後雙手反銬,郭海覺得還不夠狠,又命令用一個10釐米不到的粗短鐵鏈將江勇反銬的雙手再牽拉到地上固定鐵環上。這樣江勇無法站立,睡覺只能趴著,每天只能睡幾小時就被看管犯踢醒。

回到六監區後,江勇因公開煉功被獄警葛遵陽指使犯人毆打,將江勇頭按在馬桶裏,並把尿液倒在地上,將他的臉按在地上尿液裏。駐監檢察官孫黎明看見當時江勇被毆打情況,可他一聲不響就走了。

江勇再一次煉功又遭毆打,還被卡喉嚨。當時為了抗議,他就把囚服脫下,又被送入嚴管大隊。嚴管隊獄警王錫斌指使犯人謝薛平毆打,並猛踢江勇前胸,後用皮鞋狠踩大腿根部,將他雙手反銬,雙腳綁上死刑犯槍決前用的繩子。惡警王錫斌還不罷休又命令上一套「啃骨頭刑具」,使得江勇嘴角流血發紫。江勇被毆打與剝奪一切人權的情況下採用絕食抗議,後生命垂危送往監獄醫院救治。

二零零八年四月份左右,江勇因絕食而再次被送到嚴管大隊,嚴管隊不想收, 監獄刑務處主任楊昌元要求嚴管大隊收押江勇。提籃橋監獄中明確規定,被捆綁在床上不能自理的人,一個星期要放下,讓他得到清洗及四肢活動後再綁上。可是在二監區的嚴管中,江勇卻因絕食被捆綁在木板長達四個星期,最後因胃出血才不得不被解下,送往上海南匯監獄醫院搶救。江勇在出院後幾天又因胃穿孔危及生命而再次被送入監獄總醫院治療。

二零零八年九月期間六監區二中隊獄警中隊長丁俊(警號:3101595),吳樂鳴(警號:3101373)等幾個監獄警察強行將江勇五花大綁拉出南匯監獄總醫院。江勇當時見此情景,高喊「共產黨迫害法輪功,共產黨是邪教!」幾名獄警氣勢洶洶用隨身攜帶的電警棍開始電擊江勇,並還用封帶封住他的嘴。

回到六監區,六監區副大隊長樊振群(警號:3101368)夥同惡警徐猛(警號:3101395)等六、七個人同時使用電棍殘酷電擊江勇。副監區長樊振群親自動手電擊江勇身體各個部位,邊電擊邊獰笑說:「醫院療法不如我的電刑療法!」 因長時間的被電擊與毆打,江勇的嘴被電擊的腫大出血,耳朵被電得皮焦肉爛流水,身上多處被電焦流血。即使折磨成這樣,惡警樊振群仍不放過他,繼續將他全身捆綁在木板上不讓動七天七夜。因長時間被高壓電擊、緊綁,致使江勇雙腿出現麻木,不能正常行走達一年之久。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出獄時,江勇已皮包骨頭。同年六月十二日江勇又被徐匯分局田林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徐匯看守所。他絕食抗議,一個月後被取保候審回家;十二月三十日,江勇再次被徐匯國保警察和田林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

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的情況及所謂的筆跡鑑定前後矛盾的情況下,江勇再次被誣判五年,並且在他上訴後,居然不開庭,卻偽造開庭記錄。

在提籃橋監獄,江勇再次被孫苗俊等人迫害,孫指使死緩犯沈建新,孫永康及徐文林等人對我毆打體罰虐待,誣陷,謾罵,江勇被關禁閉(三點三平方米小間)長達一年半左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結束冤獄,從提籃橋監獄出獄時,在監獄大門口有大批警察及當地「610」、居委街道人員嚴密監控下移交家屬,被提籃橋「610」許金龍及警察倪紅兵、孫苗俊、王浩成等近二十多人專程劫持回家。

在江勇被非法關押期間,他的母親和父親不堪承受精神壓力相繼去世,監獄當局還剝奪江與親人最後訣別的權利,使他沒能在父母臨別時見上最後一面。一系列的迫害給江勇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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