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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傅秀芳被冤判三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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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告訴百姓真相,深圳市善良的婦女傅秀芳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被中共綁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被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日得知,傅秀芳被冤判三年三個月。

傅秀芳,廣東潮汕人,約五十一歲,二零零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時常腰酸背痛、口腔潰瘍,還有慢性咽炎等病症,加上家庭不幸使她更加痛苦,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修煉法輪大法後,她的身體獲得健康,性格也開朗了,不計前嫌地照顧婆婆。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傅秀芳在深圳蓮花北地鐵站出口遭警察綁架。便衣警察說懷疑她傳播真相信息,只晃了一下證件,說是工作證,就把她綁架走了。七、八個便衣警察去她的出租屋非法抄家,沒有出示搜查證。

當晚,傅秀芳被綁架到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公交派出所,之後被轉到深圳市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傅秀芳被關進深圳南山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深圳南山區檢察院對傅秀芳非法起訴,說她用Wifi熱點發送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傅秀芳被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

修煉法輪大法給了傅秀芳健康的身體和開朗的性格,挽救了她全家。孩子們回憶道:「記得我們小時候,母親還沒修煉法輪功,那時她喝杯涼茶就腰酸背痛,吃點煎炸食物就口腔潰瘍、疼痛難忍……再加上爸爸做過對不起母親的事,給母親造成嚴重傷害。

「母親說過,要是不修煉法輪功,我們這個家就毀了。母親還說過:『修煉後是師父和大法給了我無病一身輕的身體和平和開朗的性格,挽救了我們這個家。』

「我們看到的是,母親不再是那個得理不饒人的怨婦了,性格改變了許多,甚至讓我和弟弟都不要去埋怨父親。這是一般人無法做到的!」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傅秀芳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與人員:
深圳南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陳雨燕
電話:0755-8621275406;
南山區檢察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6號
深圳市南山區法院
主審法官:劉晶 電話:0755-86608261,辦公室:906室
法官助理:盧少宏,電話:0755-86608251
南山區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玉泉路26號
南山區檢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桃園路6號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電話:0755-86212774
郵政編碼:518052 舉報電話:0755-86229200
孫愛軍南山區檢察院檢察長
楊雲峰副檢察長
黃濱副檢察長
周少波副檢察長
南山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玉泉路26號訴訟服務專線:86608312
信訪電話:86608311 紀檢監察電話:86608039
南山區法院院長 詹旭偉
副院長 卞飛
副院長 劉一粟
副院長 任強
副院長 邱裕華分管立案庭、刑庭、法警大隊。
政治處主任 姚鑫
刑事審判庭
張國輝 庭長(最近接手專審構陷大法弟子案件的責任人)
zhanggh@szns.gov.cn
書記員:廖璇 0755-86608256
助理:陳勇哲 電話:0755-86608117,0755-86608255
南山區看守所:
地址:南山區蛇口工業八路西端309號,郵編518067
電話:0755-26884660、26888315
所長陳勁夫 0755-26792288
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60號
電話:0755-83110649、0755-83558110
經辦人:白鵬、段克勇、潘錦泉
局長林建光
副局長霍向東
公交反扒一大隊:0755-83110649
刑警大隊:大隊長李哲 副大隊長余林潤 警察崔浩 警察陳國峰
謝姓警察18938086267 李孟欣0755-84465666
福田公交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34號鵬運大廈
電話:0755-84450900

福田樞紐公交派出所:
地址:福田區福田地鐵站夾層
電話:0755-84441526、0755-84449232 所長龔明輝
警察顏工
北站公交派出所: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致遠中路16號
電話:0755-8444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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