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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興寧市法輪功學員何新芳被綁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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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上午九點多,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四個警察闖入石馬鎮法輪功學員何新芳家。當時何新芳幹活才回來。一警察說:「何新芳身體好。」何新芳說:「是啊,我是學法輪大法身體才會這麼好。」警察說:「你還在說法輪功好。」

警察開始到處搜查。一警察一手抓下牆上掛的真相掛曆。兩個警察衝進何新芳的房間,從床頭櫃搜走《轉法輪》,還有其它資料。何新芳上去搶,然後就進入自己房間反鎖上。警察就打電話給派出所、公安局,又來五個警察。警察叫囂著要何新芳把門打開,否則就要把門砸了。何新芳沒有開門。何新芳丈夫的姪子說不要砸門,把鎖撬了吧。撬開鎖後,警察入室後搶走何新芳的手機、真相護身符、231元真相幣、一個U盤、一個《為你而來》的光盤等物品。

興寧市國保大隊的幸政權詢問何新芳這些東西哪來的,何新芳不說。警察讓何新芳簽名,見何新芳不簽,就讓她丈夫代簽名。警察讓何新芳去派出所(推測是石馬派出所),何新芳不去。警察就用手銬銬著何新芳,四個警察把何新芳抬上車。

開車到了派出所後,警察把何新芳推到老虎凳上坐著審問。何新芳一直不回答。到下午三點鐘,一個警察帶著何新芳的丈夫與其姪子、婦女主任進來,讓他們領何新芳回家。何新芳丈夫的姪子通過微信告訴何新芳的女兒出五百元請警察吃飯,否則要拘留十五天。何新芳女兒給警察五百元錢。

事後何新芳發現自己兩手臂與兩手腕痛、兩手黑黑的、胸部也不舒服。

何新芳曾幾度被綁架、關押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她被非法兩年勞教。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她被綁架,後遭誣判五年,直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回家。


興寧市國保大隊:
電話:0753-3269389、0753-6169211
大隊長何文峰13824561896家0753-3396213、
副大隊長幸政權13509099367

興寧市石馬派出所:
電話:0753-3561119 石馬鎮鎮政府後面
所長練榮華(不知道換沒換人)

興寧市政法委:
610辦主任張海榮
610辦副主任黃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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