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劉旭耀問他們為甚麼帶她走,警察說:「你做了甚麼不知道嗎?」劉旭耀說:「我沒殺人,也沒放火,沒做任何壞事。」警察就從手機裏翻出一張攝像頭下的一個背影,說那個人就是劉旭耀,說有人告她發了東西。警察搶走劉旭耀的背包和手機,還多次威脅劉旭耀:「你信不信,我現在就把你的店子砸掉!」
在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警察又叫來馬王堆派出所的三個警察把劉旭耀帶到了馬王堆派出所強行逼供,劉旭耀不配合,一個叫楊浩裴(音)的警察,當著劉旭耀親人的面說,「我就是流氓!」而且另一幫警察又強迫劉旭耀的家人帶著警察到她家裏抄家,抄走了劉旭耀的一些私人物品;晚上十點多鐘馬王堆派出所劉淵、楊浩裴(音)等三個警察又將劉旭耀帶到長沙市拘留二所強行關押十天,因為沒有任何手續,到了拘留所,劉旭耀對拘留所的警察說:「今天沒有任何手續,你們接收我是違法的,派出所沒有任何手續,今天送我也是違法的,迫害法輪功就是犯罪!」然後,拘留所的一個女所長問了一句:「那出了事誰負責?」派出所警察劉淵回答說他負責。劉旭耀說:「你能負的起這個責?」劉淵又說:「他們的毅力都很強。」劉旭耀說:「你既然知道法輪功這麼好,為甚麼還要迫害?」
劉旭耀在拘留所絕食十天,不配合拘留所的任何無理要求,跟拘留所遇到的所有的人講大法真相,而且每天都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同監室的一個小妹由衷的說:「這是一個特大新聞,我見到活神仙了!」
劉旭耀絕食第七天的時候,有警察到拘留所,想騙劉旭耀吃點東西,當他見到劉旭耀無任何不適,而且精神很好,他被震撼了,情不自禁的豎著大拇指連續說了幾篇:「這是醫學上的奇蹟!有信仰真好!」劉旭耀說到:「大法的奇蹟太多了,請你們善待法輪功弟子,會天佑平安!」
劉旭耀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凌晨兩點鐘被家人接回家中,平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