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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原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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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張德清(Zhang,Deqing),性別:男,出生日期:1953年7月26日,身份證號:220121195307260239,家庭住址:榆樹市電影公司樓(和女兒一起住),原工作單位:榆樹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職務:大隊長,現工作單位:榆樹市恆泰武裝守護押運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職務:經理,現工作單位地址:榆樹市繁榮大街與府前路交匯處。

張德清的妻子劉會敏,工作單位:榆樹市農機監理站。張德清女兒張紀瑩(Zhang,Jiying),出生日期:1983年11月2日,身份證號:220182198311020226,工作單位:榆樹市公安局,家庭住址:榆樹市電影公司樓(和張德清一起住)。張德清另有一子在吉林銀行工作,張德清的妹妹張淑華,工作單位:榆樹市房產公司。

迫害事實:

1、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李淑花與其母親崔佔雲

法輪功學員李淑花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鐘正在家裏做針線活,培英街派出所的三個警察姜偉、李明超,還有一個姓楊的警察到家,說是寫個材料,寫完了就讓她回來,將李淑花騙到培英派出所,隨後送往國保大隊審訊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酷刑演示:塑料袋窒息

李淑花被綁架後關在看守所裏,警察問她甚麼她就是不回答。警察開始對她動用酷刑逼供,用塑料袋把她的頭繫住,使她透不過氣來,用大頭針扎她手指尖、胳膊、後背、前胸,痛得她大聲慘叫。惡徒看這一招無效,就惡狠狠地說:「我必須叫你開口說出都跟誰聯繫,資料的來源」。一看她還不吱聲,就瘋狂地用拳頭猛擊她的眼睛,把眼珠子打出來了,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慘叫,當時就昏死過去。惡人們害怕了,因為他們無法向其家屬及社會交待,只好請示上級,經「上級」研究決定:將李淑花殺人滅口,用黑塑料袋套在頭上紮緊窒息而死。

火化那天早晨六點多鐘,太平間大門外停有兩排警車,公安局長范宏光、安啟范、馬明,國保大隊長張德清帶隊,其他在場警察大約有四十多人,不許家屬瞻仰遺容,直接推入焚屍爐裏火化。

李淑花的母親崔佔雲先後被綁架十五次,兩次勞教、多次拘留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下午,崔佔雲在大街被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九月十二日被劫持到洗腦班進行「轉化」迫害。九月十五日,崔佔雲被迫害的不行了,洗腦班才讓崔佔雲的兒子把她接回家。到家後,崔佔雲胳膊、脖子、後背、骨頭都疼,吃不下飯,於十一月二日含冤離世。

李淑花的丈夫楊佔久於二零零二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到國保大隊,在榆樹市看守所受盡各種酷刑折磨,在看守所的提審室,楊佔久被鎖在一鐵椅子上,晚上十點多,國保大隊長張德清、石海林、齊力等,把楊佔久手背銬著,在手銬中間的鐵環上用繩子繫好,然後把他扶到椅子上,把繫手銬的繩子從門框上邊穿過去繫好。然後把椅子從腳下拿走,就這樣背銬著人就懸在了空中。這叫上大掛。他們還不解恨,用腳踢大腿,盪鞦韆,手銬就往肉裏勒,不一會兒就昏過去了。晚上看守所值班人員張林看到楊佔久滿臉血跡頭腫的像大筐、身體虛脫了才把他放下來送進監室裏去。楊佔久二零零四年三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四平石嶺監獄繼續被酷刑摧殘迫害,造成雙腿、雙腳殘疾。

2、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李鳳芹

榆樹市化肥廠法輪功學員李鳳芹,當年54歲,是張德清的同學,2005年10月11日被榆樹國保大隊綁架,張德青把她單獨叫到一個屋子裏說:「老同學花點錢,我給你放回去」。當時被李鳳芹拒絕。國保大隊齊力狠踹李鳳芹,致使她癱倒在地不能行走,張德青氣急敗壞的背起李鳳芹往警車裏一蹾,李鳳芹當時就胸腹劇痛,喘不上氣來。

李鳳芹在看守所因絕食抵制迫害被李越龍、滕慶玲等野蠻灌食,灌的是濃鹽水、鹹菜湯,灌食回來就口渴厲害,吐綠水,胸腹部疼痛劇烈,血壓高。張德青還揚言:「死了能咋的,李淑花死了,到哪申冤告狀去,死了也白死。」

直到李鳳芹生命垂危時才給她家屬打電話,勒索3000元錢後放回,到市醫院就診時,醫生讓家屬準備後事,人已經不行了。家屬沒有放棄,去了三次長春、一次北京,共花去7、8萬元錢也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於2006年正月初二含冤去世。

3、迫害致使法輪功學員李林雙目失明

2002年8月,榆樹國保大隊兩個惡警來到法輪功學員李林的姐姐家,以丟槍了,要查戶口為名,騙李林的姐姐把門打開,兩個惡警闖入屋把李林綁架到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張德清指使惡警們從下午3點多到晚上11點多,酷刑折磨李林八個多小時,李林幾乎昏迷,失去知覺。

先是四、五個惡警把李林反銬到鐵椅子上,邊打邊逼問(石海林記錄)都做了甚麼了,手機哪去了,見李林不說,他們就用腳踩手銬的鐵鏈子,使手銬非常緊,都卡到手腕的肉裏了(致使李林左手麻木兩個多月)。他們還用鎬把打李林的小腿骨,打半個多小時,又用鎬把的一頭往李林的腳趾蓋上砸(致使一個月後右腳第四個腳趾蓋脫落)。

惡警們打夠後,解開李林的手銬又換一種銬法:左胳膊從肩頭過去,右胳膊從腰過,把兩手反銬到後背。他們往李林胳膊間塞入飲料瓶,塞了6、7個,當時李林的膀子縫像裂開一樣,全身疼痛。他們卻嫌這種壓力不夠大,把手銬解開,又用濕毛巾代替手銬捆綁,使兩手的距離更近,再重新插入6、7個飲料瓶,把鎬把也插進去,兩惡警就往起抬李林,連鐵椅子都抬起來,李林渾身無一處不疼痛,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想起來都不寒而慄,那種滋味無法用人類的語言表達。

惡警們把李林的胳膊殘害得到處都是傷,痕跡是一個圈一個圈的,大約兩年多才消失,李林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後舉,三年才得以恢復。

在李林被綁架的第三天,國保大隊6、7個人又到李林家,威脅李林的家人,把李林剛出生14個月大正生病的兒子嚇得哇哇大哭。

以張德清為首的國保惡警逼供、誘供、拼湊材料、羅織罪名,2003年11月李林被誣判4年。

由於榆樹國保惡警的酷刑折磨,再加上監獄黑窩的繼續迫害,致使李林三十多歲就雙目失明。

4、綁架勒索法輪功學員家屬大量錢財

2006年4月5日、6日、7日,榆樹市國保大隊夥同向陽鎮、黑林子鎮、福安鄉派出所綁架了趙淑賢、叢玉華、肖淑豔、王汝安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榆樹市拘留所,國保大隊隊長張德清向叢玉華、肖淑豔家屬威逼要錢,每人交5000元錢就放人,否則送勞教。王汝安被勒索5000元錢後放回,趙淑賢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

2006年3月23日,榆樹市法輪功學員范秀芳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又被轉到拘留所。第二天國保大隊惡警張德清帶人到范秀芳家抄家,家人被敲詐勒索共一萬多元錢,其中國保大隊勒索2000元,13天後放回。

從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5月1日,張德清的部份敲詐勒索罪行如下:法輪功學員高雲蘭被勒索2000元,另外請吃的飯。陳淑傑被勒索2000元、高鳳蓮2000元、李鳳芹3000元、楊淑芹5000元、楊永臣2500元、徐林1萬5000元、溫鳳海5000元、王汝安5000元、老徐頭3000元等等。楊秀華被勒索500元,張德清跟著家屬要錢說是給領導買紀念品,楊秀華的愛人蘇玉才同時被綁架的,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楊春明、楊長松兩人,被迫送禮12萬元給張德清的上級,都是經張德清給辦的,另外國保大隊勒索每人5000元。范秀芳被國保勒索2000元,加上送禮共1萬多元並逼寫「五書」。

此外,榆樹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最多的就是張德清當國保大隊長那幾年。僅2003年榆樹市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楊佔久7年,趙繼生4年,馮立軍3年,陸樹林6年,趙喜民3年,黃正國6年,王士琴8年,胡喜琴4年,楊大光10年,苑俊峰15年,徐紅波12年。

張德清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罄竹難書,可謂血債累累,雖然張德清現在逍遙法外,但善惡有報,清算的日子不會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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