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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省凌源公安局長張志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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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張志儒,男,漢族,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區人,1962年12月22日出生於朝陽縣,警號861175,2010年12月至2017年9月末,張志儒擔任遼寧省凌源市公安局局長,近七年間操控國保大隊及基層派出所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實施殘酷迫害:綁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大肆勒索錢財、搶劫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及現金財物,強制抽血化驗、「敲門行動」等等。

2012年3月,凌源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刑拘3名法輪功學員周開清、楊秀國、王玉國,把法輪功學員自費購置的設備、耗材搶劫一空。據中共內部資料顯示:此案經凌源公安局一番「包裝」,被公安部列為全國十大典型案例,遼寧省公安廳對此案所謂的「偵破經驗」進行推廣。2012年度,張志儒被遼寧省公安廳嘉獎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朝陽市公安局嘉獎個人三等功一次。

張志儒曾任雙塔公安分局副局長、光明公安分局副局長、新華公安分局局長、朝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等職,2017年9月末不再當凌源市公安局長,2018年4月25日被任命為朝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隊長,繼續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打手。

一、張志儒在凌源期間的迫害數據統計

根據明慧網歷年凌源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消息的不完全統計:

2011年,31名法輪功學員被基層派出所或國保大隊綁架,其中9人被非法拘留、1人被非法勞教(體檢拒收)、1人在刑拘期間被取保候審、1人在刑訊逼供中致精神失常。18人被迫流離失所。被派出所直接勒索錢財的有18人次,勒索金額高達63,000元。還有1人被綁架後,家人被迫拿出5萬元托關係營救。5人被構陷、非法判刑:郭鳳佔3年半、劉玉芳4年、田秀蘭3年半、黃振鳳2年,劉殿元4年取保候審。

2012年,2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8人被非法拘留,6人被非法刑拘,其中1人被刑拘後非法判刑(姚玉霞3年)。10人被基層派出所和國保大隊勒索,勒索金額高達90,800元。

2013年,2人被派出所綁架,其中1人被拘留所體檢後拒收。1人被長期關押後非法判刑(杜清秀6年)。

2014年,1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3人被非法拘留,9人被非法刑拘。1人被綁架未遂。2014年6月中旬,凌源各地派出所騷擾轄區內眾多法輪功學員,欺騙或強制抽血化驗、按手印。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的大環境下,此舉遭到普遍質疑和抵制。

2015年,凌源市國保大隊和各地派出所大肆報復對江澤民控告的法輪功學員。5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27人被非法拘留,2人被非法刑拘,5人被非法批捕,4人綁架未遂,還有1位法輪功學員家屬因抵制迫害被非法拘留。被長期關押非法判刑的1人(周亞芳6年)。

2016年,3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24人被非法行政拘留,8人被非法刑拘。2人被綁架未遂,2人被騷擾。被長期關押遭凌源法院非法判刑的有5人(馬岩華7年、齊曉燕4年半、張鳳霞4年、孫佔林4年、劉信2年零7個月)。

2017年年初至9月末張志儒在凌源任期間,14人被綁架,被拘留8人,被勒索6人次,被長期關押後非法判刑2人(張振祥1年半、王豔秋4年)。2017年4月份至6月份,凌源市政法委等部門借中共巡視組檢驗為由,市政法委、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辦公室(「六一零」)、市公安局多次開會部署所謂「敲門行動」。張志儒執行「六一零」命令,指使各地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裏騷擾,錄音錄像,問還煉不煉功。

綜上所述,張志儒任凌源市公安局局長,凌源市發生綁架法輪功學員168人次,非法拘留81人次,非法勞教1人,非法刑拘31人,非法判刑14人,被綁架未遂或流離失所25人,敲詐勒索28人次,勒索金額達153,800元。遭上門騷擾、抄家搶劫財物的法輪功學員人數暫時無法統計。

二、部份迫害案例

2011年11月至12月間,凌源公安局多次企圖綁架法輪功學員劉娟、趙老太太和李大勇、王春芳夫婦,致使這幾位學員流離失所,李大勇的施工隊被解散。為了能抓到劉娟,凌源公安局竟然綁架劉娟的妹妹做人質,並揚言:找不到劉娟就不放其妹妹。因劉娟妹妹之前有病住醫院,剛上班就遭綁架,家中哥哥心疼病未痊癒的妹妹,只好自己當人質換回了妹妹。國保大隊和北街派出所還抄走劉娟家的存摺和現金3千多。

2011年12月,佛爺洞鄉的法輪功學員楊素蘭被派出所所長劉景奎刑訊逼供致精神失常後,仍被勒索家中大部份錢財。還有2個不修煉的農民(羅山、楊素蘭的小叔子),只因家裏被佛爺洞派出所翻出真相資料就被勒索大量錢財。

2012年3月,法輪功學員姚玉霞向世人發放神韻光盤,被萬元店派出所綁架後,在朝陽市女子看守所遭受虐待,七八顆牙齒被打掉,後來被冤判3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迫害致精神失常。

2012年3月,凌源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刑拘3名法輪功學員周開清、楊秀國、王玉國,把法輪功學員自費購置的設備、耗材搶劫一空。據中共內部資料顯示:此案經凌源公安局一番「包裝」,被公安部列為全國十大典型案例,張志儒被嘉獎。

因為發送真相彩信,法輪功學員杜清秀於2012年被朝陽市國保支隊和凌源市國保大隊綁架批捕,家中的手機、打印機和1萬多元現金被搶劫。2013年4月12日,在非法庭審中,律師為杜清秀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杜清秀仍被冤判6年。

2014年3月31日,法輪功學員柴海燕被綁架時,包裏用於還債的1萬多元現金被朝陽、凌源國保警察搶劫。2014年5月28日,王翠蘭被國保大隊和佛爺洞派出所綁架刑拘,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被搶劫,三輪車駕駛證和身份證,還有3千多元現金被搶劫。

2015年7月,凌源國保大隊夥同各地派出所騷擾、綁架依法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10月21日,四官營子鎮派出所三名警察,手持法輪功學員訴江狀,到小窩鋪村楊杖子、湯杖子村民組,按名挨家搜查,搶走杜國福、湯守禮家中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有關大法資料。

2016年年末至2017年初,法輪功學員張振祥因訴江被綁架,關押在凌源公安局下轄的看守所,因絕食抵制迫害,張振祥多次被看守所實施「掛板」(上大掛)酷刑,在兩米見方的鋪板上,用鐵鏈子將四肢長時間固定,並株連迫害同監室的在押人員,不許購買食物。2017年5月,張振祥被非法判刑1年半。

2017年3月13日法輪功學員姚春蓮被朝陽市國保大隊和凌源東城派出所綁架,原因是姚春蓮為了講真相,通過快遞給朝陽市公安局某局長郵過勸善信,這封信被轉給張志儒,警察通過監控器找到姚春蓮,實施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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