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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原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施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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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發布《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入境。這一消息發布後,明慧網陸續收到中國民眾的舉報信,原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施志剛被民眾舉報。

一、個人信息

施志剛,SHI,Zhigang,
出生日期:1958年9月
出生地:湖南省常德市
工作單位名稱:深圳市公安局
職務:原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正局級副局長

二、任職經歷

施志剛在一九九八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任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分局局長,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後被提拔為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又被升為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正局級),主持迫害法輪功。

施志剛長期主抓深圳市國保支隊、市公安局610、維穩處工作,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之一。施志剛也是嚴重貪腐分子,因在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間多次收受他人禮金,二零一五年七月,施志剛受到公安部黨內警告處分。但是,直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仍任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正局級),一直主持迫害法輪功。

三、主要迫害事實

(一)施志剛任南山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及之後,南山區上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

南山區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南山公安分局「610」、國保大隊採用各種流氓手段,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學員肉體上摧殘、人格上侮辱、心靈上迫害,實施跟蹤、監控、抄家、拘留、酷刑、辦洗腦班、強行墮胎、勞教、判刑等殘酷手段,造成無數家庭悲劇。

施志剛縱容、唆使南山看守所不法人員的迫害手段令人髮指,如

1. 「潑水法」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女倉獄警李燕芝的惡毒發明「潑水法」:在寒冬,把法輪功學員拉進廁所,一盆盆澆冷水,不許換衣,不許上床,只能睡地板或廁所。

2. 「坐名字法」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惡警李燕芝用一張紙寫上法輪功創始人的名字,放在地上,強迫學員坐在上面,如果不坐,就由五、六個人抬起學員,硬按著坐,否則拳打腳踢。更有甚者,還把紙塞入女學員的內褲,極盡侮辱之能事。

3. 「株連法」

只要一個法輪功學員不吃飯,罰全倉所有犯人餓著,餓昏了頭的犯人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到法輪功學員身上,瘋狂毆打、虐待學員,達到了挑動群眾鬥群眾的目的。

另外,還有「鞭打法、廁所聞味法、用拖鞋打耳光法、腳鐐懲治法,以及陰毒變態的」針刺法」──犯人用作手工用的細針,刺法輪功學員的肉體,叫「透透氣」。

法輪功學員沈德明、王曉東就是在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的。施志剛等還粉飾罪惡,騙取「榮譽」,在廣東省推出所謂的「南山經驗」,利用新聞媒體發表所謂「學員反悔」,用來欺騙、愚弄不了解真相的群眾。所謂「南山經驗」,就是濫抓、濫關、濫判、濫施暴行,瘋狂踐踏人權,踐踏法律,讓法西斯暴行在中國大地上重演,特別是對主流社會修煉法輪功的民眾的迫害,僅舉幾例如下:

1.劉喜峰、王曉東夫婦,畢業於東北師範大學,因堅持信仰,夫妻雙雙被南山區外語學校開除,並被強迫搬出學校宿舍。曾獲得深圳市優秀教師稱號的劉喜峰,因為幾次進京為法輪功喊冤,被勞教二年,後又被判刑十年,遭受過深圳國安超出人體極限的酷刑。王曉東被迫害致死。失去雙親的幼子被公安送進孤兒院。

2. 家住蛇口的李尉軍(本科畢業)、王少娜夫婦,於二零零零年二月進京上訪的途中被抓回,丈夫被關進蛇口看守所,妻子因懷有六個月的身孕無法坐牢,便從派出所被強行送往醫院做了墮胎手術。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他倆在家中再次被水灣派出所惡警綁架,李蔚軍被非法判刑十年,王少娜在看守所再次被強行墮胎,後送三水勞教所迫害。

3.何賓是深圳市蕖華實業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該公司屬深圳高科技企業,下屬員工一百多人,僅在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就向國家繳納稅款五百多萬元。何賓也是中華慈善總會創始人之一,曾向中華慈善總會捐款一百萬元,在江西省捐建過一所希望學校。

因堅持信仰,何賓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抓,公安人員多次到其公司調查、威脅員工,想查封公司銀行賬戶。全副武裝的公安人員為避人耳目,深夜把所有值班保安帶走問話兩小時,使公司大樓處於無人看管狀態。人事部經理溫豔前去交涉放人,公安人員說:既然你送上門來了,就不要回去了,先關半個月再說。溫豔被強制送往南山看守所。公司內人心惶惶,正常生產秩序被嚴重破壞。何賓被迫放棄家業,離開祖國。

4.呂朝暉,深圳市能達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因進京上訪被關押在南山看守所,因被迫寫的「悔過書」被加工篡改發表在報紙上欺騙群眾,他經正式向公安機關聲明自己的所謂「悔過書」乃被逼迫所為,宣布作廢,後來被迫流浪國外。

(二)施志剛與深圳西麗洗腦班的惡行

所謂「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深圳西麗洗腦班)是一個明裏打著法制旗號、暗裏違法犯罪的黑監獄,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已非法關押、迫害過八百多人,至今它共計殘害了上千名法輪功學員,造成了深圳無數主流社會民眾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和流離失所的人間悲劇。試舉兩例:

1、二零一二年二月,劉喜峰冤獄期滿,被劫持到西麗洗腦班繼續迫害。因行走不便,他被幾個人扶進洗腦班,上廁所台階都要人幫忙,生活不能自理。獲得短暫自由後,因劉喜峰去某國大使館,二零一三年九月左右又被劫持到西麗洗腦班非法關押,當時裏面傳出的消息是,他已被迫害的精神不太正常了,疑似被在飲食裏下了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聽說後來洗腦班在外面租房,派專人照顧(實際上是監視)劉喜峰的起居。劉喜峰實際上是被軟禁了,現在消息全無,死活不知。

2、深圳市福田區六旬法輪功學員張福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劫持到西麗洗腦班,期間被迫害出嚴重病症,全身浮腫,回家不到兩個月後含冤離世。懷疑被下毒藥致死。張福英的遺書可做佐證,也可見證那些惡人喪盡天良的變態嘴臉。詳情見明慧網報導《張福英生前揭露深圳西麗洗腦班的罪惡》一文。

施志剛及其治下的國保大隊對此犯下不可推卸的罪責。有資料顯示,二零一二年,迫害一個深圳戶口的法輪功學員,深圳洗腦班就可以得到七萬元的經費,由深圳市政府財政支出。大力抓捕好人可以撈錢──這與施志剛因貪腐受到公安部黨內警告處分的新聞報導高度吻合,可想施志剛屬下的國保大隊能幹出甚麼事,製造多少冤案。

(三)爬上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後,施志剛在全市各區對法輪功的迫害

這裏僅舉深圳龍崗區為例,引自明慧網文章《深圳市龍崗區法輪功學員18年遭迫害綜述》所披露的數據:一、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被迫害案例21人:二、被迫害致死和失蹤的法輪功學員3人:三、二零一一年「大運會」前後遭迫害案例16人;四、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零年間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29人):五、被迫害的外籍及香港法輪功學員3人。

在江氏犯罪集團的指揮下,施志剛屬下的深圳國保人員還多次參與亂港行動,在香港抓民主人士回大陸,比如香港《成報》經常揭露江氏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為,因此不久前,有人準備在香港《成報》大樓外跨境綁架《成報》高層,被《成報》編輯報警,香港警方抓了幾個國保人員,交給深圳市公安局,《成報》等公開要求深圳國保頭目施志剛對此事給個說法。

施志剛及其下屬國保、「610「執法犯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社會行徑至今沒有收斂。如:

1.深圳江榮欣被綁架、非法關押大半年,面臨非法開庭。律師三次要求接見,被看守所違法的以種種無理藉口拒絕。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左右,江榮欣在深圳寶安九圍看守所又出現心肌梗塞症狀,血壓很高,危及生命,家屬與律師強烈要求辦案單位放人。可是他們非但不放人,還把江榮欣轉到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此看守所通常關押十年以上刑期的重犯)加重迫害。據說從過年到現在,江榮欣幾乎每天都被提審(實際是強行轉化他),國保和610人員還放風說江榮欣被「轉化」了。律師連續三次都被拒之門外,無法接見當事人。據悉,原因之一是迫害江榮欣的深圳國保、西麗洗腦班的幫兇怕律師接見影響所謂的「轉化」,據悉在西麗洗腦班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以拿到獎金七萬元。這些國保人員橫行霸道、執法犯法慣了,頭腦裏根本沒有法律的概念。

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深圳龍崗國保警察撞馮少勇車,綁架馮少勇博士,還帶衝擊鑽,沒有合法搜查證就去抄家。家屬多次要車及私人用品都要不回來。

3.深圳電腦軟件專家陳澤奇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當日下午,深圳龍崗區國保人員與愛聯派出所警察敲陳澤奇的宿舍門,騙說他朋友的汽車被撞了。騙開門後,一個瘦高便衣當胸一拳,把陳澤奇打懵了(後來陳澤奇右胸越來越痛,在看守所陳要求去醫院檢查,但醫院沒告知檢查結果)。警察沒出示搜查證,抄走了陳澤奇工作用的電腦、幾本大法書等等私人物品。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七天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陳澤奇被非法批捕,陳澤奇家人沒有得到通知。

他的律師希望與檢察官肖宇連當面交流對案件的看法,被拒絕,按其要求,向檢察官肖宇連郵寄了「關於陳澤奇不構成犯罪的法律意見書」,其中寫道:「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受案之初,龍崗公安局國保警察既無舉報人報案,也無相印證據證實被告人有罪即立案並強行闖入被告人家中,對被告人進行毆打,並在沒有出示相印證件的情況下強行搜家,事後並偽造當事人拒絕簽名的搜查證(事實上根本就沒有要當事人簽字),本案辦案單位工作人員存在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4.現在深圳各個法院庭審法輪功學員時,都是大量布滿黑衣特警、巡警、便衣警察和國保,公開開庭卻製造恐怖,不許市民進入法院,嚴重破壞習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

以上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其實是施志剛濫用職權,利用深圳國保、610非法組織迫害深圳法輪功修煉者的冰山一角。

(四)施志剛近年的惡行

1. 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十二月,法輪功學員熊文芳等至少二十一人遭非法判刑(或非法開庭),吳治明等二十五人遭綁架;李偉等六人次遭騷擾。案例:湖南籍法輪功學員徐琴(因尿毒症被保外就醫)一家三口均遭重判,龍崗區法院分別對賀顯仁(徐琴的先生)、繆佳良(徐琴的表弟)、賀冬秀(徐琴的婆婆)非法判刑八年、七年、三年、七年。

2. 二零一七年五月,深圳市610、國保及派出所、居委會人員開始了所謂「敲門行動」,以查戶口等藉口打電話、上門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各區已有超過十例騷擾事件,幕後主使之一就是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施志剛。

3. 二零一八年遭綁架和非法批捕的深圳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十一人,遭非法庭審(尚未宣判)的有五人;二零一七年底和二零一八年遭非法庭審並遭誣判的達十二人。案例:深圳科技精英馮少勇博士、陳澤奇工程師分別被重判八年。徐琴被非法判刑七年,至此徐琴一家四口均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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