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原中共黨組書記張亞非參與迫害法輪功,其惡行簡述如下:
一、張亞非個人信息
張亞非(Zhang,Yafei),男,出生日期:1955年5月。
出生地:遼寧蓋縣。
現工作單位: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
現職務: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會長。
張亞非任職履歷:
1996年11月任吉林省長春市郵政局局長。
1997年10月任吉林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8年12月任吉林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工作)。
1999年7月任吉林省郵政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年1月任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6年11月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11年9月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16年10月9日被免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書記職務。
現任海峽兩岸郵政交流協會會長。
二、迫害事實簡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起,由國家郵政局、各省郵政局黨組及工會層層下達迫害法輪功的命令,非法攔截、扣押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信及出版物,不僅剝奪法輪功學員依憲法保障的通信自由,嚴重違反國際郵政法,而且導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等於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群體滅絕」。郵政部門的相關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原吉林省郵政局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根據吉林省郵政工會提供信息,吉林省磐石市郵政局在2001年1至3月非法堵截法輪功宣傳物及信件140多封。
◎2004年吉林省「掃黃」、「打非」工作方案要求堅決封堵和查繳法輪功出版物。
原吉林省郵政局責任人:
張亞非(原黨委書記、局長)
姜懷德、王天龍(副局長)、成英先(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韓春生(長春市郵政局局長)、沈廣友、李永生、張維春(長春市郵政局成員)、磐石市郵政局、李錦斌(吉林省「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組長、副省長)、徐邦家(吉林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副組長)。
(2)原國家郵政局下達迫害法輪功的文件
◎2000年3月6日,原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馬軍勝到北京市郵政管理局下達中共「兩會」期間對法輪功迫害的命令。
◎2000年10月9日,原國家郵政局直屬機關黨委召開局直屬各單位黨委、局機關各司部中共黨支部會議,要求貫徹禁止法輪功出版物進入郵政渠道的《通知》。
◎2001年2月7日,原國家郵政局直屬機關黨委組織污衊法輪功的座談會,會中要求各級郵政組織按照中央及國家局黨組的部署迫害法輪功。
◎2001年2月12日,國家郵政工會辦公室發表各級工會舉辦與法輪功鬥爭的活動報導。2004年國家郵政局新聞宣傳中心黨支工作要點下達繼續做反對法輪功的宣傳。
原國家郵政局局責任人:
劉安東(黨組書記、局長)
譚小為(黨組成員)
馬軍勝(黨組成員)
馮新生(黨組成員)
張亞非(黨組成員、副局長)
盛匯萍(紀檢組長、國家郵政工會主席)
盛名環(原紀檢組長)等。
(3)張亞非任內非法扣押法輪功學員信件及訴江控告信具體案例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九月十四日文《公主嶺市政法委、610歹徒和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實》報導:二零零零年,公主嶺市郵政局局長國鳳榮、王力偉、李朝陽將因信仰法輪功而處在被非法勞教期間的法輪功學員宋桂珍、韓秀賢開除公職。
◎明慧網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文《吉林省610辦公室又在此永吉縣口前鎮內辦洗腦班》報導:吉林省610辦公室二零零五年七月在吉林省永吉縣郵政局五、六樓鴻雁招待所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文《向黑龍江省哈爾濱郵區中心局講真相》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郵區中心局在招聘勞務工的啟示上標明「未習練過法輪功」。(此迫害案例還見於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文《哈爾濱市郵區中心局惡行》)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文《黑龍江哈爾濱市郵區中心局迫害王成和李洪奎》報導:哈爾濱市郵區中心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王成和李洪奎, 無視法律,單方面解除了二人的勞動合同,並以文件下發到各單位。(此迫害案例還見於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一日報導《哈爾濱李洪奎離奇死亡 醫生感蹊蹺(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文《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遭各種阻撓迫害的消息》報導:二零一五年,吉林市郵政局網上下文,不允許郵寄有關法輪功的信件,他們對郵寄信件開封查看,只要有法輪功內容的,都不郵寄。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文《吉林省通化市集安法輪功學員劉雪娟被綁架補充》報導:吉林省通化集安市法輪功學員劉雪娟二零一五年八月到集安郵政局郵寄訴江信時,被郵局人員要求留下電話號、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信息。警察將劉雪娟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文《迫害訴江公民 吉林通化縣公檢法破壞法律實施》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張富春、鄧玉清、張國友、閆廣玲到吉林省通化縣三棵榆樹鎮郵局郵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時,被通化縣國保警察綁架、抄家、構陷。新賓縣郵政局阻止郵寄訴江控告信,並要求各鄉鎮郵政局也不許郵寄訴江信。
◎據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文《來自松花江畔的懷念》報導:二零零五,哈爾濱市郵區中心局法輪功學員李洪奎被綁架誣判七年徒刑,在二零零七年被非法關押期間,該局趁火打劫,派人到監獄,要解除和李洪奎的勞動合同,遭拒絕後,哈爾濱郵區中心局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並形成文件下發到各單位。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李洪奎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文《山西省太原市李錫福父女多次遭迫害》報導:法輪功學員李錫福在二零一五年七月起訴惡首江澤民,起訴書被太原市郵局非法扣押。李錫福又依法控告太原市郵局扣押信件,卻遭非法抓捕,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此迫害案例另見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八日《2016年山西省太原市610犯罪事實綜述》的報導。)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文《誰在違法:寄最高檢的訴江狀到了派出所長手裏》報導: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的控訴首惡江澤民的控告信被長時間扣押在天津郵區中心局郵件處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