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瓊出獄前在成都女子監獄被強迫服用不明藥物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彭州市年近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黃淑瓊被非法判刑二年半,出獄前在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被強迫服用不明藥物,心跳過速,全身無力,走路晃的很,要扶著牆走。

二零一九年三月,黃淑瓊老人在即將結束龍泉女子監獄冤獄刑期的前不久,在大廳裏,只聽衛生員聶×英(名字待查)說了一聲:從明天起,給×教加藥(共產黨才是真正的邪教)。隨後,三月二十四日上午,那個衛生員強迫黃淑瓊吃了五顆不明藥物。到了晚上,黃淑瓊老人就覺得心跳的按都按不住,連續三個晚上都不能入睡,白天走路飄飄的,眼睛腫,腰疼。黃淑瓊老人實在痛苦的受不了,向組長說身體不好,被送去醫院巡診。

三月二十八日上午,黃淑瓊老人又被強迫吃了五顆,和上次一樣同樣痛苦,老人這才知道吃的是毒藥,而他們卻謊稱說高血壓降不下去就要加大藥量。黃淑瓊老人從監獄出來後,現在同樣是心跳的很厲害,全身無力,走路晃的很,要扶著牆走。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成都市彭州市軍樂鎮一群鎮政府和公安人員,闖進迎春村法輪功學員黃淑瓊(女,當時已經七十多歲)的家拍照並搶劫。當時軍樂鎮派出所所長霞成述帶領五至六個警察,踢開黃淑瓊家的捲簾門,抄走所有大法書、週刊、資料等。一個叫呂遊的將黃淑瓊劫持到彭州市公安局簽字。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黃淑瓊在家中,被一夥人送來一份判決書,上面寫著:判她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落款時間: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判決書上還寫著: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被監視居住;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被取保候審;二零一六年四月二日被取保候審。判決書上還寫有黃淑瓊的辯護詞。

黃淑瓊此前一段時間在彭州市街道上走路時,忽然被劫持到法庭上去了,她給法庭上的人講了真相,告訴在場的人說:法庭不應該起訴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和救人的,法庭現在應該做的是準備起訴江澤民了(這段話沒有被寫上所謂的判決書上)。十多分鐘後,就放了她。可能這就是法庭的所謂「審判」了吧。

送所謂「判決書」的人說要她自己去取。黃淑瓊說她不會去的,因為她說自己無罪,她不承認所謂的判決書。

黃淑瓊老人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早上,被警察非法抓捕,劫持到了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四川省成都市龍泉女子監獄現在大概還有非法關押著二百名左右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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