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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郭明清被非法關押二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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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湘潭市五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郭明清今年六月十二日對一個中學生講真相,被該學生的父親打傷,並撥打110叫來警察,把她綁架到下攝司派出所,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於六月二十七日被岳塘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七月九號被岳塘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

現在郭明清八十多歲的老母親請求各界善良正義的人能夠幫幫她們,使她無辜的女兒能趕緊回家團聚。

郭明清,女,五十六歲,原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資江農藥廠職工,被綁架前住在湘潭市岳塘區母親羅安銀的家裏。未修煉法輪功之前,郭明清患有嚴重的肝炎、鼻竇炎等多種疾病。一九九七年學煉了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翼而飛了,原本性格固執的她一九九六年離異後,更加性格偏執,修煉大法後性格也變得開朗,柔和。

在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持續至今對法輪功二十年的迫害中,郭明清因為堅持對民眾講清真相,四次被中共非法勞教、判刑,受盡惡毒的辱罵、殘酷的體罰與酷刑;家中年幼的孩子只好由年邁的父母照看撫養,本身沒有父親關心的孩子又失去母親的關心,性格變得非常內向孤僻。

當郭明清二零一七年在湖南女子監獄經受慘無人道的漫長酷刑(吊刑)、體罰時,家中哥哥離世,老母親幾年內失去老伴和兒子,憂傷不已,她唯一期盼,就是唯一的女兒能快快回家。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可是,女兒才回到自己身邊一年多,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湘潭市岳塘區公安分局藉口她對中學生說了幾句「法輪大法好,退黨團少先隊保平安」,再次綁架她到了看守所,七月九日岳塘區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她,使她面臨非法起訴和判刑,有的警察揚言她是累犯,會加重判刑。

從六月十二日起,郭明清八十二歲的老母親連續七天走到下攝司派出所要女兒,要求派出所釋放女兒回家。可是下攝司派出所沒有任何警察搭理老太太,可憐的老母親又找到認識的社區片警何茂豐,換來的是何警察的粗言謾罵,並揚言要打死老太太。身心疲憊的老母親相繼又找到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湘潭市市政府政法委等部門,可得到均是門衛的回覆:哪裏抓的人找哪裏去。老母親連政府機關的門都沒有踏入,就被門衛打發走了。

一些鄰居聽說事情經過後,非常駭然和憤怒:「說幾句退黨團少先隊的話就要判刑,文革中正是這樣搞法。可見這個依法治國完全是騙人的!」

七月十九日,老母親從一些律師了解到,下攝司派出所迫害郭明清涉嫌違法,又找到下攝司派出所,被副所長劉松、辦理郭明清「案子」的警察楊堅刁難,隨行律師被推搡,最終依法要到了派出所對郭明清的行政拘留書、刑事拘留證、逮捕證,目前已經向湘潭市監察委等部門控告。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希望湘潭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相關人員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不要執法犯法迫害好人,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也給自己留一點後路。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下攝司派出所負責人及參與辦案人員:
郭劍(所長):15507323000
袁原(教導員):13975235300
劉松(治安副所長):15292287612
楊堅(辦案警察):17680238737
何茂豐(片區戶籍):13786212057
下攝司街道平安協會:0732 5557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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