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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刑十一年 浙江省陳天傑又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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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浙江省台州市法輪功學員陳天傑遭椒江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梁敏捷以七千條語音電話為藉口,要求法庭判處陳天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陳天傑一九七三年出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身心受益,堅持做一個正直善良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陳天傑因向民眾解釋這是一場無理的迫害,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

二零零二年之前,陳天傑被非法關押時間大概兩年,期間遭受到非人的勞教折磨。

二零零二年,台州市路橋區法院對陳天傑非法判刑十一年。在監獄裏,陳天傑身心遭受到巨大的傷害。

二零一四年,警察在陳天傑家翻出法輪功真相資料,又將他非法關押一個月,拘禁在路橋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陳天傑起訴了無理迫害法輪功的前中共頭目江澤民,被以妨害社會治安罪,拘禁十五天。期滿後又將他關入椒江洗腦班迫害近一個月。

二零一六年,陳天傑再次被非法抓入椒江洗腦班,非法拘禁一個多月。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陳天傑在上班期間被國保大隊警察梁海紅、陳海軍等人綁架至路橋派出所。隨後警察對其在路橋區居住處非法抄家,抄走手機、電腦、硬盤等物品。當地公檢法人員在長達一年中反覆所謂「偵查」補充證據(實際上是捏造假證據),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的非法庭審。

中共迫害一群修煉真善忍的善良人士長達二十多年,欠下累累血債,罪惡到令人髮指,已經天怒人怨。

椒江區法院:
刑庭庭長汪霞

椒江區檢察院:
公訴人梁敏捷

椒江區國保大隊:
負責人:梁海紅、陳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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