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風波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三年初,因為家裏的特殊原因,我想把老家的房子賣掉。有了這個想法,很快就有人通過朋友找到了我,要我馬上回老家與她簽協議。幾天後,我回到老家跟對方簽了協議,她立刻把三十五萬元錢打到了我的卡上。因為我的房子屬於開發地段,很多年前就說拆遷,但都沒拆成,所以房子一直過不了戶,我們之間就只有一個協議。

一年後,房子真的要拆遷了。我的同學、朋友都勸我撕毀協議,說我虧了幾十萬。我的親家母也開始嚷嚷,叫我別賣。我說:「我是個修煉人,這怎麼行,協議都簽過了。」親家母見說不通我,又開始唆使我女兒不讓我賣。女兒說:「媽,那房子如果沒過戶就可以不賣。」我說:「那賣房子的協議都簽了快兩年了,房子拆遷賺多少都是別人的事,你媽是個大法修煉者,我不能出爾反爾說話不算數啊。」女兒不高興了。我心裏也有一點不穩,如果女兒堅持不同意賣房,買家就過不了戶。

師父說:「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1]

我想,我是法輪功的修煉者,處處都得按照大法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如果我單方撕毀協議,既沒做到真,也沒做到善(別人也會不高興),是利益之心驅使下的一種極端為私的行為,是一顆非常骯髒的心。我是師父的真修弟子,是新宇宙的生命,我怎麼能撕毀賣房協議?我一定要修去這顆骯髒的利益之心,走正自己的修煉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我在心裏暗暗求師父,請師父加持弟子,讓女兒同意賣房,順利和買家過戶房子手續。

因為拆遷,房價翻倍,房子又沒有過戶,買家也開始擔心,怕我不給她辦理過戶手續。我對她說:「你不用擔心,我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我既然跟你簽了協議,房子就一定會賣給你,我不會反悔的。只是現在正在做女兒的工作。」買家很感動的說:「還是修大法的人好啊!」緊接著她突然說道:「你女兒那邊,你可以從分配比例上去跟她商量,不讓她吃虧。」我一聽,這不是師父在藉口點我嗎?我給女兒打電話,告訴她:賣房款我倆一人一半,不讓你經濟受損失。女兒同意了。最後順利為買家辦理了過戶手續。我還給買家講真相,為他們全家做了三退,讓他們都擁有了美好的未來。

一毛錢救了一家人

一次我去同修家,順路先去了菜市場水果攤買水果。付款的時候我沒有零錢,差攤主一毛錢,攤主說沒零錢就算了,不要了。我說:「不不不,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師父教我們做事要為別人著想,你們賺錢都不容易,很辛苦,欠你的錢我會另找時間給你送過來。」攤主沒在意的說:「不用不用,沒有關係。」

一個星期以後的一天下午七點左右,天下著雨,我再次去那位同修家,路過那個水果攤,見攤主還沒關門,我趕緊把上次欠下的一毛錢給攤主送過去。攤主非常感動的說:「你也太好了嘛,別人差我五毛錢都想賴掉,為了一毛錢你還冒雨給我送過來,誰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不好,你們真的太好了。」我說:「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是叫人做好人的,是來救人的,不是政府說的那樣。」因為身邊有幾個市場管理人員,我沒能及時為攤主做「三退」。但是攤主的臉卻由青黃色變的白裏透紅,我知道攤主得救了。他的家人也因此明白了法輪功好,所以水果攤的生意越做越好。

我為這個因為一毛錢而得救的生命感到高興。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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