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傳播真相遭誣判 安徽馬鞍山市於華美被劫持入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於華美非法判刑一年,並將她立即劫持到安徽省女子監獄迫害。

一位民婦煉了法輪功,得到了身心健康,只因她堅持「真善忍」信仰,只因向世人傳播了法輪功的真相,卻多次遭到迫害,多次被綁架、遭強行洗腦、兩次被非法判刑,還被關過精神病院。

於華美,女,現年六十四歲,安徽省馬鞍山市馬鋼耐火材料廠工人。年輕時,兩肺都有結核病。一九九六年秋,於華美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再不咳血、發燒、骨頭疼了,無病一身輕。

被關精神病院遭藥物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馬鞍山市「610」和馬鋼保衛處在馬鞍山市馬鋼度假村辦洗腦班,於華美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她堅決不「轉化」,被強行劫持到蕪湖市第四醫院精神病院,被五花大綁強行灌藥、打針。藥性在她身上發作那滋味很難受,她想辦法不吃藥,把藥藏到假牙裏,有時飯裏加了藥,吃時儘量少喝水,過後馬上到沒人看見的地方用手指摳喉嚨將飯帶藥一起嘔出。為了不吃藥,反迫害,她還使用了一種方法:用醫院賣給病人薄的不能再薄的紙,搓成像醫院發給她的藥粒形狀一樣,充作藥粒,護士看著她吃藥的時候也沒發現。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入院,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出院,費用還得她自己出,花費三千二百多元,她的主治醫生,是門診部主任王鵬。短短二十一天的迫害,她度日如年,藏藥的假牙也壞了,滿嘴沒有一顆牙。

遭非法判刑 獄中遭暴力虐待

二零零八年,她被非法判刑,在宿州女子監獄,因為信仰沒罪,她不背監規,女犯人李靜在犯人勞動車間的辦公室關上燈,搧她耳光,另外幾個犯人也一起踢她,罵她,在監獄強逼她「轉化」,不「轉化」就叫監舍的犯人輪流看著,一天只給睡三個小時的覺,白天睏得眼睛睜不開,洗腦班那些人還拍桌子惡聲惡氣叫她站起來把眼睛睜開。再不「轉化」就叫犯人施加壓力。女犯人何青是犯殺人罪進來的,在監舍當著大家的面,雙手捶她的胸部,使她疼痛難忍。在車間辦公室,因她不肯背監規,搧她耳光的李靜,吸食、販賣毒品的女犯人,使勁反擰她的小拇指,她們的惡行沒有人制止,監舍還有人叫喊:「再不轉化就把髒衛生巾往她嘴裏塞。」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於華美心地善良,不記恨她們,覺得她們可憐。有一次,新來一位吸毒犯人,毒癮上來又喊又叫,難受極了,還在地上打滾,嘔吐。於華美給她擦洗,吸毒犯煙味熏得別人,不願挨著她睡,於華美不計較,吸毒犯的手冰涼,她就把她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焐著,吸毒犯感激的說:你真是個好人。她說:我是學法輪功的,我師父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新聞媒體報導的都是造謠誹謗污衊我們法輪功的。她聽了點點頭。

只因傳真相 五遭綁架 再被誣判

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於華美在馬鞍山市三台傳播法輪功真相,遭人惡告,警察先後五次將她綁架去檢查身體,圖謀司法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原雨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楊小文和國保大隊的女警察王慶秀網警等共六人,不出示警察證,不穿制服,闖入於華美家強行拍照,搶走大法師父的照片,大法書籍等,並綁架於華美到雨山派出所,後轉至富園賓館,第二天早上在十七冶醫院身體進行量血壓,抽血,肺部等五、六種檢查後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醫生量血壓量了幾次都說:血壓很高,他們商量在十七冶醫院量的不高,再到人民醫院檢查看看。市人民醫院量的血壓還是很高,就把她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於華美被雨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人員騙到南京某醫院進行身體全面檢查,還鑑定是否真的有精神病。檢查結果:沒有精神病。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早晨,雨山區法院書記員汪德平叫於華美簽字,上面頭一條寫的是她同意公安進家搜查,這與事實不符,於華美不簽,並叫他改過來,他不但不改,還叫法警給她戴手銬,把她關進雨山區法院地下室。不一會兒,接管調走的雨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楊小文職務的林晨警察和其他四個警察出現在雨山區法院地下室,法院叫林晨警察,(辦案單位)帶於華美到十七冶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血壓高220;她又被送回家去。

二零一九年三月份,雨山區法院書記員汪德平帶兩名法警,雨山公安分局林晨警察帶一名女警王慶秀,(除去兩名司機),帶她去十七冶醫院檢查,他們不知實質是又一次的綁架。因為於華美跟他們說了,她沒有病。她不願去檢查。這次測血壓180,她被放回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雨山區法院劉楊警察說:市中級法院要對他們工作進行監督。雨山法院中院的小王親自用她沒見過的儀器在市醫院住院部的病房裏給她測量血壓,血壓高達250。這次強迫她再次做全面檢查,還要她自己掏錢,自費檢查花掉七百元。除了醫院收費票據給她外,所有檢查,如抽血,心電圖等檢查的項目單子他們都不給她。這次檢查後,永泰家園社區警務人員到她租房處進行登記並索要電話號碼。

就因於華美傳播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雨山區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一年,罰款八千元。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迫害修煉人,罪無量。希望公檢法司的人員趕快了解真相,停止迫害,不要等到惡報來時後悔已晚。

迫害單位:
雨山區政法委六一零
雨山區派出所國保大隊
雨山區法院

已知迫害人:
雨山公安分局警察林晨18155592309
馬鞍山市治安大隊警察楊小文18155592265
馬鞍山市雨山區檢察院警察劉妍262672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