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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程穎遭惡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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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程穎遭惡報,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因涉嫌受賄罪、瀆職罪被起訴,被「雙開」。

程穎,男,一九五五年二月生,湖北宜城人。一九九九年三月任中共咸寧市委常委、組織部長;二零零三年五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治部部長;二零零三年十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二零零七年一月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五年一月任湖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落馬被查。

程穎一直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程穎在咸寧市任職期間,尤其是任咸寧市組織部長期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當時全國各地還沒有成立610,還沒有大面積辦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程穎就利用手中的權力,指揮、操縱咸寧市大肆舉辦迫害法輪功的所謂「學習班」(實質是洗腦班)。當時的洗腦班都是以組織部牽頭組織實施的,當時身為組織部部長的程穎在其中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咸寧醫學院對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辦「學習班」(洗腦班)。洗腦班負責人是咸寧醫學院院辦主任黃旭亮,院組織部李華科長,保衛處熊宗勝處長等。迫害法輪功學員胡振武、李敏才、徐長虹、汪禮迪、李雲、鄭雙華等等。

九九年九月二日,在咸寧市131賓館,對市直屬衛生系統的七名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李敏才、鄭雙華、汪禮迪、梅武軒(咸寧醫學院)、徐長虹(市中心醫院)、陳靜雯(市藥品質量檢測所)、劉愛民(市建築公司,後被迫害致死)。其中,徐長虹、汪禮迪後來直接被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在咸寧市韻泉賓館辦洗腦班,迫害徐秀蘭、方錦蓮、陳晏平、陳芳、余勁光。當時陳芳已懷孕五個多月,也被非法拘禁三十多天。其中,方錦蓮後來直接被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咸寧市糧食局招待所洗腦班迫害陳利群(農科所)、陳謙(咸寧市棉紡公司)、胡蘭(市電力局)、方祿榮(個體戶)、章紅萍(溫泉鎮白茶村個體戶)。

二零零二年十月,咸寧市浮山路溫泉浮泉山莊洗腦班迫害九名法輪功學員:張菊環(市中心醫院,女)、鄒注姣(省地質隊,女)、任慧芳(市煙廠,女)、陳靜雯(市藥檢所,女)、胡蘭(市電力局,女)、梁瑩(市建材,女)、楊冬香(市溫泉開發區岔路口社區居民,女)、周新華(市印刷廠,現開元印刷廠,男),陳利群(咸安區,女)。

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期間,溫泉武漢石化療養院洗腦班曾非法關押六名法輪功學員:咸安區倪麗華、溫泉開發區邵清明、徐長虹,方祿榮、鄭杏華(已被迫害致死),還有一名赤壁市女學員。其中方祿榮、徐長虹直接被非法勞教。

還有咸寧市溫泉辦事處洗腦班、咸寧市雙鶴橋拘留所洗腦班、通山縣看守所洗腦班、崇陽縣看守所洗腦班、嘉魚縣看守所洗腦班、通城縣看守所洗腦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腦班、咸寧市勞教所洗腦班、咸安區「貓耳山拘留所洗腦班」,還有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等等。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零八年十月期間,在程穎任職於咸寧市的時候,咸寧市被非法關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六十三人,如:咸寧赤壁市法輪功學員鄭玉玲、黃層秀、黃廉清、龔中南、熊柏松、陳財旺、龔中南、段守生、黃君良等等;咸寧市溫泉開發區法輪功學員章琪、章紅萍、方錦蓮、方錦紅、胡紅梅、汪禮迪、余勁光、胡蘭、鄭杏華、蘇曉蓮、楊曉華、黃衍壁、王永珍、余進兵等等;通山縣法輪功學員程德勇、王邦基等;嘉魚縣法輪功學員何萍、何桂紅等等;咸寧市咸安區梅新華、汪信全、羅英等等;崇陽縣法輪功學員唐春芳;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李豔紅、魏月秀、羅岳峰等等。其中鄭玉玲被迫害致死。

程穎在咸寧市任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任意勞教,如:赤壁的鐘首幫、周國強、震宇、鄭玉玲(已被迫害致死)、雷勝平、陳財旺、龔品南(已被迫害致死)等等;溫泉的楊冬香、蔡慧蘭、徐長虹、陳建平、陶席珍、李敏才、劉愛民(已被迫害致死)、汪禮迪、石幽燕、陳新華、陳謙、周克利(已被迫害致死)、熊春芝、陳衛群、陳益群、陳利群、章琪、陳臘榮、許寒、胡偉、李學紅、吳衛華、蘇曉蓮、李建輝、任惠芳、高志等等;嘉魚縣的何萍、王國平、王金燕、咸安區的馮小米、羅瑛、李紅荷、曾慶春、向德斌、劉社紅等等;通城縣的洪海華、夏世龍、羅岳峰、張值林等等;崇陽縣的汪義元、李世文等等;通山縣的沈元杏等等,其中龔品南、劉愛民、周克利、鄭杏華被迫害致死。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的有三百二十三人,其中最小的當時二十一歲,最大的當時六十七歲。

程穎在咸寧市任職期間(截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據不完全統計,對當地法輪功學員任意判刑,踐踏法律,破壞法律實施。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誣判的有十二人,其中最小的當時二十七歲,最大的當時五十七歲。如:方隆超被誣判三年,鄭玉玲被誣判四年,黃彬被誣判五年,蔡慧蘭被誣判三年,姜四華被誣判三年,袁細寶被誣判四年,魏月秀被誣判三年,程德永被誣判四年,徐長虹被誣判三年;汪禮迪被誣判三年六個月,余勁光被誣判三年六個月,夏世龍被誣判三年。

程穎在咸寧市任職期間(截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據不完全統計,咸寧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一人,其中赤壁市四人,咸安區一人,嘉魚縣六人,通城七人,溫泉開發區三人。其中,有的是故意折磨致死的,如:劉曉蓮,女,六十八歲,原赤壁市赤壁鎮八寶刀村農婦。曾經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過「五馬分屍」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針摧殘」。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劉曉蓮老人在中共惡人的瘋狂報復下,含冤離世。徐玉鳳:女,四十六歲,原咸寧市裝飾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咸寧市舉辦「第一屆中國國際竹文化節」,許多國家的外商前來參加,江澤民的妹妹江澤慧也來了。為了證實大法和揭露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於十月七日晚在參觀旅遊的主要公路沿路電線桿上懸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審江澤民」等大條幅,在路旁斜坡上用噴漆寫上巨大的「全球公審江澤民 停止迫害法輪功」標語特別醒目。江澤慧和省裏來的邪惡頭目看到公路旁的大法彩幅、噴漆,恐懼得發抖,暴怒中對咸寧公安大發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則全部失業。十月九日開始,咸寧邪惡出動大批惡警,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大規模非法抄家、抓捕,當天綁架十餘人。徐玉鳳就是在此次大規模非法抄家、抓捕中被迫害致死的。這些人的死,程穎罪責難逃。

至於說,以執法為名,對咸寧市縣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非法抄家、非法罰款的,搶走的存摺、現金、電器等大量私人財產的,無法統計。所有這些,都是發生在程穎任職於咸寧市的期間,程穎負有不可推脫的主要責任。可以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二十年,程穎就在咸寧迫害法輪功九年,而且是迫害最為猖獗的時候,他是迫害咸寧市法輪功學員的一個主要兇手。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程穎離開咸寧,到湖北省法制廳任黨委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他的罪惡的手伸向了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主要是沙洋范家台監獄和武漢市女子監獄。這期間,被非法關押在這兩個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被暴力洗腦、轉化。

二零一五年一月,程穎任湖北省政協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湖北省楚天廣播電台公開誣蔑法輪功;二零一六年四五月份,咸寧市在市委政法委書記吳暉的指揮下,咸寧市出現誣蔑法輪功的社區宣傳欄、《宣傳手冊》、咸寧市有線電視台、《咸寧日報》、展板,還在村子和社區安裝無數的有線高音喇叭,誣陷詆毀法輪大法,毒害無數的世人,綁架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誣判等等。所有這些,作為負責法制及法制宣傳的湖北省政協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的程穎,負有直接的責任。

這僅僅是程穎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冰山一角。江澤民及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年,程穎就追隨了十八年,直到他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被紀委審查。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絕路上,程穎一路向地獄狂奔,同時又被中共毫不留情的卸磨殺驢了,這是他的報應。

中國有句古語叫:人在做,天在看。程穎的所做所為,上天都有一本賬在記載著,到時再算總賬。奉勸那些為一己之私仍然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們,給你們悔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越來越少,立即停止夥同中共迫害法輪功,遠離中共才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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