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的刀口

——可疑的死亡(三)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中共採用各種酷刑手段,將蒙冤受難的善良人謀殺後,為了掩蓋罪證,把冤死者快速秘密火化或強行火化,從一個罪惡走向另一個罪惡,不斷地製造著惡中之惡。中共不法人員為了掩蓋一個事實,隨意編造另一個荒唐的假相,這樣的「表演」,往往因為與事實出入極大,不符合常理、漏洞百出,所以經不住推敲。然而,對那些內心已被魔鬼佔據的行惡之徒,他們根本不會在意自己所述的「事實」前後是否符合邏輯,在他們的眼中,生命、善惡、良心,早已蕩然無跡。

(一)質疑妻子被活摘器官 徐承本被滅口

山東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賀秀玲女士,五十二歲,二零零三年八月被公安非法抓捕後,在煙台南郊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三月,從看守所入煙台毓璜頂醫院就醫,院方稱病因是「腦膜炎」。

三月十日下午五點多,賀秀玲的丈夫徐承本接到芝罘區610辦公室李文光的電話,說賀有病正在毓璜頂醫院治療,可以去探望。當晚七點多,經過多次輾轉詢問,徐承本終於在六樓腦神經內科三十二病房找到了妻子,不敢相信這個面目全非的人就是自己的妻子:奄奄一息,不能說話,不能翻身,手和脖子都已變色,已是生命垂危。更淒慘的是,如此時刻,身邊不僅無人護理,沒見任何治療,卻一隻手被銬在床頭,手腕處有舊傷新傷,一層層的血痂和傷疤,而且下身赤裸,在男女進出的病房裏無遮無蓋。

徐問妻子哪兒不好,她用手摸胸口,徐扶她坐起,她喊痛,她的左眼已睜不開,徐不明白,醫院診斷為結核性腦膜炎,可為甚麼妻子胸口痛?賀吃力的向丈夫指了指自己的後腰,當時徐並不理解是甚麼意思。

五、六分鐘之後,進來一男一女兩名看守。徐回憶道,不知道他們離開了多久,他們漫不經心的樣子似乎並不擔心賀。男看守拿來兩粒藥,徐餵給妻子吃下。還有一杯感冒沖劑,徐不明白,得了結核性腦膜炎,服感冒沖劑能起甚麼作用?徐被看守攆出病房,整個探視過程只有十幾分鐘。

第二天一早七點多,李文光打電話通知徐趕緊去醫院,徐帶了些衣服到了那裏,李說賀已病故。李讓徐去問醫生死因,卻不讓見賀,也不讓徐去給賀穿衣服,讓把衣服拿回去。上午十點多,親屬們匆匆來到醫院停屍房,見到賀下身赤裸,手腳溫熱,左眼明顯塌陷且略呈紫黑色。徐承本還發現,妻子的後腰被繃帶纏繞著。徐很奇怪:得了腦膜炎怎麼會在後腰纏繃帶呢?賀的妹妹數年沒有與賀相見了,她大聲哭喊:「姐姐你怎麼這樣了?你睜開眼看看我,你這麼多年沒看到我了!」

喊聲未畢,賀的眼中「嘩」的流下兩行眼淚!接著親屬發現她的臉上出現很多汗珠。原來人還未死!親屬們趕忙到樓上找醫生來搶救。找了三次,一名男醫生和兩名女護士才帶著心電圖儀器下樓來。心電圖紙出來十幾公分時,親屬們看到上面是跳躍的曲線,妹妹大聲說,「看啊看啊,人還有心跳你們就給送這兒來了!」醫生聞言大驚,一把撕掉圖紙,匆匆奪門而逃。

親屬們在醫院裏四處哀求,卻一直沒有醫生願意來搶救。第二天,親屬們就不被允許見賀了。第三天,當親屬被允許再次看見賀時,賀的心跳和脈搏已經消失,手腳冰涼,確認已經死亡。賀的遺體在冰凍期間,一直不允許親屬探望,只在兩次屍檢前讓看了一眼,就趕緊攆出去,更不許碰觸遺體。

向院方索要賀的病歷檔案,發現檔案不是原始的,都全部做了修改複印,好多要緊處沒有病歷記錄。對賀後腰的繃帶,醫院的解釋是為賀做了腰穿刺,可是,出錢治療的看守所所長張福田說沒有做穿刺。在賀的病歷中,也沒有做穿刺的治療記錄和治療結果。親屬又帶著病歷走訪了幾位專家,專家們肯定地說:根據病歷看,肯定不是穿刺。專家又指出,病歷是被整理過的,其中也沒有記錄病危的搶救過程。

二零零六年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在海外曝光後,徐承本更加懷疑妻子是被活摘器官致死。四月十九日,徐承本在網上發文,提出強烈質疑,並敦請國際人權組織到煙台,對賀的遺體從新屍檢,查明死因。文章面世的第二天,四月二十日,徐承本被警方突然抓捕。同時,賀的妹妹(法輪功學員)也被捕。倆人隨即被投入610私設的監獄──洗腦班,在那裏,他們被二、三十個人圍住,遭打罵,逼迫他們放棄信仰,而且要他們同意火化遺體,遭到二人拒絕。在那裏,徐承本迅速消瘦,原本身高一米七八,體重一百七十斤,數月後親友再見他時,他僅重一百零幾斤,像一副骷髏架子,模樣令人驚駭。他的意識常常模糊,頭腦不清醒,不僅放棄了信仰,也放棄了追究妻子的死因。據說被注射了不明藥物。二零零八年初,徐承本突然死亡。當親屬給他的遺體穿衣時,發現皮膚已經潰爛,所穿的襯衣和皮膚粘在一起,親屬詫異,找來法醫做鑑定,鑑定結果為中毒身亡。雖然法醫含混說是煤氣中毒,但種種跡象使親友懷疑,徐承本是遭610為封口施用藥物迫害,慢性中毒身亡。

根據國際人權組織對煙台毓璜頂醫院的調查,該醫院移植中心的成員稱,一年最少做一百六、七十個腎移植手術,而且腎源充足,供體健康,曾給外國人移植。但是,對於供體的來源,卻避而不談,即使在醫院內部,也諱莫如深。據專家分析指出:賀秀玲以「腦膜炎」入院,實際是作為腎臟的活供體,被摘除了腎臟。從眼部異常來看,也有可能同時摘除了眼部器官。

(二)用「解剖遺體」到底掩蓋了甚麼?

警察說器官做標本了

李再亟,男,時年四十四歲,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拒絕「轉化」被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毒打致死,左側太陽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來。在未徵求家屬意見的情況下,李再亟體內器官全部被摘走。勞教所負責處理此事的趙姓警察買了很多衛生紙,家屬問:買紙幹甚麼?趙姓警察說往肚子裏塞,然後家屬看到李再亟肚子裏塞滿了衛生紙,往出抬時,身上還往下滴著鮮血。家屬反對他們拿走器官,趙姓警察說做標本了(實際上是給高價賣了),根本不容家屬質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給穿的,根本不讓家屬靠前,然後匆匆火化。

從手術室出來腰部的大洞

彭敏,男,二十七歲,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約於二零零零年進京上訪和製作真相資料被綁架,二零零一年一月九日在武昌青菱看守所被迫害致脊椎第五塊骨頭粉碎性骨折、頸椎壓縮骨折,並因此導致全身癱瘓。後被關在醫院裏,他母親李瑩秀照顧他,有段時間,彭敏曾被接回家照顧,情況好轉,能吃能喝,能說話。是惡人強行把彭敏帶回醫院的,彭敏一回醫院就進了手術室,從手術室出來腰部就有一個大洞了;彭母說:在這裏,並沒有好好治療,只是折磨,想把彭敏搞死。彭敏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晚六時左右被迫害致死。彭敏一過世,其遺體及家人立即被轉移,神秘失蹤。遺體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七日上午十時左右就被強行秘密火化,不久彭母李瑩秀突然離奇死亡。

胸部的大長口子

張延超,男,三十歲,黑龍江省五常市紅旗鄉西黃旗村人,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張延超在回家的路上被紅旗鄉派出所惡警賈繼偉等人綁架,據悉三月三十一日,已是遍體鱗傷、左腿被打斷的張延超被拖上囚車押往哈爾濱市公安七處。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張延超家鄉得知張的死訊,整個村子都轟動了,去了兩汽車家屬及父老鄉親。在哈市黃山嘴子火化場,大家見到了張延超的遺體,人人驚得目瞪口呆。張延超被打得變了形,屍體慘不忍睹。腦瓜蓋被揭開又蓋上了,眼珠子沒了一隻,眼眶塌進了一個大坑。腦袋上及臉的大部份都被打沒了皮。嘴裏整排下牙被打得一個沒剩。衣褲沒了,整個身體全是傷。胸部還給開了一個大長口子又給縫上了(是刀子拉的痕跡),胸部也塌進去了。當時火化場布滿了警察,手中握著槍,不准人說話,不准喊冤,誰要說話馬上抓起來按反革命處理。後來在火化過程中,據火化廠內部職工講:屍體已送到火化廠二十一天了。

內臟器官全部被摘取

任鵬武,男,三十二歲,大學文化,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原黑龍江省哈爾濱第三火力發電廠技術員。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晚任鵬武與同修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惡警綁架。在呼蘭縣公安局遭受了法西斯式的殘酷折磨和毆打。二月二十一日早被迫害致死。警察不允許任鵬武的家屬對其遺體拍照,在未經家屬同意下,假借鑑定的名義,非法將任鵬武身體從咽喉至小便處的皮膚割開,身體器官全部被摘取,並強行火化遺體。

法醫把器官拿走了

王斌,男,四十七歲左右,原黑龍江省大慶油田勘探開發研究院計算機軟件工程師,曾獲國家科技二等獎。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王斌準備進京上訪,剛到火車站就被抓回;八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四日,因次日中央610辦公室要來人檢查,當晚九到十一點,二大隊惡警馮喜告訴勞教犯:「教訓教訓他」。犯人們對王斌大打出手,當時就把王斌的鎖骨打折,肋骨打折十幾根,頸部大動脈打斷,大血管破裂,扁桃體破裂,淋巴打爛,整個小便打成鐵青色,鼻孔被煙頭插入燒傷,生命垂危。拖到第二天,一看不行,才把人送醫院,終因傷勢太重十月四日晚死亡。法醫鑑定主動脈打斷、頭被打漏、眼被打瞎……王斌被害後,心臟、大腦被剖出,內臟被野蠻摘取,兩名法醫王春彪、齊井福把器官拿走。

本地醫院的秘密「搶救」?

楊濱,男,二十六歲,未婚, 一九九六年十九歲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平房區東安廠家屬宿舍。二零零三年二月八日和同修在平房區南廠道東去平房鎮掛條幅時,被強行綁架。楊濱拒寫「三書」遭到多次暴力毆打,楊濱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據知情人講:楊濱是從哈市萬家勞教所醫院被摘了器官後,再拉回二四二醫院「搶救」的,完全是為了掩人耳目而做戲。據講楊濱的前胸後背都是血,後腰處有白色藥布粘貼。那天得到消息說楊濱被拉回本廠醫院(原空軍二四二醫院)搶救,人們發現從二四二醫院的大門一直到「搶救」楊濱的那個病房都被警察封鎖著,根本不讓法輪功學員靠近,揚言誰過來就抓誰。當時去了很多同修在醫院外面,遺體於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被火化,出殯的時候有好多警車和警察。

器官被冷凍?不翼而飛?

王曉忠,男,三十六歲,原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興平路興平委三組。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晚九時王曉忠被牡丹江市陽明公安分局來人非法抓走。十三天後八月二十九日派出所通知家屬王曉忠死亡。據牡丹江興隆看守所的人講王曉忠是在看守所半夜送往醫院搶救。但卻將王曉忠的心、肝、肺等內臟拿出來冷凍,說二十天後出結果。但據知情人披露,王曉忠被送到牡丹江北方醫院,器官全部被摘取,肚子癟癟的,身體上從下頜到恥骨部位整個的一個大拉鏈似的長長的刀口,遺體上胳膊、腿全呈紫色。哪些器官被冷凍?哪些器官不翼而飛?卻無人得知。

偷偷扔到院子裏的火化通知書

鄧偉男,男,二十六歲,未婚,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原住黑龍江省巴彥縣長勝鄉東平村。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晚八時許,鄧偉男被哈爾濱市及巴彥縣警察合夥在哈市南崗區元和街租住地綁架至道裏公安分局十二樓的專案組,八月一日早晨被迫害致死,對外說跳樓自殺,但不容家屬細看,遺體被強行火化。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臨城鄉派出所張雪東開車到鄧家把家屬帶到哈市道裏分局,說只讓看一眼,認認屍,有人拉出一個大抽屜,家人一看遺體完好無損,而頭部套著一個黑塑料袋,打開後認出是鄧偉男,遺體面部沒甚麼傷,而後腦勺骨頭卻散在一邊,衣服放在一邊不讓看,家屬提出質疑:如果從十二樓跳下不可能只摔壞後腦勺……警察們不容分說便把家屬送回了巴彥家裏。六日,家人在院中揀到了一張警察們偷偷扔到院子裏的火化通知書。七日,縣鄉警察來車接家屬去解剖和火化。他們只說幾處有傷並不許家人近前,解剖完只見他們用一個大塑料袋把屍體一套往車上一扔開車就跑。

遺體按照無名氏處理

紀松山,男,二十七歲,原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嶺東區南山,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十點左右被雙鴨山市刑警大隊警察帶走。警察用極其殘暴的手段對紀松山進行刑訊逼供,於十八日下午三點左右紀松山死亡,公安局通知家屬為跳樓自殺。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惡警才讓看了一眼遺體。當時整個身體都被紗布包裹著,包括頭部和麵部。家人解開紗布後,看到的遺體慘不忍睹:臉、後背青紫,左眼鼓著,還有血跡,腳踝骨被打壞,腳趾、胳膊的皮肉被撕裂開。家人檢查遺體時,發現紀松山腿部未骨折,沒有從樓上跳下摔壞的跡象,要求法醫鑑定,610警察拒絕。警察凌清范威脅紀母,並強行將紀松山的遺體按照無主處理。

警察說解剖是法律程序

杜桂蘭,女,四十九歲,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一月中旬,杜桂蘭當時在資料點屋內,後傳出其死訊。當萬分震驚的家人趕到現場時,只見現場由警察看守,不許家人靠前也不許說話,更不許哭。警察稱杜桂蘭從一老式二樓(很矮)跳下身亡(從二樓跳下去不可能致命),並在沒有告知家屬的情況下,晚上八點多惡警把屍體拉到解剖室做了解剖。

解剖之後才允許家屬看,解剖後的遺體令人慘不忍睹:杜桂蘭的頭部剃光後頭蓋被揭開,全身一絲不掛,腹部有被繩子縫過的痕跡。後背腰部有一個近一尺長的刀口。家人問:人死了為甚麼還要解剖?當時在場的有警察張志朋、呂建峰和一個市局的人,市局的那個警察說解剖是法律程序。他們不允許家人給杜桂蘭穿衣服,當向家人索要一百元的穿衣服錢時,家人不配合,市局的那個警察大罵。當家人要求把死者帶血的衣服拿回燒掉,警察不允許。第二天上午火化,火化時不許家人靠前,也不許哭泣說話,火化全部費用由押金三千元抵消。

其實,中共實施強行火化的最終目的是抵賴罪責,蒙混過關,他們也看到一旦迫害運動結束,恐難辭其咎,為了逃脫罪責,他們就極力毀證,惡行做到底,造成無從查證。就像國內外譴責中共活摘罪惡,中共由原來的無視輕蔑,到現在公開抵賴一樣,其中就是自以沒有證據在極力抵賴。

虐殺法輪功學員必招天懲,權勢再高也擋不住惡報,鐵打的江山也無處可逃,人不治天治,善惡必報。那些迫害先鋒如薄熙來、王立軍、周永康、李東生、郭伯雄等已被中共自己打入大獄;許許多多的個體血債狂徒相繼突遭橫禍而去;恐怖組織「610」則成了死亡職位;中共惡政面臨四面楚歌,即將解體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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