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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石市劉合明被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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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黃石市六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合明被黃石港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判決書是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下達的。

劉合明,男,一九五零年出生,曾經身患多種疾病,如糖尿病、因糖尿病引發的心臟病和腎病、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前列腺等多種當今醫學無法根治的頑症。他修煉法輪大法以後,這些疾病都不治而癒了,他原本暴躁的脾氣也變得溫和了,令親朋好友都嘖嘖稱奇。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日,黃石市對本地區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抓捕,紅旗橋派出所警察嚴中原及黃石港分局、國保支隊共四~五人非法闖入劉合明家中抄家搶劫並抓人,這夥人沒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續,搶走三台打印機、一台影碟機、兩台刻錄機、一台電腦主機等私人物品。

劉合明被非法關押在黃石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律師去看守所探視,發現劉合明血壓高達二百二十,說話氣息不穩,嚴重喘氣。隨即趕往黃石港區紅旗橋派出所,將劉合明原來在市中心醫院(原三醫院)就診住院的病歷複印件和要求取保的申請書交給派出所的領導。一週後,在黃石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五十七天後,劉合明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取保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中旬,黃石港區檢察院打電話給劉的家屬,要求再去相關醫院檢查身體,並提交醫院診斷書。檢察院聲稱將會把診斷書上交給黃石港區法院,等十一過後出結果。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劉合明被黃石港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緩刑三年,具體情況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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