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聲,山東莘縣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任山東聊城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等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萊蕪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二零一二年二月,他任萊蕪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今,任濱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山東省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災區之一。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山東省公、檢、法、司和「六一零」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司法系統作為執法機構,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誣判、冤判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的法輪功學員,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中共的法院系統公開犯罪,其性質已黑社會化。
吳聲曾在聊城市中級法院任職達十年之久,聊城直接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達數千人。被迫害致死五人,他們是:范秀芹、齊鳳芹、杜玉傑、崔振英、王鳳偉。被迫害致殘一人,周慧娟(下肢殘廢,神志不清)。而被非法勞教、判刑有二百人之多。
聊城市冠縣法院無視法律,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非法判聊城市冠縣法輪功學員王洪朝、崔月芝八年刑期。二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不服判決,按憲法向聊城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聊城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作為曾任山東聊城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的吳聲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吳聲自任職山東濱州法院以來,濱州法院及轄內法院誣判、冤判法院法輪功學員更是有恃無恐。
二零一八年四月,山東省濱州市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蘇翠榮,遭當地法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七年,並被勒索罰金三萬元。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法輪功學員王新忠在皂戶李鄉范家集市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惠民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二月遭當地法院誣判二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山東濱州市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董永慧被枉判一年半,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六年,山東省濱州法輪功學員張林霞在集市上講真相、勸三退時,被濱州市濱城區國保綁架,非法開庭判刑三年,於六月二十號左右,已被送往濟南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八月,法輪功學員楊玉榮於在濱州市區發神韻光盤遭綁架,一月後,被非法批捕,被濱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送山東女子監獄。
多行不義必自斃。作為法院一把手的吳聲,對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負有第一責任。壞事做絕的濱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吳聲今天遭了惡報,這是他迫害法輪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