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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輪功學員獲釋與檢察院退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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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維護公平正義是法律的天生屬性,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法庭不能起到這樣的作用,那這個國家的法律算不上真正的法律,法庭也只能說是當政者統治與壓迫民眾的手段和工具。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中國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甚至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枉法犯罪,甚至在法庭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如果有人到上級去伸冤卻會招來中共更加嚴重的迫害。中共是一個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徹頭徹尾的邪教,中共的「法律」只是其維持對民眾控制的手段。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過程中,公檢法司相關人員不僅不講法律,還反過來濫用所謂「法律程序」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批捕、起訴、庭審、判刑,利用法律的表面形式來耍流氓,整個操作中都是違法的、不道德的,如將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講真相、擁有真相資料、擁有大法書籍等合法私人財物作為所謂「罪證」,從而實施非法關押、偽造證人、證言、供述、證據等,在所謂「補充偵查」中造假,公檢法串通一氣網羅罪名,阻止、刁難律師閱卷、秘密庭審等違法行為。

儘管中共政法委 「610」脅迫公檢法司人員執法犯法,讓這些人當了害人的工具,畢竟參與其中的人員是被洗腦、矇蔽的,免不了有些人存善良之心,他們就會在工作中表現出來一些正義之舉,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檢察院不立案、撤訴、庭審後決定免於刑事處分、釋放法輪功學員等含有正義因素存在的情況。

2018年儘管只有7人被釋放,但是,在極其黑暗的邪惡操控中,能夠展現出一點點敢於伸張正義的作為,那也是難能可貴的。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中,在北京、甘肅、廣東、貴州、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吉林、江蘇、遼寧、內蒙古、寧夏、山東、陝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雲南等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出現了117例被警察綁架構陷、檢察院以證據不足而退卷的情況,退卷達156人次。

一、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法輪功學員遭警察綁架構陷、檢察院退卷的117人中,有7人最終被釋放,其中被非法關押時間最長的760天(兩年多),時間最短的25天。

2018年檢察院退卷後法輪功學員獲釋放的情況統計
省、直轄市 地區 受害人 看守所 檢察院退卷 法院後退卷 中院退卷 被非法關押天數
新疆 烏魯木齊 鞠蘭英 0 0 1 0 557天
雲南 麗江 石德仙 0 1 0 0 取保在家440天
黑龍江 齊齊哈爾 李豔秋 0 1 0 0 37天
山東 青島 秦麗麗 0 0 0 1 760天
山東 青島 孫成鳳 1 0 0 0 570天
遼寧 鐵嶺 魏豔華 0 1 0 0 25天
北京 楊觀仁 0 0 1 0 547天
總計 1 3 2 1

案例

(一)雲南玉龍縣檢察院不起訴法輪功學員石德仙

雲南麗江市玉龍縣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法輪功學員石德仙。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石德仙在玉龍縣檢察院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玉檢公訴刑不訴﹝2018﹞2號)。

石德仙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到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境內粘貼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被華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華坪縣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辦理取保候審。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華坪縣公安局將構陷她的案子移送華坪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華坪縣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第一次退偵(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第二次退偵。根據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法輪功案件集中管轄的通知,華坪縣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將此案移送到玉龍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玉龍縣檢察院審查結果,針對法輪功學員石德仙的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四款規定,決定對石德仙不起訴。

(二)新疆法輪功學員鞠蘭英被法院免於刑事處分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新疆法輪功學員鞠蘭英因講真相發小冊子,被綁架迫害關押至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公安局分局,通知非法關押15天,到期家人沒有接到,鞠蘭英又被轉移到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是派出所劫走的。

頭屯河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將構陷法輪功學員鞠蘭英的所謂「案子」

起訴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底,頭屯河區法院下發了延期審理通知書。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鞠蘭英被頭屯河區法院免於刑事處分。

(三)檢察院退卷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秋獲釋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秋,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晚安全到家。李豔秋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綁架,二十七日被非法拘留,第37天檢察院退卷,順利回家。

(四)探親被綁架誣判 青島秦麗麗上訴後獲釋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秦麗麗帶孩子回娘家探親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誣判三年,之後秦麗麗依法上訴,濰坊中級法院將案卷退回昌樂法院。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秦麗麗被從濰坊看守所釋放回家。

秦麗麗女士二零一六年一月帶著一歲多的孩子小軒軒回昌樂娘家探親,十一日這天,昌樂縣國保大隊趙世勝帶著單既成等七、八個警察破門而入,非法抄了她母親的家,並將秦麗麗綁架到昌樂國保大隊,又非法關押到濰坊看守所。此前一天,昌樂國保警察綁架秦麗麗的母親史寶華未遂,史寶華被迫流離失所。

因家裏還有個兩、三歲的孩子,秦麗麗的丈夫去公安局要人,得到的回答是:叫她母親來換。家人為她聘請的律師於三月四日上午會見了秦麗麗。

昌樂縣國保大隊常全斌、趙世勝、單既成等人一方面羅織罪名嫁禍秦麗麗;另一方面,單既成向秦麗麗在青島的婆婆家勒索錢財。構陷秦麗麗的案卷已經到檢察院了,昌樂國保警察單既成還打電話發短信給麗麗的公公說給他寄兩萬元就讓麗麗回家過年,錢寄了卻沒見人。再打電話問,單既成說再寄一萬就讓麗麗回家過十五,麗麗家人又寄去一萬元,也沒見到麗麗。

後來家人聘請了律師,律師介入後,單既成就害怕了,分兩次退了錢。被綁架十幾天之後,秦麗麗就被非法批捕,執行檢察官是昌樂檢察院的王松梅。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昌樂縣法院對秦麗麗非法開庭,主審法官是劉強。律師在法庭上為秦麗麗依法做了無罪辯護。大約到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昌樂縣法院不顧律師的依法無罪辯護,對秦麗麗非法判刑三年。

秦麗麗不服冤判依法上訴,濰坊中級法院將案卷退回昌樂法院。但是自上訴到釋放,秦麗麗又被非法關押了一年七個月,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才得以回家。

秦麗麗與朝思暮想的幼子團圓了,可是這兩年中秦麗麗及家人所經歷的常人難以承受的苦難都是不應該發生的。

(五)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孫成鳳獲釋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孫成鳳在被非法關押570天後,獲釋回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法輪功學員孫成鳳在青島市開發區臥(窩)棚集市上發資料講真相,被黃島派出所警察王強一夥綁架。在派出所裏,警察刑訊逼供,打掉孫成鳳一顆牙齒。爾後,孫成鳳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市普東看守所遭受迫害,直至獲釋回家。

(六)檢察院不起訴 遼寧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魏豔華回家

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魏豔華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被綁架,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屬接人,魏豔華回家。

魏豔華女士,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上午十點左右,在公交車上給人講真相,當時被在車上的便衣警察視頻錄像,同時給公安局用手機微信發信息惡意舉報後,警察來到公交車,將魏豔華綁架、非法扣留。當天下午,十多個警察到魏豔華家非法抄家,把孩子的電腦筆記本劫走,孩子到銅鐘分局去要,他們說等鑑定完再給你。

魏豔華被非法關押在鐵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在此期間,魏豔華的女兒多次去銅鐘分局找分管此案的警察朱廣寧,說明媽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她沒有犯罪,應該放媽媽回家。四月十六日早晨,也就是被非法拘留的第十四天(週一是接見日),魏豔華的女兒去拘留所見媽媽被告知,媽媽已被刑拘,轉到看守所了。

四月十九日,律師在看守所約見魏豔華,等了很久,警察才將她攙扶著出來的。當時魏豔華行走困難,說話也無力氣。孩子聽說後四處奔波去救媽媽,國保說讓找分局、分局說讓找看守所,到處都是推諉的態度。家裏還有八十多歲年邁的奶奶需要她照顧。

四月二十三日,鐵嶺市銅鐘分局警察將構陷魏豔華的案卷移送銀州區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起訴,四月二十八日公安局通知家屬接人,魏豔華回家。

(七)檢察院撤訴 北京某集團公司中國區總裁楊觀仁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深圳南山區法院公布了針對北京法輪功學員楊觀仁的《刑事裁定書》,准許南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訴。數日後,被非法羈押了一年半的楊觀仁夙願得償:回老家,為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盡孝、祝壽。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楊觀仁出差,從廣州叫了滴滴打車前往深圳辦事,途中向司機講到中共的歷史造假、行惡殺害中國人,善惡有報是天理。長期受中共洗腦的司機一時無法接受事實和真相,沉默中偷偷開車把楊觀仁直接送到深圳南山區粵海派出所。聽說當時派出所人員不太想管,司機卻執意舉報楊觀仁。在司機的執意舉報下,案子由深圳南山國保大隊負責辦理。

辦案警察張海東出面多次欺騙家屬說,會很快放人,不用請律師,但卻在後面與610人員偷偷運作、構陷,直到把楊觀仁的「材料」送到檢察院。

今年六十八歲的楊觀仁是北京某集團公司中國區總裁,本想回家探望八旬父母,沒想到在深圳意外遭劫,給老人身心造成傷害,引起海內外同情和反響。聽說楊觀仁的助理還曾從北京帶來幾十名同事為楊觀仁求情的簽名。面對警方多次許諾放人的欺騙,家屬和公司方面一度想控告南山區公安分局,遭到警方威脅而作罷。

家屬為楊觀仁請律師,被騙了不少錢,後來終於請到一位維權律師,為楊做無罪辯護。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楊觀仁遭遇非法庭審。期間檢察官左海霞指控楊觀仁所謂的犯罪事實、證據、程序上的缺乏太多,根本拿不出法律依據證明楊觀仁違法。

二、2018年檢察院退回構陷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卷」分布情況

根據對明慧網資料的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117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構陷,但檢察院退卷。山東退卷36人,遼寧18人,黑龍江14人,內蒙古7人,河北、廣東各6人、北京、吉林5人、上海、甘肅各3人,貴州、湖北、寧夏、陝西各2人,新疆、四川、江蘇、河南、天津、雲南各1人。

圖:2018年中國大陸各地檢察院退回構陷法輪功學員「案卷」次數統計
圖:2018年中國大陸各地檢察院退回構陷法輪功學員「案卷」次數統計

省、直轄市、自治區 檢察院退卷 法院退卷 中院退卷(發回重審) 退卷總人次
第一次 第二次
北京 4 1 1 0 6
甘肅 3 0 0 0 3
廣東 5 4 1 0 10
貴州 2 2 0 0 4
河北 5 1 1 0 7
河南 1 0 0 0 1
黑龍江 14 4 0 0 18
湖北 2 2 0 0 4
吉林 3 0 2 0 5
江蘇 1 0 0 0 1
遼寧 17 7 0 1 25
內蒙古 7 3 0 0 10
寧夏 1 1 0 1 3
山東 34 13 0 1 48
陝西 2 0 1 0 3
上海 3 1 0 0 4
四川 1 0 0 0 1
天津 1 0 0 0 1
新疆 0 0 1 0 1
雲南 1 0 0 0 1
總人次 107 39 7 3 156

圖表顯示,2018年退卷總人次為156人次。檢察院第一次退卷的有107人次,第二次退卷的有39人次,法院退卷7人次,中院退卷3人次。被兩次退卷的40人(檢察院39人,法院1人)目前所處的情況:15人已被非法判刑,8人面臨非法庭審的,9人取保在家,有的退卷後或庭審後沒有繼續報導,狀態不明。

一般檢方退卷存在著三種可能:一是,檢察官秉公執法,認為法輪功學員不應該被批捕、起訴而退卷,而且是一退再退,拒不受理;二是,檢方不情願迫害法輪功,退卷後遇警方執意構陷而無可奈何,沒有足夠的正念堅守法律,最後還是隨波逐流;第三種情況是,公、檢串通一氣蓄意構陷法輪功學員,檢方退卷的目的不是想釋放法輪功學員,退卷讓警方 「補充」所謂證據、證人、證言等,只是想讓案卷符合檢方向法院起訴的要求。法輪功學員只是堅守信仰,他們為爭取人權,澄清事實,講真相勸善都是合法的,那些警察所謂的「補充」只不過是造假、構陷而已。

部份案例

(一)檢察院退卷 法輪功學員繼續遭關押迫害

▼檢察院兩次退卷 北京永定路派出所執意迫害李振革

北京延慶劉斌堡村法輪功學員李振革,六十歲左右,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在海澱區永定路一單位打工期間被永定路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期間,海澱區檢察院曾將迫害李振革案卷退回公安兩次,但永定路派出所在沒有任何補充「證據」的情況下,執意將迫害案卷第三次遞交給檢察院,一意孤行進行迫害。

按照現在公安辦案「一案到底」的規定,永定路派出所是參與迫害李振革的主要責任單位,其中參與辦案的警察是王睿達。期間,家屬多次找到他,向他陳述李振革是個好人、要求放人,他要麼躲避不見,要麼推卸責任。永定路派出所上級單位是海澱區公安分局,分局610也是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者。

李振革是永寧鎮劉斌堡村人人皆知的善良孝順的好人,他是家中老人唯一的兒子,他與老父相依為命,在老父病重期間,李振革一人擔負起照顧老父的責任,為病中的父親端飯餵藥、擦屎擦尿,直到老父離世。

李振革處處為他人著想的優秀品質,使得單位領導在一次單位聚餐中對大家說:我們單位就數李振革的素質最好。當面對永定路派出所警察的詢問時,單位人說:李振革是個好人。

▼檢察院退卷、國保大隊不放人 山東招遠王淑佩仍被關押

八月十七日,招遠法輪功學員王淑佩被招遠市國保綁架,被抄家後當天就被拉到了煙台看守所異地關押。期間家屬多次去國保要人,國保頭目王玉成一直推諉不放人。開始時欺騙家屬說刑拘一個月,到期看情況再說。

刑拘滿一個月後,國保打電話把王淑佩的家屬叫去了國保,告知王淑佩已被批捕,叫家屬在批捕書上簽字,被家屬拒絕。王玉成說,不簽字也算通知你們了,照樣得走程序。

幾天後,家屬又去國保要人,王玉成說:已批捕,案子已上交檢察院了,我們說了不算了。家屬隨後去了檢察院。檢察院的人說,王淑佩的案卷公安九月十三號交給了我們,九月二十號我們又退回了公安了。家人當即又返回到了國保,把檢察院的說法重複了一遍,國保的人不承認,仍欺騙說案卷是退給了檢察院二科,沒有退回公安。

十一長假後,家屬又去檢察院詢問,得知案卷一直在國保,隨後幾次去國保要人,王玉成一直用含糊其辭的理由搪塞不放人。

▼遼寧阜新市單麗娜再次被構陷

單麗娜〔又名單素芬〕家住在遼寧阜新市西鐵文化小區,丈夫是個雙腿殘疾不能行走的殘疾人,她多年來細心照顧她丈夫和他的父母還有孩子,是個善良媳婦。可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她多次被阜新市公安局和分局和派出所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阜新市海州分局和西鐵派出所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單麗娜家,其中有海州分局國保大隊的指導員馮樹朝和西鐵派出所指導員曹旭,不穿警服,非法抄家,搶劫走打印機、筆記本電腦,還有大小切紙刀等本應該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曹旭說,王傑就是我送(迫害)的。(七十歲的善良老太太王傑被非法判七年,現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由於受到驚嚇,單麗娜身體當時抽得都不能動,他們還說是裝的,在單麗娜的強烈要求下,在公安醫院和二院檢查,他們根本不好好檢查,還騙單麗娜送她回家,其實是送到新地看守所,看守所檢查後不收,才讓她丈夫接回家。

單麗娜回到家中學法煉功,身體恢復正常。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阜新市西鐵派出所去單麗娜家,說去年的事還沒簽字,單麗娜沒在家。第二天又來了一個片警和一個警察,讓簽字,單麗娜沒有簽,說:我還要找你們,把我迫害成那樣,還得把東西還給我。

他們看到單麗娜的身體好了,就在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把她構陷到海州區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西鐵派出所警察朝旭等人七月初左右闖到單麗娜家,沒有看到她,揚言要綁架,單麗娜的丈夫被嚇得渾身無力,要不行了。由於再次驚嚇,單淑芬的身體又出現病態。可他們看到單淑芬又能上班了,就在九月四日又一次構陷到海州區檢察院。區檢察院,檢察院通知家人上海州區法院。

▼寧夏永寧縣構陷法輪功學員張毓真的所謂「案件」再次被退回公安局

寧夏永寧縣法輪功學員張毓真女士,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號下午被閩寧鎮派出所人員和永寧縣國保人員綁架,非法抄走家裏的電腦、打印機、DVD播放器、盤片、《轉法輪》等私人財物及現金兩千元、私家車鑰匙。張毓真七月二十一號一大早被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

十月十一號,張毓真被國保人員構陷到永寧縣檢察院。十一月二號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國保人員又一次將張毓真構陷到檢察院。十一月二十號檢察院第二次將案子退回到公安局。

在修煉法輪功前,張毓真多種疾病纏身:膽結石、胃病、健忘症、風濕病等等,苦不堪言;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健康,無病一身輕,人也精神了,整天樂呵呵的,不再計較是非。家裏80多歲的老母親,兒子兒媳嫌老人拖累都不管不顧,張毓真把80歲的老母親接到自己家裏照顧,也不要他們一分錢,照顧的又白又胖,給親人們省了很多心,親戚們見了直誇她人好。就這樣的好人被非法關押的看守所,80多歲的老人孤苦伶仃沒人照顧,整天盼女兒回家。

▼廣東省深圳市豆君、劉佩欽、張可輝遭強制洗腦

廣東省深圳市老年法輪功學員豆君於二零一七年十月被綁架。深圳老年法輪功學員張可輝、劉佩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底被綁架,三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深圳市福田分局國保警察將三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南山檢察院。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先後兩次將案卷退回至福田分局。

福田分局國保警察為了搜集所謂的證據,在二零一九年一月組織「轉化班」的人員對豆君、張可輝、劉佩欽進行高密度的洗腦迫害,每天對幾位老人家進行強制灌輸各種反人性的邪惡思想,企圖從精神上摧殘幾位七十歲左右的老人,控制她們的思想,還對外稱她們已經寫了放棄修煉的所謂「三書」,其實完全是國保的邪惡計謀。

▼內蒙古赤峰市楊翠玲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王豔昕、楊翠玲、岳淑霞三位女士,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五日到喀喇沁旗所管轄的鄉鎮村落傳播大法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而被喀喇沁旗國保警察綁架。

三位女士被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近兩個月時,家屬得知,她們被喀喇沁旗公安局構陷的案捲到檢察院以後,已被退回。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臨近四點時,赤峰喀喇沁旗法院對楊翠玲等三位法輪功學員開庭。

七十歲的楊翠玲堂堂正正的告訴法官:法輪功是正法,真、善、忍沒有錯,我修煉法輪功沒有罪。當介紹法輪功的美好時,法官制止不讓說。

後來得知,楊翠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岳淑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豔昕被非法判刑三年。她們都在上訴中,仍被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時間快半年了。

▼檢察院兩次退卷 河北省唐山市王寶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河北省唐山市王寶山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被警察綁架抄家。在豐潤區檢察院兩次退卷的情況下,案卷被轉至唐山市遵化檢察院,之後送至遵化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被非法庭審。在非法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對公訴人提出的指控一一駁回,辯護有理有據、清晰全面。律師從法律和良知各層面為王寶山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王寶山被非法判刑,七月十七日非法判決書送到豐潤看守所,法院沒有通知家屬及辯護律師。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週五),王寶山的家屬獲悉王寶山已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立即聯繫王寶山的辯護律師,律師同樣沒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當日律師打電話給遵化法院有關人員問情況,得知非法判決書十七日給王寶山的,二十七日已是上訴的最後一天。律師問為甚麼不通知律師,法院人員說郵寄給律師了,律師說沒收到,法院人員說延至週一把上訴狀遞到遵化法院。

三十日(星期一)律師去豐潤區看守所見王寶山得知,十九日王寶山就寫了上訴狀,看守所給遵化法院打電話叫他們來取上訴狀,法院一直沒來取。

當日律師去遵化法院途中給遵化法院打電話,說王寶山已經寫了上訴狀,法院人員卻問是在上訴期內寫的嗎?律師告訴他是。律師到遵化法院將王寶山本人寫的上訴狀交到法院,做了有效上訴。

遵化法院人員枉法判決後,不通知家屬及律師,並且,王寶山寫了上訴狀後,法院不來取上訴狀,二十七日是上訴的最後一天,法院二十五日才以掛號信的方式寄出非法判決書,三十日律師事務所才收到。

▼上海劉順明被構陷的案卷二次退回公安仍被判刑

上海市閔行區馬橋法輪功學員劉順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抓捕,後一

直被關押在上海市閔行區看守所。

據悉這次迫害起因是劉順明的小學老師舉報,說劉順明給了他一本《九評》,馬橋派出所就大做文章,綁架劉順明後,在去劉順明家抄家未果後,又趕到劉順明的父母家,恐嚇、欺騙,要劉順明的父母交出資料。可憐老人擔驚受怕,找出家中的幾十張護身符,由此就成了構陷劉順明的所謂證據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三月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曾二次退偵,辦案警察本應立即釋放劉順明。可相關部門還是互相推諉,特別是到閔行分局,出來兩個國保的經辦人,態度卻十分囂張,對劉順明的家人說:你怎麼知道退檢的信息的?誰叫你來的?誰陪你來的?上面說了,來一個,抓一個,寧願錯抓一個,不能放過一個。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海市奉賢區法院枉判劉順明一年六個月。

(二)檢察院退卷 法輪功學員被「取保候審」回家

▼檢察院兩次退卷 煙台法輪功學員邢玉華回家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山東煙台七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邢玉華,在被非法關押近七個月後,相關人員以「取保候審」的形式讓邢玉華回家。

邢玉華老太太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講真相時被奇山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煙台看守所。期間邢玉華的老伴因此事誘發腦溢血,被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後留下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

構陷邢玉華的所謂「案子」曾先後兩次被芝罘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到芝罘區奇山派出所,其家人曾先後到芝罘區檢察院、奇山派出所找到相關責任人,講明情況,要求放人。

邢玉華的律師在與相關人員的接觸過程中,明確表明對此案的態度:利用刑法三百條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錯用法律,參與迫害者將來要承擔責任的。

邢玉華也在看守所據理抗爭,曾經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最終,終於獲釋回家,與家人團聚。

▼河北省邯鄲市顧大平被釋放

河北省邯鄲市法輪功學員顧大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叢台區分局光明橋派出所警察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九日被捕,關押於邯鄲市第一看守所。家中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等被搶劫。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邯鄲市叢台區檢察院以叢檢公訴刑訴(2017)330號起訴書構陷顧大平,叢台區法院審判長趙華,陪審員丁玉潔、張婕,書記員王靜受理此案。

八月七日叢台區法院秘密開庭,法庭內除了幾個法警外沒有一個旁聽者。趙華拿著派出所警察提供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圖片問顧大平說:「這是不是從你家搜出來的?」顧大平說:「是。」這樣,就讓顧大平迴避隨即押回了看守所,沒有宣判。

後來,叢台區檢察院以事實、證據發生變化為由要求撤回起訴,叢台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裁定准許。

本來應該無條件釋放顧大平並給予賠償,可是,光明橋派出所警察讓顧大平的姐姐簽字給他辦了取保候審,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下午,顧大平回到家中。

▼檢察院撤訴 深圳法輪功學員廖丹銀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被非法關押九個多月的深圳法輪功學員廖丹銀終於回到家中。據說深圳南山區檢察院釋放她的理由是「取保候審」。十幾天後檢察院辦案人員打電話給她丈夫,讓他們夫妻去南山檢察院結案。廖丹銀被告知,檢察院對她的所謂案子撤訴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廖丹銀從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關入境時,被海關抽檢背包內物品。因包內裝有兩本法輪功書籍,廖丹銀被海關官員限制人身自由,後被綁架到福田區福強派出所。

一月九日上午,福強派出所警察、610國保警察等六人去廖丹銀家抄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之前騙家屬說這是走個程序,之後就放人。警察通知家屬明天到派出所來簽法律文書,簽完之後通知結果。次日家屬們到派出所時,得知廖丹銀已被送到福田看守所,警察遞給家屬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拒絕簽字。後廖丹銀被綁架到南山看守所。一月二十一日,廖丹銀被非法批捕。

廖丹銀出事後,她的親屬們不畏強權、一直不懈努力地去辦案單位要人,因此女兒被打、先生被抓去看守所十天左右,親屬朋友被嚴重騷擾。

而廖丹銀本人行為上也不配合邪惡,堅稱自己無罪。廖丹銀在福田看守所堅持煉功,看守所就不給她菜吃,只讓她吃米飯許多天,同時給她戴上腳鐐和手銬來懲罰她;廖丹銀拒絕值夜班,看守所就讓別的在押人員替她值班,但是也不允許廖丹銀睡覺。廖丹銀清瘦了很多,但精神很好。

▼二次送醫院搶救 牡丹江戴啟鴻獲釋回家

牡丹江市三位正直善良的好市民戴啟鴻(原牡丹江監獄警察)、趙群和高順婷,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一日分別被牡丹江新華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拘禁在牡丹江看守所。而他們被綁架和非法拘禁的原因,竟然是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要做一個更好的人。

戴啟鴻在牡丹江看守所絕食八天抗議非法關押,出現生命危險,看守所卻不放人,把他關進牡丹江市光華街與東三條路交叉處的牡丹江公安醫院。三個月後,戴啟鴻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次送牡丹江公安醫院,之後一直非法關押在那裏。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晚六點三十分,由新華公安分局在公安醫院通知放人,讓到公安醫院接戴啟鴻,王隊長在電話裏還說:「今天人家家屬都帶律師來了,我們也說的不算,我們可以給你們往上反映。不是我們不放人,是上邊的事。今天先放一個,那幾個人以後再給往上反映,你們先來把戴啟鴻接回去。」戴啟鴻當晚回家。

結語

法輪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法輪功學員在遭受二十年殘酷迫害的情況下始終堅守這一點,二十年中上百萬、千萬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騷擾,綁架、勞教、判刑,被迫害致傷、致殘、精神失常、死亡、活摘器官等等慘絕人寰。法輪功學員在非法、殘暴的欺凌中沒有發生一起法輪功學員襲警或報復性傷害事件。全世界都看到了:法輪功學員是最善良的人群,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修煉法輪功合法,修煉法輪功無罪,講事情真相無罪,是顯而易見的事實,根本就不需要中共邪黨及公檢法來判定,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迫害之前,包括中共的媒體都說法輪大法好。迫害發生後,釋放法輪功學員,只是公檢法人員在正與邪的較量中選擇了善良、選擇了正義、選擇了公道,這對他們自身是有極大好處的。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保護好人,懲惡揚善,那才是公檢法人員應盡的職責。如果您還覺得自己是個警察、檢察官、法官,讓自己的言行對得起這個稱號,那就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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