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悲偉大的師尊好!
同修們好!
一九九五年七月份我大學畢業,正在家等著到工作單位報到。母親不識字,但喜歡煉功。她說她有本《轉法輪》,讓我也看看。我一看這本書,非常震驚,世界觀一下子就改變了!因為之前一直受無神論洗腦灌輸,從來沒見到有這麼講的。看完後我一下明白了,原來人的生命真的不這麼簡單啊,做人不能為私為我,要重德,要為善,要返本歸真啊,生命還能有這樣的機會!這正是自己想要的。
得法的心情非常激動,學法時經常流淚:太好了,太正了!沒有任何理由不按法的要求做!當時我就是這種狀態,生命想變好的一種渴望。
一、按法的要求做好人,證實大法
師父講:「從做好人做起,一味的提高自己的心性」[1]。修煉後我按法的要求幹好工作,做好人,年年工作考核都是優秀,是單位公認的好人。
我在單位從來不報銷藥費。單位每年都允許每人報一定數額的藥票子。單位人都知我不報。一次在辦公室有人問我,你不報藥票子,就給我用吧。煉功人講真,我還沒想好咋說呢,另一同事就說了:「人家講真,不弄虛作假!」一次單位發獎金,我在樓梯撿到一百元錢交給了財務,單位的人說只有你才會這麼做!
看到社會有得絕症看不起病的,自己也會給他們捐錢;有時看到樓道有人嘔吐的髒物,或在衛生間有便在外面的,看到路上玻璃碎片等都打掃乾淨,有坑的地方就填平……
有時用單位電話給家裏打電話,我不能佔單位便宜,所以給單位買東西時我就不報銷了。這事我二哥知道,經常與他朋友講,後來我知道這是大法弟子的修為已經印到他的心裏了。
記得一次在一個酒店裏遇到單位以前的領導,他拽著我與同行的人說:「這個人太好了,好到甚麼成度,自來水滴水他給關了,地上有痰他給擦了……」我都不記得了,十來年沒見面的領導,雖然一直在名利場中奔波,對這點滴小事長久不忘,可見大法弟子的細小行為,對世人內心產生的震撼有多深遠。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黨開始迫害大法。我被隔離、天天找談話,逼我說大法不好。大法使我身心受益,怎麼可能說不好呢?我就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不會批判!」他們就把這些話塞進我的檔案,以後就不再談了。然後找我家人勸我,但我母親煉功後甚麼病都沒了,家人也都知道我煉功後的變化,也沒多說我,更沒有提讓我不煉。
接著,單位對我降職處理。隨著迫害的形勢加重又要我退黨,我想退就退吧,法輪大法把我變成好人,當初我入黨是為了名利、當官,這個黨只能讓我自私變壞,退了也好。
一九九九年末,單位要我保證不去北京上訪,怎麼談我也不保證。領導說單位是省級文明單位標兵,一票否決,你也別連累單位,你不保證就辭職吧。因為標兵單位職工每年可以多開兩個月工資做獎金,我當時想煉功人考慮別人,辭就辭吧。為了不影響單位,就寫了辭職書,大意就是:我煉功,為了不影響單位,所以得辭職。其實我心想的是:得大法了,這些東西算個啥。當時沒認識到應該講真相。
真正的好人,當前社會中最文明的人,在中共的所謂「文明單位」裏是不能存在的。那時內心沒把這些事當回事。但表面形勢壓力很大,單位、派出所、辦事處的人都找大法弟子,經常感覺透不過氣來,天昏昏、地暗暗的,呼吸都感覺困難。寫完辭職信,我就去了北京。
離開單位多年後,一次回去辦事,單位車隊長看到我之後很激動,拉著我的手,一邊走一邊說:「好人哪,好人哪……」我能體會到這是發自他心裏的感歎。
我從單位辭職後,二零零零年去了一個私營公司打工,開始工資五百元。大法弟子嘛,幹工作沒的說,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天天早來晚走,兢兢業業,認認真真幫助搞經營、搞管理,沒幾個月工資漲到兩千,又過一段時間直接漲到五千,工資由最低到最高,那時社會上能達到這個工資額的很少見。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我能力有多大,我沒經驗,來公司應聘的當經理的、有能力的非常多,最後幹來幹去都不行,現在我看的很清楚,就是老闆和員工相互不信任。這個公司是夫妻倆管的,利益心很重,懷疑心、戒備心很強,而且倆口子同時認可一個人那是很難的,他們主動給誰加薪以前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後來倆口子跟我說:「我們做生意這麼多年,從來沒見過你這樣的人。」後來老闆就開始給宣傳了,到處跟客戶說這煉法輪功的人好。其實我就是按師父的要求做,師父講:「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2]。
一次有個同修說她在公交車上碰到一個人,好像喝了點酒,打電話時聲很大,整車人都能聽到,那人跟對方講法輪功好,說「我們經理就煉。」同修說出那人的特點後,我就知道了這是我多年前所在的那個公司的一個業務員。
有一次我公司以前的一個員工給我兩個人名說他們要退黨,他說去診所看病與醫生說話談到了法輪功,自然也就談到了我,說如何如何好,順便也就給他們做「三退」了。
師父講:「你們的一思一念決定著很多生命的存在和不存在」[3]。大法弟子符合法的言行看似很平凡,但卻在深深影響、震撼著周圍的每一個人。這一切都證實了、證明了法的威德與偉大。一切都是這麼平常,然而這平凡中的偉大,是真正的偉大,因為正法的賦予而對應著最大的威德,歸正著表面到微觀的一切因素。在最後時期我們更應注意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
二、珍惜大法、堅持背法
以前對大法沒有更深的認識,一九九六年學到師父講長春學員背法的經文:「我就說這個意思,說這樣好的東西我們為甚麼不把他背下來呢?時時刻刻要求我們在常人中能做個好人,能提高,你背下來不就更好嗎?時時刻刻都有對照。」[4]這時我才認識到大法的珍貴,就開始背法。
一開始背法當然有難度,但那時就想:常人打個麻將一宿一宿的打都不困;炸大果子出早攤的,天天凌晨三、四點就起來了,常人就是為了那點利都能這麼付出,這麼珍貴的法,我不得下點功夫嗎?所以從那時就起早貪黑的背,平時把坐車、走路等能用上的時間,都用來背法。
從那以後背法就沒間斷過,雖然過程有難度,有干擾,但我的體會是其實要真的對法珍惜到那種成度了,自然就會堅持下去,就是自己把甚麼看的最重。唐僧取經九九八十一難,差一難也不行。我們得的也很難,師父講:「可能在你前幾世,甚至於十幾世、幾十世中都在為了得這個法在吃苦,(鼓掌)只是你不知道。有人為了得這個法掉過頭。」[5]師父告訴我們:「這麼好的功法,我們今天給你拿出來了,我已經捧給你了,送到你家門口來了。」[1]法雖然擺我們面前,但能不能得,得到多少,就看這個心珍不珍惜,珍惜到甚麼成度了。
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呆了五十多天,背了大約十遍法,那時知道《轉法輪》基本上都能背下來了。
二零零六年,我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我天天背法,回想著每一頁,每一段,共九講,六十個問題,三百三十二頁,一共六百零一個自然段,全都想起來了,背了二百遍。基本每天從早上起來到生產車間坐到晚上(除了三頓飯外),象徵性的手上幹著活,思想中就開始背了,有時也可以小聲背,一直背到晚上八、九點休息,還可以從晚上上床後背到睡著。後來傳進來電子書,白天背,晚上就可以對照了。多的時候一天就能學一遍《轉法輪》。整天身體都在法的能量場中,有時能感受到反映到身體表面的變化,有時很強烈。那時勞教所的人都知道我背法,沒人管,沒人問,也管不了,思想中背怎麼管呢?
裏面的同修知道我能背《轉法輪》高興極了,也都跟著我背,因為勞教所不讓大法弟子彼此說話,不讓接觸,大家只能在走路、去洗手間、到外面幹活時從我身邊一走一過時問我一兩句,有時快速走過來問兩句,稍一停留警察就喊:馬上離開。就這樣日積月累的,有的同修也能把《轉法輪》背下來一多半。那時學法太難,想背上兩句都得趕機會,所以同修都非常珍惜。
非法勞教期間沒有獄警打過我,罵過我。一次隊長對另一大法弟子說:「你們幹的事(不幹活,喊法輪大法好等)都是他(指我)指使的。」但他們從來不動我,好像怕我似的。我深切知道這是大法的因素、大法的威德在起作用。
有一次,我與隊長說每天吃飯報名後下蹲是不尊重人,要求他們取消。隊長說這是規矩,取消不了。我說得取消,他說:取消不了,不信你試試。站隊前隊長知道我要怎麼做,就開始製造恐怖氣氛,想嚇住我。站隊報名後我就不蹲,其他同修一看我不蹲,也有人不蹲的。隊長氣急敗壞,馬上開始他的打壓手段。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上來幾個人把我抬到辦公室,他想用電棍電我,但電棍沒電,他就氣急敗壞走出辦公室,只有幾個人看著我。隊長出去一圈後回來就變了,開始跟我談,說了很長時間(為不取消下蹲找藉口),我也不吱聲。這時主管所長聽說了,從家裏特地打車趕來,所長一來與我一談,我知道可以了。從第二天就宣布取消了吃飯報名後下蹲的決定。這事使隊長丟了面子,氣的兩天沒來上班。
再一件事,就是每月接見時勞教所要求來接見的親友填謗師謗法的問卷,這是我心裏一直想的事,不能讓邪惡再繼續害世人了。我去找隊長,說取消問卷的事,隊長說這個他說了不算,得找所長。我就找主管所長說,所長說等他們研究研究。過了幾天主管所長拿著一張問卷,上面寫的是:「是不是法輪功練習者?」問我這個行不行。這樣謗師謗法的答卷取消了。所長也說這是七、八年都沒變的事。我知道這是心性達到標準了,對法的認識達到標準了,法的威力體現出來了,另外空間的邪惡自滅了!看起來很難解決的問題,很平靜的解決了。這是大法的威德,不需要我們去承受甚麼難!
非法勞教快要結束時,隊長對我說:「你這次沒白來,該做的都做了。」我知道沒有法的承載是不行的,就像一個人漂洋過海,並不是這個人如何厲害,他是靠渡船的承載過去的,要沒有渡船的承載,人早就淹死了。
有時背法不知對錯所以就錄下來,然後再對照,把錯的地方都記下來。背法一般不走神,精力集中,效果好,但背時間長,很熟了,也會走神,這邊腦子裏想事呢,可那邊背的也很流利。
後來我發現背法用默寫方式最好,默寫不會走神,而默寫必須得記標點符號。一開始我默寫《論語》,《論語》背的再熟,可默寫多少遍也總有錯(每隔半個多月默寫一遍),所以背下來不等於都記住了,能默寫下來才是真的記在思想中了。後來我就默寫《轉法輪》,感覺非常好,這個不會走神,讀和背對法的領會是不一樣的,而默寫和背又完全是不一樣的了。背時很少發現錯的,而默寫時所有的問題就全暴露出來了。而且有干擾時,狀態不好時,學不進法時,可默寫時它就阻礙不了。因為默寫總有錯,我就用鉛筆寫,便於修正。我默寫是寫一段,對照一段。我不怕有出錯的地方,出錯的地方都是自己有問題的地方,是修煉中的不足,正好可以修正!就如修煉向內找,能找出自己的不足,真是很好!每次出錯的地方一般都不一樣,上次沒錯的這次可能就出錯了。我體會就像身體這個小宇宙演化一樣,不同層次演化中會出現不同的問題,就像脈不暢通的地方都呈現出來了一樣,然後去修正它,通透它,這樣不斷的反覆去修正不足。
默寫法需要大量時間,心急的不行,我性格急,做甚麼都快,以前心定不下來,所以抄不了法,現在可以了,這個過程就像唐僧西天取經一樣,一步一步的走,最終會到靈山的。孫悟空快,抓耳搔腮的,一個跟頭就到了,那不行,不算數。所以這個過程是最重要的,過程中成就和充實著一切。開始默寫時也感覺寫一遍很漫長,但現在回頭看也已經默寫完第六遍了。
三、心繫眾生,用心做好講真相項目
我講真相的項目做了很多年了,一直沒斷過,很多同修也都做過,但因各種原因很少有能一直做過來的。講真相得用心,心裏想著怎麼救人,怎麼講,如何講,怎麼能不受干擾,實踐的過程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要考慮。
師父講:「不管我層次多高,也不管我層次多低,因為我在常人中,我還做著一種有為的事情,度人的事情,心在度人。」[1]
在配合講真相中根據每個人情況發揮自己的長處,我們三、四個人配合講,一個開車的並負責發正念,一個發信息的,一個給公檢法司人員打電話,一個給民眾打。
講真相救人首先要考慮與自己有緣的人,比如親屬、朋友、同學、同事、校友,以及通訊錄上的電話號等。要考慮應該怎麼講?用甚麼方式講?有些自己講不了,就需要配合講,還有社會上的人,公檢法部門的人等等,怎麼才能配合上,怎麼才能配合好?講真相結合著講真相的各種方式:如郵寄真相信(真相資料),短信,彩信,對打電話,語音電話等等。
講真相得用心,得救的眾生才能服氣,才能不被干擾。師父講:「它們覺的你能達到它們認可的標準,那些生命心裏才能平衡,才允許你不被干擾的走上來,才認為你有資格救它。」[6]
舉幾個整體配合講真相效果好的例子:
◎警察得法
一次給公檢法打真相電話,外地警察接電話,說對訴江不理解,這個人信佛,問了許多問題,經過幾次通話後他明白了,也開始修煉了,並請了全套的大法書。收到大法書後他很感動,堅持多付給我們錢表示感謝。過後又有聯繫,知道他一直在得法的狀態中。
◎民眾幫助三退
一次A同修打電話,剛開機就有電話打進來,一問是以前講過真相、三退過的,這次他幫幾個親朋做了三退,來告訴我們三退名字。
這個同修講真相有耐心,講的很全面。對方三退後,再講基本真相,然後讓對方默念大法好,最後告訴對方不能只顧自己退,還得告訴家人朋友退,讓他們也得保平安!
◎民眾幫傳真相
有些偏遠地方的民眾看不到真相。一次講明白真相後,讓對方看《九評共產黨》,對方說他們那都接觸不到,能不能給他們些資料,可以幫我們發給那裏的人看。我們就用快遞給他發《九評》等資料。發過之後確認收到。
之後我們也注意用這種方法傳真相,偏遠地方看不到的,明白真相的有緣人願意幫助傳遞真相,就快遞給他們真相資料,並落實好。
◎看完彩信明白了
因為彩信內容多,真相能說的比較透,能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一次發彩信後有個回覆的,我們就打過去電話,對方說退過了,親屬有煉法輪功的,但他一直不理解,看完我們的彩信後明白了。還說以後有彩信再給他發。還有,給同學的一封信、給老師的一封信等也可以用彩信的形式發,這樣效率高,速度快。大法弟子的用心、形式上的專業,加上神助,才會取得好的效果,才能體現出法的威力,真正的助師正法。
在做項目的過程中,也出現過很多奇蹟,有些就是從自己很專業的角度來看是不可能的、想像不到的事都發生了。師父講:「宇宙中任何物質,包括瀰漫在整個宇宙當中的所有物質都是靈體,都是有思想的,都是宇宙法在不同層次中的存在形態。」[1]宇宙層層因素都是有生命的,我們念正了,符合法了,他們都會幫助起正面作用。層層關著的門就會一扇搧打開了,或者總會有條路讓我們走。
以上個人體會,有不足之處請指正。
感謝師尊慈悲,一再推延正法的時間,一再給我們彌補不足的機會,一再給我們成就威德的機會,一再給更多眾生得救的機會。弟子會珍惜好延續下來的時間。
叩拜師尊!
謝謝同修!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義解》〈在北京法輪大法輔導員會議上的建議 〉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美國第一次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明慧網第十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8/4/178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