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輪大法 做真正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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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修煉大法前,我認為自己人不錯,是個好人,單位、鄰居、親朋好友也都說我是個好人。一九九六年八月學大法後,看到師父說:「有些人他還用滑下來的道德水準衡量自己,認為自己比別人好,因為衡量的標準都發生了變化。」[1]我才知道我這個好人,離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標準差遠去了!師父又說:「那麼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按照宇宙這個特性去要求自己,不能按照常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1]我決心好好修煉,做一個符合宇宙特性真、善、忍的真正的好人。

一、從做好人做起

學大法後不久,我把單位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和財務出納員請到家中,向他們表示:我要還給單位七百元錢!他們覺的奇怪,我向他們講了事情的經過:

因為我是單位辦公室主任,單位的接待用煙都在我手上,上一任領導總是以接待用煙的名目從我這裏領取,其實我知道基本上都是領導個人消費了,因此,我的心理也越來越不平衡。新上任的領導不抽煙,所以有三條高檔香煙一直擺在我這裏,都快一年了,不平衡的心理促使我將這三條煙拿回家給丈夫抽了。

另外,一九九六年過年前,單位給有關單位和部門發紅包(每個二百元),我和辦公室一同事將未送出去的三個紅包各自留下一個;另一個紅包我私自決定加上辦公室的「零碎銀子」,請辦公室的同事帶上孩子們去吃了一頓。現在我修大法了,認識到自己這樣做不符合修煉人的要求。我決心要好好修煉的,決定還單位七百元錢:三條煙三百元,兩個紅包四百元。

副總經理(那時也在修大法)說:「主任,師父讓我們從一個好人做起,並沒有要我們把過去做的不好事都抖摟出來,這都是過去的事了,我們以後做好、修好就行了。」出納員說:「再說,這錢我也不知道以甚麼名目收回來呀!」我說:「是的,師父並沒有這樣要求我們,但我必須嚴格要求自己,我要讓自己做一個真正的修煉人。我既然能向你們公開了這錢是怎麼回事,我也不怕向大家公開這事,財務上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在我的堅持下,出納員收下了這七百元錢。

二、上繳回扣

我和單位駕駛員去修理單位的汽車,取車那天,修車廠老闆把我叫到一邊,遞給我一個信封,告訴我這是修車費返款。我說我不要,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不做這樣的事。老闆說:「我們都做了賬了,又不要你簽字,你們單位不會知道,要不,你和駕駛員兩人分。」我說:「不行,我也不能和駕駛員分,你們不收回,我就交回單位財務。」老闆被感動了:「法輪功怎麼那麼好,我都想煉了。」

事後,我送了一本《轉法輪》給修車行老闆,而那筆回扣我交到了財務科。財務經理說:「太新鮮了,不要回扣?別人是不要白不要,你是連分分幣都交上來。」

三、在利益面前,學會為別人著想

丈夫也是大法弟子,他曾擔任某醫院院長。修煉大法前的一年,因直屬領導犯罪受牽連被停職,問題查清後卻一直不安排他工作,也不發工資,很多人都替他抱不平,他自己也憤憤不平。修大法後,他甚麼都明白了,不再埋怨這個、氣恨那個,而是平心靜氣的對待那些誣告他的人,也不去找領導,一切順其自然。

一九九九年年初,醫院說:你們家的電話是醫院給安裝的(當時的安裝費五千多元錢)還用不用?要用,就交一千八百元錢給醫院,否則,醫院就收回。電話怎麼能不用呢?可當時一下子又沒有那麼多錢,丈夫跟醫院說:能不能一個月交三百元錢,半年付清?醫院說:要研究研究。單位同事告訴我:電信局正在做優惠活動,你朋友多,去找個優惠券。我找到電信局的朋友,要了兩張優惠券,優惠期間僅九百元就可以安裝一部電話,而這時醫院也同意了丈夫的交錢意見。我執意要裝新電話,不要那個舊的。可丈夫說:「醫院的經濟效益也不好,電話收回去也存在一個使用管理的問題,我們都用了四、五年了,當初費用也高,我們要為醫院著想。」我想不通:我沒有要佔別人便宜的心,我是一下子交不出那麼多錢。

丈夫見說服不了我,就把《轉法輪》翻到第四講「失與得」擺在我面前:你看看師父怎麼說的吧。我看著、看著,哭了,師父說:「我們煉功人怎樣對待失與得?這和常人不一樣,常人想得到的就是個人的利益,怎樣過的好,過的舒服。我們煉功人卻不是這樣,正好相反,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1]「我們在失的過程當中,我們真正失去的就是那種不好的東西。」[1]最後,我們還是給醫院交了一千八百元錢。

單位同事說:「主任,你煉功煉憨了!醫院那樣對待你丈夫,你們還為他們著想!」也有的同事說:「你本來就是個好人,煉法輪功後更好了!法輪功太好了!」

四、大法偉大 師父偉大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為我明確表示堅持修煉大法,單位撤了我的職務,降低了我的工資,還給我一個「記大過」處分。新上任的總經理說:「主任,你就說聲『不煉了』,你就是我最好的副總經理人選!」我說:「別說副總經理,就是給我個總理當我也不幹!」

我平靜的、仔細的和新任命的主任交接工作。其中有一項為單位大樓辦理產權證的手續還得由我繼續去辦。為了儘快把產權證辦下來,單位宴請了有關人員,並準備在席間送紅包,我還沒說話,總經理就一臉愧疚的說:主任,真不好意思,在你面前我們還做這種事。我不想讓他們難堪便先離開了。

在大法遭受謊言誹謗的那段紅色恐怖的日子裏,單位領導按要求每天輪番給我洗腦,我告訴他們:「別浪費你們的時間了,我就是死也不會放棄法輪功的!我知道,有規定說,勸說不聽還要繼續修煉的要勸其退黨,我不用你們勸,我自動退黨。」

我遞交了自願退黨申請。而上級領導認為我態度頑固,不許我自願退黨,必須按除名處理!

大法弟子遭迫害剛開始時,一位單位領導私下告訴我:「你不交書,他們(公安)要來抄你的家了,你趕快收拾一下,藏起來。」在公安要留置我們夫妻倆以便進行監視時,該領導說:「算了,那個派出所我知道怎麼回事,我給你們開兩個房間吧!他們都是好人哪!」也有同事說:「甚麼記者採訪啊?怎麼不來採訪我呢?我好把主任的故事講給他們聽!」

一天,派出所的警察來我辦公室,正說著話呢,環衛站的一個工作人員來找我,平時我們有工作往來,彼此都認識。我帶她到門外問她有甚麼事?她說:「我想問問你,法輪功是怎麼回事?」我說:我現在有事,你到我家去,我丈夫在家,讓他跟你講。

丈夫開始以為她是社區來做工作的,誰知她開口就說:「哎呀,這幾天電視上說的太可怕了,平時我跟某主任打交道,就知道她煉法輪功。共產黨說不好的,肯定是好的!我就要來問問法輪功是怎麼回事。能給我一本書看看嗎?」從不輕易流淚的丈夫霎時淚流滿面,在這紅色恐怖鋪天蓋地的時候,還有人敢來要一本大法的書!

對門同事的孩子見到我,問:「姨媽,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反問他:「那你說呢?」小孩說:「煉!」我笑了,也流淚了。這孩子雖小,卻經常在他家窗戶邊上聽我們讀大法書。

二零零三年,我從勞教所回到家,單位一位同事向我伸出大拇指:「姐,你太偉大了!」我說:「不是我偉大,是大法偉大!師父偉大!」

風風雨雨十多年過去了,經歷了重重魔難的我逐漸成熟了,也更純淨了。一路走來,無時不感到法的力量,師尊的保護,修煉的嚴肅與艱辛,更感到肩負的歷史責任和使命,唯有精進再精進,做好三件事,兌現誓約,隨師返家園!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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