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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非法判黃根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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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法院非法宣判本區田橫鎮法輪功學員黃根吉三年。負責此案的法官是高飛。現黃根吉已提出上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即墨公安局、國保和王村派出所,以將要召開青島峰會「維穩」為藉口,沒出示任何證件,非法闖入本區田橫鎮上古莊屯村法輪功學員黃根吉家,非法抄家。後將黃根吉綁架到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關押。

十一月二十六日,即墨法院在該看守所對黃根吉進行非法開庭,兩個多月後,於近日公布宣判結果。

他們的這一行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完全是知法犯法,完全是屈從於上級頭目的非法指令和召開青島峰會的所謂「維穩」壓力。只因為黃根吉是法輪功修煉者,就對其非法監控、抄家、關押和判刑,這是按身份定罪、按思想定罪,是執法犯法。

也就是說,黃根吉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擾亂青島峰會的任何動機;一個基本常識是:法律針對的是人的行為,而不是人的甚麼身份和思想信仰;國家沒有任何法律條文針對和懲罰人的思想或信仰。所以,即墨法院、即墨610、即墨公安局、國保等違犯了《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以及刑法,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以召開青島峰會為藉口,調動大批武警,隨便翻包、設路障、查車、抓人等,騷擾民眾,製造恐怖,不講法律,民眾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亂。挨家騷擾、迫害善良守法的法輪功學員;強迫工廠關門、商店停業、市場收鋪,通訊受阻,快遞停止,交通截斷、甚至正常交往禁止,給民眾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傷害;亂拆亂建,揮霍巨額公款。方圓幾百里內,一片肅殺蕭條景象,這是為民造福還是造災?

據說在即墨(普東)看守所裏,警察將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作為重點迫害對像,大夏天頭戴頭盔,戴手銬腳鐐,有的被施以酷刑,不准說話等。

每次要開甚麼會、舉行甚麼重大活動、「上面」要來檢查等,就以維穩為藉口造聲勢、興師動眾、折騰民眾,是誰在製造動亂和不穩定?許多人發現了:中共才是最大的恐怖組織和不穩定因素,一直在賊喊捉賊,它是中國一切社會問題和不正因素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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