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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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 學好法,不要給不在法上的人提供市場

  • 關於收集參與構陷法輪功學員案件的法官信息的一個建議

  • 學好法,不要給不在法上的人提供市場

    ──和山東同修共勉

    文:山東大法弟子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得法初期,因為學法不深,學人不學法,走過一段時間的彎路,後來慈悲的師父將我重新找回,並在同修的幫助下不斷精進。通過大量學法,我悟到只有法才能改變一切,法是提高的關鍵,學好法十分重要,因此比較重視學法,並注意儘量不受其他同修的影響,因此不管哪個同修說甚麼,我都會對照法,符合法的,就聽,不符合法的,就不配合。

    這些年,我發現那些不在法上的同修能有市場,就是那些學法不深的同修給其提供了市場,並在很大範圍形成一個個圈子,使邪惡鑽了空子,不少同修為此被非法關押、判刑等等,影響很不好。

    我們能夠修大法是億萬年的等待,希望同修珍惜這萬古機緣,多學法、學好法,用法來衡量和歸正自己,當我們頭腦中裝著大法,就會區分真修假修者,就會少受損失。

    山東在全國被迫害的嚴重程度在第二位,我想與我們的修煉狀態有關,我們是一個整體,希望新的一年,我們做的更好!修好自己,多救度眾生,使眾生少犯錯誤。

    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合十


    關於收集參與構陷法輪功學員案件的法官信息的一個建議

    各地法院的立案大廳或進門接待的地方,都有法官的固定電話,我們可以去用手機拍攝下來,將專門審判法輪功案件的法官電話發給當地同修。

    每個法院都有專門審判法輪功案件的法官,基層法院一、兩個,中級法院多一些,這些法官也審判其它案件。

    任何人都可以去查電話,因為接待的人員並不知道你是甚麼案件,也不過問,那兒每天去找法官的人太多了。

    我曾給基層法院、中級法院審判過我家同修的法官打過幾次電話,我問他法律依據,他推說是別人叫他判的,或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我就說:判決書上是你簽的字,你說別人決定的,別人說是你決定的。我正告他目前的形勢以及他違反的法律,等形勢變了,我們以後再說。這幾年,這個法官沒再審判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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