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利」「益」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最近的一件「小事」,讓我對利益又有了新的認識。

我們現在很多同修住在推神韻的宿舍裏。一天早上,我正在睡覺,一個同修突然打開燈,說要收箱子。我這個人有一點光就睡不著,所以她開燈就等於把我給弄醒了。我當時有點不悅的小聲說:「你就不能開小燈嗎?」說完後,我覺得這話說出來不妥,是為私的,但是具體動了我甚麼執著了,當時沒有想太清。

到晚上學法時,突然想到此事,「利益」兩個字打到腦子裏,忽然明白所謂利益不僅僅限於錢財和物質。因為「利」可以理解是對自己有利或便於自己的事,「益」也可以理解為有益於自己的事。那麼她開燈影響了我睡覺,也就是做了對我不利的事,那麼自然損害了我的利益,所以我才不高興。

當然,通過這件事我也要從新審視一下自己對錢財和物質的利益心是否要放的更乾淨些。我家雖不是百萬富翁,這些年在證實大法的不同項目上也資助了不少錢,也從來不佔別人的便宜,幫同修訂購衣物也都算得很清楚,幾分錢的便宜也不佔,對有的經濟困難的同修也能慷慨送衣物。這些都是我自己主動的給予,從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屬於一種「有為」,心裏能夠坦然。然而,當別人,主要是同修,佔了我的便宜的時候,我發現我還是會有些不平,也就是在這時無法做到「無為」。這就說明這顆利益心還是不輕的。想想歷代修煉成佛的人,哪個會因為自己的利益損失一點就忿忿不平呢?表面上看覺得他們這些同修怎麼那麼愛佔便宜,實際上都是在幫我修掉這個利益心的。

想到這裏,我悟到作為修煉人不僅在金錢物質上的利益要看淡,任何「利益」都要看淡,而且無論是主動給予,還是被動佔取都能做到心不動才是完全把利益心看淡,才能逐漸變成完全為他的生命,才能走到新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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