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武漢法輪功學員二十年遭迫害情況綜述(2)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接上文

三、以法律的名義實施迫害

中共為迫害法輪功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設立一個辦公室,簡稱「六一零辦公室」(實為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它可以調動國家政府機構一切權力及資源,以及全社會的資源用來迫害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二十年間,「六一零辦公室」 凌駕於法律之上,操縱全國各級公、檢、法、司以法律的名義實施迫害,踐踏法律。

──操縱公、檢、法、司,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非法批捕、非法起訴、非法庭審、非法判刑、非法關押。

──知法犯法,踐踏法律。

──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有法不依,報復打擊,加重迫害。踐踏法律。中共宣傳的「依法治國」、「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都是欺騙世人的謊言。

──操縱公安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利用「法外之地」勞教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踐踏法律。

──藐視法律,私設黑牢。大量開設洗腦班,大肆綁架、無期限的隨意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踐踏法律。

各地「六一零辦公室」頭目通常由政法委副書記擔任。中共政法委是中共邪黨的一個內部黨務機構,它卻是中共邪黨「以權代法」、「以(邪)黨代法」 的實施機構,說白了:它就是中共邪黨凌駕於法律之上,操縱全國各級公、檢、法、司的具體機構,以法律的名義維護邪黨暴政,踐踏法律的工具或稱邪黨代言人。雖然中共在二零一八年底前後,將「六一零辦公室」 劃歸中共政法委的下設機構,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這個舊機制和破機器沒有停止運轉。也就是說,中共迫害法輪功從來沒有講個法律。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按照它的法律都是違憲違法的。

(一)非法枉判 冤獄折磨

非法判刑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之一。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中共打著法律的幌子,行隨意迫害之實。武漢市「六一零辦公室」操縱武漢市公、檢、法、司,對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實施非法枉判,重刑迫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244人,共計263人次;其中,112人被非法判4年以上,最高刑期為13年;2人三次被非法判刑,李國華三次刑期共計16年、王繼軍三次共計14年;15人二次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判刑最高年齡83歲,83歲老人范琴霞,二零一八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其次, 82歲老人吳元醜,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武漢市武昌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並罰款三千元。79歲老人童菊蘭,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冤判七年。

遭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1、原法輪功輔導站武漢總站站長徐祥蘭遭非法判刑八年迫害

據明慧網資料記載: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當天凌晨,在各地六一零辦公室操控下,各地公安部門對當地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輔導員等實施秘密大逮捕。

其實,法輪功各地輔導站都是義務負責人,沒有工資,沒有官當,默默無私的付出,義務傳法教功,不收取費用。法輪功沒有組織,鬆散管理。法輪功不要學員一分錢,嚴禁各地輔導站存錢、存物,杜絕任何形式的捐獻。

徐祥蘭,女,一九五二年九月八日出生,原家庭住址武漢市江岸區惠濟一路十二號一單元七百零二室,原工作單位武漢郵電通訊儀表廠。一九九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是法輪功武漢輔導總站站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武漢市公安局九處參與非法審訊的有隊長麥某、李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徐祥蘭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參與綁架的有一處杜姓處長、副處長徐中荃、陳姓政委、隊長徐生筌、李萍(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時,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祥蘭及其丈夫王漢生。武漢市檢察院檢察員李小平、趙明山以武檢刑訴(1999)286號起訴書非法起訴徐祥蘭、王漢生夫婦。開庭前,武漢市中級法院法官、審判長劉望林竟對徐祥蘭說:「你不要說甚麼,做了的事情就說是的,沒做的事情就不要否認。」

王漢生的弟弟王漢橋請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康彥、萬莉莉(女)為徐祥蘭辯護,湖北得偉律師事務所律師嚴道清、湖北長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錕為王漢生辯護。

律師張康彥、萬莉莉(女)開始介入時,一直都很有信心,說:「你們蠻冤枉,我們都希望你們倆能配合我們,一審不行,繼續上訴。」到開庭前幾天,他們來卻說:「算了,不上訴了,沒有辦法,這是上面的大趨勢。」

在開庭時,律師提供了武漢市體委當年給法輪功學員開法會活動租用場地的介紹證明。律師後對徐祥蘭說:你們這個事搞得很大,能從監獄最後走出來就是勝利。法官則對徐祥蘭說:判刑我們做不了主,都得是上面決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早上,開庭時不讓家屬到場,旁聽席沒有一位是徐祥蘭、王漢生夫婦的親屬朋友。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邪黨人員有計劃安排全程錄像,完全是設計好的格式,為的是進一步欺騙世人。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以「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判徐祥蘭八年徒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非法判王漢生六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九日),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

2、李國華三次被非法判刑共計16年

二零零二年武漢武昌區法輪功學員李國華被非法判刑7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下旬,李國華被武漢市武昌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李國華被武昌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3、王繼軍三次被非法判刑共計14年

王繼軍,男,40歲,一冶水泥廠職工,住鋼花117街37門4號。修煉前王繼軍身體很弱,胃病嚴重,一次胃病大口吐血,人昏死過去,險些喪命。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病好了,身體也強壯了。1999年7月20日後,為了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真相,王繼軍在做資料中被綁架。2001年10月被青山法院誣判4年,被關押於琴斷口監獄。單位將他開除。2003年8月王繼軍因迫害嚴重,保外就醫。2006年2月他重新獲得自由。

2006年10月王繼軍被聘為點石學校教師。在這段4個月的工作中,王繼軍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為保護學校貴重器材,自願在學校值班。他的教學則深受學生歡迎。然而,重獲自由1年後的2007年2月8日,鋼城公安分局非法查封點石計算機學校,將校長史映霞、王繼軍、孫玉慶、徐貴娥等綁架。2007年12月,由青山法院對王繼軍妄判5年,同年年底送沙洋范家台監獄。

2018年王繼軍被非法判五年,被非法關押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4、洪維生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14年

洪維生,男,自二零零一年初被惡人抓走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武昌區青菱看守所關押期間,邪黨法院在「610」指使下於二零零三年第二季度將洪維生非法判刑四年。洪維生在湖北省琴斷口監獄受到殘酷折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冬天惡警往他身上澆水直到自然結冰,長時間不讓睡覺,並逼迫從事重體力奴役勞動。

二零零三年七月,監獄獄警為強制洪維生放棄信仰,用各種殘酷的手段折磨洪維生逼迫他寫所謂的「三書」,洪維生被逼從樓上跳下,造成半邊身體骨折、肋骨斷了五根、手臂骨斷了三截,半身癱瘓。被關押在琴斷口監獄的醫院裏,監獄對內謊稱洪維生已保外就醫。洪維生這樣身體癱瘓,不能自理的完全應該保外就醫,但琴斷口監獄對外掩蓋迫害真相,仍然將洪維生關押在監獄醫院。嚴密封鎖消息。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生、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被非法判刑:洪維生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 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他們四人已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五個月。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指出法院是審判罪人的地方,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請法官和公訴人迴避。饒曉萍當庭解聘了家屬為她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 洪維生在回答律師提問時,告訴律師,他學習的法輪功書籍都是由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訴律師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參加在武漢市市委禮堂舉行的法輪功傳功講法面授班後走上修煉的。

辯護律師指出了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辦案、超期羈押和不按法律規定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等多項違法行為。審判長肖玉華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並威脅律師,但當庭承認了相關錯誤,並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審。

5、徐建君被非法枉判13年

徐建君,男,1965年3月9日出生,湖北省沙市市人,暫住武漢市東西湖區將軍路40號。被江漢區漢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後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13年,非法關押於湖北省琴斷口監獄、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6、石磊兩度入獄,刑長12年

石磊,男,原武漢深深集團公司員工,1999年中共對經營法輪功書籍的深深集團迫害時,石磊被非法判刑1年,罰款五千元。2001年,石磊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又被非法勞教1年,關押在何灣勞教所,勞教期間他不配合邪惡,被迫害致頸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到期後還被送往武昌610洗腦班繼續迫害。他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才康復。

2002年10月1日,石磊做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關押在武昌青菱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11年,石磊不服上訴。2003年8月19日上午,武漢市中級法院對上訴案開庭審理,在法庭上,石磊質問法官:「你們沒收的大法真相光碟,內容你們看過沒有?你們沒看內容就定我的罪,判我的刑,依的甚麼法?我做真相碟子,就是要告訴世人,江××才真正有罪,江××才是真正的罪犯……」公訴人無言以對。法官被問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只能說聽候審理,草草閉庭。後石磊被非法輾轉關押於武漢琴斷口監獄、沙洋范家台監獄至今。石磊累計被枉判12年。

7、馮震兩度入獄,刑長12年

2002年武漢法輪功學員馮震被非法判刑7年,二零一二年馮震被非法判刑五年。

8、許家玫兩度入獄,刑長10年

許家玫,女,故國民政府湖北省秘書長許瑩漣先生之女,原湖北省幼兒師範學校教師,幼教專家。曾任二屆武昌區優秀政協委員。1999年中共全面迫害法輪功後,許家玫前往湖北省政府上訪,進京請願,被劫持至洗腦班。許家玫以個人財力,印製資料,講清真相,勸善世人。2001年許家玫被誣定4年,關押於武漢女子監獄,歷經折磨。2008年4月,72歲的許家玫在深圳又遭綁架,誣定六年,劫持於廣東女子監獄。許家玫累計被枉判10年。

9、周建剛被枉判10年

10、付路臨被枉判10年

付路臨,男,1969年12月9日生。2001年4月12日付路臨與田琳、呂麗賢被綁架、非法刑事拘留。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非法指控付路臨、田琳、呂麗賢三人。2002年6月,江岸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付路臨、田琳、呂麗賢三人非法開庭。當時法警把他們從看守所帶到江岸區法院一片漆黑的地下室,用吊車將其吊上去帶進法庭。當天,法庭外警察又綁架了二十多名前去旁聽的法輪功學員。

2002年6月13日江岸區法院枉判付路臨10年、枉判田琳、呂麗賢各8年。付路臨被非法關押在琴斷口監獄時,曾遭受超強勞動,不許睡覺等迫害,因不背監規,被關在只有一立方大的小號內遭受非人的待遇。每次接見日,付路臨的家屬都被拒在門外。2007年2月7日,付路臨等法輪功學員被秘密轉移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一分區,父母於二月十二日前去探望,獄警不讓煉法輪功的母親見,只讓父親見了一面。一個月後,獄警卻以沒有610證明不讓家屬接見。

11、周肖軍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10年

周肖軍,男,1970年生,大學文化,修煉法輪功之前,抽煙、喝酒、賭博樣樣來,修煉後,不好的生活習慣去的一乾二淨。他孝敬老人,生意紅火,街坊鄰里稱讚有加。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構陷,周肖軍於7月21日到市政府上訪,同年10月到北京上訪,途中被綁架至武昌洗腦班迫害近4個月,2000年1月才回家。2001年周肖軍因講真相被非法判處4年徒刑,關押在武漢市琴斷口監獄。家庭因此陷於困境,高息借款無法償還,負債一百多萬,年邁的父母變賣了房屋,租房生活。周肖軍回家後,為了擺脫困境,顧不上被迫害摧殘的身體,夜以繼日的工作,艱苦創業,經營的餐飲店越來越紅火,福澤四方。2009年4月10日,周肖軍再次被洪山區法院秘密判刑6年。周肖軍累計被枉判10年。

12、吳碧琳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10年

二零一一年吳碧琳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吳碧琳被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江漢區法院對吳碧琳的庭審,在不調查,不質證,不庭辯,不准本人申訴的情況下,吳碧琳同樣被判五年。吳碧琳是經由湖北省「六一零」和武漢市公安局長胡緒鹍直接批示而被綁架,理由是她陪同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李市紅的母親,向法院遞交檢舉材料,控告李市紅案中當局綁架、抄家、偽造證據。綁架中,武漢市公安人員叫囂:「誰讓你出頭!誰讓你告狀!局長胡緒鹍批示抓你。」吳碧琳在二零一零年四月和六月間兩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身體已遭到嚴重摧殘,卻仍被非法重判。

13、華中農業大學教師任立忠遭九年重刑

任立忠,北京林業大學畢業,碩士,華中農業大學教師,因到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而被校方開除。後因攜帶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處九年重刑。

14、牛慶陽被枉判9年

牛慶陽,女,1946年生,武漢市供電局退休幹部。2009年1月6日,牛慶陽在家中被綁架。武漢市江岸區檢察院非法指控牛慶陽犯,並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向法院申請延期審理。江岸區法院指定律師李丹雪、黃琦作偽辯。2009年6月17日,牛慶陽被江岸區法院枉判9年,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女子監獄。

15、余鋼海被枉判九年徒刑

余鋼海,男,1946年6月17日生,湖北省化工機械廠工人,住武昌區大堤口責任區中山路26號2樓2號。余鋼海等四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同時遭到市公安局一處國保大隊的綁架,非法關押拘留所,同年4月14、15日被非法逮捕關押於市公安局東西湖區看守所。2003年11月3日,武漢市東西湖區檢察院指派代理檢察員徐彩華以武東檢刑訴(2003)66號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徐建君、謝鳳翼、劉水生、余鋼海,2003年12月5日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以(2003)東刑初字第94號刑事判決書,非法判余鋼海九年徒刑(審判長:童新明,審判員:黃玲豔 代理審判員:張柏蓮書記員:周穎軍)。先後被非法關押於湖北省漢陽琴斷口監獄、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至今。

16、魏春平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

魏春平,男,2001年10月,被枉判五年,2006年10月期滿又被劫持在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一個月。2009年3月在福州車站講真相,被枉判四年。

17、閔長春兩度入獄,刑長九年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閔長春,武漢大學水利電力學院畢業、湖北鐘祥市人,曾經多次遭到中共當局的殘酷迫害:四年冤獄、一年半的非法勞教。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湖北武漢市再遭中共警察綁架,據聞為周永康親自在武漢部署的抓捕行動。二零一二年五月,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

18、史映霞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九年

第一次冤獄4年,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19、崔海因給海外投稿被判刑 兩度入獄刑長八年

2013年12月20日,霧霾中的江城武漢,在凜冽的北風中顯得更加陰冷。江漢區法院廣場四週早早布滿的警察,路口警察對過往行人侵權錄像,廣場上游弋的江漢區各社區指派的工作人員,使得江漢區法院顯得更加陰森、詭異。武漢市各社區草木皆兵,早上,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社區人員盯梢,還有一些學員遭到社區人員的上門騷擾。這一切彷彿在告訴人們武漢市「610」如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在做最後垂死掙扎,顯然是困獸猶鬥之舉。這一天,原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落馬,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

當天上午,武漢市江漢區法院不法人員在武漢市「610」的操控下開庭,以所謂「有組織的、向海外大量投稿」是「洩露國家機密」、「企圖顛覆政府」,非法指控四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64歲的崔海女士和三名大學老師沈學武、趙虎、陳崗。

'崔海因給海外投稿被判刑,最後含冤離世'
崔海因給海外投稿被判刑,最後含冤離世

沈學武的妻子,一個弱女子,早早就趕到江漢區法院。在旁聽席上,當看到自己的丈夫被非法指控與無理提問時,她那發自內心的正義之聲:「拒絕回答!」響徹整個法庭。驚恐未定的法官惱羞成怒的指使粗暴的法警將她強行拖出法庭。

在爭議律師的辯護中,在法輪功學員的慈悲勸善中,庭審草草收場,但最終四人都被冤判。崔海遭五年冤獄折磨,從武漢女子監獄裏出來時頭髮枯白,骨瘦如柴,僅十九天,於2018年1月1日含冤離世,終年69歲。

崔海,女,1949年11月26日生,原武漢市化工進出口公司退休幹部,家住江漢區萬松小區2-5號5樓3號。因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湖北省政府上訪。曾二次被武漢公安一處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公安局漢陽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一處叫她家人拿出5000元錢,才被放出回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在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被駐京辦帶回武漢交給公安局一處,羈押於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後被江漢區法院枉判三年,非法關押於武漢女子監獄。二零一四年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0、沈學武兩度入獄,刑長八年

沈學武,原武漢軍事經濟學院教師,被誣判三年在范家台監獄遭迫害。期間,有一次與陳培勝在會上高呼「法輪大法好」,被關禁閉室,雙手被反銬,腳戴腳鐐,遭毆打。出室時大腿和臀部全是瘀血,一條腿已不能彎曲。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沈學武被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一科的周捷、胡黎軍、武漢軍事經濟學院院長助理王小輝、人事部岳培、保衛部胡金泉等八人綁架到武漢市洗腦班(楊園)迫害二個月,被野蠻灌食,曾被捆吊三天。二零一二年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21、杜華初被非法枉判八年

22、謝鳳翼被非法枉判八年

謝鳳翼,男,1942年11月30日出生,山東省煙台市人,住武漢市江漢區世彩裏8號14樓5號。被江漢區漢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後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關押於湖北省琴斷口監獄、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23、劉水生被非法枉判八年

劉水生,男,1950年3月18日出生,武漢市人,住武漢市江漢區菱角責任區天門墩路9-3號4樓2號。修煉前嚴重的風濕關節炎使他癱瘓在床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修煉後無病一身輕。99年7月,派出所多次騷擾,被綁架到拘留所、洗腦班,2002年被江漢區漢新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迫害,後又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枉判8年,非法關押於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

24、田琳被誣判八年

田琳,女, 1968年12月8日生。2001年4月12日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當時田琳懷身孕兩個月。2002年6月被江岸區法院誣判8年冤獄。

25、湖北省農科院經濟作物研究所胡會計被秘密判刑八年

湖北省農科院胡會計,因做真相資料而被誣判八年。

26、黃若虛則被秘密判刑八年

黃若虛,26歲,冶金建築公司職工,江漢大學畢業。2001年12月,在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過程中被青山區公安綁架。黃若虛被秘密判刑8年,關押於漢陽琴斷口監獄,後又轉到湖北沙洋范家台,受到殘酷折磨。

27、呂麗賢被非法判刑八年

武漢市江岸區法輪功學員呂麗賢,女, 1969年11月17日生。2000年12月26日遭西馬街派出所綁架,被銬在老虎凳上三天三夜,不讓睡覺,輪流逼供迫害她。一個姓梁所長衝進來,用皮鞋對她的腳亂踩。2000年12月30日轉入公安一處。2001年4月12日與付路臨、田琳被綁架,關押於第一看守所,被劉莉惡警吊銬一天一夜,打耳光,門牙被打鬆,全身是血。2002年6月被江岸區法院非法枉判8年牢獄。在法庭上呂麗賢在陳述的過程中多次被法官打斷,並不准許其為自己作任何辯護。2009年2月又被綁架到武漢市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迫害48天致吐血,才放回家。

28、祝亞被非法判刑八年

祝亞,女,五十四歲,家住黃陂區前川街,修煉前殘疾,左腿要靠左手撐著才能往前邁,修煉後通過學法煉功,萎縮的腿長粗了,可以正常行走了。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早上七點半,祝亞去買菜,被樓下蹲坑的便衣警察攔截、抄家綁架。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祝亞也自辯無罪。七月十七日,黃陂區法院秘密誣判祝亞八年,還被罰款兩萬元。

29、王齊花被非法判刑八年

王齊花,女,六十六歲,新洲區舊街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被新洲區國保大隊綁架到蔡甸區玉筍山洗腦班,幾天後轉移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被新洲區法院冤判八年。

30、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

31、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

32、馮蘊青二零一八年九月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

33、少校功臣陷冤獄七年半

胡建華,男,一九六一年出生,在武漢礄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工作,是部隊轉業軍人,曾在一九八七年中越輪戰中立一等功,少校軍銜。

'胡建華'
胡建華

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使他在部隊長期落下的多種久治不癒的疾病如:高血壓、高血脂、心臟病、冠心病、糜爛性胃炎、乙肝、偏頭痛、頸椎病、坐骨神經痛、痔瘡等病不翼而飛,感受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妙。在單位裏關心他人,工作出色,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因堅持修煉,公務員資格被取消;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分流出工商局,後又被新單位(礄口房地產集團物業管理中心,簡稱物業中心)開除;分別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零零零年三月兩次被綁架到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二零零零年底在何灣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廣州被東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刑拘三十八天)。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四會市監獄。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漢陽陶家嶺拘留所。

胡建華,在額頭灣洗腦班,因煉功被拉到寒風刺骨的外面罰站,被警察刑訊逼供罰站三天三夜不讓睡覺;在廣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五天五夜不准睡覺,刑訊逼供,還將其雙腳雙盤用毛巾捆扎死,雙手反背銬上,壓在地上近三小時;在廣東四會監獄長期被包夾監控,曾二十多天不准睡覺,夏日三個多月坐在水泥地上曝曬,長期固定坐在塑料凳上,屁股被坐潰爛流黃水,還遭棍打、摑耳光、坐老虎凳、拳打腳踢、侮辱人格等等殘酷的迫害。

34、曹靖宇陷冤獄七年

曹靖宇,武漢市礄口區法輪功學員,海軍工程大學(社會班)畢業,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廣州被綁架,被廣州東山區法院不法人員枉判七年刑,二零零四年被劫持至廣東四會監獄關押迫害。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曹靖宇受盡折磨,曾遭野蠻灌食;二零零八年,他在聲明所謂放棄法輪大法信仰的「轉化」作廢後,被關入 「專管監區」迫害。獄警指派多名刑事犯輪流監控他,刑事犯為了能獲得減刑,積極配合著惡警,逼他「轉化」,罰坐軍姿,打罵侮辱,任意剝奪其上廁所、吃飯、睡覺的權利和時間,他們還用驅蚊水噴曹靖宇的眼睛,致使他視力下降。 有的刑事犯將誣蔑大法的話寫在地上、床上,逼曹靖宇踩上或躺上。曹靖宇堅決抵制,被八個刑事犯輪流看管罰站八天八夜,原地不准動不准睡覺,後腿腫化膿,比原來粗脹兩三倍,後被監獄醫院診斷為腎功能衰竭,至今身體都沒有恢復。

35、彭闖被非法判刑七年

彭闖,男,六十多歲,武漢電話設備廠退休職工,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二年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彭闖在漢陽租住地被武漢國安一科綁架,在非法審訊時遭惡警十指戳臉、戳眼,拳頭猛擊頭部的毒打。後被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彭闖又被哄騙到蔡甸紅廟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月。在關押期間不法份子強制他喝冷水、頭撞牆。冬天每週一次都要脫光衣褲、赤身裸體的站在放風場的雪地裏,用冷水洗澡,遭受慘無人道的摧殘與迫害。

二零零二年一月彭闖被武漢市中級法院、蔡甸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送至琴斷口監獄迫害。他在琴斷口監獄非法關押期間,因常見法輪功學員受辱受欺鳴不平而遭受惡人攻擊。

36、湖北省農科院張小青被秘密判刑七年

張小青(音),原湖北省農科院科技職工,愛人在中國科學院武漢分院擔任領導職務。張小青去美國,回國後參與做真相資料被非法關押。二零零六年夏,張小青被秘密非法判處七年重刑。

37、王冀襄被重判七年

38、周民鷹被重判七年

39、陳曼被重判七年

陳曼,女,原是大學教師,從小體弱多病,三天兩頭住醫院,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病全無。中共惡黨鎮壓法輪功後,陳曼和她的家人多次受到江岸區「六一零」的騷擾、威脅、恐嚇。因為陳曼把丈夫張偉傑(法輪功學員)的申訴信寄到省裏、區人大、區委,武漢市江岸區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胡紹斌惱羞成怒,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將到洗腦班看望丈夫的陳曼強行綁架到江岸區諶家磯法教班非法關押。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陳曼在武昌柴林賓館開了一個英語補習班,取名冬令營,在開課當天就被一群便衣抓走。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在武漢市公安一處、江岸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檢察員:秦雨)洪山區法院(審判長:徐中泉,審判員:張漢軍、李要兵)合謀構陷之下非法重判陳曼七年。陳曼不服,上訴到武漢中級法院。面對武漢市公安一處夥同江岸區分局偽造證據、非法抓人、非法關押等不可辯駁的事實,武漢中院(中院法官:徐正武)不敢開庭,以一紙通知的形式給洪山區法院維持原判。

40、錢有雲兩度入獄,刑長七年

錢有雲:女,江夏區飼料公司職工。二零零三年五月從江夏區五里界洗腦班成功走脫。從九九年底兩次進京上訪後被區公安分局一科科長胡新華、主管王國良刑訊逼供,並受盡市婦教所、市第一看守所非人折磨虐待,後被區公安分局誣為帶頭在看守所絕食鬧事,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五十四歲的錢有雲遭受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近二十年。她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才出獄回家。

41、周堯兩次被非法判刑共七年

周堯,男, 2005年被江漢區610辦公室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被劫持到湖北省琴斷口監獄非法關押二年。2015年武漢法輪功學員周堯被冤判五年。

42、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

43、童菊蘭(年近八旬)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中下旬,被冤判七年。

44、付國啟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六年半

付國啟第一次被非法判刑2年半,2018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45、法庭人員叫囂:喊三聲就多判三年, 付樹蘭被非法判刑六年 。

付樹蘭,男,1949年生。2008年8月15日付樹蘭在家中被綁架,在百步亭看守所長達一年非法羈押中,付樹蘭慘遭折磨。江岸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三次無正當理由要求延期審理。2009年6月12日,江岸區法院非法開庭。付樹蘭在庭上高呼三聲「法輪大法好!」。在場的法庭人員氣急敗壞,叫囂:喊三聲就多判三年。庭上,家人見付樹蘭臉、腿手均受毆傷,帶血受審。江岸區法院枉判付樹蘭6年徒刑,被關押在沙洋范家台監獄。

46、政法委「六一零」操控法院踐踏法律 張甦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非法審理所謂法輪功「七人連案大案」。非法庭審持續了一天,程海等八位律師依法為學員做了無罪辯護,六個法輪功學員作了「法輪大法好」的陳述。理屈詞窮的法官多次粗暴打斷律師和法輪功學員講話。這是一個拼湊的所謂「連案要案」,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七位法輪功學員強行拼湊在一起完成的「罪名」。本案執法人員涉案違法之處眾多,如綁架,非法拘禁,強迫失蹤不通知家屬,刑訊逼供等。張甦的律師程海已多次向各級部門遞交了控告信,控告公、檢、法、司多人涉嫌非法拘禁、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嚴重違法和犯罪行為。

開庭當天,有眾多法輪功學員前往法院周圍表示關注,其中有八位法輪功學員遭武漢政法委及「六一零」機構人員強行綁架:武漢市的徐玉蘭、江夏區豹澥鎮的劉據珍、齊汪桃、洪山區花山的田春芳、李久蘭、劉婆婆,還有兩位不知名。田春芳後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李久蘭、劉婆婆被非法關押在壕溝洗腦班,李久蘭與劉據珍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板橋洗腦班。開庭六天後,武昌區法院枉法裁判張甦六年有期徒刑,張偉傑五年,馮震五年,馮雲三年六個月,韓淑華三年,夏陽三年,熊煒明三年緩刑四年。

武漢市武昌區法院種種不法行為,在光天化日下上演,源於邪惡的武漢政法委及「六一零」機構的操控,在其操控下,武漢市公檢法各部門肆意踐踏著法律。略舉幾例就足以讓人震驚:剝奪家屬的旁聽權,不出具手續隨意抓人,服刑人員刑期已滿卻遭超期關押數月等等。

剝奪家屬的旁聽權:五月十九日的非法審理「七人連案大案」,當天只有五位家屬(馮震的妻子、馮震馮雲的姐姐、張偉傑的姐夫、熊的岳母、韓淑華的兒子)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其餘眾多家屬朋友都被堵在門口不讓進去。其中有八十歲的白髮老人,也有幾歲的稚嫩小兒。雖然沒讓家屬入場,卻有很多不相干的人拿著「旁聽證」入場,後來得知這些人都是各個街道社區派來佔位子、充門面的,很多人進去呆了一會就走了。

47、祝春梅被非法判刑六年

2015年4月8日,武漢法輪功學員祝春梅被十堰市張灣法院非法判刑6年。

48、蔡如芬兩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刑期6年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蔡如芬非法開庭,十一月十二日,通知蔡如芬,被非法判刑三年,罰款人民幣三千元。

49、張荊州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一年張荊州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隨著維權律師的介入,法院不得不「公開」開庭;但明知道迫害政策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中共法院又不敢讓民眾看到開庭的真實過程。在這種情況下,中共的開庭就變成了演戲。二零一一年的庭審,當局較往年更加興師動眾,以是年五月洪山區法院的一次開庭為例。

五月十四日,洪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歐陽海文、劉社紅、張荊州和彭亮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其時,武漢當局如臨大敵,出動兩百多個警察層層戒備,並綁架了四名前去觀看的法輪功學員。而且,在開庭前五天,當局就綁架了為哥哥彭亮聘請辯護律師的彭燕。法院也沒有按法律程序通知任何家屬庭審時間。

'彭亮'
彭亮
'劉社紅'
劉社紅
'歐陽海文'
歐陽海文

四位非法受審的法輪功學員都是修煉做好人,毫無犯罪可言。其中,劉社紅因修煉法輪功而擺脫毒品得以重生。這四位學員被指控「有罪」,只是因為噴寫「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標語。

四位法輪功學員在被帶上法庭之前均被施以毆打、長時間不讓睡覺等酷刑逼供,尤其歐陽海文,已被折磨的身體虛弱,是帶著氧氣罐和一群醫護人員出庭的。

然而,法庭卻置此冤情不顧,在辯護律師據理力爭的抗辯和當事人擲地有聲的質問中,檢方無言以對,法官不得不休庭。但是,四位學員仍被秘密枉法判三年到五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50、張秋蓮被非法判五年半

2015年張秋蓮,女,被非法判5年半。

51、湯海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湯海安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年元月十日,武昌區法院庭審法輪功學員湯海安,開庭前一小時才通知家屬。庭上沒有原告、沒有辯護律師、沒有旁聽人員,檢察長只問了當事人幾個問題就算庭審過關。十三日家人得到通知,湯海安已被判刑五年。

52、李火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大綁架中受害的李火生,也遭受了中共的冤獄。五月二十八日,武昌區梅苑派出所通知家屬到派出所領取所謂的「逮捕證」,上面沒有辦案人員的簽字姓名。九月二十七日秘密開庭,法院未通知任何家屬,也無任何一人參加旁聽,也無人為李火生辯護。事後,李火生從看守所寄信回來,家人才知道其已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李火生被誣判的整個過程中,從被非法起訴、被非法庭審、被非法判決,都是秘密進行的,李火生家人除收到過武昌區公安分局一張沒有辦案人員的簽名的逮捕通知外,沒收到過其它任何法律告知文書。在非法判決出來後,李火生的妻子(未修煉法輪功)到武昌區法院找到負責此事的審判長張偉要判決書,張偉不但不給,態度非常壞,並說你要判決書幹甚麼?劉妻回答我有知情權。張偉推三阻四,李妻到法院連去了三次最後才拿到所謂的「判決書」。其後,李火生上訴到市中院。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未開庭的情況下,武漢市中院法官陳麗敏以書面審理的方式,無視律師的有理有據的書面辯護和李火生本人的事實陳述,無理駁回上訴。

53、張偉傑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二年張偉傑被非法判刑五年。

54、武漢市第一商業學校退休教師朱慧敏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二年,武漢市第一商業學校退休教師朱慧敏,被秘密非法判刑五年。

55、吳梅被非法判刑五年

56、胡冬生被非法判刑五年

57、孫足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58、秦漢梅被武漢江岸區法院非法冤判5年

59、艾華被非法判刑五年

60、王玉林被非法判刑五年

61、梁香姣被非法判刑五年

梁香姣,女,蔡甸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又一次被武漢市漢陽區國保綁架,家中私有用品如電腦等被非法抄走、現金幾千元被劫。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漢陽區法院非法判梁香姣五年徒刑。

62、陳國慶被非法判刑五年

陳國慶,男,男,38歲,東西湖區幸安渡人,被非法勞教2年,非法判刑5年。

63、羅金玲被冤判五年

64、李萬德被冤判五年

65、陳歡被非法判刑五年

66、夏美榮被誣判五年

67、鄧慶才被冤判五年

68、汪長征,男,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69、程幼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70、脖子套繩庭審 七旬馮繼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武漢市70歲左右的法輪功學員馮繼武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門口街道上被綁架。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馮繼武被漢陽區法院非法判四年半,並勒索罰金三千元。法院為了不讓家屬上訴,將判決書一直拖到五月三號才通知家屬去拿。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對馮繼武開庭,不許親戚旁聽,卻坐滿了社區人員。開庭時,將馮繼武老人五花大綁推出來,為防止他喊口號,還在他的脖子上套了根繩子。

庭審中,馮繼武為自己辯護,法官根本不聽,還說馮繼武態度不好,要重判。當時法官說案件特殊,沒有當庭宣判。此後,家屬多次詢問要判決書,法院騙家屬說還沒下來。家屬說要請律師,法院又騙家屬說馮繼武不讓請。

71、唐國英與子同獄四年

唐國英,丈夫30多歲就因癌症去世,她一直與患有骨髓炎的兒子相依為命。1995年,在大學讀書的兒子呂睿有幸煉了法輪功,煉功後骨髓炎不治而癒。新年前夕,唐國英也進入大法修煉,三個月後,自己所有的慢性病一掃而光。

2001年元月和2002年7月,唐國英被新溝橋派出所和青山區」六一零」兩次送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2004年初才被放回,見到了久別的兒子。而呂睿因向民眾講真相,卻在這個春天被判4年,送漢陽琴斷口監獄。唐國英在新溝橋派出所門前掛牌。

2005年4月2日清晨,唐國英在武鋼醫院張貼迫害真相傳單,被送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龔某、宋某拳擊唐國英的頭,撬開唐國英的嘴,進行野蠻灌食,灌食中唐國英幾乎窒息而死。2005年12月15日,武漢中級法院誣判唐國英4年。而在獄中的呂睿並不知母親與自己一樣也在中共的黑獄中。

被非法判四年共42人:張曉華、胡慧芳、鐘長奎、朱玉蘭、何潤蘭、周建武、王寶忠、盧啟奇、李市紅、郭雄兵、陳麗萍、陳光遠、田福禮、袁慶、鐘明、屈冬菊、譚淑琴、歐陽海文、宗明、廖和平、何志強、舒潤國、朱志俊、趙虎、楊靈富、喻小霞、孫友桂、江萍、楊又喜、王利君、萬大久、袁運蘭、汪鎖仙、朱漢英、江明、沈豔橋、諶紅豔、梅大佐、魏興芝、李合珍。

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共16人:張珂、屠巍蘭、郭武海、黃志勇(黃家發)、柳木蘭、馮雲、歐陽翠榮、柳金枝、曹孝梅、匡小明、張晨耀、周紅燕、黃海英、毛惠蘭、楊玉梅(三年三個月)、李達。

被非法判刑3年共62人:白要斌、方隆超、劉運潮、張愛民、許光臨、李隆義、劉吳斌、周俊傑、薛良豔、曾聯華、胡婭音、許國蓮、倪國濱、余婉嵐、彭聰、彭燕、王勁松、付少珍、夏環、商玉萍、謝明光、劉清水、劉佑清、龐麗娟、余豔蘭、張全慶、胡望香、張大奎、於瀾濤、鄒雙芬、彭亮、劉社紅、韓淑華、夏陽、余早榮、王琴、李祥傑、秦秀娟、陳崗、王小順、徐燕萍(許燕平)、康佑元、俞臘梅、周顯成、熊國元、周錫坤、張秋蓮、周紅梅、陶紹慧、周新春、王樂珍、朱吉曼、陳喜、許茂林、曾建新、周瓊、周京華、梅樹清、吳元醜、李豔霞、劉克維、肖會平。

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四年共4人:熊煒明、張全浩、宋剛、朱平(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

被非法判刑3年以下共45人:夏玉蘭(2年10月)、孫俊芳(2年6個月)、陳焱明(2年6個月)、朱遊山(2年6個月)、劉淑華(2年6個月)、張連傑(2年4個月)、晏成其(2年4個月)、吳志高(2年4個月)、劉定剛(2年4個月)、王正順(2年4個月)、黃立武(2年2個月)、柳玉紅(2年)、范長英(2年)、習國秀(2年)、徐國慶(2年)、鄒家容(2年)、高文剛(2年)、胡延芳(2年)、李桃枝(2年)、潘紅麗(2年)、俞新娣(2年)、王旖旎(2年)、黃玉鳳(2年)、戴順喜(2年)、洪桂梅(2年)、竇堰生(2年)、李夢香(2年)、付勝強(1年9個月)、陳善菊(1年8個月)、陳志榮(1年6個月)、李紅(1年6個月)、汪漢梅(1年6個月)、張述良(1年6個月)、張賢蘭(1年6個月)、巴亞莉(1年6個月)、邢曉虹(1年6個月)、陳小華(1年3個月)、程靜(1年)、朱漢龍(1年)、沈淑玲(1年)、沈世英(1年)、范琴霞(1年)、夏換珍(1年)、彭密(10個月)、彭銀香(半年)。

非法刑期不詳共9人:張洪偉,江波,魏春芝,胡勇軍,趙喜慶、胡友英、梅漢英、吳志高、吳桂春。

(二)知法犯法 踐踏法律

1、「公審」變「密審」,實為見不得人的迫害

原定於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新洲區法院開庭的所謂「公審」,改為三月十九日上午在辛衝鎮法庭非法開庭,二十餘輛警車、小車將小小的法庭圍得水泄不通,武警、交警、防暴隊員全副武裝,荷槍實彈,戒備森嚴,如臨大敵。進入法庭的除了新洲區公檢法司、「610」人員外,只有兩名受冤者聘請的辯護律師,和旁聽席上的八名直系親屬,「公審」變成了「密審」。

「公審」顧名思義就是公開審判,人人都可以旁聽。新洲區法院的大庭能容納數百人旁聽,當局者放棄不用而到僻靜小鎮法庭秘密開庭,甚至連受冤人的親屬也不讓多進一個(每個受冤人只限二名直系親屬旁聽),還要憑身份證和戶口本領取「旁聽證」才能入庭旁聽,這是哪部法律規定的呢?而且,三月十七日上午,新洲區政法委、「610」、法院、公安局、交警、防暴中隊等各方「要員」還為此緊張地召開了一個密審「籌備會議」。

那麼,如此嚴密部署,動用大量人力物力,神秘兮兮地把開庭地點改到辛衝鎮法庭,而不敢在新洲區法庭開庭,究竟是一個甚麼重大案件呢?「公審」的又是些甚麼樣的人呢?當局者為何如此害怕呢?

原來非法「公審」的是四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倉埠的朱遊山(男,六十多歲)、柳玉紅(女,四十多歲),陽邏鎮的周紅梅(女,六十多歲)、范長英(女,五十多歲)。他們都是信奉「真善忍」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新洲區「610」對他們構陷的罪名是張貼「人權聖火」圖案和黃絲帶,這顯然是「莫須有」的罪名。在非法開庭前,武漢市610為羅織罪狀,指使武漢市公安局一處、新洲區公安分局一科、倉埠街派出所等部門的惡警及倉埠街道辦事處的惡人,攜帶攝像機,闖到倉埠街法輪功學員陶佳平家中,逼迫陶佳平做偽證,遭陶佳平正念抵制後,惡警惱羞成怒,百般威脅,陶佳平被迫流離失所。

在法庭上,四名學員都說,我們無辜被抓,應立即放人。正義律師也為四名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法官一方面是由於心虛,覺得羅織的罪狀漏洞百出;另一方面可能是被學員的正氣和律師的辯護所感化,於是找律師講:只要法輪功學員承認一點錯我們就可以判監外(執行)。律師反覆跟法輪功學員講:你們就承認一點錯吧,他就可以判你們監外(執行)。但四名法輪功學員堅持否定,說我們無罪,你們應立即放人。這樣審判無法進行下去,最後只好休庭。

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一直冠以「依法」的名義。但人們發現,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眾多大陸律師以詳實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指出:信仰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

新洲區法院將「公審」變「密審」正說明當局者心虛、理虧。違背憲法,踐踏人權的恰恰是中共當權者自己!

最後,在中共「610」的操控之下,新洲區法官昧著良心判上述四名法輪功學員二年有期徒刑。這完全是非法判決,是徹頭徹尾的惡意迫害。這種迫害行徑,無疑是嚴重的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無論中共官員打著甚麼幌子進行迫害,都必將受到人類法律的追究和老天爺的嚴懲。出賣良心者,也必然要承擔出賣良心的責任。

2、九歲武漢女孩被騙簽名,成為審判媽媽的證詞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中國新年大年初五),湖北省武漢九歲女孩青青的媽媽被中共六一零警察非法關押,青青被老師、警察訊問,並被要求在筆錄上簽名,按手印。武漢市國保(公安一處)警察把這份筆錄當作開庭審判青青媽媽的一份證詞,青青媽媽胡慧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1999年誕下的小青青有著一般孩子所不具有的早熟和穩重。2008年的一天,青青從課堂上被叫到學校辦公室。看著老師嚴肅的表情,青青不知道哪裏做錯了。

'青青小時候的照片'
青青小時候的照片

等在老師辦公室裏的是武漢市公安一處的便衣,他們對青青做了「取證」,簽字、蓋手印是最後程序。這些記錄後來成為指控青青的媽媽胡慧芳、辦冬令營的陳曼老師和周肖軍叔叔的證據。此案中的成人證據都是偽造的,因證據不足,檢察院捏造起訴書。

2月19日早晨,一群便衣闖入家裏不出示任何證件,綁架青青的媽媽。青青的媽媽被夾在中間,他們一邊將青青的媽媽的胳膊往身後高處扭,同時壓青青的媽媽的頭。青青的媽媽疼的喊叫起來。青青的爸爸還在廣西老家,家中只有母女倆人。無人理會的孩子驚恐的大聲哭叫。

那場在洪山區的異地庭審中,家人入庭被阻,法院在庭外非法抓人。北京律師做出無罪辯護,指出公安非法抓人、非法關押、偽造證據。檢方擬定的罪名居然是「蓄謀從少兒開始推翻國家政權」。庭辯檢方失敗,法庭不予判決書,卻將胡慧芳、陳曼和周肖軍枉判重刑。作無罪辯護的律師黎雄兵被扣押執照。一年後,2009年7月,青青才見到了獄中憔悴的媽媽。

3、小盧海被中共警察所謂「取證」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小盧海的爸爸盧啟奇在深圳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到綁架。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午,小盧海的外婆宋文繡被武漢江岸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被抄家,下午三點,小盧海的媽媽李市紅回家,也被綁架,並被非法拘捕在看守所。武漢江岸國保大隊的警察多次到小盧海就讀的學校,用誘騙、威逼、恐嚇等手段,對未成年人盧海進行非法取證,逼迫他交代媽媽跟誰來往過、做過甚麼事,迫使盧海在口供上簽字、按手印。小盧海的媽媽李市紅,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被受「610」指使的偽江岸區法院誣判四年。

4、法庭上不許律師講法律

漢陽區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利君和夏美容,審判長梁宏當場做出不許律師講法律的違法規定。辯護律師在庭審情況說明中如此闡述了這一規定的荒謬:「生平第一次出現在不許講法律的法庭上,被不准依據法律規定為被告人辯護,值得記載。」法庭上,審判長梁宏多次打斷律師的發言,只許律師講辯護觀點,不許律師闡述辯護意見,並且將公訴人的麥克風聲音調得很大,律師的話筒音量調得很小,根本不想讓下面的人聽見律師的辯護。

5、武漢陳善菊遭誣審 法官竟當庭威脅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陳善菊。審判長梁宏誣蔑法輪功,威脅陳善菊不許煉法輪功。律師指出,審判長梁宏當庭威脅當事人是違法的,當事人在庭上陳述是法律允許的,並指出超期羈押陳善菊是違法的,應立即無罪釋放。律師之前在漢陽區法院刑庭辦公室和法官溝通時,一個叫曹文的辦公室人員全然無視法律,說:我們可以判她三年。

6、「二審」變「一審」 武漢市中級法院不糾正冤案、錯案,非法維持原判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年中,武漢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上訴,幾乎是百分之百的,採取不糾正冤案、錯案,非法維持原判的踐踏法律的做法。視法律為兒戲。如以下案例:

吳碧林女士已年滿七十歲,原是武漢市物資局的幹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吳碧林女士二十次被非法拘捕關押,幾乎每次都是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才將她放回。二零一一年吳碧林曾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由於身體原因監外執行。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武漢市江岸區東立國際片警夥同該社區人員冒充吳碧林的先生的同事敲開她家大門,強行綁架了吳碧林並非法抄家。六月初,漢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吳碧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吳碧林,律師為吳碧林作無罪辯護時指出:對吳碧林的指控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應宣判無罪;並指出辦案程序多處違法,應當糾正,並應當追究辦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責任等。

吳碧林在法庭陳述:煉功前長期經受了腰痛多種疾病折磨,每年患病一兩次,躺在床上起不來,得一週才能好些,一九九九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疾病就好了,覺得法輪功真神奇,從此堅持修煉;認為修煉法輪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不可能是犯罪。

審判長梁宏(女)無視憲法、法律,多次粗暴打斷律師辯護,並多次無理粗暴剝奪吳碧林為自己辯護的正當權利。

在開庭前的數月,一審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審法院「內審」,由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決定,據梁宏說這是武漢市中級法院的要求。這就告訴人們:漢陽區法院的開庭審理和之後的裁判,都純粹是走過場的玩偶遊戲,是虛假的一審,實際是執行武漢市中級法院的一審意見,而且是未審先判、不公開審判!

所謂的「二審」實際是不存在的。這就嚴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在破壞法律的正確實施。這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九年二十年間,武漢市中級法院不糾正冤案、錯案,非法維持原判的根本原因所在。

7、警察非法取證 中院干預本案獨立審判 法院超期關押等一系列違法行為

武漢市法輪功學員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等,二零一九年九月份被非法判刑:洪維聲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他們四人已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

洪維聲、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五個月,洪維聲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洪山看守所,侯咪拉、侯艾拉、饒曉萍被劫持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洪維聲(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白厚生五人,在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大李村五號,被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梨園派出所。梨園派出所警察鄭清等夥同洪山區國保大隊韓玉高和武漢市國保支隊人員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和真相資料。

洪維生等人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被非法批捕,後被構陷到武漢市洪山區法院。白厚生取保候審在家中。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非法庭審洪維生、侯艾拉、侯咪拉、饒曉萍四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指出法院是審判罪人的地方,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好人,所以請法官和公訴人迴避。饒曉萍當庭解聘了家屬為她聘請做有罪辯護的律師。

洪維聲在回答律師提問時,告訴律師,他學習的法輪功書籍都是由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他告訴律師他本人是一九九三年參加在武漢市市委禮堂舉行的法輪功傳功講法面授班後走上修煉的。

辯護律師指出了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不按法律程序辦案、超期羈押和不按法律規定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等多項違法行為。審判長肖玉華多次打斷律師的辯護,並威脅律師,但當庭承認了相關錯誤,並中止了本次非法庭審。

五月十七日,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法輪功學員洪維聲等的辯護律師指出了武漢市洪山區國保警察非法取證;武漢市中院干預本案獨立審判;洪山區法院超期關押等一系列違法行為,並要求洪山區法院立即取消對法輪功學員洪維聲、饒曉萍、侯埃拉和侯咪拉的強制措施。

8、法院非法扣留遞交申訴書的學員家屬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家屬在漢陽區法院院長接待日遞交申訴4書,梁宏等人指使法院工作人員把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分別非法扣留在單獨的房間裏。期間,漢陽區法院副院長劉言勝還專程和法輪功學員家屬談話,並保證說沒有扣留他們的意思。可到上午十點左右的時候,法院門口突然出現三輛警車,下來十幾個警察把三位家屬強行押入警車,劫持到漢陽區江堤派出所非法扣留。

9、法庭出「怪招」,叫親人看電視「旁聽」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日,武漢東西湖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郭武海「案件」,所謂的罪名是「上網」。當天一大早,東西湖法院周圍就被戒嚴了。東西湖610頭目曹斌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利用中共這個迫害體系固有的機制,像搞運動一樣,再次發動全區下屬各大隊、街道、社區到法院門口參與圍堵可能前來的法輪功學員。法院門口公安和610呵斥著靠近法院的路人。

當郭武海的弟弟和弟媳婦走到法院大門口時候,同樣被610驅趕。家屬提到自己是親屬,一大早趕來看自己的哥哥,怎麼能不讓見?610「告訴」他們法庭位置不夠坐,所以不讓進去。

郭武海年邁父母走到法院門口,被刑庭庭長指定讓進法院。刑庭庭長告訴老人在一樓一個房間裏等,那裏有電視,在電視裏可以看到他們的兒子郭武海,但直到開庭結束,兩個老人也沒有從電視裏看到自己的兒子。

10、毆打旁聽民眾

案例:武漢老婦遭庭審,親人旁聽被暴打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法院非法審判一位老太太,只為她以「真、善、忍」為標準為人處世,老太太名叫胡望香。

法院門前,兩個二十歲左右的警察,穿警服拿防暴槍,兩頭走動。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混在人群中窺探,法院周圍的各路口都布滿了警察、便衣、協警,盯著過往的每一個行人。

八點三十分,胡望香的家人要進庭旁聽。武漢市東西湖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曹斌直接出面阻止,說只能看電視不可以進法庭,這是政策。還詭辯說讓家屬看電視就是旁聽。

胡望香的家人問:法院是按法律行事還是按某些人的話行事?曹斌:只能這樣。你再說也沒用,這裏不是講道理的地方。

在胡望香的家人力爭自己的應有權利時,有行人路過打探後唾棄說:「太霸道了,當今是法盲兼流氓當道,哪有好人過的日子。一個手無寸鐵的老太太煉法輪功也用得著如此興師動眾嗎?」有一個老頭子非常氣憤地說:「共產黨盡說假話,直系子女都不讓進庭,叫甚麼公開開庭!」有兩口子看到為一個煉法輪功的老太婆就如此戒備森嚴,說:「共產黨壞事做多了,對好人害怕得要命才如此對待一個弱者太婆,用來嚇唬人民,我看共產黨的死期不遠了。」

四週的警察聽了曹斌所言,都不以為然。有的警察認為現在國家不像國家,不反腐就亡國,像曹斌這種法盲指揮著全區整個司法系統,是恥辱,是悲哀。

九點二十分許休庭。胡望香的姐姐和胡望香的兩個兒子看了電視走出法院,看到了公訴人劉濤。想到公訴人整個都是造假、製造冤案,自己的母親平白無故蒙受奇冤,身為七尺男兒,卻不能為母親討回公道,胡望香的兩個兒子就走向前去,想找劉濤問個究竟。

這時,曹斌一聲令下:「抓起來!」警車裏幾個國安和站在周圍的幾個便衣蜂擁而上,將胡望香的老姐姐和胡望香的兩個兒子圍在中間,拳腳相加,電棍劈劈啪啪響個不停。遭警察群毆後,胡望香的姐姐高血壓復發非常嚴重,兩個兒子被劫持到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新村派出所。胡望香的兩個兒子後來被放回。

據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警察透露:曹斌一週前就周密部署了十一月十六日對胡望香的非法庭審,他再三強調不能出紕漏,否則他不好對主子交待。

11、攔車救母被非法判刑 中共惡警施流氓手段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共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開庭,對仗義攔車救母的武漢青年潘登進行庭審,並非法判處潘登有期徒刑。其家人方知上當受騙,被中共公檢法人員的流氓手段耍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時左右,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開著一輛外地牌照的麵包車,夥同社區的曹金保〔主任〕李雙利等人直入武漢市第一拘留所,將非法拘留十天期滿的法輪功學員黃海英劫持上車,正準備再次綁架到洗腦班繼續迫害。 當車行至拘留所大門時,黃海英的兒子潘登發現母親被不明身份的人所劫持,於是攔車救出母親,並質問車內的幾個人:你們是幹甚麼的?

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講,五月八日黃海英應獲自由身並受法律保護。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綁架黃海英,已構成綁架罪。

五月十日下午,礄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在潘登居住的漢陽區月湖社區附近蹲坑。潘登剛離家不遠,遭到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的綁架襲擊。抵制中,有圍觀者報警,潘登以及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被帶到武漢市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綁架者陳志龍、蔡曉兵、姜然等人當時被放走,而被害者潘登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漢陽陶家嶺看守所。

事後,惡警陳志龍、蔡曉兵、姜然做偽證誣告潘登「襲警」,陳志龍耍賴說是被潘登打傷;社區人員曹金保、李雙利還作旁證人。

武漢市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負責此案的殷所長、冷副所長匯同漢陽公安分局以陳志龍等人的偽證誣告,起草了所謂潘登「襲警」案卷,移交到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

面對誣告,潘登的家人及親友聘請北京律師介入,律師在往返於月湖橋派出所、漢陽區檢察院多次交涉,在漢陽陶家嶺看守所見到自己的當事人潘登。交談中得知,五月八日,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徐進平、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開的車不是警車,而是一輛外地牌照的麵包車,也沒有出示證件,潘登也不知道他們是警察。

五月十日下午,礄口區警察陳志龍、蔡曉兵、姜然身著便服跨轄區,在潘登居住的漢陽區月湖社區附近蹲坑綁架,在綁架過程中遭到潘登的抵制,如果說警察陳志龍等人此時是在執行公務,是不成立的;而且穿便服、跨轄區則是違紀違法的。「襲警」之說不成立。

面對事實,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不得不以事實證據不足,將所謂潘登「襲警」案卷退回漢陽公安分局。

北京律師的介入,使中共公檢法負責此案的人員感到耍流氓手段不方便,他們不但不收斂,反而耍流氓手段不斷升級。 礄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陳志龍等人找到潘登妻子單位,追找婆婆黃海英的下落,還耍賴說自己被潘登打傷要求賠償,家人不得已請陳吃飯送禮。同時,家人多次遭到漢陽區月湖橋派出所負責此案的殷所長、冷副所長、漢陽區檢察院、漢陽區法院等不法人員的騷擾、威脅恐嚇;要求家人:必須辭退北京律師,再請一個武漢律師,否則對潘登不利;謊言欺騙家人勸其認罪:要家人勸潘登認罪。說甚麼認罪了好結案,一結案就放人,否則會無限期關下去的;有一個人零口供,在裏面關了六、七年了,到現在還關著。

可憐潘登的父親、潘登的妻子,不知中共公檢法人員是在用謊言欺騙他們,是在耍流氓手段。

十二月十一日,漢陽區法院開庭,對潘登進行非法庭審,潘登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其家人方知上當受騙。

從潘登的被綁架、非法拘留、關押看守所到非法庭審、判刑的整個過程中,中共公檢法人員的流氓行徑,向人們展示的是中共流氓的邪惡本性。

(三)有案不立 打擊報復

中共的法律表面看上去非常漂亮,冠冕堂皇的。但它是為維護中共暴力政權統治服務的,不是正常人類社會的法律的概念與涵義,更談不上扶正除邪,維護正義,懲罰惡者;它是中共用來維護暴政的暴力手段。

中共宣傳的「依法治國」、「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都是欺騙世人的謊言。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從來沒有講過法律。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按照它自己的法律都是違憲違法的。面對法輪功學員反迫害,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中共卻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有法不依,報復打擊,加重迫害,踐踏法律。

有案不立 有訴不理 有法不依

自中共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之後,目前全球已有近二十一萬名法輪功學員實名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全球三十多個國家超過數百萬的民眾聯署舉報江澤民。至今中共最高檢察機關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卻不立案追查。

1、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綜合報導,到本週8月13日為止,已超過二千三百三十七名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中國最高檢察機關就江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追查。正邪之較量在中國大陸深入展開。

2、武漢市武昌區1369人聯名舉報江澤民

明慧網通訊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湖北報導,自二零一五年五月起,有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實名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隨著法輪功學員不停的深入講真相,越來越多的民眾明白了真相,也站出來簽名舉報江澤民的違法犯罪。

據不完全統計,武漢市武昌區民眾,從二零一五年九月初至十二月底止,共有315份舉報信,合計1369人,聯名舉報江澤民,並通過網上投給「兩高」,並收到回覆。其中有一封舉報信是107人聯名,一封是145人聯名。

據徵簽者反饋的信息說:有人聽說訴江的消息,就說:「這個壞東西,早就該起訴它了,我簽。」有的說:「這個傢伙從來沒幹過一件好事,越早把他送上斷頭台越好,我簽!」有人還說:「把你們的舉報信也給我一份,我幫你們去徵簽。」

3、武漢市又有1559人簽名舉報江澤民

在中國大陸隨著真相的廣泛傳播,明白真相的人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人站在正義、善良的一邊,站出來舉報江澤民!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六年七月截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湖北武漢市又有1559人簽名舉報禍國殃民的江澤民,舉報信已通過網上舉報,順利投給了最高檢察院並收到高檢院的舉報密碼。

有一戶人家,一經講明為甚麼要起訴江澤民時,全家人都表示同意簽名,徵詢用真名還是化名時,這家女婿說那當然是用真名了,他那麼禍害老百姓,把個國家搞得亂七八糟,早該控告他了。期間正碰上這家在派出所工作的小姑子來做客,也同意用真名簽名舉報江澤民。就這樣一家五口人都在舉報信上鄭重的簽了名。

4、武漢市一週內近五百人控告首惡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綜合報導,據明慧網統計,從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三日一週內,湖北武漢市有四百八十七人(四百二十五個案例)控告江澤民對他們的迫害。目前湖北武漢市有近兩千人控告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進行公訴,將其繩之以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從五月底到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十萬三千六百零五名(八萬四千八百三十五案例)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訴訟狀副本,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

劉家彩女士,海軍工程大學上校教官遺孀,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獲得健康。兒子曹靖宇看到母親的巨大變化,走上修煉大法之路,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在廣州被綁架,被廣州東山區法院枉判七年,在廣東四會監獄遭受迫害,造成身體巨大傷害,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離世,年僅四十歲。

劉家彩女士說,兒子出獄後,「原來充滿活力健壯帥小伙變得臉色灰黃、全身骨瘦如柴、反應遲鈍、睡覺時經常驚叫、拉血、尿血、長期咳嗽,後來右腰部長出個碩大腫瘤,日夜疼痛不止。就是這樣他也沒有半點怨恨迫害他的人,說:等身體好了到廣州去救他們。」

肖永銓老人,七十六歲,退休前湖北省保康縣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控訴說:「我老伴是湖北省、襄樊市、保康縣商業系統的三級勞動模範,年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我是一名高級工程師,發表過優秀學術論文,獲得過優秀城市規劃設計(市級)二等獎及「優秀科技工作者」等稱號。不幸的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一夜之間竟成了被迫害的對像與『公敵』,修煉的環境被破壞,信仰的權利被剝奪。」「二零一二年老伴去寶豐路女子監獄探望被關押的同修,其中一位同修因講真相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老伴只是隨後問了一下情況,該所不由分說,又將老伴也抓了進去,非法搜查一無所獲,從上午一直關押到晚上六點才放人,非法關押九個多小時,不讓上廁所,不讓吃飯。」

76歲的郭詩惠老太太控告說:「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關到第四天,……竟然滅絕人性的將我這樣一位年過花甲老太太的雙手,用寒光閃閃的鐵銬子反銬在背後,然後再用繩子將整個身子懸吊在窗戶的鐵欄杆上,只能腳尖落地……」

企業管理人員何潔女士控告說,「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使我多次遭受綁架、關押和追蹤,臉部被毆打致傷,至今留有傷痕;丈夫(湖北日報社記者)承受不住高壓被迫與我離婚,父母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我孤身一人流離失所十多年,嘗盡顛沛流離之苦;我的身份證和護照被限制,使我失去赴美工作的機會,以及國內較好的工作機會。我的生活跌入谷底,黃金年齡因此荒廢。」

洪山區財政局公務員劉海波女士,控告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因我堅持修煉、進京上訪,單位被迫對我進行處分(行政記過處分)和降職(由副科長降為科員)、下降工資級別,並將我調離正常業務工作崗位到有嚴重裝修污染且只有我一人的辦公地點(一層樓)管圖書。期間,我還多次被找談話,精神壓力重重,身體一度出現嚴重的內分泌失調和血癌、肺癌的早期症狀(後經加強修煉而恢復),頭髮大量掉落後變成了滿頭花白髮,牙齦嚴重萎縮,四顆牙齒相繼脫落;二零一三年底,我在東湖開發區地段因做向世人講真相事宜而遭當地公安綁架、裁決行政拘留十天,在拘留所拘留第七天又被綁架到所謂的武昌區『法教班』關押一個月,日夜呆在一間像牢房似的、見不到一絲陽光的屋子被監視看管,精神遭強暴……」

38歲的葉潔如女士於二零零九年三月份修煉法輪功後,頭痛、風溫關節炎、尿道炎、腰痛等多種疾病全都好了,六年沒有進過醫院,節省了不少錢。她控訴說,「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我被雙柳派出所抓了之後,雙柳派出所經常來家騷擾我。二零一三年派出所到家找我,當時我不在家,見白天沒找到我,夜晚好幾個警察把我家包圍,一晚上等我回家,抓我對我進行迫害。二零一四年派出所又到家找我,當時我在外面打工,家人、親人都十分恐慌,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傷害,特別是丈夫受不了,到法院起訴,要和我離婚,導致我的家庭破裂。」

現年六十五歲、曾在武漢市金屬結構廠工作的吳秀蘭女士,七月十八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寄出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吳秀蘭陳述說:修煉大法前我曾患有多種疾病,一九七三年我得了四肢無力症,雙手開過刀做了手術,雙腳穿平底鞋走路都疼,經常性扭傷,到多家醫院醫治,治不好,也查不出病因;一九九四年我喜得大法,煉功僅四天所有的病都好了,身體越來越健康。

吳秀蘭說:「二零零零年過完年,我和六位同修到外面煉功,被武漢市武昌濱湖村當地居委會抓了起來,……送到紅霞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半年時間……被罰站、戴腳鐐、上手銬,二十四小時不下銬。在端午節時……把一隻手沿著床一起銬上二十四小時不放。……在洗腦班非法關押半年時間,每月交九百元生活費,共交了五千四百元,都是從我工資卡裏直接划走的……」「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到北京天安門去證實大法好,……後來武漢市水果湖六一零的姓匡的人把我非法押回武漢市東西湖區舵落口七處一所拘留所迫害,由於不配合轉化,雙手被吊銬,連續四天四夜,疼痛難忍,雙手放下來後痛得發抖。迫害一個月後又將我非法轉移到何家灣勞教所迫害,判刑一年。」

武漢市江岸區八十歲的朱明珠女士控告說:「曾被三次綁架到洗腦班關押,二次被非法拘留,五次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再次被抄家,並把我綁架到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迫害,強迫洗腦。給我精神上造成極大的痛苦,每次對我的迫害,除經濟損失外,也給家人帶來極大傷害和痛苦。」

武漢市新洲區周杏珍女士控告說:「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們家深受其害。因為我們村組幹部為響應它的號召,曾三番五次上我們家騷擾、恐嚇等等,致使我們夫妻放棄了修煉法輪功,沒過多久,我前夫通過修煉法輪功好了的各種疾病重新再犯。由於我們都是農民,沒有多少經濟收入,年復一年的病情加重,害得他年紀輕輕就丟下我和一雙還未成年的兒女離開了人世,給我們家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好端端的一個幸福美滿完整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

「依據中國《憲法》、《刑法》的規定追究江澤民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等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因此,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報復打擊,加重迫害,踐踏法律

中共最高檢察機關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不但不立案追查,中共反而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報復打擊,對學員實施騷擾、綁架、非法關押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非法判刑。加重迫害,踐踏法律。略舉以下幾例:

1、武漢黃陂區610指使警察騷擾訴江法輪功學員

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610違背《憲法》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現行規定,指使前川街兩個派出所的警察騷擾對江澤民控告的法輪功學員,有的直接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有的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或親屬。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約十點半左右,倆男一女三個警察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劉金五家中,拿出訴狀問起訴江澤民之事,要他在筆錄上簽字,被抵制。劉金五質問他們,這東西怎麼到你們這來了呢?他們說:「是上面來的」。

一位年過七十的女大法學員的鄰居告訴說:「今天上午十點多鐘,有一個三十多歲的警察敲你家的門。」當天下午,該法輪功學員的女婿接到派出所警察的騷擾電話。還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兒子也接到了警察的騷擾電話。幾乎在同一天共有五名法輪功學員或家人受到騷擾或電話騷擾恐嚇。

黃陂610還要挾黃陂區郵政局系統拒絕接收和扣壓法輪功學員投寄起訴江澤民的快件信函。據知目前至少有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訴狀快遞郵件被扣押在當地郵政部門,是嚴重違反和破壞郵政法的犯罪行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起訴江澤民,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是對「兩高」為民申寃的信任和希望,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黃陂610騷擾參與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或家人,阻擋民眾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是踐踏人權,蔑視《憲法》,破壞法制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此之前的八月十一日上午,黃陂610帶領姚集街派出所的警察和中共邪黨村支部書記等六人,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汪文清家中非法抄家,搶劫大法書籍八本,訴江狀三份,並把七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汪文清綁架,非法關押審問三個多小時才放他回家。

2、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大約10點多鐘,武漢市公安局國保的兩個便衣到武漢市吳家山四中,找法輪功學員何豔詢問關於訴江的事情,並把何豔帶到吳家山街派出所。同時也有武漢市警察共5人到何豔家非法抄家,劫走手提電腦、U盤和法輪功書籍2本。

3、二零一五年九月份以來,武漢市江岸區百步亭派出所警察夥同百步亭社區人員騷擾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單敬珍、趙喜慶被帶到百步亭派出所強迫簽字和分別罰款500元;學員孟漢梅被抄走大法書;其他學員有的被強迫簽字;也有的學員正念抵制沒受損失。現已知被騷擾、迫害的學員還有林琦、趙春芳、田龍海、劉婆婆、陳家秀、韓凱。

4、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十八日,在武昌區水果湖地區,派出所片警上門騷擾、威脅多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特別是居住在省政府所在地張家灣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對在職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不讓其正常上班,強迫學員承諾今後不許有任何活動,並威脅學員要送洗腦班。

5、武漢法輪功學員許國蓮(被迫害致死)的兒子袁峰因訴江被拘留、綁架洗腦班。

6、武漢市武昌牛奶廠法輪功學員李素珍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由於訴江被綁架,在二支溝第一看守所關押至今。家屬去要人,被武漢市洪山分局告之,準備移送武昌區法院,若法院不受理才允許放人。

7、武漢市華中農業大學法輪功學員龍玉萍因和六、七名同修聯名起訴江鬼,約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據悉,警察認為訴江是她牽的頭,妄圖通過洪山區檢察院起訴科起訴她。因龍玉萍拒不簽字配合,中共不讓她家人見人。

8、住在武漢市青山區工人村青宜居小區的七十三歲女法輪功學員熊國圓,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因控告江澤民被工人村派出所夥同社區騷擾,並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扣留2小時。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9、二零一五年12月10日上午9點多鐘,田春芳在自家店裏做生意,來了兩個警察和一個協警,問是否寫狀子?得到肯定後,他們非法抄了家,搶走了三本書和一個碟片,叫田春芳到派出所去,田春芳不配合,他們打電話,很快來了一輛警車,來了三個協警,把田春芳抬上警車。晚上6點多鐘,才放回家。參加綁架兩個警察是王華林、王保國。

10、二零一六年六月因為訴江,礄口區國保大隊從工作單位將周愛琳綁架行政拘留十五天,後又轉至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非法關押洗腦直至二零一七年過年前。七個月達二百一十天,洗腦班雇三名包夾人員監管她,所謂「費用」按每天一人一百元計算共計63,000元,又非法強行從周愛琳的工資中扣除。僅這兩次被非法扣除的所謂「費用」就達79,000元,致使周愛琳在一年半的時間未領取工資獎金。

11、明慧網資料顯示,二零一六年,在武漢市政法委610公、檢、法、司、及各級610操控下,導致武漢市至少有法輪功學員雷銀芝被迫害致死,萬大久等二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或面臨非法開庭,張霞等一百五十一人次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或超期關押,姜桂芹、李菊華二位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范琴霞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12、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年,湖北武漢有273名法輪功學員遭受了各種方式的迫害,其中有3人被迫害致死;15人被非法判刑;30人遭非法庭審;126人遭非法關押在包括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監獄、醫院等場所;191人遭綁架抄家;79人遭騷擾抄家;迫害達444人次。

13、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八年湖北省武漢市至少2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訴案件),11人被非法判罰金三萬九千元,其中黃陂區祝亞和新洲區王齊花被非法判刑高達八年,祝亞還被非法罰款兩萬元;2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和庭審;8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和強制洗腦,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14、據明慧網消息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九年湖北省武漢市康佑元,彭望琴,李建華3人含冤離世,至少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上訴案件),4人被非法判罰金十六萬元,其中洪維聲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罰款五萬元;侯咪拉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款四萬元;侯艾拉被非法判刑八年,罰款四萬元;饒曉萍被非法判刑七年,罰款三萬元;1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逮捕和庭審;6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31人,強制洗腦13人,還有更多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四、法外之地 勞教迫害

中共的勞教制度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從前蘇聯移植過來的,它是共產邪靈為維護共產暴政為危害人類而催生的一個邪惡制度,它是中共邪黨實施暴政統治的主要手段與工具之一;這種無需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能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邪惡制度,中共在迫害法輪功中運用得最為得心應手,除了所謂的勞動改造迫害之外,又增加了強制灌輸洗腦、迫害人類良知和迷惑心智等手段。其迫害手段之慘烈委實超出正常人的想像底線。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最高峰時期,勞教所成為中共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最多的,最主要的,最邪惡的黑窩。

惡跡昭著的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正是這樣一個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暗場所。其不乏金錢驅使下甘於作為迫害工具的警察運用鬼蜮伎倆實施迫害的種種例證。

二零零五年紐約《時代週刊》一篇報導曾評論中共的勞教所是真正的「法外之地」,有著法律管轄不到的特權與黑暗。更多見不得人的滔天罪行,迄今仍隱藏在幽暗的各勞教所、看守所與監獄中。謊言與暴力總是形影不離,無辜的國內民眾身陷中共鋪天蓋地撒下的謊言迷霧中,迄今難以了解真相。

作為湖北省省會城市武漢,就有五所這種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邪惡的勞教所,在武漢市洪山區有湖北省獅子山勞教所和湖北省女子勞教所兩所。

湖北省獅子山勞教所從2000年至2003年,非法關押全省各地法輪功學員數以百計;2003年4月17日獅子山勞教所當時關押的70法輪功學員,全部被惡警拿著槍和警棍轉押到沙洋勞教所繼續關押。

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是2005年新建投入使用,將湖北省沙洋勞教所關押的女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入該所關押,2008年北京奧運前,又將50名北京女法輪功學員轉入關押。至2013年非法關押全省各地及外地法輪功學員數以百計;而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武漢市何灣女子勞教所,武漢市漢陽勞教所等三所主要非法關押武漢市的法輪功學員。

儘管2013年勞教制度被廢除勞教所已經解體,但中共邪黨機構還在嚴密封閉著這方面的信息,無法全面的揭露出這些勞教所所發生過的罪惡,本篇僅從明慧網已發表的信息來揭露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黑暗的部份真相,然而也足以昭示邪惡的瘋狂和反人類的罪惡。

(一)何灣勞教所概況

何灣勞教所是武漢市五大勞教所之一,屬於「正處級單位」,位於漢口姑嫂樹羅家嘴路11號,全稱為湖北省武漢市何灣勞動教養管理所,郵政編碼為430015.

'武漢市何灣勞教所'
武漢市何灣勞教所
'武漢市勞教局'
武漢市勞教局

何灣勞教所包括男子勞教所、女子勞教所和武漢市戒毒中心以及何灣教育大隊,武漢市何灣勞動教養管理局也設在此處。何灣勞教所有七個大隊,一隊、二隊、三隊、七隊是男隊,都非法關押有法輪功學員,其中二隊原是一個專門關押吸毒勞教人員的隊,從2000年秋起,勞教所將各隊男法輪功學員集中在此隊,成了集中關押男性法輪功學員的大隊,二隊共有近30名管教獄警,包括一名大隊長,三名副隊長,六名幹事,其餘都是普通警察。四隊、六隊、八隊是女隊,關押的人員主要是法輪功學員。五隊沒有法輪功學員。四隊後來解散了。(有人說後來四、五隊搬到漢陽新建的勞教所去了)

一位親歷者回憶說:「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時,何灣勞教所將二大隊和六大隊劃為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專隊,男學員關在二大隊,女學員關在六大隊(隊長劉輝)。隨著迫害的迅速升級,大批的學員被陸續綁架到了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尤其是二零零一年,何灣勞教所一時竟人滿為患了,於是又成立了一個八大隊來關押女學員(後撤銷),還嫌不夠,便有大量的女學員被關到與何灣勞教所一牆之隔的戒毒所。據說,法輪功學員一度曾佔了整個何灣勞教所關押人員的一半。除了這三個迫害專隊外,對於一些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把他們分散,一個個單獨關到其它隊裏去。」

(二)非法勞教,數量驚人

1、迫害期間,何灣勞教所一共關押過上千名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於2006年4月12日發表的《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關於第一批追查取證對像名單的公告》中,「武漢市何灣勞教所」赫然位於湖北省迫害名單之首。

明慧網2009年3月18日發表的《我所了解的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情況》一文說道:「近十年來,何灣勞教所到底劫持了多少法輪功學員?由於中共邪黨的嚴密封鎖,具體數字很難統計,謹慎估計,當不少於一千人次。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關押時,僅二大隊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就有六十左右人。」

明慧網2001年4月26日的報導《武漢市迫害大法弟子的情況補充》指出:「目前在何灣勞教所被判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352人,其中男學員104人,女學員248人,男學員在二大隊,女學員在六大隊,八大隊和戒毒中心。」由此估算,何灣勞教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人數確有可能超過上千人次(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二次以上)。

2、全市各區被非法勞教部份名單:(見附表)

據明慧網2000年至2013年間不完全統計,武漢市各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為544人,計588人次,被非法勞教三次的法輪功學員共有4人,被非法勞教二次的法輪功學員共有36人。其中:武昌區97人105人次,二次8人;礄口區82人90人次,三次1人,二次6人;江岸區70人73人次,二次3人;洪山區46人49人次,二次3人;江漢區45人48人次,二次3人;漢陽區34人36人次,二次2人;青山區37人40人次,二次3人;東西湖區30人次;新洲區49人56人次,三次1人,二次5人;江夏區28人30人次,三次1人;蔡甸區17人18人次,二次1人;黃陂區8人12人次,三次1人,二次2人;漢南區被非法勞教1人。

(三)各種酷刑 強制洗腦

勞教所除強制法輪功學員做勞役外,為達到「轉化」的目的,對學員強制洗腦,不擇手段,使用各種酷刑。如:

長時間不讓睡覺、長時時不允許上廁所、長時間罰站、罰蹲及罰「坐」、「軍訓」、長時間暴曬、長時強制不讓穿衣站門外受冷、強迫長時洗冷水澡、毒打、群毆、電擊、吊銬、野蠻灌食、釘指(趾)甲、燒男生殖器……何灣勞教所的酷刑,與中國大陸其它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的酷刑一樣,五花八門,不應有的也盡有,可謂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種種酷刑:坐老虎凳、暴打、睡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抻床、吊銬、灌食(鼻飼)、鐵椅子、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電棍毆打等'
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種種酷刑:坐老虎凳、暴打、睡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抻床、吊銬、灌食(鼻飼)、鐵椅子、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電棍毆打等

據悉,剛開始時何灣勞教所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還沒有動用酷刑,在2000年6月邪惡的馬三家「幫教團」來到何灣傳授「經驗」之後,那裏的警察開始了不讓學員家屬接見,對學員實行關小號隔離等一系列迫害。其後,何灣勞教所為「轉化」法輪功學員開始不擇手段,從馬三家勞教所搬來的酷刑手段在這裏得到進一步的「發揚」,甚至自我標榜「北有馬三家,南有何灣」,向上級邀功請賞。

何灣勞教所的酷刑種類是很多的,在本文中各處都有提及,下面再詳述幾種常見的酷刑。

1、長時間不讓睡覺

長時間不讓睡覺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一種最普遍的酷刑虐待,看起來好像不是酷刑,其實不亞於酷刑。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加過這種「酷刑」。例如,二大隊對法輪功學員長期用不讓睡覺,高負荷長時間奴役等手段妄圖消磨法輪功學員堅定的心,有的幾天幾夜不讓睡,有的甚至一個星期,一個月都沒上床,有的因工作任務量太大,長期只能睡二、三個小時。

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勞教所就用二十四小時車輪戰式折磨,不讓睡覺,學員若睏極出現睡狀,相伴而來的是拳打腳踢,高聲叫罵。一個新洲籍的學員,幾天幾夜不能閤眼,剛準備休息一下,惡警就令包夾將此學員的被子扔出屋外。

2、長時間罰站

例如:六十多歲的青山法輪功學員張玉芳,2002年被綁架到何灣勞教所八大隊,警察黃虹強迫她站十三個日夜,不准睡覺,後來張玉芳眼睛發黑,倒在地上,鼻樑,臉盤摔成了粉碎性骨折,在地上流了很多血。

2005年,法輪功學員盧啟奇和王浩分別被二大隊惡警罰站八天八夜,十五天不許睡覺,兩人的雙腳和大腿因長時間站立而浮腫、變粗。

3、毒打

毒打是另一種常見酷刑,而且毒打的方式有很多,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打致傷甚至致死。警察有時直接動手打法輪功學員,更多時候則是暗中指使勞教犯人毒打學員。表面上不經常看到惡警親自動手打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採取更隱蔽的方式,但有時候他們也直接動手毒打學員,如有一次,一個名叫張義的獄警警察將張遠超學員叫到一樓獄警警察辦公室,關上燈,用力掐學員的脖子,另有幹事高君安、X幹事也對他拳打腳踢。高君安幹事還曾將一名新來的不報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張家剛的頭打了一個小時,打得頭皮都紅了,還不知羞恥的說:「別人的頭是黑的,你的頭為甚麼是紅的?」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2001年6月19日法輪功學員劉立、余飛拒絕參加隊伍行走,在張培雄(副隊長)的指使下,被犯人陳勝強,朱天祥、張望恩、吳凱拖至車間空地暴打,余飛腰部、前胸遭拳打腳踢被打紫,腰部酸痛,睡覺翻身都很吃力,打余飛的犯人有黃武元、余連喜、胡星先(音譯)、張偉、鄧世雄,當時幹部雷迪看了一下就走了。

2001年6月25日,法輪功學員劉立、梅愛平、胥平、余飛不參加隊列行走,再次在大隊長左燕傑的指使下被犯人拖至暗處空地暴打。劉立被踢倒後按在地上,幾個人同時對準腰部猛踢猛踩,嘴被打出血,其他三人也遭拳打腳踢,前胸、腰部等部位遭猛擊後,疼痛難忍。當時犯人說:都是坐牢的人,我們也不想打你們,左隊長要我們打,我們也沒有辦法。劉立對在場的幹部雷迪說:「你們是在幹甚麼呀?」雷迪啞口無言。還有一個在場的幹部鄭××在一旁陰笑。打人的犯人有黃武元、張偉、張望恩、吳凱、胡星先(音譯)、朱天祥、余連喜等人。

2001年10月份,「嚴管班」裏的法輪功學員一致認為要全面不配合邪惡,於是從10月15日起開始不出工、不出操、不點名、不答到等等。警察於是規定法輪功學員不允許上廁所大小便,只允許在門邊馬桶中方便,只能在門口洗漱。以勞教人員、班長王義強為代表的「信息員」們在警察背後指使下,對法輪功學員展開了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折磨。惡警極力製造「信息員」與法輪功學員的矛盾,如延長開飯時間,一班一班的開飯,讓最後的班吃冷飯冷菜,點名時法輪功學員不蹲下、「信息員」蹲下就一直讓等著,因時間太長,蹲著難受,勞教犯人就遷怒於法輪功學員;因學員不蹲下,惡警就叫幾個「信息員」強迫學員蹲下,甚至惡警親自動手;把學員單個弄到無人處體罰、毆打。

10月16日一班法輪功學員在操場上集體煉功,帶隊的陳勇隊長指使勞教犯人打法輪功學員,第二天被打法輪功學員被調離到三隊。18日學員李哲被惡警張浩叫到管教辦公室,學員李哲拒絕蹲下,惡警張浩命令「信息員」強制學員蹲下,以馮露為首的三個「信息員」對學員李哲拳打腳踢,先後兩次,每人幾十拳腳,惡警張浩始終在場,過後被大隊長知道,但在警察的包庇下只處罰了其中一個幫兇。

11月3日五班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早上8點和中午12點點名時不答到,周厚順隊長同樣縱容勞教犯人動手打法輪功學員。

在人人都明白不過的事實面前,幕後兇手周厚順、陳勇隊長卻不知羞恥的說:「不准發生打人情況,違反者嚴懲。」有幾個學員都被打傷了,黃世文、陳景輝學員傷後行走困難。警察對於被挨打的當事者,卻毫不詢問事情過程,這不是故意嗎?許多學員都被大量罰分,到期的學員也被拖延,警察還不讓不妥協的學員接見家屬,以防消息外泄。

4、吊銬

2003年10月7日~11月14日,武漢市「610」與何灣勞教所聯合開辦「小號子」,將該所二隊、六隊劫持的6至10名男、女法輪功學員關押在裏面強制洗腦,為了迫使他們與法輪功決裂,一個叫明建華的惡警強行將他們雙手舉起,用手銬吊銬在窗欄上,連續站立3~5天,甚至出現不允許上廁所、吃飯等現象,惡警指使刑教人員發現有睡著的立即打醒。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法輪功學員王勁松(武漢市第三醫院主治醫師)從「小號子」回隊後,雙腳浮腫,身體虛弱,需扶牆走路。劉迅春(武漢工業大學畢業學生)從「小號子」回隊後,發現雙手手腕處有被手銬勒出很深的傷痕,雙手及雙腳浮腫,面目憔悴。這兩位學員雖然遭受嚴重摧殘,但仍然堅信法輪功不動搖。而惡警們卻四處散布謠言,稱他們已「轉化」,更有惡警給學員家屬打電話謊稱其「轉化」,妄圖以這種自欺欺人的手法來蠱惑人心,製造聲勢。武漢市「610」叫來猶大龔良漢、張全浩等人甚至對王勁鬆動手,用手打臉,致使鼻部流血。

2004年,錢有雲被六大隊警察黃虹吊銬七天,昏死過去幾次,人成了昏迷狀態,後來錢有雲的手、身子疼的沒感覺了,人清醒過來之後,只感覺全身發冷發抖,口裏的膿痰吐個不停。

2005年10月初至11月中旬,法輪功學員朱漢龍每天被吊銬在嚴管室的鐵欄杆上,頭頂牆,面朝下,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半懸銬在鐵欄杆上,雙手反背吊銬。鐵銬子深深陷入手腕肌肉內,疼痛難忍,如稍動一動,便慘遭以遊中波為首的勞教犯人的毒打。朱漢龍的前胸、後背、腰部、兩肋全部傷痕累累,往往是舊傷未癒又添新傷。每天遊中波、劉軍、胡佑林等勞教犯人在雷昌文和陳宏新等惡警的暗中指使下,變換各種方式毒打折磨朱漢龍,有時持續拳打腳踢達三個小時之久,無論白天黑夜,慘叫聲不絕於耳。

'酷刑演示:雙手反背吊銬的一種,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吊起,讓受刑者十分痛苦。'
酷刑演示:雙手反背吊銬的一種,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吊起,讓受刑者十分痛苦。

5、野蠻灌食

當法輪功學員絕食抵制強加的各種精神折磨和酷刑虐待時,勞教所則以野蠻灌食加重迫害。一位法輪功學員說:「在這種非人的待遇下,大法學員連絕食的自由都沒有。只要絕食,就會遭到慘無人道的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1)連勞教犯人都於心不忍的野蠻灌食

以下是一個因偷盜被勞教的目擊者寫下的發生在何灣勞教所二大隊的一幕,他曾受減刑的誘惑而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野蠻灌食──

2002年4月中旬一天的中午,當時輪值的是獄警高軍安,該人心狠手辣。他披著制服,嘴裏叼著煙,一隻腳踏在椅子上,手裏拿著一根小指般粗的竹棍,口裏罵個不停:「××黨不叫打人,沒有不准老子整人。反正整了法輪功不違法。狀都告不進,政府規定法輪功的案子不受理。今天看是你骨頭硬還是無產階級專政硬。你們都赤手空拳有甚麼了不起,國民黨八百萬軍隊都被打垮了。」他要我們將一位50多歲的法輪功的頭、膀子、腿分別向五個方向拉著,由他來灌食,他插進去,抽出來,再插再抽,往返無數次,理由是沒插好,直到食管上帶有血跡他才說插好了。灌了約10cc米飯和水搗成的糊糊,高軍安要我們打這位老法輪功,我們五個人沒有動。一來這位法輪功學員年紀比較大,二來我們看到他是條硬漢,不管怎麼樣他的眼睛都不閉一下。所以我們沒聽高軍安的指揮。此時高軍安暴跳如雷,揮起手中的竹棍子亂打我們中的二個,可是我們還是不動手。高軍安只得親自動手,他說:「老傢伙幾天沒吃,消化不好就會出危險,瘙癢可助消化。」他的雙手在老法輪功學員的腰子處猛力向內摳,並攏五指從兩邊在腰子部位狠命地向裏插。這裏常叫「下腰子」。他至少折磨了老法輪功學員十五分鐘。高軍安好像氣還沒消完,要我們又把老法輪功學員按坐在地上,高軍安騎坐在老頭的大腿上,並攏五指有節奏的在老法輪功學員的腋下用最大的力一頂一頂的,慢慢的高軍安由滿頭大汗到衣服濕透方才停手。好長時間,老法輪功很吃力地從地上爬起來後,高軍安洋洋得意地問:「你們看見我打人了嗎?」我們哪敢說真話,否則,我們也會遭到一個或幾個警察的暴打,所以只能說沒有打人。高軍安得意地大聲說:「對呀,我們××黨的警察不打人嘛!」

2002年7月上旬的一天,灌食的輪值警察是李靖。他要求每一個被灌的人一次要將二三個幹大蒜頭、半根黃瓜、三棵小白菜混合搗成漿,加生水稀釋後全部灌進去。我們其中有人說法輪功的人胃裏是空的,這樣會受不了的,李靖卻惡狠狠地吼道「受不了活該,整死他們都沒有關係。」我們誰也不敢吱聲,李靖暗示一定要按他說的辦之後就離開了現場,不與法輪功見面。第一個送進來的是20多歲的小伙子,灌了後不多久,這位小伙子雙手捂著胃,站也不行,坐也不行,只見他臉色蒼白,頭、臉都滲出豆大的汗珠。我看見小伙子非常難受的樣子,我的心開始軟了,後悔自己上了賊船,不自覺地當了迫害法輪功的凶殘的劊子手。我開始冷靜,反思,對照當前政府歌頌自己是依法治國,歌頌××黨領導的中國是人權狀況最佳時期的宣傳,真有一種被欺騙後的恥辱感。

月中的一天又是李靖輪值,他要我們除按上次的辦法外,還另外要把辣椒粉加在裏面。我一聽就暗地裏罵李靖是狼心狗肺,這一招比上一次的還要狠毒,我再也不忍心看到悲慘的場面,內心裏默默地叫著:法輪功你們停止絕食吧。我在李靖不注意時偷偷溜出了民管會。

(2)法輪功學員的見證

明慧網2002年9月8日報導:被非法關押在武漢何灣勞教所二大隊的眾多法輪功修煉者,今年4月相繼開始絕食抵制迫害,而惡警為阻止法輪功學員繼續絕食,採取各種手段進行折磨。

如在灌食中,惡警高若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親自動手給法輪功學員撓癢癢,說是灌食前應「好好放鬆」,實則用手猛撓其兩腋、身體兩側、腹、兩腿,自己累了就讓四五個犯人上來撓,犯人不肯撓就用竹條猛抽犯人。插管時特意支走醫生,讓犯人強行將法輪功學員放倒在地上強行插管,並親自把胃管往學員鼻孔猛插,有的被插出血至發炎。插完後灌2~3注射器水,然後讓犯人扶著法輪功學員踱圈子,說是踱一踱「以助消化」。胃管在鼻孔中動來動去非常難受,並且在有學員跟他說他為甚麼要這樣折磨,是有仇、有怨嗎?他卻說,我不管那麼多,我就要這樣,××黨沒有說不許折磨人,那我就折磨。

有法輪功學員被灌食後,被他把胃管另一端夾在耳朵上長達一個小時之久,感覺難受至極。7月又一大法學員絕食,在被強行灌食中,灌入的卻是自來水、生黃瓜和生大蒜頭,灌完不幾分鐘,胃部疼痛難忍,並反覆嘔吐。

有的警察故意挑起犯人的仇恨,警察藉此指責、責難法輪功學員,以此為藉口加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有的警察公開講:「信息員(被唆使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犯人)要是被法輪功學員變好了,就是沒「盡職盡責」,法輪功學員要說你不好,那你的工作就非常到位。」不怪許多人講勞教所的警察有許多是心理變態。

(3)野蠻灌食的「操作」過程

據親歷者回憶──

灌食時,警察要找5-6個膘肥體壯的打手,每個打手分工明確,一人坐在腿上,二人按住手臂,一人抓頭髮,一人拿鐵片撬牙齒,一人拿老虎鉗撐著又粗又硬的管子(不是普通醫用的軟管),總之,他們要讓法輪功學員痛不欲生,受盡折磨。有許許多多的被強行灌食的法輪功學員都受過這樣的「待遇」!有的學員被灌食竟達7個多月,食道已被插管插得稀爛;有的學員由於堅決抵制灌食,導致全身浮腫100多天,內臟劇烈疼痛一個星期。不僅如此,他們在經濟上還要進行盤剝:每灌食一次,收取灌食費30元。這正是他們在實現對法輪功學員「在政治上搞臭,在經濟上搞垮,在肉體上消滅」的卑劣目的。

(4)把灌食用作酷刑來整人

有人把這種灌食稱作「玷污醫德的野蠻灌食」──

灌食本是一種救死扶傷的醫療手段,而今天在中國大陸,在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卻完全被玷污了。許多迫害案例顯示,中國勞教所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灌食不是出於人道目的,而是明明白白的折磨、酷刑。採取的手段包括:

特意用粗管子、特別是髒管子給法輪功學員灌食,並反覆使用,管子故意不塗潤滑油或潤滑粉,多次插管,從一個鼻孔插入抽出,又從另一個鼻孔插入,過程中,故意反覆抽拉皮管,導致絕食者劇痛,噁心、嘔吐、劇烈咳嗽。

撬嘴直接灌食,強行將學員捆綁起,在試圖掰開嘴唇和撬開牙的過程中,受害者的嘴被撕裂、牙被撬掉、喉頭嚴重受傷。這種野蠻灌食方式,很容易將水、食物等強行灌入氣管,造成肺部損傷。有的法輪功學員當場被灌死。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灌高濃度鹽水、粘稠玉米糊、辣椒水等。有的因膠管插入氣管窒息而死。

在全國,野蠻灌食致死案例頻發。明慧網2003年11月19日報導:在四年的迫害中,江××一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洗腦和肉體摧殘時使用的酷刑至少在四十種以上,甚至不惜玷污醫德來殘害法輪功學員,如注射破壞腦神經藥物、野蠻灌食等。根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0月22日的報導,已被證實在中國被迫害致死的805名法輪功學員中,有78名法輪功學員在野蠻灌食中喪生。這還只是2003年前的不完全統計。

由於江××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同時以層層下壓的伎倆,以政治前途、經濟利益、株連九族等要挾,確保這一滅絕政策的實施。使得這種滅絕人性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摧殘被全國勞教所普遍使用。

何灣勞教所的野蠻灌食也異常普遍:許春芝於2000年7月被判2年勞教,被關到六大隊,由於不妥協,被嚴管隔離,被強行灌食,致使胃部、食道被嚴重損傷、生命垂危。勞教所嚴密封鎖消息,不許她與任何人接觸。 2002年7月10日,法輪功學員劉文平因不接受邪惡的洗腦,絕食以示抗議,惡警竟將絕食七天的他強行灌辣椒水,造成劉難以忍受的痛苦。法輪功學員田超、歐陽海文在二大隊被強制灌食達數月之久。

(四)被非法勞教迫害案例

1、彭順安被武漢市漢陽勞教所二十幾天迫害致死

五十三歲的彭順安家住武漢市漢陽區二橋轎車村10號,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彭順安正在家中做飯,一王姓警察登門稱,二橋派出所所長有事要找他。結果彭順安被騙至派出所,警察將他直接送往漢陽勞教所。

據彭順安的家人透露,彭被抓後,家人幾次去送日常用品,均未見到人。直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才從二橋街道一幹部處聽說,彭順安胃部不適,且幾天沒有睡覺。一月八日便傳來彭順安的死訊。

據醫院稱診斷為胸膜炎及萎縮性胃炎。但彭順安在二十多天前被抓時,還是好端端的。彭妻並發現丈夫遺體口腔內假牙被取下,懷疑彭順安遭受過野蠻灌食。

當電話打至二橋派出所核實此事,接電話的警察開始說彭順安「不煉法輪功。他是得病在家裏死的」,並稱死因是心臟病和腦溢血。後該警察話鋒一轉,又連連追問記者是不是彭順安煉法輪功的功友。

2、林建華被何灣勞教所迫害含冤離世

林建華,女,四十六歲,長期遭受地區「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監控、騷擾,二零零零年三月七日和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兩次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勞教,每次一年,並超期關押半年,身心受到摧殘。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林建華被迫害含冤離世。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林建華因張貼不乾膠、發真相資料和光盤,被蔡甸區「六一零」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綁架並抄家。他們將林建華綁架到蔡甸黨校洗腦班,問不出個所以然,又把她轉到武漢市東西湖第一看守所。在此,她遭到殘酷毒打逼供,也沒有妥協,最後又將她吊幾天幾夜,她仍不配合,就又被綁架到武漢何灣勞教所迫害一年。

蔡甸區「六一零」及國保科將林建華非法押送到何灣勞教所時,警察李新強對何灣勞教所的獄警說:「林建華是個頑固份子,你們要好好對付她。」在這裏,林建華遭受了非人的折磨,手段之卑劣,使她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

在行經期,獄警罰她站七天,不准走動,血流到腳上、地上,身上發臭,不讓洗,腳腫的不能行走。獄警還唆使人在她喝的水裏放不明藥物,喝水後,感到舌頭口裏發麻(這是林建華回家後講她的經歷說的,她說可能是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無色無味的)。林建華曾以絕食進行反迫害,卻受到殘酷的折磨。

3、劉敏被何灣勞教所迫害含冤離世

劉敏,女,蔡甸區氮肥廠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四月修煉法輪功後,多病的身體神奇康復,一身頑固的牛皮癬不翼而飛,思想道德得到昇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多次被蔡甸區法制科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零年三月因在河邊煉功被蔡甸區派出所劫持,於二零零一年元月五日至二零零二年元月四日送到武漢何灣非法勞教一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回家後又多次受到監控、騷擾,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含冤離開人世。

4、彭惟聖被武漢市何灣勞教所迫害精神失常

彭惟聖,彭敏、彭亮、彭燕之父,李瑩秀丈夫,1948年出生,已經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本應受到社會的尊敬和國家的關懷,讓他得到健康和安寧,以終天年。可是,中共為了狹隘的政治權勢,卻非要剝奪人們追求身心健康的權利不可。1999年9月,彭惟聖為法輪功依法進京上訪被綁架回武漢。1999年10月再次進京上訪,又被綁架回武漢,關押在青菱看守所1個月,期間惡警指使惡人將他一絲不掛,用冷水一滴滴往他身上澆,用拳頭使勁打他的前胸後背,用塑料底鞋猛打他的臉和屁股。

1999年12月3日,他從看守所出來後又被非法關押到武昌糧道街派出所的小監房裏,12月28日他又被非法轉押到糧道街派出所的洗腦班,2000年2月3日,他又被非法轉押到武昌丁字橋洗腦班,2000年2月24日,他又被非法勞教1年半,被綁架到何灣勞教所二大隊迫害。彭惟聖本是2001年4月28日到期,然而因不放棄法輪功被非法延期6個月。6個月又滿,仍不放人,再延期3個月。勞教期間他經常被多人一起毒打,致使肋骨被打斷數根。2002年元月,彭惟聖被非法直接轉到武漢市武昌區余家頭江堤旁的武漢市武昌區610洗腦班,那裏的頭目公開宣布:「不妥協,無限期關押」。

彭惟聖直到2003年6月底才回家,回家後,武昌區610惡首陳傳全(應對彭敏、李瑩秀母子的死負責,同時對彭惟聖一家五口負有迫害責任)經常來監視他。2008年5月28日,他再次被武昌分局國保大隊綁架,先後被關押在楊園洗腦班、黃陂看守所,後被第二次非法勞教1年半,再次被關押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期間數次被惡警指使5、6個惡人一起毒打,一隻耳朵被打聾,四顆牙齒被打落,致使精神失常。就在這種情況下,610仍然不放過他,2010年11月1日又將他非法關押到楊園洗腦班,直到2011年元旦後才放他回家,這次迫害又是2個多月。

彭燕,二零一一年,彭亮再次身陷冤獄面臨非法判刑,彭燕多方營救,卻在中共法院即將對彭亮非法開庭前五天遭綁架,在武昌楊園洗腦班歷經半年的折磨之後,彭燕被武漢六一零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5、武漢大學在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七例

(1)黃世文,武漢市武漢測繪科技大學(現為武漢大學)教師,二零零二年被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關押迫害,後到深圳工作。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中旬在深圳龍崗區工業區內的京訊科技公司上班時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押於深圳市南山區深圳市第二勞教所遭受嚴重迫害,他曾絕食抗議近半年。

(2)黃立宇,女,1982年1月生,二零零零年九月考入武漢大學東湖分校金融學專業,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十二月二十五日為維護法輪功學員修煉的合法權利,為維護師父的名譽,和母親一起進京上訪,兩人均被判勞教。黃立宇被非法勞教一年。黃立宇入所堅強不屈,被單獨關押現被非法關押。

(3)洪東強,男,武漢大學九八級建工專業,二零零一年三月去北京上訪被捕,後勞教,在何灣勞教所遭受迫害。

(4)郭鴻漸,男,碩士,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學生,一九九六年考入武漢大學哲學學院,一九九九年底到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再次上京,回漢後做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零一年在蘭州被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

(5)殷俊,女,外語學院一九九七級研究生,碩士,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6)張琨,女,外語學院一九九七級研究生,被非法勞教兩年。

(7)吳振新,男,碩士,商學院講師,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武漢大學欲綁架其到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再次被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6、華中科技大學在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七例

(1)周鑫霞,華中科技大學電力繫退休教師,二零零一年三月曾被鎖在華中科技大學1號樓鐵籠子裏二十天。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玉園堂派出所關押10天,送回學校保衛處後繼續關押20天。2007年十月在廣西南寧被勞教一年。

(2)葉翠蘭,華中科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二年間,四次到北京證實法輪大法,被北京玉園堂派出所關押,先後被學校保衛處關押六次。二零零二年六月到七月被湯遜湖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三年在何灣勞教所被迫害一年。二零零四年四月到五月湯遜湖洗腦班第二次迫害。

(3)許春枝,華中科技大學後勤職工,三次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一日被公安從家中抓走,後被勞教迫害二年。曾絕食抗議九十多天。

(4)張奕,華中科技大學高教所博士生張奕進京上訪、向世人講清真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漢市文保分局綁架,後送漢陽監獄洗腦班強行洗腦未成,在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被勞教迫害二年。

(5)陳偉鵬,海南人,華中科技大學化學系九八級本科生。一九九九年因進京證實法被學校休學。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漢市文保分局綁架,後送漢陽監獄洗腦班強行洗腦未成,於二零零一年送勞教迫害一年半。

(6)商富平,住十堰五十廠,華中科技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機電高職992班學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漢市文保分局綁架,後送漢陽監獄洗腦班強行洗腦未成,二零零一年送勞教迫害一年半。

(7)楊震,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武漢市文保分局綁架,後送漢陽監獄洗腦班強行洗腦未成,被勞教迫害一年半。

7、華中師範大學在校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三例

(1)吳新國,華中師範大學附小老師,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判勞教一年,在七大隊從五月28日開始絕食抗議,六十八天後被保外,其間每天被強行灌食,遭受殘酷迫害。

(2)王林方,華中師範大學原校機電廠廠長王林方被非法判一年半。

(3)孫剛,華中師範大學成人教育學院教工孫剛被非法判一年。

8、武漢理工大學學生被非法勞教三例

(1)扶躍華,女,武漢理工大學余家頭校區96級學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扶躍華因堅持法輪功信仰,被學校強行隔離辦洗腦班。二零零零年九月,扶躍華和一男同學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好,同修被抓,而沒有人管她,安全回漢。此後不久,在複印店複印真相資料被誣告,非法勞教一年半。

(2)王敏慧,女,武漢理工大學余家頭校區96級學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王敏慧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學校強行隔離辦洗腦班。二零零一年王敏慧發真相資料被抓,送到看守所,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出來之後,又被邪悟者告發,被抓到看守所拘留一個月。

(3)楊成濤,一九八七年生,籍貫湖北十堰,二零零五級本科生,武漢理工大就讀期間,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得到大法資訊,於是毫不猶豫地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在網上自學法輪功動作。講真相做三件事也是一個人單獨在自覺自願的做。二零零九年被何灣勞教所迫害。

9、高級工程師被非法勞教一年

楊國民,男,40歲,碩士研究生畢業,高級工程師,畢業後在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烽火通信)工作。修煉前,患有嚴重的神經衰弱,每天晚上睡不著,白天無精打采,一有風吹草動就病,簡直是弱不禁風。各種藥物、補品均吃過,各種體育鍛煉也試過,一點效果也沒有。修煉法輪功一個星期後,身體便好了,晚上睡的很香,藥也不用吃了。身體健康使楊國民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他創新能力強,在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工作期間,作為高級研究人員參加了國家863重點攻關項目10Gb/s

SDH光纖傳輸系統的研發工作,並獲得國家科技部科技進步一等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楊國民被東湖開發區公安局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迫害達半年之久。出來後,他被迫離開烽火通信公司,流離到廣州,在廣州京信公司工作,期間,他帶領大家攻克了許多技術上的難題,為公司新產品的開發作出了巨大貢獻,為此公司頒發給他科技創新獎。二零零七年六月22日晚十一點左右,東西湖公安分局夥同常青花園派出所一群人身著便衣,假借查看房屋漏水為由,強行闖入楊國民家中,撬櫃擰鎖,將家中值錢物品(電腦、隨身聽、MP3、手機等)洗劫一空,將楊國民、左茹茹夫婦綁架走,剩下他們十歲的兒子一人在家。楊國民在武漢市額頭灣洗腦班迫害兩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

10、幹部、公務員修煉法輪功遭受迫害

東西湖區人民醫院院內感染控制科負責人胡亞萍,修煉法輪功後,原來的心律失常、頸椎病、貧血、卵巢囊腫、整天頭暈乏力、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病症痊癒,身心受益。工作非常出色、為單位拿回了各種獎項,她負責的部門在各級歷次檢查中均獲第一名,成為武漢市衛生局對二級醫院推薦的「取經」部門,為該醫院獲得了榮譽。在該單位背對背對中層幹部的考核中,她是前幾名獲高票認可的人之一,也多次獲得該院先進工作者和好媳婦稱號。在該院歷年的冬季長跑活動中,她也多次獲青年組第一或第二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胡亞萍遭單位停職檢查處分,單位書記王德楚說事業單位人員也不許煉法輪功、否則單位、你丈夫、孩子都要受牽連。胡亞萍說那我就請代我逐級向上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王說沒用,這是中央定的,胡亞萍說中央定的就沒錯過嗎?……胡亞萍被軟禁、行政拘留10天、扣工資、被劫持到東西湖氣象局洗腦班、三店洗腦班、額頭灣洗腦班迫害。洗腦班單獨將她關在洗腦班二樓的一個房間內,窗戶被糊上了報紙,室內只有一個凳子,那是供迫害她的人坐的,只准胡亞萍站在規定的用粉筆畫的小圈內,小圈外密密麻麻寫滿了法輪功師父的尊名,腳一邁出去,就會踩著名字,還要胡亞萍罵法輪功師父。「610」派人分三班24小時不間斷的與她談話,搞車輪戰,威逼利誘,不放棄信仰就送勞教三年,或送大西北,死了都沒人收屍等等等等,三天三夜不讓她睡覺,期間不准她坐、蹲、動,從肉體和精神上折磨她。洗腦班的人揚言:除非放棄信仰,否則一直站下去。她的雙腿站得腫得有碗口粗,腳面腫的青紫發亮。後因腳腫得穿不進鞋,胡亞萍提出給雙拖鞋,遭拒,說是轉化了才行。她只好赤腳站在水泥地上。最後她被折磨得倒地昏死過去。後據洗腦班的人說漏了嘴:當時血壓都沒了。

東西湖區政府幹部張立黨至少遭到三次綁架,被惡警支持的在押犯人打斷兩根肋骨,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還被撤銷行政職務,降低工資幾級。

東西湖區國家稅務局幹部李赤華被非法關押洗腦二次,還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勞教一年。

11、優秀教師、教導主任陳志慧被非法勞教

陳志慧,新洲區孔埠堤圍學校的教導主任,修煉法輪功後身心昇華,成為當地公認的優秀教師,工作出色。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間,陳志慧依法上訪,被綁架、折磨後被遣回、罰款、開除公職、非法勞教1年半。

12、喻堃被非法勞教三次

喻堃,女,原住礄口區水廠二路社區,曾三次被邪惡非法勞教迫害。第一次2001年6月在漢陽區月湖街漢陽船校貼真相標語被惡人舉報,遭綁架,7月被居住所在地礄口區水廠派出所劫持到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遭何灣勞教所惡警劉虹、猶大索漢華等邪惡之徒洗腦迫害、受盡凌辱。第二次是在2004年2月底,在江岸區二七路發真相被惡人告密,被二七路派出所惡警劫持,後被二七派出所劫持到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何灣勞教所喻堃身心受到極度摧殘,幾次昏倒。惡警依舊逼迫她放棄信仰、逼迫她超負荷奴工勞動。第三次,2009年10月17日,喻堃去花山鎮距市區較偏遠地區發真相資料,被人誣告,被花山鎮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拘留15天,在第13天時,惡警將她轉到第一看守所,又將她非法勞教一年半,再次非法關押於何灣勞教所。

13、胡貴鳳被非法勞教三年

胡貴鳳,女,武漢市公汽公司607車隊職工。二零零一年八月份,胡貴鳳因散發法輪功資料被漢陽區六一零非法勞教三年,給胡貴鳳及家人帶來巨大痛苦。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午,武漢市漢陽區琴斷口街派出所竄至法輪功學員胡貴鳳的工作單位(武漢市公汽公司607車隊)夥同其單位領導,將她綁架到漢陽陶家嶺洗腦班,指使綁架法輪功學員的是漢陽區「六一零」葉新民和李科長。

14、錢有雲:在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遭到女惡警的長期吊銬,幾次昏死過去,遭多人多次的慘無人道的野蠻灌食,差點窒息死亡;長期罰站不讓睡覺,做奴工活,錢財被掠奪。參與迫害的有六大隊長黃紅、胡芳、鄒姓、侯姓等警察。劫持到洗腦班再次遭受長期吊銬昏死過去的殘酷迫害。

15、楊維芳被非法勞教一年遭電棍電 吊銬酷刑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七點多鐘,礄口區古南雲鶴社區片警祝某某、國保大隊的周德勝、陳志龍等五、六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楊維芳家,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證明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她的私人物品:大法書籍、真相光碟、真相幣一千二百元整,MP4、小靈通。 強行把楊維芳綁架到韓家墩街派出所,後又做偽案把她連夜又非法關押到礄口區洗腦班。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楊維芳被非法關押到武漢市第一女子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楊維芳被非法關押到礄口區洗腦班。礄口區六一零主任謝小鳳、國保大隊周德勝、陳志龍、古五社區片警周喜軍、雲鶴社區片警祝某某等同伙。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又把她綁架到何灣勞教所進行迫害一年。在勞教所,楊維芳遭到何灣勞教所的警察(劉輝、胡芳、吳莉珍、劉雁)指使吸毒、賭博犯罪人員的迫害,被罰站五天四夜不讓睡覺,用紙板挑眼睛,用水沖頭、拳打腳踢,用抹布堵嘴,雙手捆綁。楊維芳因不穿囚服、不報數和不蹲下,遭到惡警吳莉珍用電棍電嘴、電臉、電頸部,被電倒地兩次,腿部抽筋,後又被羅靜銬了六天五夜。吸毒人員把她牙齒打鬆,鼻子打出血,她被迫害成腿部腫疼,雙手不能握拳,後來腹部疼痛失去知覺。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楊維芳被非法關押一年到期。應無條件釋放她回家。可是三月二十九日晚十二點剛過,礄口區「六一零」惡人又把她綁架到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繼續迫害,由洗腦班「幫教」朱臘香(三千六百零四工廠退休人員)、劉桃英(住漢陽郭茨口)協助,再加上韓家墩街社區二人輪換,四人二十四小時監控迫害她。威逼她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強制洗腦,謾罵、恐嚇等精神迫害,致使她晚上腹部、腰部、手、腳疼痛的不能睡覺。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下午,國保大隊周德勝二人加洗腦班四人帶她到普愛醫院檢查,結果腹部有腫瘤、膀胱滲漏等,在這種情況下她們還逼迫她寫洗腦班裏如何好,被她多次拒絕。身體迫害很差與他們不相干,是何灣勞教所造成的,實際上他們是同一夥的。

後來,她們又要楊維芳的丈夫寫了身體好、壞與洗腦班不相干,要她丈夫監督她不許出門,才讓她丈夫把危在旦夕的楊維芳接回家。

16武漢市郵科院先進工作者呂震被判二年勞教

呂震,男,三十五歲,武漢市郵科院幹部,郵科院先進工作者。一九九三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五次參加李老師的學習班。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以後,呂震數次到湖北省委上訪,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一九九九年七月底至九月初,呂震三次到北京上訪。為不連累單位,呂震給單位寫了辭職信。

呂震第三次被抓回後,被作為重大刑事犯關押在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的療養院內,這是武漢市最早的洗腦班。以徐生銓(武漢市公安局一處一大隊隊長)為首的武漢市公安局班子輪流審訊,整整三個多月,每餐只給他吃一點點飯,讓他餓。呂震被強迫洗腦,晚上戴銬睡在三張椅子上。

二零零零年初,呂震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期間,呂震為抗議對法輪功的不公對待、爭取煉功權利,多次絕食,最長一次達四十多天。勞教所數月不讓其父母去探視。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呂震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武漢第一看守所,武昌看守所,洪山區九峰洗腦班。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在湖北省湯遜湖洗腦。

17、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任明被何灣勞教所吊銬致肩胛骨永久性損傷

任明,女,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武漢院區)職工。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在何灣勞教所因拒絕所謂的「轉化」,遭到何灣殘酷迫害,不許家人探視、送衣物、送錢,八十老母親冒著酷暑高溫來探視,卻被無情的隔在鐵門、鐵窗外,不許進去;被禁止使用清潔用品三個月,每天向同監號的人借牙膏衛生紙;遭受奴役,強制從早上7點起幹到夜裏十二點,為勞教所印刷黃色書籍,做手工製品等。因拒絕奴役,要求正常接見家屬,被八大隊女警吊銬一整天,放下後又地銬三天三夜,致使雙臂肩胛骨永久性損傷(二零零二年回來後醫院拍片證實)。當時雙臂僅能抬至胸部,穿衣要靠他人幫忙。家屬告到司法廳,何灣八大隊趕緊布置犯人做假證,從未吊銬過。何灣八大隊為達到掩蓋罪行目的,以拒絕「轉化」為由,給任明加期一年,但司法局只批加期三個月。迫害直接責任人,八大隊大隊長陳萍,副隊長陳麗霞、劉華秀、姚琦。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非法勞教到期後,何灣八大隊夥同結市「六一零」將任明轉至洪山區洗腦班繼續迫害,曾五天五夜不許睡覺,不許家屬接見。迫害直接責任人,洪山區婦聯張杏枝,汪長虹,王主任(區政法委)。因拒絕「轉化」,張杏枝與省「六一零」勾結,又將任明轉至湯遜湖省洗腦班迫害,省洗腦班為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每人配包夾人員監視,不許睡覺,任意打罵,每月向法輪功學員單位敲詐六千元,最後未達到「轉化」目的,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七日由單位將任明接回上班。直接迫害人,季同力,畢慧瓊,田明,何某,何平,王瓊,汪長虹。

18、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方雲寶遭勞教,在湖北省洗腦班迫害致半身麻木

方雲寶,又名方舟,女,現年六十一歲,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退休教師。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一身疾病不翼而飛。二零零零年底,因方雲寶學生將方雲寶所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在學生中傳閱,被校方獲知,校黨委書記謝國華向武漢市公安局報告。二零零一年一月十號,珞珈山派出所楊書偉將方雲寶綁架至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七月期滿,方雲寶又被非法監視居住。同年十一月,校方以「未「轉化」」的名義將方雲寶送至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幾天時間,方雲寶就被殘酷迫害致半身麻木。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洗腦班找來醫生檢查,發現病情嚴重,診斷結果是「腦梗塞」。其間,方雲寶七十四歲的父親病危,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日含冤去世。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方雲寶退休,她被停發非法勞教期間的工資、福利,每月僅發一百九十八元。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學校黨委由黨委書記楊崇才出面,誘騙方雲寶到辦公室由武漢市文保分局珞珈山派出所再次綁架到湯遜湖洗腦班,同時抄家,把家裏的私人物品悉數搶走。並提前將方雲寶老伴扣留於其單位。

19、中國船舶重工集團第七研究院王浩被兩次勞教

王浩,男,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一日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第七研究院武漢第709所職工,從事生產工藝設計工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其單位配合武漢市洪山分局,在王浩的家中以欺騙的手段綁架王浩,非法關押、審訊,限制人身自由長達半年的時間。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八月,單位再次其非法軟禁在第722研究所的招待所,進行洗腦,強迫放棄修煉。期間被非法辦理為期6六個月的監視居住。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五月,單位以加班為名將其綁架到洪山區洗腦班迫害,非法關押達半年時間。二零零二年五月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在單位配合下洪山區公安分局將其在上班時間從單位綁架並勞教一年半。二零零四年三月,單位人事處、保衛處王小非以及洪山區公證處人員到其家送交《通知書》,以其修煉法輪功為由將其從單位除名。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晚十點,王浩和其妻在漢陽月湖橋粘貼法輪功真相傳單時,被礄口分局國安特務綁架。然後特務夥同武漢市洪山分局和關山派出所的惡警到其住處非法抄家。洪山區公安分局先把王浩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後轉刑事拘留並將其勞教一年半。王浩在何灣非法勞教期間,曾遭到各類侮辱、罰站折磨、關禁閉、強制洗腦、強制做奴工等迫害,曾被強制三晝夜、七晝夜、九晝夜連續罰站不准睡覺。以至大腦出現幻覺、全身發高燒、小便尿血、大便阻塞、雙腿腫脹青亮、雙腳底潰爛流黃水。洪山區「六一零」及關山派出所綁架至武漢市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時間長達一個月。期間受到恐嚇、毆打、罰站、羞辱、剝奪睡眠時間、強制洗腦等迫害。迫害責任人(所長)黎華(書記)張立輝(人事處長),洪山公安分局局長關太兵,洪山公安分局大隊長金鎮平,副隊長林某,何灣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雷昌文。

20、公務員被非法勞教二年

駱元英女士,國家公務員,礄口區工商局財務科出納。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後,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從不沾單位任何便宜。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曾三次進京上訪,因不放棄修煉而被非法勞教;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次被分別綁架到丹水池、湯遜湖、額頭灣洗腦班迫害;被取消公務員資格、分流出工商局到物業中心,未到內退年齡而被強行內退不准上班。

二零零零年十月,因做真相橫幅被非法勞教二年,非法刑拘並長期超期羈押。在武漢市女子看守所因為煉功而遭毒打、灌食、兩手反手背銬三天三夜,期間不能睡覺、不能吃飯、雙手上鐵鐐數月,手腫的呈紫黑色狀,麻木、臂疼痛的不能動彈。因不穿囚服,個人私人物品如日用品、衣物、家裏人送來的錢被沒收。

在非法勞教期間關禁閉四個月,被圍攻、灌食、人身攻擊、強迫洗腦。 二零零二年十月勞教期滿因不「轉化」(即放棄修煉)又被台北街派出所和居委會劫持到江岸區丹水池洗腦班百般折磨、毒打、強行灌食、上吊銬、面對牆壁罰站六天六夜不讓睡覺,致使兩腿腳嚴重浮腫。 二零零二年底又被轉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名曰省法制教育中心)繼續迫害,遭到惡人的圍攻、群毆、打頭打臉、雙手雙腳捆綁在一起面朝下按倒在地上用方凳在背上向下壓。有一次惡人把她按在地上強迫她下跪,她不跪,就左右開弓抽她的臉近半小時。有幾天連續逼她簽字轉化,有一次七八個惡人抓手的抓手、抱腳的抱腳,先是按在地上,後來又把她按在桌上,還有一人騎在她的脖子上,反覆折磨,天天變著法整她妄圖迫使她屈服,造成她肋骨傷害,劇烈疼痛,精神和肉體受到嚴重摧殘。

21、工程師被非法勞教二年

嚴俊,男,33歲,武漢機床廠工程師,2001年6月因製作講清真相、揭露邪惡的資料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後於2003年6月1日直接從勞教所綁架到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在那個魔窟中,邪惡之徒採用各種流氓手段折磨嚴進,將他雙手反銬吊在窗戶餵蚊子。長時間灌輸大量造謠污衊的邪惡宣傳,不讓休息。

22、青年教師被何灣勞教所劫持到武昌楊園洗腦班迫害

東西湖區吳家山四中音樂教師何豔,在學校裏她是公認的好教師,她為人謙和,對工作認真負責,學生們對她評價很好。這樣一位受學生愛戴的教師,卻被多次非法關押、洗腦,一次被勞教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何豔在黨校洗腦班被迫害,曾指出惡人的行為違法,林正興竟大聲說:我就違法了,你去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何豔被劫持到何灣勞教一年,在期滿還剩4-5個月時,她還被何灣勞教所劫持到武昌楊園洗腦班迫害,她被迫白天站在40度高溫的水泥地上暴曬;關禁閉上銬子(晚上推進陰暗、潮濕低矮房間,用手銬把雙手分別銬在牆上呈十字形站著),那裏面是蚊子繁衍地,何豔渾身上下叮滿了蚊子,被餵蚊蟲;她還被警察強行拽著,拖著已腫脹的雙腳跑步;期間上十天不准睡覺、不准洗臉、洗口、洗澡;被「猶大」和警察毆打等折磨,由於連續十幾天站著迫害不讓睡覺等折磨, 何豔站著就不自覺的倒下去,有時倒在地上,有時頭磕在桌子上,額頭因此磕出了一個大包,腳上被碰倒的桌子砸出一個大血口子。

洗腦班頭子胡紹斌還威脅說何豔是反革命,說不放棄信仰就送沙洋勞改。一共十幾天的迫害,勞教所因此交給楊園洗腦班兩千多元錢。何豔的丈夫經受不了這一打擊跟她離了婚,她的母親因唯一的女兒被勞教承受不了,去精神病院住了幾次院。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得支離破碎。

23、江夏區胡冬生遭受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十月被區分局一科胡新華綁架到紙坊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五天,遭受野蠻灌食、灌鹽水,上門板鐐,毒打等。後又綁架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絕食一百多天,卻遭到野蠻灌食、灌鹽水、灌大蒜生薑水、灌辣椒油等非人折磨,長期關小號等酷刑。

24、李仲明一家慘遭迫害,災難深重

2003年元月9日,新洲區法輪功學員李仲明與其妻去內弟家赴宴,半路被惡人余仲武等綁架至新洲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一年。第一次被送勞教所時,李仲明身體檢查健康狀況差,被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拒收,又送回新洲看守所關押;第二次送勞教所時,他身體檢查健康狀況還差,又被何灣勞教所拒收,這時就應該無條件放人,然而,新洲區邪惡的610辦副主任汪敬業和公安局副局長馬壽君滅絕人性,第三次強行將李仲明送入勞教所。

此前,2002年5月8日,李仲明上街買東西時,被新洲區汪集街派出所強行綁架。李仲明的妻子那時正被非法關押在武漢何灣勞教所迫害,李家中上有80多歲父母,下有3個未成年小孩,都無人照料,又沒有經濟來源。

25、張玉芳罰站13個日夜暈倒 鼻臉盤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張玉芳,女,醬品廠退休職工。1999年9月以後至2001年之間被青山區洗腦班關押數月,兩次轉送拘留,被送勞教2次。張玉芳在何灣勞教所八大隊被惡警黃虹罰站13個日夜,致使張玉芳暈倒,鼻,臉盤摔成了粉碎性骨折。

26、李建華被勞教迫害生活難以自理

李建華:女,內退在家。1999年到北京上訪,先後被關青山區洗腦班、拘留所,被單位開除。2000年被勞教迫害1年半。由於何灣戒毒中心、何灣勞教的奴役,身心受創,身體接近癱瘓,視力退到0.001-0.025,幾乎失明,現在家生活難以自理。

27、張偉傑被非法勞教2次

1999年7月20日因為上訪被抓,送江區常青派出所關押。1999年7月23日被武漢市公安局九處九大隊綁架,受到刑訊逼供折磨。1999年7月26日,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綁架到竹葉山,8月,轉羅陽湖關押。2000年12月因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十九處惡人毒打,當時左眼睛被打壞,後被關押在良鄉派出所,良鄉派出所所長趙某帶人將張偉傑用手銬吊起,然後打賭看其甚麼時候求饒。後無果,放下來時手銬已經凍凝住。他們又將張衣服脫下,銬在籃球架上凍了一天一夜,到半夜還往張身上澆冷水。

2001年1月,張偉傑被關押在江岸區看守所,後被送到何灣勞教所非法關押一年。期間,勞教所惡警張義縱容勞教人員毒打、折磨法輪功。七大隊,惡警姚群指使惡人員給張灌食,聲言灌死他。2002年7月18日,花橋派出所惡警常憲華、劉玉山以查戶口為名抄家、綁架張到花橋派出所,送到丹水池洗腦班迫害,因為不配合邪惡,洗腦班不收,又被綁架到丹水池看守所。

2002年8月16日張再次被綁架到丹水池洗腦班迫害。2007年3月21日張在上班路上被毒打、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身心受到嚴重威脅,心絞痛、血壓極高,37天後被轉入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關押。江岸610頭目胡紹斌幾次指使劉芳、邱東升等人搶走張偉傑給各級政府、人大、檢察機關寫的申訴信。說胡可以代表人大、檢察院、各級政府,並多次揚言:610就是當今的蓋世太保。因張偉傑妻子陳曼代轉申訴信給有關方面,胡紹斌指使110將陳曼抓到江岸區洗腦班。當張偉傑的第二封申訴信發出,胡紹斌等對張偉傑大打出手,傷張的頭、腰、腳趾關節。2007年12月21日,花橋所強行將張綁架到何灣勞教所。當晚,惡警雷昌文、答邦磊指使惡人劉年、吸毒人員徐勇、湯健等將張肋骨打傷。

28、詹俊梅受漢陽「六一零」、武漢何灣勞教所、湖北省勞教所迫害

詹俊梅和丈夫經營著漢陽火車站街建橋門診部。修煉法輪大法前,詹俊梅身患多種疾病,乳腺腫瘤已惡化。修煉後,這一切奇蹟般的不治而癒,詹俊梅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受。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漢陽區翠微派出所所長孔軍(現任指導員)以勞教和判刑威脅詹俊梅放棄法輪功和真、善、忍信仰,詹俊梅被迫流離失所三個月。

詹俊梅向世人講真相,揭露迫害。二零零二年十月,詹俊梅被漢陽「六一零」、漢陽公安分局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武漢市何灣勞教所。 他們株連詹俊梅家屬,勾結詹俊梅老家仙桃市西流河鎮「六一零」和派出所張光懷等,恐嚇詹俊梅家人,將所有的痛苦歸結為詹俊梅修煉法輪功所致。在謊言和威脅下,丈夫與親友離開了她,在壓力下不敢為詹俊梅說句公道話,而且被利用來施壓。一年後,當詹俊梅從勞教所回來時,等待她的已是一個空蕩蕩、冰冷的家。

二零零五年,詹俊梅在湖北仙桃老家講真相,被仙桃市西流河派出所張關懷等綁架,再次被漢陽「六一零」、漢陽公安分局勞教一年半,關押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 在這個全無人性的魔窟,刑事犯、吸毒犯長期被利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血腥迫害,詹俊梅受盡了肉體與精神的摧殘。

29、尹浩,男,2000年,他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個月,家人被勒索錢財8000元。2002年因講法輪功真相,被勞教1年,一進去就被關小號,不准說話、吃飯、洗澡,遭體罰、毆打、強制洗腦,後因堅持信仰,被多次關小號。勞教期滿,又被楊園洗腦班迫害4個多月,雙手吊銬持續20多天,直到人不行了才放下,手腕直至小臂嚴重受傷,傷口長期一片黑色。

30、楊平,懷孕3個多月,被強行墮胎,送至戒毒中心,勞教1年。在此期間,被強迫洗冷水澡,喝生水。

31、田超、歐陽海文在勞教所二大隊被摧殘性強制灌食達數月之久。

32、非法勞教一年後 武漢生意人黃海燕再被加期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是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黃海燕被非法勞教一年期滿的日子,家人本以為可以盼回親人,沒想到黃海燕已被秘密加期一年。十五日上午,她的丈夫趕到武漢市何灣勞教所,工作人員稱:「黃海燕已被接走,回家等消息」。丈夫無奈回到家中,之後才從朋友處得知,網上剛有消息說,黃海燕已被加期一年,而其本人並沒有離開何灣勞教所。據知情人透露,黃海燕被秘密加期的原因是因為拒絕「轉化」。

二零一二年五月,黃海燕被武漢國安以在自家商店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為名綁架,被劫持到吳家山女子第一看守所,之後被秘密勞教一年,繼而被前後關押到漢口姑嫂樹戒毒所和武漢何灣勞教所迫害。由於黃海燕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一直遭到轉化折磨,家人也一直無法探視。在勞教所瘋狂的轉化政策下,黃海燕一度有些迷糊,但很快清醒過來。她給負責轉化的隊長寫了一封長長的真相信,不料反遭到加刑迫害。她被雙手一上一下呈大字斜吊在床上,兩隻胳膊全部烏紫。期間為了阻止她講真相,獄警指使犯人將髒襪子塞進她口中達四個多小時,直到臉部發紫。待抽出襪子後,黃海燕繼續講真相,又被連續幾天呈一字形綁縛在水管上,不得動彈。除了酷刑折磨,還有沒完沒了的勞役迫害。每天從清晨到深夜,黃海燕要負責用麻繩給麻袋封口,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長期超負荷勞動,黃海燕的手上滿是裂口。

五、私設黑牢 誅心殺身

「洗腦」(所謂「學習班」、「法治教育班」等)是中共實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別迫害手段。在持續二十年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迫害中,洗腦班遍布全國的數量和密度遠高於監獄、勞教所和精神病醫院,是使這場迫害蔓延至全中國的重要犯罪場所。「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根據可靠資料調查,專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而設的洗腦班覆蓋全中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又深入轄區、街道及鄉鎮。

中共六一零辦公室專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而設的洗腦班,中共邪黨對外謊稱為「法教班」、「轉化學習班」、「法制教育中心」和「法制教育所」等等,它表面上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其實質是中共「六一零」辦公室私設的一個無法無天、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信仰的黑監獄。它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讓公民失去人身自由,隨意、無期限非法拘禁善良民眾,並施以酷刑折磨、強制洗腦、精神病藥物摧殘等一系列反人類罪的邪惡迫害手段。

就湖北省會武漢市而言,這樣的洗腦班全市各級都有,包括省、市、區、街道鄉鎮、村、家庭、大專院校、大型國企及事業單位、政府機關;而一些邪黨黨校、療養院、醫院、福利院、招待所、賓館等也成為辦洗腦班的場所,洗腦班覆蓋全市,多達六十多處。其數量遠遠高於在武漢的迫害法輪功的三個監獄(湖北省琴斷口監獄、湖北省洪山監獄、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五個勞教所(湖北省獅子山勞教所、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武漢市何灣女子勞教所、武漢市漢陽勞教所)和兩個精神病醫院(武漢市衛生中心、武大附屬醫院精神病醫院)。湖北省洗腦班耗資近七千萬也建在武漢。武漢地區洗腦班是使這場迫害蔓延至全市以至延伸全省的重要犯罪場所。

(一)洗腦班眾多 迫害人數驚人

武漢地區瘋狂迫害法輪功,大量開設洗腦班多達60多處(見附錄),隨意舉辦洗腦班無數次,迫害武漢市法輪功學員至少2382人次(見附錄部份名單)。僅以東西湖區為例:東西湖區「610」曾在氣象局、紗廠、警校、黨校、三店百花小學旁等地先後至少辦過十二次洗腦班。後來,由於法輪功學員的揭露,大約在2005年中期以後,東西湖政法委、「610」又把綁架的學員送到額頭灣的「礄口洗腦班」或武漢市其它洗腦班。而現在東西湖「610」又在柏泉農場西湖一大隊雜灣41號武裝部的民兵基地搞起了洗腦班。強制洗腦至少200餘人次。

每逢中共認為的所謂「敏感日」,大肆監控、綁架法輪功學員,隨意辦洗腦班。如:江夏區,僅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在所謂的十六大即將召開之際,陸續全區共抓了兩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全部非法關在五里界洗腦班。部份學員還被勒索人民幣三千元,家中沒錢的農民被區「六一零」夥同村幹部掠奪生豬等財物。其禍之烈,可見一斑。二零零八年邪黨辦「奧運」期間,大批漢陽區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長期存在的洗腦班至少有五處,湖北省洗腦班、江岸區洗腦班、武昌區洗腦班、江漢區洗腦班、礄口區洗腦班。

這些洗腦班除湖北省洗腦班由省「610辦公室」組建外,其餘主要由武漢市各級「610辦公室」牽頭組建。比如:

1、武漢市最早的洗腦班

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在漢陽陶家嶺,是武漢市最早的洗腦班。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武漢市大批義務輔導員被綁架到此迫害,如:王曉鳴、李軍霞、許鈺征、張長明、蔣平康、蘭莉君、崔海等。徐馥蘭, 1999年8月被市公安一處、滿春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市公安局療養院非法關押48小時。

1999年7月22日因到省政府上訪遭綁架,有很多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如:江岸車輛廠裝機車間技術工人鄭小奇,男,46歲, 99年7月22日因到省政府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7天。

譚家莉,女,51歲,江岸車輛廠職工醫院院長。1999年7月20日被綁架至江岸區公安分局新村街派出所,一天後轉送到武漢市公安局羅陽湖的舊療養院內關押,至2000年元旦前後放出。

侯咪拉,女,50歲。2000年12月公安一處兩名惡警將她劫持到公安療養院拘留10多天,並被非法抄家,又被轉送第一看守所迫害近1年半。2002年5月被非法勞教2年。

諶建,男,1976年生。1999年11月22日諶建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非法抄家,綁架至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非法監視居住,2000年1月17日被非法取保候審5000元後回家,取保金後被沒收。2000年11月25日諶建在中山公園附近接真相資料時被武漢市公安局六處綁架,後被武漢市公安局一處非法刑事拘留於武漢市公安局七處二所,2000年12月26日被非法監視居住至2001年3月6日於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江岸區看守所洗腦班。

2000年12月份,武漢市公安局的文保局,將武漢高校張奕、陳偉鵬、商富平、邱天、熊明、陳思、楊震、尚雷等八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武漢市公安局療養院洗腦班強制洗腦。

2、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和「六一零」頭子到過的洗腦班

武漢市江岸區「諶家磯洗腦班」,曾是武漢市迫害法輪功高峰期,最邪惡、殘暴的洗腦班。前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和「六一零」頭子周永康、羅幹和劉京等先後到過諶家磯洗腦班、武漢女子監獄和何灣勞教所等地,親自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

'武漢市江岸區洗腦班'
武漢市江岸區洗腦班

3、武漢地區迫害最邪惡的洗腦班

湖北省洗腦班: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和耗資近七千萬湖北省板橋洗腦班(對外稱: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武漢地區迫害最邪惡的洗腦班。是誅心殺身的典範。

湖北省板橋洗腦班是人間魔窟,打著「法制教育」的旗號,任意綁架,非法拘禁和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而這一切未經過任何正常的法律程序,甚至他們的家人,也大多對他們的下落毫不知情。這個人間魔窟採取以「欺騙洗腦、精神迫害」為主要手段,以「酷刑暴力,肉體折磨」為輔助手段;以摧毀修煉者的意志、摧殘他們的身體、毀滅他們的靈魂為目的;以「無限期非法拘禁」、「以法律的名義不講法律」為基調,漢陽法輪功學員張思峰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期間,跟他們講法律,他們直言說:我這裏不講法律,只講轉化。我就是法!不信馬上把你腎臟挖一個。營造出一種與世隔絕的恐怖荒謬的迫害氛圍。

一次,「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惡警鄧群透露了板橋洗腦班裏確實有一套完備的暴力整人手段:第一步罰站;第二步毒打;第三步不讓人吃飯,逼迫絕食;第四步野蠻灌食(順便灌進有毒藥物);第五步故意不讓睡覺,長時間熬夜;第六步加戴手銬腳鐐等刑具吊銬;第七步打毒針(下毒藥);第八步電棍電擊。第九步法輪功學員經過殘酷折磨後頭腦迷糊了,就握住法輪功學員的手寫「決裂書」。很多法輪功學員經歷了這樣的殘酷折磨,如:武漢的鄒麗玉、張偉傑,等等。

'這是2010年前湯遜湖湖北省法制中心'
這是2010年前湯遜湖湖北省法制中心

'這是2010年後南湖板橋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這是2010年後南湖板橋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4、曾充當武漢市洗腦班的武昌楊園洗腦班

楊園洗腦班的迫害手法屬於陰損狡猾,表面對學員偽善,實則在背後暗算好人。這個洗腦班自成立以來就追隨中共,採用卑鄙邪惡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早前,他們也多採用酷刑、打毒針、恐嚇、毒打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折磨。

曾經在武漢從事服裝、餐飲業的女私營業主高順琴,曾被綁架至武昌楊園洗腦班。她被強行打了一針所謂的「破功針」後,頓感頭昏、心慌,全身不適。這種毒針當時反應不是十分嚴重,後來慢慢發作、越來越厲害。十一月份開始出現腳發涼,然後發燒,過後劇痛。後來發展到腳痛得不能沾地、無法行走。再後來牙齒鬆動、脫落,身體浮腫,大腦經常一片空白。二零零五年被接回家時,她心力衰竭,基本失去記憶,連自己的兒子都不認識了。她出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更惡毒的是,惡徒還以此惑亂身在魔難中的學員及家屬:『你們不是說煉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嗎?現在怎麼都成這樣式的啦?』將迫害造成的慘劇嫁禍、歸罪於法輪功。甚至有的公然叫囂:『我們會讓你失去心智、跳樓,再對外宣揚你是煉功發瘋自殺!』」

最近幾年,由於國際社會的聲討,和法輪功學員曝光邪惡,這個洗腦班不再明目張膽的行惡,而是改用一些陰險毒辣的手段。如對弟子輪番洗腦加恐嚇,利用弟子對家人的關心來要挾他們。被非法關押的學員長期被軟禁在不到十平的小房子裏,長期缺少陽光,精神萎靡。惡人就趁此機會消磨學員意志。

'楊園洗腦班的大門'
楊園洗腦班的大門
'楊園洗腦班的鐵絲網牆'
楊園洗腦班的鐵絲網牆

5、武漢市迫害致死致瘋最多的洗腦班

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是武漢市迫害致死致瘋最多的洗腦班。根據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洗腦班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人數在全國排名第四。但根據當地學員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底至今,先後在江漢區「六一零」洗腦班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幾百人次,非法拘禁期限有的長達一、兩年。其中,被江漢區洗腦班和屈申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十七人;被迫害致瘋的至少有五人;致傷、致殘無數。

江漢區洗腦班作為中共邪黨在湖北武漢地區迫害法輪功的主要黑窩之一,先後在武漢市民意醫院、市第一醫院、江漢區福利院等地多次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二零零零年五月遷入二道棚工業園,因此又稱二道棚洗腦班。近年來,又搬遷到武漢市郊蔡甸區園林局老辦公樓大院內(玉筍山陵園附近),故又稱「玉筍山洗腦班」。

二零一八年九月,中共邪黨中央還派人到武漢市江漢區的玉筍山洗腦班學習和借鑑武漢的迫害模式,並把武漢洗腦班作為全國迫害法輪功行動的重要策劃基地,試圖將毒素蔓延開來。

'江漢區蔡甸玉筍山洗腦班'
江漢區蔡甸玉筍山洗腦班

6、武漢市迫害法輪功學員人次最多的洗腦班

武漢市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是武漢市迫害法輪功學員(430多人次)人次最多的洗腦班。常年開班,一直沒有拆散過。四移其址,二次新建,全市首屈一指。第一次在礄口區六角街建工招待所,第二次遷到張公堤礄口區額頭灣男子行政拘留所內,第三次遷到行政拘留所對面,由武漢市礄口區財政撥鉅款新建,2001年投入使用的。第四次遷到了額頭灣張公堤北行兩站路下,礄口區男子行政拘留所(原來的長江八號)附近一棟三層樓院子,也是區政府撥款新建的,2014年投入使用的。

'額頭灣男子行政拘留所洗腦班'
額頭灣男子行政拘留所洗腦班
?�年投入使用的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
2001年投入使用的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

?�年投入使用的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
2014年投入使用的礄口區額頭灣洗腦班

7、武漢市遠城區迫害最邪惡的洗腦班

新洲區洗腦班,是武漢市遠城區迫害最邪惡的洗腦班。在洗腦班濫用有害藥物,不惜將健康好人迫害致死。湖北武漢市新洲區居民殘疾人徐喜望,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開始自食其力因堅定修煉,兩次被非法關看守所,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清晨被三店街綜治辦及派出所人員綁架到新洲區劉集洗腦班(所謂的「法制教育班」),被毒打、注射不明藥物,當即大小便失禁,時常神智不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九日在衰弱中離世,年僅五十三歲。

新洲區六一零還在倉埠鎮街周鋪村開辦洗腦班。

'「新洲劉集洗腦班」(原劉集財政所)'
「新洲劉集洗腦班」(原劉集財政所)

8、武漢市最荒唐的洗腦班

武漢市最荒唐的洗腦班,武漢市漢陽區六一零辦公室竟敢把洗腦班開設到法輪功學員家裏,對學員實施強制洗腦。這種藐視法律,踐踏人權,無法無天的行徑,只能讓人們看清中共反人類、反自然的邪惡本質。

(二)武漢洗腦班迫害手段

洗腦班對外稱「學習班」或「法制教育中心」,實質上是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機構。洗腦班對外宣傳是「春風化雨」的「轉化教育」,裏面的「幫教」人員欺騙學員家屬說學員在裏面「吃得好、住得好、在裏面享福」(實際有的「幫教」人員自己都不願在裏面呆),用以掩蓋秘密迫害的事實。

洗腦才是洗腦班的核心部份。這個被稱之為「轉化」的洗腦過程大致要經過幾道程序,它從殺心開始,殺心不成就殺身,殺身的目的還是殺心。一計不成又施一計,逐步升級:第一步:矇騙、車輪戰式圍攻、逼迫寫「三書」; 第二步:體罰、折磨、侮辱;第三步:種種酷刑折磨;第四步:「轉」審結合。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種神卑鄙手段,都是圍繞著「轉化」、殺心而展開實施。

如果法輪功學員不配合他們,他們就加大力度,不分晝夜的「疲勞戰」、「車輪戰」,不停輪換人員,同時加大肉體摧殘,幾天幾夜不准睡覺,罰站、辱罵,毆打,關禁閉,吊銬,用藥物迫害(往飯菜裏放藥,有學員在額頭灣洗腦班迫害時,曾在飯菜裏吃到藥味)。目的是使學員疲勞處於神志不清狀態,進而被迷惑,按他們的要求轉化。

「610」還逼迫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停發工資或開除學員,並勒索學員家屬或單位一定的金額作為洗腦期間的費用。同時恐嚇、矇騙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親友到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哭鬧、跪求、辱罵、要挾離婚等,從精神上施壓,逼寫「悔過書」。對不放棄信仰的堅定學員,「610」就隨便編個「罪狀」,或非法抄家,以學員有法輪功書籍、資料為由非法勞教或判刑。

武漢這些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卑鄙手段有:

﹒只給吃極少量的食物,長期讓人處於虛脫狀態;

﹒在食物中投放慢性藥物,讓人疲軟無力精神萎靡;

﹒長時間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

﹒強制給正常人注射神經性藥物;

﹒雇佣職業打手暴打學員,非法對學員使用酷刑;

﹒從早到晚高音播放污衊法輪功的錄音廣播,音量高到震耳欲聾;

﹒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逼迫不煉法輪功,放棄真善忍);

﹒刑訊逼供,要關押學員交代出經常接觸的兩個學員的名單;

﹒逼迫學員在放有法輪功師父法像和書籍的床上睡覺,對大法不敬。

而湖北省板橋洗腦班卻有一套更完備的、更殘暴的暴力整人手段:第一步罰站;第二步毒打;第三步不讓人吃飯,逼迫絕食;第四步野蠻灌食(順便灌進有毒藥物);第五步故意不讓睡覺,長時間熬夜;第六步加戴手銬腳鐐等刑具吊銬;第七步打毒針(下毒藥);第八步電棍電擊。第九步法輪功學員經過殘酷折磨後頭腦迷糊了,就握住法輪功學員的手寫「決裂書」。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