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李勇遭惡報落馬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據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山東省中共紀委監委消息,山東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李勇官方公開簡歷顯示;

李勇,男,漢族,一九六零年八月生,山東淄博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一九八零年,工作,一九八四年,入邪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青島海事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
二零零零年十月,任青島海事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審委會委員。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山東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山東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二零一二年三月,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今,任山東省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廳級)。

李勇在山東省高級法院任職長達十二年之久,其中,任山東高院副院長九年,在山東高院副院長中排名第一,二零一二年二月,在山東高院副院長任上,調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法院任院長四年。二零一六年起,重回山東高院,任副院長、黨組副書記。二零一三年,濟南中院審理薄熙來案,時任院長為李勇。

李勇長期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積極推動迫害政策,操控下轄法院誣判、誣判法輪功學員,指揮高院、中院對上訴的法輪功案件一律駁回、維持原判、或不予理會,把大批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致死、致殘、致瘋。其罪之大,罄竹難書。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一年以來,山東省煙台市有八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山東省青島地區至少有十六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迫害致死, 山東省招遠市七人被非法判重刑,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一、李勇任職高院期間,遭誣判、被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李光遭誣判、酷刑迫害致死

山東萊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光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在濰北監獄殘酷迫害致死。

山東法輪功學員李光是航空航天大學的高材生。在青島航空療養院被綁架迫害,被送精神病院迫害幾十天,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於山東濰坊濰北監獄。監獄警察為惡徒們為使李光屈服,曾用七根高壓電棍惡毒電擊他。李光的脖子被電擊得象頭一樣粗,遭迫害無數次,僅電棍電擊就近四十次,每次長達三、四小時。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的一天,把李光吊在床上,手腳捆在一起,只穿著內褲挨凍;並從這天起就不讓李光睡覺;還指使打手們往李光身上澆開水;用鋁線捆住李光的陰莖不讓他撒尿……就這樣活活把李光迫害致死。

警察王喜運見人已死了,還裝模作樣叫來醫生掛吊瓶、搶救,其實這時李光早已被他迫害死了。

事後,濰北監獄連續開會,要求全獄所有的警察上下統一口徑,說李光是自己吊死的,全面封鎖消息;威脅如果誰走漏了風聲,查明立即失業等等,還講了嚴格控制法輪功學員的「動向」等。

◎賀秀玲在心臟還跳動時被送進太平間致死

賀秀玲,女,五十歲,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幸福十村人。於二零零三年八月被警察綁架,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南郊看守所殘酷迫害。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賀秀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被送往煙台市毓璜頂醫院,當時賀秀玲連衣服都沒穿,一隻手還銬在病床上。

賀秀玲
賀秀玲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一日早七點三十分,煙台公安610、芝罘看守所夥同煙台毓璜頂醫院將沒有停止呼吸的賀秀玲送入太平間。直到十一時左右親人在聽到這不幸消息趕到時,發現她的雙眼流出眼淚。家人急忙找醫生,醫生在惡黨欺騙下對堅信「真、善、忍」的生命置之不理。最後親戚都去找,醫生才帶著心電圖在十一時三十分左右趕到太平間,經測試賀秀玲的心臟還在跳動,當心電圖測試紙跑出十幾公分長後醫生急忙把心電圖撕碎逃走。在處理遺體時,煙台公檢法三家法醫到達芝罘看守所,家人提出心電圖測試心跳的問題,公檢法法醫都在為醫院掩蓋罪行。

二、李勇任職高院期間,操控下轄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馬希芳被誣判後上訴,法院不予理會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二日,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法院秘密開庭,對法輪功學員馬希芳非法審判,後因馬希芳在非法審判過程中突然暈倒而草草收場。

六月中旬,淄川區法院在未開庭的情況下強行對馬希芳判刑三年半,馬希芳提出上訴,法院不予理會。

◎好醫生吳秀欣遭誣判

二零零九年二月,吳秀欣大夫被萊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被迫害過程中,萊西公安不法人員為了達到判刑迫害的目的,千方百計羅列罪名,並在萊西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公安三次的情況下,反覆做偽證加害吳大夫。被非法判刑後,吳大夫依法提起上訴,法院人員竟無視法律阻撓其請律師。

◎法輪功學員杜建新被酷刑折磨、誣判十年

杜建新,男,四十多歲,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龍口基地職工。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在廣饒租住的房子,他被壽光國保大隊夥同廣饒警察綁架。接著警察又去了壽光市化龍鎮馬莊村綁架學員劉興武,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五日,杜建新和劉興武被壽光法院分別非法判十年和七年。

◎法輪功學員高銘霞遭誣判五年,丈夫離世不許見

青島法輪功學員高銘霞女士,因為給鄰居拜年時講大法真相,並送上一本《九評》,被惡告後非法關押近一年,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一年過年期間,高銘霞的丈夫多日奔波,身體出現異常。於三月八日晚十時左右離世。家人希望讓高銘霞見其夫最後一面。但因高銘霞拒絕放棄信仰,中共惡人最終也沒有讓她見其夫一面。

◎法輪功學員楊雪豔再遭牢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楊雪豔與朋友合作開辦中、小學生美術班,因被學生家長惡告,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被青島市嶗山區中韓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兩點三十分,青島嶗山區法院在大山看守所的所謂第一法庭,對楊雪豔非法開庭,並無視憲法、法律,非法判法輪功學員楊雪豔三年徒刑。

◎七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得知,招遠市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考福全等七人非法判重刑:考福全八年,考福全妻子宋桂華七年半,手有殘疾的楊蘭香七年半,刁雲英七年,房翠榮、楊文傑、滕英芬均四年。

◎法輪功學員畢建紅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山東煙台芝罘區法輪功學員畢建紅,二零零六年十月15日被煙台「610」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在濟南女子監獄因不放棄信仰,被警察惡人長期酷刑折磨。

◎法輪功學員王洪偉、王麗麗夫婦遭誣判重刑

諸城市法輪功學員王洪偉、王麗麗夫婦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在流離失所五年後被非法抓捕,二零一零年七月,王洪偉被非法判刑十年,王麗麗被判六年。

三、李勇任職濟南中級法院期間,操控誣判法輪功學員

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在山東省首府所在地濟南市,僅在二零一六年一至八月,法輪功學員馮國雲等七人被非法判

◎法輪功學員馮國雲、劉成善被非法判刑

濟南市天橋區法院,二零一五年十月,對法輪功學員馮國雲(七十歲)非法判刑四年,劉成善(七十五歲)非法判刑三年半,兩位學員均已上訴至濟南市中級法院,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已遭非法關押一年半。

◎法輪功學員李健美、王斌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濟南市槐蔭區法輪功學員李健美被非法判刑九年,法輪功學員王斌七年,目前二人已上訴。

歷史就像是一面鏡子,告訴了人們善惡有報的天理。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今天,李勇被他所效忠的中共當作替罪羊拋出,是他的報應。

奉勸那些仍在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者,立即懸崖勒馬,免得到最後,後悔都來不及。

'山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李勇'
山東省高級法院副院長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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