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科技工作者二十年來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秦皇島玻璃工業研究設計院科研人員苟金芳,54歲,高級工程師,擁有七項發明專利。年輕時體弱多病,經多年醫治無明顯效果,修煉法輪大法後,很快無病一身輕。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因一己之私、傾舉國之力迫害法輪大法後,苟金芳女士就因為堅信「真、善、忍」,堅持說真話,遭受長期騷擾恐嚇、七次綁架、關押,電話常年被監聽等迫害。

下面是苟金芳女士簡述自己被迫害的經歷。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在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身患多種疾病,如:心臟二級雜音、重症甲亢(心跳每分鐘187次,伴有房顫,脖子下一半明顯粗大)、低血壓(高壓75、低壓50毫米汞柱)、多種婦科病、嚴重神經衰弱等。經多年醫治,西醫、中醫、掛專家門診等,越治病越多。

一九九七年三月底,經朋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立竿見影,沒花一分錢,多種病症很快消失,無病一身輕,心情無比愉悅。至今二十二年,身體健康,從未吃過一次藥,為自己消除了巨大痛苦,也為單位和國家節省了大筆醫藥費用。

法輪大法教人修心向善、道德高尚,提升人的思想境界。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要求自己在哪裏都要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做事為別人著想,不圖名利,工作認真負責,嚴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二、工作單位長期監控、家人受牽連

然而,就是因為堅持修煉使我身心受益的法輪大法,不轉化,說真話,自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殘酷迫害大法以來,我遭受了嚴重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一開始,我就被免去了單位的「職工代表」身份。由中共黨委書記主抓,把本單位所有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起辦所謂「學習班」,逼迫必須人人表態,逼所有法輪功學員交書,還把每個法輪功學員承包給具體的人負責「轉化」,我被承包給分管科研的副院長。隨著全國迫害形勢的不斷升級,單位對我們的迫害越來越嚴重,也成立了610辦公室。因為我從來不說對大法及師父不好的話,成了單位的迫害重點,單位領導經常的、輪番的找我談話,以利益誘惑(許諾:說不煉法輪功就漲一級工資)或以開除公職、送拘留所、送昌黎洗腦班等,威逼我表態「不煉法輪功,不進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前,我正在上班,所長找到我說:「你表態說不煉法輪功了,就給你漲一級工資;說還煉就降一級工資」,我說:「人各有志」,他就讓我到二樓會議室開會。到那一看,屋裏坐了很多人,都是我單位的各級領導。主持會議的黨辦主任對我說:「如果你還說煉法輪功只有兩種可能,一個是送拘留所,再一個就是送昌黎學習班(就是當時在當地臭名昭著的昌黎洗腦班)」。無論他怎麼說,我始終一言未發。最後他只好說:「你不說話,就以你「不表態不煉法輪功」上報」。

下午一上班,科技中心主任把我找到他辦公室,主任說:「上邊(市裏)等著要結果呢」。一看不說不行了,我就說了一句:「我要一修到底!」主任顫抖著手一邊掏手機(向市裏彙報)一邊說:「這年頭誰也保不了誰。」

這次我雖未被真正抓走,但被降了一級工資,從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河北省工資改革才恢復正常,七年多經濟損失共計五千五百多元。

多年間,每到「四二五」、「七二零」、「十﹒一」等所謂的中共敏感日,單位610人員就找我談話,逼迫表態。我單位的每個法輪功學員都由主管院長、本部門領導、單位610、保衛、居委會層層負責、監控。人事處長還多次刁難,正常請假不批准。單位還配合市610將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為了達到鏟除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集團採取層層捆綁、家家株連的手段,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層政府機構、每一個企事業單位及至家庭,綁架全社會參與迫害。我丈夫也被單位多次找談話,派出所警察多次打電話施壓,讓他做我的「轉化工作」,好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單位人員甚至逼他代寫我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被他嚴詞拒絕),並以讓他回家看住我而不讓他上班、以及孩子將來不能上大學等威脅他,給他的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干擾,給他的精神造成極大傷害。

三、七次被綁架、兩次被抄家(包括綁架到洗腦班)

法輪大法是使人身心受益的高德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政府應該大力弘揚才對,不應該受到打壓。為此我幾次進京上訪,堅持告訴世人真相。

一九九九年「十﹒一」期間,我到北京中南海西門(府右街)為法輪功上訪。門口站崗的警察聽說我要上訪,就讓我到游泳池附近的信訪辦反映情況。來到信訪辦,發現放長假、不上班。一位姓馬的訪民說跟我是老鄉,他主動提出願意幫我帶封上訪信給信訪辦,我就寫了一封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及自己如何受益的信,署了工作單位及姓名。沒想到,幾天後的一個晚上,秦皇島白塔嶺派出所的兩個警察找到我家,把我和六歲的孩子綁架到派出所(丈夫正出差,沒人帶孩子),做所謂的罪犯檔案(滾十指指紋、按掌印)、寫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寫了法輪大法如何好的真實情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我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前門派出所地下室。報了姓名接回當地後,被秦皇島市公安局保衛分局(市公安局二處)以「法輪功問題進京上訪滋事」為由,非法關押到盧龍拘留所行政拘留三十天。

因為信訪局變成了公安局的後門,上訪起不到作用,為了表達心聲,讓世人了解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走上天安門廣場,打出了帶有法輪大法八大特點的「真、善、忍」橫幅。被警察在地上拖拉很長距離塞入警車,穿的鞋子被拖掉一隻,只能穿著一隻鞋。因當天被抓的法輪功學員太多,到處都滿了,警車輾轉很多地方,最後拉到北京西站附近的一個巡警隊。在那裏一個女警逼我脫下褲子檢查,一個四十多歲的男警往我臉上吐煙圈。因我不報姓名,他們把我帶到一個屋子裏,四個警察圍上來,我告訴他們打人造業,其中一個人左右開弓,「啪、啪」狠命打我耳光,至少打了四、五下,每打完一下耳朵就聽不到聲音了,過一會兒才恢復正常。然後又朝我右眼下方狠命打了一拳,我臉上立即鼓起一個大包。他們幾個人強行掰開我的右拳,在一張準備好的紙上按了手印。然後把我隨著報出地址的其他學員一起送到秦皇島駐京辦事處,在那裏被當地警察認出來。綁架回當地後,由秦皇島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市公安局一處)關押至昌黎看守所, 二十多天後身體出現異常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秋,因單位家屬院發現法輪功真相資料,居委會主任齊麗君領著市國保大隊的徐英斌等四人,沒出示任何證件,闖入我家抄家。我質問他們:「有搜查證嗎?」,於是他們現寫了一張所謂「搜查證」,給我看了一眼,上面寫著四個人的名字,前兩個是「許英彬」(故意寫成同音字)、「牛明福」。抄完家他們撤走了,過了一會兒又返回來,叫來開鎖大王撬壞我家門鎖,將我綁架到保衛分局,然後關押到市第二看守所。因我絕食抗議,幾天後經公安醫院檢查心臟有問題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告訴世人真相,被綁架至前門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絕大部份的法輪功學員都轉移走了,留下的都先後被叫到警察辦公室審問姓名和來自哪裏,報了姓名的由當地駐京辦接走,沒報的再回鐵籠子裏。為了不牽連單位和其他人,我不報姓名。回到鐵籠子後,我腦中閃過一念:「邪惡都是紙老虎」,過了一會兒,審問我的警察來到鐵籠子門口,指著我說:「你走吧。」就這樣,我於當天深夜離開了北京前門派出所。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七日晚,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在開發區剛貼了一張真相粘貼,就被蹲坑警察綁架到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他們把我們倆分開關押。我被銬在椅子上一天一夜,期間沒給任何食物和水。因我倆都不報姓名,第二天上午他們叫來市610的人,此人一見我就說:「這不是苟金芳嘛」,他曾到我家綁架過我。我告訴他迫害好人會遭報應,他說:「我辦了這麼多人,活的好好的,到現在也沒遭報應。」然後他們把我單位保衛處的副處長李建民找來,李建民領著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的朱衛國、李立忠等抄了我倆的家。抄走了我家的師父大法像和一些私人物品,就連坐火車用的小摺疊凳都想拿走,在我丈夫呵斥下才放下。下午開發區分局國保警察何辛審問我,朱衛國想給我照相,沒照成。被抓的第二天晚上,他們把我們倆送到市第一看守所,因我體檢不合格、拒收,他們才把我放回家。

大約兩週後,我正上班,李立忠和何辛到我單位,要綁架我去體檢。他倆一邊一個架著我的胳膊就要往樓下拖。我厲聲說:「你們別碰我!」他倆立即鬆開了手,李立忠說:「你自己去分局吧」,他倆就走了。一年後,我單位所長找我、之後開發區分局也給我丈夫打電話,讓去分局辦理「取保候審」到期的手續,我們都沒配合。

四、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初,我被綁架到山海關小灣洗腦班迫害。那天下午我正在上班,單位610的人領著兩個便衣警察(市公安局一處的)闖到我辦公室,讓我跟他們走。我說:「不去」,倆便衣就從背後將我雙手銬在一起,把我拖到走廊上,我的上衣扣子被扯開,於是我大聲呼喊:「同事們你們快來呀,警察抓好人啦!」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瞬間,幾個同事從他(她)們辦公室衝出來,一個女同事走過來幫我扣上了上衣扣子。接著,兩個警察一邊一個,抓著我的胳膊,頭朝下腳朝上,順著樓梯從五樓一直拖至一樓。正值夏天,穿著裙子和涼鞋,我的雙腿和雙腳多處被磨破了皮,手銬嵌入肉裏,幾天後雙臂和雙腿出現大面積青紫,兩腳背露出骨頭。拖拽過程中我一直大喊「法輪大法好!」,辦公樓前聚集了不少人,我大聲告訴他(她)們:同事們,你們都記住「法輪大法好」。事後聽說:在我被塞進汽車的時候,有一個男同事恨不得立即衝上去把我救下來。我從洗腦班回來後,另一個男同事見著我一邊喊著「苟大姐」,一邊立正給我打了一個敬禮!

在去洗腦班的路上,我一直喊「法輪大法好」、給他們講真相,一個警察狠狠的打了我一拳,我對他說:「你警察打人!」,他竟耍無賴:「誰看見我打你啦!」

到了洗腦班,四個男人把我從車上一直抬到一座兩層小樓的二樓。馬上過來兩個洗腦班的頭目找我談話,讓我放棄修煉,轉化。我告訴他們,這樣做會遭報應,接著他倆坐的那張床「喀」的大聲響了一下,他們走後再沒找過我。安靜下來後,我在心裏說:「師父,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回去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我被抓進洗腦班算是比較早的,正式洗腦還沒開始,但已是極其邪惡了。第一天夜裏,他們就把我的眼鏡、手錶、鞋子都偷偷拿走了,到我離開時才還給我。洗腦班的房子就像集體宿舍一樣,走廊兩邊都是單間。大夏天的,夜裏睡覺都得穿著衣服,在走廊能看到房間裏的一切,不管白天深夜洗腦班的男保安能隨便進出女法輪功學員的房間。每天二十四小時,包夾寸步不離左右,不許和其他人接觸、說話,每次上廁所(在室外)必須由包夾和一個公安或保安同時跟隨、在廁所外守著,絕對禁止廁所內同時有兩個法輪功學員,防止她們之間交流、互相鼓勵,為的是在巨大精神壓力下儘快違心「轉化」。

到洗腦班的第二天上午,他們就讓包夾給我念洗腦專用的污衊、詆毀法輪功的小冊子。後來又安排他們請來專做轉化工作的、早期在勞教所被強制轉化的姜英順來轉化我。這些專做轉化工作的人與洗腦班的頭目都是串通好的,我看見洗腦班的王姓校長在窗下給姜英順和宋希黃(音)交代任務,商討怎麼轉化我們。她們對不同的法輪功學員採取不同的辦法,用歪理邪說迷惑不了的,就用威脅、恐嚇、勞教多少年等辦法逼迫轉化。

洗腦班的男醫生在第二天上午給我體檢時,查出我有嚴重的「心臟病」,讓我去公安醫院,被我拒絕。

到洗腦班的第四天,一大早包夾就告訴我:她做夢我今天回家,說她做夢準。吃完早飯,姜英順到我房間威脅、轉化我,我就走到醫務室,只有校長趙曉嶺在,她摸著我的脈好長時間,說她媽媽就有心臟病,意思是她明白。這時,包夾來到我身邊說:「咱們到外邊轉轉吧」,來到前排樓的屋裏,看到我丈夫和單位的人來接我了。我走後,洗腦班的人欺騙其他法輪功學員說我被送到公安醫院了。

我在洗腦班雖然只呆了三、四天時間,但已嚴重失眠,身體急速消瘦。惡劣的環境、巨大的精神折磨使我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和摧殘。

回家後,抓我進洗腦班的警察(聽聲音判斷出來的),連續幾天在深夜十一點多、後改成清晨五點多,冒充揚州電話號碼往我家打電話,在終於聽到煉功音樂、確定了我還煉法輪功後,指使居委會主任齊麗君給我打電話騷擾、威脅,她說:「咱有共產黨撐腰,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

五、長期騷擾、電話常年被監聽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老家的同修給我打了一個電話,第二天一上班,市610的牛明福,就在我單位辦公樓前,坐在白色轎車裏監視我一上午,十一點多我去接放學的孩子,他開著車來回跟蹤我。

二零零一年夏天,珠江道派出所的女警察冒充法輪功學員家電話號碼,給我打電話,約我下午到哪兒見面。因為有其它事我提前出去了,回來時看到大門口一男一女兩個便衣警察在這兒等人,其中男的曾經到我辦公室騷擾過我,這次可能是想綁架我(未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白塔嶺派出所的女警察,因為「訴江」的事給我打電話,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現在的家庭住址等,我沒配合。問她叫甚麼,只說姓張,問誰讓她幹的,她說是海港分局。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單位主管領導給我打電話說,因為起訴江澤民的事,市裏要給我們辦一個全封閉或半封閉的「學習班」,還必須通知到家屬。我就說:「現在還搞迫害?我起訴江澤民也不犯法,煉法輪功沒錯」,他說:「我也沒辦法,上支下派的,是某某某讓通知的」。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下午,白塔嶺派出所的李姓警察給我打電話,說要到我家給我照個像,我說:「不行」,他就說:「在你家樓下照也行」,我說:「不行」,他又說:「在小區門口也行」,我說:「不行,我不是罪犯,這是對我的侮辱,我配合你對你不好」,他說:「這是我的工作」,我就告訴他:「煉法輪功合法,不要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你要是給我照了像,這就是將來追究你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現在很多人都明白了,不幹迫害法輪功的事了,你也要給自己留後路」。最後他堅持讓我告訴他我住哪個小區,我不說,他就說週一到我單位找我領導。

週一上班,我找到主管領導,跟他說這件事,要求他別配合警察。領導說:「你家住哪兒我也不知道。不是好多了嗎?現在還有(迫害)?以前我可沒少給你寫東西(意思是:每到敏感日讓他寫我的表現情況)」,還說上邊曾經安排他監視我,被他拒絕了,他告訴他們:「她(指我)犯了哪條法律,就用哪條法律制裁她就行了嘛」。我聽後告訴他:「你保護法輪功學員將來一定有好報」。

迫害法輪功的這些年來,經過法輪功學員不懈的講清真相,使眾多世人明白了真相。在當今的中國,法律成了一紙空文,甚至被反過來利用打壓正信、迫害善良,眾多的公、檢、法人員主動或被動的參與了迫害。真心希望每一位公、檢、法人員都能靜心了解真相,停止迫害,抓住這瞬間即逝的機緣,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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