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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局長閻志有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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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閻志有(Yan,Zhiyou),男 ,1956年10月7日出生,原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局長。妻子聶美英,兩個女兒閻海霞、閻海男。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閻志有與張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市「610」頭目馬福維,採用恐怖行為,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孫玉梅、楊玉芳。

1999年9月3日,閻志有批示五一路派出所所長鄧建民帶人將法輪功學員白俊傑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關押10天後,又拉回五一路派出所,片警李迎賓逼寫保證,勒索200元後才放回。

2000年7月29日,閻志有和副局長馬福維、市委書記楊德慶的直接操縱下,五一路派出所李迎賓與花園街派出所公安,將王麗華與方秀珍、張仲麗、郭香榮、張永慧5位法輪功學員直接送唐山開平勞教所,唐山收下後見王麗華生命垂危,將其放回。

2000年10月24日,在市公安局局長李景雲的親自操縱下,閻志有和馬福維指揮橋東分局刑警一隊、三隊及其下屬的五一路派出所、紅旗樓派出所、工業街派出所等不法人員對進京上訪被劫持的13名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刑訊逼供、誘供,白天黑夜坐老虎凳、野蠻灌食,一個多星期不讓睡覺,受害者法輪功學員包括白俊傑、孫玉梅等。在非法刑拘60多天後,3人轉捕待判刑,6人被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法輪功學員孫玉梅全身浮腫,幾日後被勞教所退回,由於身體被嚴重摧殘,於2001年10月去世。方秀珍半年後被勞教所退回,醫院診斷為腦瘤,身落殘疾。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2000年12月,法輪功學員王曉明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惡警綁架後轉押張家口市宣化看守所,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富威將她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在滿城監獄受盡酷刑折磨。2003年12月剛獲得自由。2005年4月22日,橋西區公安局局長閻志有為首的惡人和明德北派出所警察,又非法將王曉明及其他5人綁架,2005年9月王小明再一次被秘密判刑4年。

2002年4月,橋東分局閻志有、馬富威親自指揮橋東巡警隊,對市一數據點非法監控,蹲坑、跟蹤,於5月9日早上6點左右,非法將法輪功真相資料點的人員全部綁架,機器、資料以及學員個人的衣物、用品,包括懷來縣學員鄭美英隨身攜帶的給孩子的生活費5500多元,全部被洗劫一空。閻志有、馬富威還把不配合迫害的學員調到整人狠毒的紅旗樓派出所進行刑訊逼供。法輪功學員王鳳義、劉朝暉被非法判有期徒刑七年,劉朝紅、鄭美英被非法判刑5年,王新宇被非法判刑3年,安利清、張曉軍二人被非法勞教。

2002年5月10日,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富威等指使的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心宇與張小軍夫妻倆,在橋東公安分局遭非法審訊,恐嚇、逼供、不讓睡覺、遭電擊、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後,王心宇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超期關押長達三年之久。張小軍於2002年8月被非法送保定高陽勞教所非法勞教1年。

同一天法輪功學員王鳳儀在張家口十三里暫住處,被在市公安副局長馬富威、原橋東分局局長閻志有指使下蹲坑、盯梢多日的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市姚家莊派出所半個多月,不讓睡覺,威逼放棄修煉並強行洗腦。而市局馬富威、閻志有等3人,因迫害法輪大法資料點,每人獲獎金3000元。

2003年5月17日,橋東刑警三大隊非法闖入寧遠堡一居民戶,將法輪功學員楊玉芳等綁架到橋東刑警三大隊刑訊逼供,5月23日左右,楊玉芳被送往張市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後,被用褥子抬著又轉到看守所繼續迫害。當時她已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尿血,手指蓋、腳趾蓋不同程度變黑,不能自理、不能行走。楊玉芳於2003年6月16日被迫害致死。家人在火葬場見到遺體時,楊玉芳的左耳、右嘴角、右鼻孔均有淡血水;右半邊臉黑青;右臂內側,右手腕外側有雞蛋大的黑青;右膝蓋,右腳腕處有黑青;後背右半部至臀部大面積發紫瘀血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李愛民於2003年6月20日左右在張家口藥廠宿舍被橋東分局惡警非法抓捕。李愛民在看守所絕食抗議,惡警指使犯人進行野蠻毆打和灌食,7月21日,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送進河北高陽勞教所。此時李愛民因絕食正在打著吊瓶,前胸後背都被犯人打得黑青,勞教所拒收,但押送的惡警採用請客送禮的手段,使勞教所強行收下。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馬福維和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局長閻志有是直接責任人。

2003年11月28日,橋東法院非法開庭陷害法輪功學員趙文蘭、李軍、茹建斌。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場呼籲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高喊:法輪大法好!馬福維、閻志有直接操控橋東分局派出許多便衣,試圖對法輪功學員伺機下手,但在法輪功學員整體正念正行中未能得逞,審判也因此擱淺,草草收場。橋東刑警三隊楊東等在返回途中將法輪功學員李偉生、劉建明綁架,之後橋東分局又指使五一路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王麗華綁架。

2004年兩會前夕,橋東區王家寨6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反映實情,閻志有、馬福維當下批勞教,不到一個月就將6人全部送進保定高陽勞教所。

自1999年7月20日迫害至2005年11月,經閻志有、馬富威批准非法抓捕、拘留、判刑、勞教、洗腦班超期關押拘禁的法輪功學員已達上百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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