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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三年半 遼寧余志宏又被入室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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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法輪功學員余志宏女士,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被營口市國保大隊夥同營口市鱍魚圈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至今下落不明。這是余志宏第三次被警察綁架。


法輪功學員余志宏

余志宏(紅),五十四歲,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中共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中,余志宏曾兩次被綁架,陷冤獄三年半,當時一家三口,包括年僅十九歲的兒子,都身陷冤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余志宏的丈夫王身倫在凌源市四七五兵工廠玻璃廠工作期間,被當地溝門子派出所和四七五廠公安局綁架到凌源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個多月,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朝陽市西大營子教養院。在凌源市拘留所,拘留所警察用長期「坐小板凳」等方式折磨王身倫,強迫他放棄信仰。在西大營子教養院二大隊,王身倫被教養院強行洗腦,不讓睡覺,吃的食物中還被加了藥物;王身倫吃後頭暈、不清醒,身心受到了極大摧殘。二零零二年三月,王身倫被放回家。工廠破產後,王身倫一家隨工廠遷移到營口市鱍魚圈區。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余志宏被營口市鱍魚圈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王身倫被鱍魚圈區國保大隊長王洪魁綁架,後被劫到鱍魚圈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晚,王洪魁拿著從王身倫身上搶來的門鑰匙,帶領八個警察到王身倫家入室搶劫。余志紅回家時,開門看到警察正在翻箱倒櫃拿東西。警察看到余志紅回來,就說:「今天我們就是來抓你的,你沒在家就把你丈夫抓走了。」

王身倫被綁架後,余志宏和十九歲的兒子王志遠每天都去檢察院和公安局要求無罪釋放王身倫。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上十點多,鱍魚圈區國保大隊警察撬門入室對余志紅和兒子王志遠實施綁架、抄家。母子倆分別被劫到營口看守所和鱍魚圈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王身倫被鱍魚圈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五年,後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監獄迫害。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余志宏被鱍魚圈區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兒子王志遠被秘密判刑一年六個月,一直被鱍魚圈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冤獄期滿,被放回家。余志紅後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非法關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冤獄期滿,被放回家。

回家後,余志宏的養老保險工資一直照常發放。二零一七年一月份,營口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鱍魚圈分局(簡稱:鱍魚圈保險管理分局)在沒有通知余志宏本人的情況下,突然扣發余志宏本人的養老保險金。余志宏到分局窗口查詢,工作人員說:根據遼人社[2016]302號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文件,要扣回你三年半服刑期的工資。余志宏當時就講:我煉法輪功沒有罪,不是犯人,你們的文件是給犯人定的,不是給修煉人定的,你們扣發我工資是非法的。鱍魚圈保險管理分局堅持扣發余志宏的養老保險工資。

二零一七年七月,余志宏被迫到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起訴。開庭時余志宏說:中國的憲法沒有一條給法輪功定罪的,江澤民集團說的話不是憲法,我沒有犯罪,最後審判長說:可以扣錢,怎麼扣我不管。結果鱍魚圈保險管理分局一直扣掉余志宏個人工資61571元,包括每年的工資待遇調整全部扣回。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鱍魚圈區國保大隊和營口市國保大隊警察闖入余志宏的家中,對她實施綁架。至今,余志宏下落不明。

附:部份相關信息
遼寧省營口市政法委
電話:0417-2637958、0417-2669625

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政法委
地址: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錢塘江路區委樓內
郵編:115007
電話:0417-6251746
書記:姜興業13604975096、(辦)0417-281096、(宅)0417-2198246

遼寧省營口市鱍魚圈區國保大隊
電話:0417-6217005
大隊長:王洪魁13841755119、(辦)0417-6217143
大隊長:史景富13841777000
中隊長:劉毅13941767218
教導員:惠懷旗13940793487、(辦)0417─621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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