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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志偉應負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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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陳志偉(Chen,Zhiwei),男,出生日期:一九六二年十月,中共邪黨黨員,現任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潮南區公安分局局長。電話號碼:手機:13902730121;辦公室:0754-87775001;住宅:0754-88836629。

陳志偉近二十二年履歷簡述:1997年6月至2002年5月,任汕頭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汕頭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副主任;2003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汕頭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任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調研員(分管預審監管支隊、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掛鉤潮南公安分局;2008年10月至今,任汕頭市潮南區公安分局局長、黨委書記;潮南區政法委書記、副區長、黨組副書記、督察長、潮南區社工委副主任。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陳志偉積極參與其中,從一個小科員一步一步爬到現在的位置。他在正式任職業指揮中心主任之前的大部份時間裏,是當時汕頭市公安系統內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第一把手,特別是在其任政保科長、國保支隊長期間,更是瘋狂的對汕頭地區(含澄海、潮陽)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的迫害。他不擇手段,綁架、抄家、搶劫、酷刑、拘留、判刑、敲詐、騷擾等等,其人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心狠手辣,狡猾又偽善。

作為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兼潮南區公安分局局長,陳志偉對轄下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行徑都負絕對罪責,並對法輪功學員陳多、謝楚華、王樹彬的被迫害致死負有重大責任。

陳志偉參與迫害事實:

迫害法輪功學員陳多

法輪功學員陳多,男,汕頭市金平區人,時年五十四歲,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僅僅因為他是一位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汕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東明夥同金砂派出所蔡永亮等人對陳多進行非法抄家,綁架,同時劫持到汕頭市鮀浦拘留所拘留,在汕頭市鮀浦拘留所和許道明關在同室,許道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陳多被帶去檢查身體。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將陳多劫持到汕頭市鮀浦看守所關押。在鮀浦看守所僅十天的時間,鮀浦看守所所長李惜強下令並親自動手,夥同多名獄警對陳多往死裏毒打。陳多絕食抗議,被酷刑折磨至三次休克,後被送往汕頭市鮀浦醫院搶救。二零零三年六月五日,警察見陳多危在旦夕,怕擔責任,就叫陳多的家人把他接回家。

因傷勢過重,陳多於回家後的第四天後帶著滿身的傷痛永遠閉上了雙眼,年僅五十四歲。

迫害法輪功學員謝楚華

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九日,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志偉及李東明、林為民、肖光雄直接操控外砂派出所,令警察對外砂鎮法輪功學員謝楚華進行盯梢,發現他在家,馬上將他綁架並非法抄家,隨後把謝楚華關押在鮀浦看守所。

謝楚華在鮀浦看守所,遭到外砂鎮派出所、龍湖區公安分局、汕頭市國保大隊警察的酷刑折磨,以國保警察李東明為首的惡警對謝楚華進行刑訊逼供,先用一根棍子把謝楚華雙手捆梆成十字架,然後長時間懸空吊起,殘暴而無人性,極盡凌辱,一彪形大漢對他施以暴力逼供,凶殘狠命地搧他耳光,導致他頸部嚴重受傷,很長時間整個頭都扭不過來。有幾個惡人甚至強扭著謝楚華坐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

二零零五年,謝楚華被汕頭市金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刑期。在梅州監獄,謝楚華身心飽受長時間的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致使他身體不時排血,骨瘦如柴,奄奄一息,梅州監獄為了推卸責任,企圖讓他死在自己家中,才把他送回家中,最終謝楚華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含冤離開人世,年僅五十多歲。

迫害法輪功學員王樹彬

汕頭外砂鎮法輪功學員王樹彬,男,二十八歲,二零零零年六月進京上訪途中被綁架回外砂派出所,隨即連夜被提審,十幾個警察一起圍著暴打,一個警察更是用牙籤紮王樹彬的脖子,他的喉嚨及胸部被踩得內外腫脹,鮮血遍地,傷口歷時兩年未能痊癒,身體的摧殘及精神上的恐嚇使其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

酷刑演示:多根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多根電棍電擊

二零零零年八、九月份,王樹彬被劫持到勞教所,他拒絕穿勞教所的衣服,被三水勞教所外號叫「殺人張」的惡警「吊飛機」(雙手反銬在籃球架板上,雙腳基本離地),夏天中午曬太陽,冬天夜裏沒棉被,三水勞教所獄警連夜將他關入禁閉室進行酷刑折磨,四個獄警四支電棍一齊電,逼迫王樹彬「轉化」。從禁閉室出來後,王樹彬找到獄警陳瑞雄要求拿回被迫簽了字的材料。結果陳瑞雄又將王樹彬關入禁閉室實施更加慘烈的酷刑。三次被關進禁閉室,王樹彬挺過了連續十五天的電擊等酷刑折磨,獄警把他打得內傷並吐血,口不能言,又送到佛山某某醫院所謂治療,他在醫院裏被強迫和隸奴一樣幹活。

二零零一年十月,王樹彬又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勞教所獄警對王樹彬強迫注射摧毀中樞神經的藥物,雨天把他拉去淋雨,將他折磨得體重減少七十多斤,惡徒還以王樹彬的人身安全威脅其家屬,勒索很多錢財;最後延期四個多月才把生命垂危的王樹彬放回家。當地「六一零」夥同其他邪惡之徒還對王樹彬監視跟蹤。

王樹彬從一個健康小伙子被迫害得身心極度虛弱,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五日含冤去世,年僅二十八歲。

迫害法輪功學員賴禮芳

賴禮芳,女,汕頭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因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而被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當時警察公然向其親屬勒索敲詐一萬多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賴禮芳因發放真相資料,再次被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昇平拘留所,四月二十九日被轉至金園拘留所遭受殘酷的迫害。後被劫持到汕頭市鮀浦看守所非法拘禁,並被強迫做奴工。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八日,金園區檢察院對賴禮芳非法批捕。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賴禮芳被金園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重刑,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被劫持到韶關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其時年已五十二歲。

在監獄期間,賴禮芳曾被非法關禁閉折磨長達一個星期之久。警察指使監犯夾控、折磨她,每天強迫她無休止的看誣陷法輪功的材料,對她高強度精神折磨,使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三年四月,賴禮芳被轉至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同年九月底,賴禮芳已經被迫害得出現腦梗塞症狀。監獄為了推卸責任,叫其親屬辦理保外就醫手續。賴禮芳被釋放回家後,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右手一直沒力氣拿東西,右腳根本不能站直,走路一拐一拐的。

迫害法輪功學員莊澤鵬

莊澤鵬,原是汕頭市農墾實業總公司員工,二零零一年四月,被汕頭市金平區國保大隊綁架,關押在鮀浦看守所非法拘留,被金園區法院誣判八年。

在梅州監獄,莊澤鵬遭受到種種令人髮指的酷刑與慘無人道的折磨,被強迫超長時間奴役勞動(超過十五個小時)、經常被獄警用電棍電擊、經常被獄警饒偉強、葉某指使監犯辱罵毒打、經常被獄警毒打(被打致臉部受重傷、全身傷痕累累)。由於莊澤鵬患有先天殘疾(腳有小兒麻痺症),惡徒們經常以各種惡行來對他進行人身侮辱,時常逼迫他不停地下蹲跳,跳不動了就施以暴打。在冬天的深夜,經常對他實施「沖涼」酷刑(整夜沖冷水直凍到筋疲力盡渾身發抖)。獄警曾唆使監犯在硬紙板上寫著誹謗法輪功、辱罵法輪功創始人的惡毒文字,硬要掛在莊澤鵬脖子上,見莊澤鵬堅決不肯配合,就狠命的圍著他拳打腳踢,直打的他渾身青紫痛苦的癱倒在地,還滅絕人性的在一旁以他的痛苦和殘疾來取樂獰笑。獄警經常在毒打莊澤鵬的時候,逼其他法輪功學員去旁觀莊澤鵬的慘狀,聽慘叫聲。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莊澤鵬結束八年冤刑出獄。但才過幾個月。他又被金平區國保警察綁架至汕頭洗腦班迫害。期間,莊澤鵬多次被洗腦班主任陳春生打耳光、拳打腳踢,被強迫聽誣蔑法輪功的材料。因莊澤鵬堅持不配合邪惡,他兩次被陳春生從樓梯四樓拖到三樓,並施以暴打暴踢。曾被兩名所謂的保安用鐵條、籐條毒打,致兩手臂和背部大面積紅腫發黑,莊澤鵬的傷口還出現糜爛。此種行徑,禽獸不如。期間,莊澤鵬遭受了令人髮指的殘暴折磨。

迫害羅麗君等法輪功學員

羅麗君,女,汕頭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在自家開的食雜店中被汕頭市金砂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法輪功學員鄭明輝、彭佩珊、吳菲珍也被金砂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關在汕頭市鮀浦看守所。

鮀浦看守所每天強迫在押人員超負荷的做奴工,完不成任務就遭毒打,有時一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五十六歲的羅麗君被監霸吳玉琴打耳光,被獄警譚琳玲毒打。吸毒犯陳劍霞不讓羅麗君喝水、洗澡,羅麗君一度被迫割脈抗議,手腕處留下了很深的傷痕。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汕頭市金平區法院非法庭審羅麗君,之後對她誣判三年,羅麗君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同時金平區法院還誣判法輪功學員許垂亮(五年)、吳菲珍(五年)、鄭明輝(四年)、黃美雲(三年)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對許婉蘭、彭佩珊非法勞教兩年。

陳志偉參與迫害更多事實請看明慧明慧網《2013年以來廣東汕頭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廣東汕頭地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廣東謝純澤一家遭受的迫害》、《十二年來廣東汕頭洗腦班罪惡》、《廣東汕頭市國保警察99-04年間的暴行》、《廣東汕頭王洽一家的遭遇》、《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吳兩發事實》。

'陳志偉'
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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