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正資料點的路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本省和本市的幾個大資料點幾乎全部被邪惡破壞,表面的原因基本上都是手機被監控,真實原因是沒有走正修煉的路。

師父講過:「其實中國大陸的學員更艱苦,資料點基本上都是屬於家庭式的,遍地開花,也就是說每個人都在走自己的路」[1]。我悟到這就說明大陸的資料點必須小而多,而且很艱難,因為是修煉。明慧網也多次強調資料點遍地開花,走大道無形的路。可是大陸的同修受「黨文化」的毒害,做事總是喜歡表現自己,好大喜功,這些人心都會給自己和同修及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現在本省和本市的幾個大資料點遭邪惡破壞,我們應該靜下心來向內找找原因了。僅以本文與相關同修交流。

我看到的大資料點的基本情況是,第一,設備太多,進出顯眼。有的資料點十台、十幾台打印機,四、五台甚至更多電腦,還有刻錄機、切紙機、膠裝機、過塑機等等。一推開門整個房間都是機器,有的資料點進貨用小汽車,一進十幾箱的紙和墨水,很顯眼,很多次被抄都是幾卡車的耗材。有的警察看到大量的電腦打印機等設備,還說:你們法輪功挺有錢的。其實都是同修省吃儉用買來的啊。

第二,資料點不封閉,進出人員太雜。資料點做資料的就一兩個人,也有四、五個人的,但是要資料的人絡繹不絕,有要真相幣的,有要週刊的,有要真相冊子的,有要光碟的等等,我在某個資料點呆了一個小時,數了數,共有九個人進出資料點。

第三,資料點互相來往,一個資料點做甚麼,附近的同修幾乎都知道,相干的去找他(她),不相干的也去找他(她),不分時間的去找他(她),也不管同修是在學法還是在做資料。資料點之間更是你來我往。

第四,存錢存物。有的不做資料的同修給資料點錢,資料點的同修願意不願意的收了,有的希望把錢快點花出去,有的擔心設備漲價,有的圖省事,一口氣買大量設備,不管以後要不要,也不考慮資料點和提供場地的同修的心理壓力,就放那裏,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安裝好的嶄新的設備,還沒有用於救人,就被邪惡給抄走了。

第五,不嚴格要求自己,也不注意安全。一般來說,做資料的同修基本上是走在其他同修前面的,現在也都知道學法的重要性了,但是往往做事壓力大了,個人修煉如果不注意,就會跟不上。比如有人把做事當修煉;有的人色慾心很強,男女之間說話做事很隨便;有的人幹事心很強,喜歡大包大攬;有的人妒嫉心很強,怕別人技術或者能力方面超過自己,不願讓別人做。以前本市有幾個做書的,後來大資料點的同修認為自己做的好,看到別人做的就不高興,其他同修也誇他做的好,不願要小資料點的書了,協調的也說他做的好,把別的要做書的都攬到這裏來,結果幾個小資料點做的書沒有人要,不做了,小資料的設備棄之不用了,既浪費資源,又造成大資料點負擔過重。

第六,不注意平衡和社會、和家庭的關係。如有一個同修被綁架後,她的丈夫發牢騷。還有的同修,親戚也不怎麼來往了,怕影響自己修煉。這些都得在平時修煉中從為他的基點出發,注意鋪墊好。其實很多時候不在花多少時間,而在於誠意。真心為人好的那顆無私無我的心,人能感受到。

第七,人心膨脹,二法門。有的同修開始還很謙虛,時間長了,事做多了,自以為了不起了,從而說話口氣大了,硬了,做事膽子大了,資料點同修因為技術高,能力強,對明慧網有些通知視而不見,如明慧網通知處理以前神韻的光碟、不准截留神韻的視頻,而有的同修仍把神韻晚會錄製下來看。還有的隨便改動經書的字體。用同修的錢大手大腳,如資料點需要買東西,不合適,不要了,馬上又買。本市一個大資料點的同修有很多不在法上的地方,如在資料點當著很多人的面給別人打電話,同修給他配專車、大批量進貨等。當時我覺的自己修的不好,執著於面子,不好意思指出來,當然還有其它原因,結果同修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後被重判十年。此事我現在想來很後悔,在此提醒同修:看到別人的不足時,一定要及時提醒才是真正為同修好啊。

還有的同修不知從哪裏拿來的佛教還有基督教的碟子要資料點的同修做,資料點的同修由於沒有把關,做了,也給救人造成損失。

第八,同修吹捧、恭維。有的同修看到同修的不足,不是當面指出來,而是背後詆毀,表面專門撿好話說──「你真能幹,真了不起,做的真多。」。還到小資料點誇大資料點的同修機子多、技術好,而不是以心性高低衡量學員的修煉情況,就造成小資料點的同修也想做多做大,學人不學法,大資料點的同修更覺的高人一等,最後被邪惡鑽空子迫害。

這些大資料點都運轉的時間不長,一旦出事,牽扯很多同修。而一些小資料點運轉了十幾年了,雖然沒有像大資料點短時間內做大量的資料,但是一直走的很平穩。

寫出這些,是希望還在準備把資料點搞大的同修警醒,不要再大包大攬,不要求名求利,修好自己的同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需要說明的是,不是說大資料點絕對不能做,而是怎麼做。基點和過程都得擺正,把握好自己的心態和修煉狀態,在法中修,這是至關重要的。

一點認識,如有不足,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