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唐山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的不完全報導統計,二零一八年,唐山市各地公安分局、派出所騷擾法輪功學員273人次,30名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綁架,33人被非法關押,18人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為八年。

信仰自由是人類最基本的人權,也是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而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近二十年來一直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無端的打壓和迫害。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在持續。

一、各地派出所警察大面積騷擾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五、六月份前後,唐山市區及各縣的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當地派出所、單位公安處、社區人員電話或上門騷擾,有打電話給親屬的,有直接上門的;有問還煉不煉的,有要求簽字的,有問有無打印機的,有錄像的;嚴重干擾了法輪功學員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統計,參與單位包括公安局和分局六個,派出所四十五個,還有開平區教育局,豐潤區任各莊鎮鎮政府,玉田縣城關鎮鎮政府,市政建設總公司,路北區釣魚台南樓社區等,集中在五、六、七三個月,其中五月份82人次,六月份91人次,七月份39人次,全年共計273人次。鑑於消息的封鎖與封閉,實際情況可能不止於此。

圖2:2018年唐山各地法輪功學員遭中共綁架人數統計
圖1:2018年唐山各地法輪功學員遭中共綁架人數統計

◎二零一八年五月上旬,玉田縣彩亭橋鎮政府派出所對本鎮的法輪功學員無理騷擾,警察挨家挨戶騷擾法輪功學員,西五里村的夏秀芬、段淑巧、楊玉環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鎮長領多個警察闖進本鎮黃土橋村法輪功學員張慶軒家,他們兇神惡煞般踹開房門,把師父大法像掠走,還撕毀大門上的對聯,屋裏屋外全都照了相,妄想劫持張慶軒。

◎六月六日下午四點半左右,曹妃甸南堡開發區三友派出所兩人到法輪功學員肖國起、劉鳳英夫妻經營的店鋪騷擾,讓他們對法輪功問題表態,並錄像。夫妻倆堅決不配合,奉勸他們不要參與迫害,並讓他們馬上離開。

◎六月十三日下午七點,玉田縣林南倉派出所警察呂志國和另兩名年輕警察,在村書記李長余帶領下,到林南倉鎮西丁官屯村法輪功學員徐翠雲家,徐翠雲打開門後,看見一名年輕警察要給她照相,伸手就搶他的手機,對他說你已經違法了。警察辯解:照兩張照片怎麼違法了。徐翠雲說:你已經侵犯了我的肖像權,你們來我家也是犯法的,給我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你們以為我不懂法律是不?我可以告你們。看見他們拿著有紙和本,徐翠雲就向他們要。那個人問,你要這幹啥?徐翠雲說,我要把你們的名字、職務、警號記下來,告你們。我敢告江澤民,就敢告你們,12388,12389兩個平台就是專管你們這樣的。告你們一次,就是個污點,告兩次你就得下崗,你們信不信?他們聽後有些害怕。呂志國就勸徐翠雲,別鬧了。我們來也是上指下派。我們走還不行嗎?別說了,我們走了。

◎六月十八日,豐潤區公安分局四個警察到老年法輪功學員趙秀英家騷擾,七十多歲的趙秀英沒有給他們開門。他們隔著門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趙秀英反問他們:訴江時你們誘騙我簽字,說簽了字就永遠不再來騷擾我了,怎麼又來了?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日上午,唐山市開平派出所警察王立國與一協警到法輪功學員張立民所在工作單位開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騷擾。該協警在邊上一直在偷拍,發現後被制止。張立民告訴他們上百度搜一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的99條和100條,廢除了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擁有法輪功書籍及資料是合法的,多上明慧網看看,有的警察上支下派也不來,既保護了法輪功學員,也保護了他們自己,將來會有福報的。王立國說我們也不願意來,是上支下派。

◎六月二十六日晚九點十分左右,路北區釣魚台派出所人員,敲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尚世瑩,他們打電話給她丈夫,尚世瑩丈夫沒在家,他們說要給尚世瑩錄像,說自己想辦法,沒人開門就走了。警察偷偷揭走了外屋門上貼的寫有「真善忍好」字樣的大福字。

唐山十九莊、德源裏、馮大里、翔雲裏、煤研所、光明裏、河北一號小區、五號小區、九號小區部份學員也遭到騷擾,一號小區被騷擾的有王煥平、王敬尊、楊秀娥、李靜濤等。

◎二零一八年六月前後,唐山市灤南縣許多法輪功學員遭到警察的騷擾,有的直接上門,強行錄像、照相,有的給本人或家屬打電話要相片,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大多都給予抵制。

◎九月三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豐南區西葛鎮派出所警察和鎮政府工作人員共十人,闖進王瑞花家,派出所警察拿著印盒和帶有打印字的紙,叫王瑞花在紙上簽字,在上面按手印。王瑞花說:我做好人,按「真善忍」高標準要求自己,我沒錯,名字不簽、手印不按,我是對你們好,不叫你們犯罪,以後你們不要做這樣的事。

二、遭迫害嚴重案例

(一)唐山法院枉法裁判 何益興、張月芹夫婦再陷冤獄

何益興、張月芹夫婦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二零一八年四月份被非法判刑。在中共對法輪功十九年的迫害中,何益興、張月芹夫婦曾在二零零八年被枉判七年和五年,張月芹在河北省女子監獄受盡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何益興、張月芹夫婦在遵化市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地北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長王愛清(音) 綁在死人床上。十一月二十一日秘密非法開庭前,審判長苗瑞生(音)揚言:「再喊法輪大法好,把你扔到煉人爐裏!」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何益興、張月芹老夫婦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遭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後,當月分別被劫持到冀東監獄和河北省女子監獄。幾個月來,二位信仰真、善、忍的老人在獄中繼續遭受迫害。

何益興被非法關押在冀東分局第五監獄。半年多來,家人幾次到監獄要求正常會見何益興,都被教育科長王森虎以家屬修煉法輪功為藉口拒絕。最近一次要求會見時,不但仍遭到王森虎的拒絕,而且了解到七十多歲的何益興還在監獄內被迫勞動。他們的說法是,「只要有勞動能力,就得幹活兒!」

(二)遭七年冤獄邊長學再被冤判八年

邊長學,男,五十五歲,玉田縣散水頭鎮十里坨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三年才結束冤獄回家。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因起訴江澤民被玉田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夥同散水頭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玉田縣法院冤判邊長學八年、罰金二萬元。上訴至唐山中院,唐山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冤判。二零一八年六月份得知邊長學已被劫持到唐山冀東監獄,法院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

家中親人多次去看望,看守所門衛都不讓見,說若想見,得經過玉田縣國保人員同意,才能見。邊長學年邁雙親(父親九十四歲高齡,母親八十八歲高齡)為兒子擔驚受怕、牽腸掛肚、老淚縱橫。十年前,邊長學在黑監獄遭受非法關押期間,妻子就與他離婚了。好端端的一個家庭早已被邪黨拆散。

邊長學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冀東監獄第一監獄第三監區,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長期遭受迫害,目前體重只剩70斤。

(三)曹進興被判七年劫入冀東監獄

曹進興,今年六十七歲,唐山市農機局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唐山市路北區法院一審枉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的「敲門行動」中,他被路北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搶劫。六月二十一日,曹進興被非法批捕,在唐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多,後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審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張立群(音),公訴人是路北區檢察院黃威(音),曹進興被一審枉判七年,之後他上訴至唐山市中級法院。

曹進興上訴後,唐山市檢察院曾派人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見過他。按照檢察院的說法,上訴後,只要檢察院去見他,就應該開庭。可實際情況是,不但沒開庭,而且沒給律師和家人任何信息,就將曹進興關進了冀東監獄。

至今,家人和律師仍不知道二審結果。中院了結此案的法官李卓說:「我們內部審了一下」。就是根本沒走二審的法律程序。

三、公檢法機關造偽證羅織罪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揭穿謊言

言論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學員給世人講述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製造的各種謊言,並不違反任何法律,中共為掩蓋謊言,維持迫害,利用公檢法機關,羅織罪名,打擊報復。

(一)一條「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條幅 五年半冤獄

唐山市豐潤區農牧局農廣校法輪功學員王寶山,因為一條「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條幅被綁架、抄家、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勒索罰金二萬元,目前已被劫持到冀東監獄第二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唐山市市區某路欄杆上發現一條「世界需要真善忍」的條幅,參與迫害人員調取監控錄像,認定是王寶山所為(非法判決書中,關於懸掛條幅一事,以「證據不足」未採納),並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在工作單位對王寶山實施綁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遵化市法院對王寶山非法庭審,非法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對公訴人提出的指控一一駁回,辯護有理有據、清晰全面,從法律和良知的層面為王寶山做了無罪辯護。王寶山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中共破壞自然環境、搞文化大革命摧毀中華傳統文化、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唐山荷花坑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等,罪惡累累,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二)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孫利、王雅新遭誣判

唐鋼計控處高級工程師王雅新女士與唐鋼職工孫利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在玉田縣大安鎮集市上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大安鎮派出所及玉田縣國保警察綁架構陷,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孫利遭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王雅新遭枉判一年。

法庭上,王雅新的辯護律師張律師從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法輪功修煉使個人和社會受益以及抓捕、審訊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性進行了全面論述,並當庭指出,公訴人利用「兩高」的司法解釋作為法輪功學員的定罪依據是毫無根據的。

王雅新的丈夫從法輪功的歷史、講真相的緣由、法律、政策以及社會形勢的變化做了詳盡的說明,並指出:「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拘留、逮捕、關押、控告、審判,已經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誣告陷害罪、偽證罪和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所以,當事人王雅新今天站在這裏,不應是被告,而是原告,因為她才是受害者。她今天應該做的不是辯護,而是控告、控訴。對受害者的開庭,就是在參與迫害,就是在犯罪。」

王雅新在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是一種祛病健身、提升道德的佛法修煉,對法輪功的鎮壓都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法輪功學員發的真相資料是讓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與政治無關。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我在修煉中身心受益,我只想讓更多父老鄉親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福澤。在這個災難頻發的環境中都能平安、幸福。我們所做的一切沒有危害社會、沒有傷害任何人,更與犯罪無關。

孫利在法庭上,兩次明確的表示:「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讓民眾誤解法輪功,我要讓人們知道真相,我沒犯罪。」

(三)王志勤夫婦在法庭指出抄家「現場錄像」造假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上午,樂亭縣國保大隊荀旭東、張雪蓮等人,協同馬頭營派出所、港口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樂亭縣法輪功學員王志勤、曹雅春夫婦,他們的理由是:攝像頭拍到兩位法輪功學員在馬頭營鎮散發真相資料。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灤南縣法院非法庭審王志勤、曹雅春夫婦。王志勤、曹雅春夫婦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闡明:法輪功是叫人向善做好人、強身健體有實效的好功法。《國務院公報二十八期》,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早在二零一一年就廢除了,法輪功資料合法,修煉法輪功合法。在唯一的認定「邪教組織」的法律文件是「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公安部三十九號文件)中,也沒有法輪功。

兩位律師為王志勤、曹雅春夫婦做了辯護,律師指出:一、錄像中的兩個人,看不清面容,根本不能斷定兩人是誰,也並未找兩人到現場核實勘驗,應該是證據不實;二、搜走的東西也並未叫王志勤、曹雅春二人識別並簽字,當事人自己也不承認錄像是真實的,也不能作為證據;三、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應該斷定當事人構成違法犯罪,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灤南縣法院進行第二次開庭,說是補充了證據,開庭時,發現其補充的證據只是形式上的改動,並沒有任何實質的證據補充,王志勤、曹雅春夫婦指出,當時播放的抄家現場根本就不是自己家,是別人家。法官劉彥鎖厲聲制止發言,要求只對他們補充的情況發表意見,不許對上次的開庭情況作出解釋。律師想做些辯護,也被制止。法官草草宣布退庭。

四、善惡有報是天理,害人者必害己

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被立案調查

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長期以來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踐踏法律,遭到報應,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以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

馬明旭,男,曾任唐山市灤南縣法院院長,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馬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二零一一年底任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對卞麗潮、王衛東、王蘭香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在對優秀教師卞麗潮非法審判過程中,無視當地數百民眾簽名對卞麗潮老師的無罪保釋,罔顧民意和法律,與政法委、610、公安、檢察院等頭子直接勾結,對卞麗潮非法判刑十二年。此後,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妻子周秀珍及卞曉暉的阿姨陳英華到法院及監獄要求釋放卞麗潮,卻被石家莊橋東區、長安法院、路南區法院互相勾結,分別對卞曉暉非法判刑三年、對陳英華非法判刑四年、對周秀珍判刑四年(先前明慧網已有報導)。馬明旭參與勾結公安、610、檢察院等政法機構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卞麗潮、卞曉暉冤案。

三尺頭上有神靈,不信天理,天理依然存在,不信報應,報應仍會到來。十九年來,面對整個國家機器的全力打壓,法輪功沒有被打垮;而迫害法輪功的高官一個個落馬,越來越多的民眾明白了真相,認同真善忍。這是信仰的力量,這是真理的力量,這是「邪不勝正」在人間的真實展現。善良的人們啊,請站在真善忍一邊,因為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是人類的希望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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