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找修自己 家庭平順了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我今年六十七歲,家住農村,和兒子不在一塊兒住,但是離的近,我負責做飯,他們都來我家吃。

我的兒媳脾氣不好,說話尖刻,以前對大法很抵觸。記得他們剛結婚的第二天上午,下著大雨,他們兩人吵架,兒媳要回娘家。我去拉她不讓她走,她把我的手腕咬了一口。第二年,媳婦生完孩子沒幾天,就赤著腳在地板磚上站著,跟我鬧。後來,他們在外地上班,我去幫忙看孩子,也是大鬧小鬧,住在樓上吵的鄰居不得安寧。明明是她做錯了,兒子叫她給我賠禮道歉,可她就是鬧的要我給她賠禮。

這一次一次的事,我都向內找,不生氣,因為師尊說的非常清楚:「為甚麼遇到這些問題?都是你自己欠下的業力造成的,我們已經給你消下去無數無數份了。只剩下那麼一點兒分在各個層次之中,為提高你的心性,設的一些魔煉人心、去各種執著心的魔難。這都是你自己的難,我們為了提高你的心性而利用了它,都能讓你過的去。」[1]

所以我加大力度學法、背法,告誡自己必須過好家庭關,不能給大法抹黑,必須用在法中修出的慈悲感化她,一言一行事事處處都要為她著想。

慢慢的她變溫和了,有一次,她拿一條褲子對我說,是我給她的。我說:「這褲子不是我妹妹從威海捎來的嗎?當時你懷孕了,我就給你了,我還不好嗎?」我笑著和她開著玩笑。她一本正經的說:「我從來沒說你不好。」親家母兩次在我面前說,我待她女兒比她自己還好。我女兒也說我待兒媳,比待她好。

前幾年,我去很遠的集市講真相,總是瞞著兒媳,現在不用了,她對我修煉很支持,給我手機定上鬧鐘,好讓我按時煉功。去年,我去三十多里地外講真相,被邪惡綁架進派出所,兒子去要人,我回來,她跟沒事兒一樣,不再反對我,而且經常給我買衣服鞋襪,叫我穿著出去講真相。

沒有特殊情況時,我天天出去講真相。兒媳上班,中午帶飯,我都安排在早晨,儘量做她愛吃的。

現在,全家人都支持我修煉,老伴替我照看著孫女,在農田幹些輕活,還做飯。小孫女兒經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好。」

感謝師尊給弟子這麼好的修煉環境,弟子一定加倍努力,跟上師尊正法進程,多救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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